最新委托合同范本合集
委托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技术开发所订立的合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相关模板,欢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合同范本1
委托开发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受托单位,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术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项目名称
1.1 本合同的委托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1.2 技术合同的填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技术的委托开发合同。
第二条 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2,2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2.3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2.4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2.5 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序,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2.6 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2.7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3.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3.2 乙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与本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研究开发本项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开发进度计划等。
3.3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并在上述期限内将研究开发计划提交甲方审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研究开发计划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修改完成。
3.4 乙方应按照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委托开发技术成果。
3.5 乙方不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4.1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研究开发经费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报酬为:____元人民币。双方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使用费和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4.2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2)支付期限:甲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4.3 甲方按约定还可以资金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若甲方以试验装备、设备、器材、样品、专业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进行投资的,应明确约定投资内容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归属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结算经费和报酬:
(1)经费实行包干。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当合同完成以后经费出现结余时,结余的经费归乙方所有;如果经费不足,不足的经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并且乙方的报酬包含在研究开发经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当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甲方应当补充不足的经费;当研究开发经费出现结余时,乙方应将结余经费如数返还给甲方。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双方还应约定乙方的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4.5 乙方应当按照预算的经费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精打细算、用到实处和关键之处,避免浪费和超支,确保研究开发工作顺利而有效地进行。
4.6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有关财务报表;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汇报经费支出情况,提交有关财务报表;接受甲方的监督。
4.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5.1 甲乙双方应约定使用部分研究开发经费购买如下研究开发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购买研究开发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的清单)
5.2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研究开发完成后将其移交给甲方:(约定归甲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5.3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乙方所有:(约定归乙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第六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1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6.2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6.3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方式为;(如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成套技术设备的试制、生产等各种方式。)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
7.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向乙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项目研究开发的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
7.2 委托开发合同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
7.3 甲乙双方根据订立的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所涉及技术的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时间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7.4 甲乙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8.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原则确认风险责任的承担:
(1) 委托开发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够的难度;
(2) 研究开发方是否尽了最大努力,并且该领域专家认为研究开发失败是否属于合理的失败。
8.2 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8.3 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双方各自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
8.5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6 双方对合同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的,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9.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两个基本原则确认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 精神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即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享有发明权、发现权、科技成果权中的身份权,以及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
(2) 经济权利合理分享的原则。即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等实施许可、转让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合理分享。
9.2 甲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归甲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归乙方所有,还可以约定归双方共有。
9.3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完成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但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优惠
(1) 甲方在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未获得批准前,享有对该发明创造成果的权利,但应承担保密义务。
(2) 甲方在该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享有免费取得该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的权利。
(3) 乙方如要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甲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9.4 委托开发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9.5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双方都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但乙方在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给甲方之前,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9.6 研究开发成果中的发明权、发现权、取得国家荣誉和奖励的权利,归属于乙方。
第十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10.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完成的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委托开发技术在该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如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和数据。)
10.2 如果委托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按照国际标准进行设计的或者指标、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的,甲方应在本条款中注明国际标准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时查阅参考。
10.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成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该技术成果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接受该技术成果。
10.4 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完成以后,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甲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是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10.5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第十一条 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
11.1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
11.2 乙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认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甲方应予配合。乙主将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术指导、协助实施的,乙方应予配合。
11.3 乙方(或甲方)应为甲方(或乙方)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负责报销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违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2 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研究开发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4 甲方逾期6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乙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退还给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补齐不足部分。
12.5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6 乙方未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乙方逾期两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8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9 上述条款所涉及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的20%;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3.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3.2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3.3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3.4 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3.5 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4.1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从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14.2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另一方按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协议。
14.3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14.4 技术开发: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术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创造性劳动。在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更新、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则不属于技术开发。
14.5 技术开发的过程:是指从研究开发或试制开始直至新产品投入大批量生产的全过程。
14.6 技术开发成果:是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14.7 可行性研究:是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的一种科学方法。
14.8 新技术开发: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14.9 新产品开发:是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和工业化、商业化特征。
14.10 新工艺开发:是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14.11 新技术系统开发: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14.12 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
14.13 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 报酬:是指本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14.15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是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 精神权利:是指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创造性劳动不可分割的荣誉权和身份权。
14.17 经济权利:是指通过使用、转让技术成果取得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14.18 验收标准和方式:是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14.19 技术指标和参数:是指研究开发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附文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委托合同范本2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
乙方为提高企业信息管理化水平与公司形象,特委托甲方为其客户管理系统软件,详细要求见附件.
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所开发软件是自行研发的,保证不是侵权软件.
2, 甲方将严格按照乙方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软件的开发设计.
3, 甲方开发的软件不得含有病毒,不得含有黄色,反动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
4, 甲方所开发软件的所有权,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
5, 甲方只对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进行开发.
6, 甲方交付软件时将对乙方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托付甲方所开发的软件保证不含有反动,黄色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否则甲方将不予开发.
2, 乙方必须保证对甲方所开发的软件不作任何侵权行为,如不进行拷贝,篡改,泄露给第三方使用等,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 乙方托付甲方开发软件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且加盖公章)详细地说出需求模块,提供给甲方各项技术指标.
4, 乙方托付甲方开发的软件在签订合同之后如需增加其它功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呈交给甲方,甲方做改动并酌情收取适当费用.
五,乙方验收标准
1, 乙方验收时,不得对甲方所开发的软件提出附加条件.
2, 甲方所开发的软件符合乙方呈甲方的附件要求及各项技术指标即为合格.
3,甲方完成软件工作, 乙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六,费用结算方式
1, 该软件乙方付给甲方费用总金额 元整.
2,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将预付保证金 元整(占总造价_______%).
3, 甲方交付软件当日,乙方验收合格后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占总造价_______%).
4, 甲方收取完开发费用后,免费为乙方维护软件 个月 .
5, 免费维护期过后,乙方如需甲方对该软件继续进行维护,甲方将提供有偿服务 .
6,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未及时提供软件开发所需的信息而导致甲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软件的开发,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具体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
超过合同中乙方支付费用总金额的10%.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
九,合同终止
1, 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的终止理由,由双方代表签字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于战争,地震,火灾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内容的变更.
十,附则
1, 合同签订前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时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的详细要求见附件,附件具有同待法律效率.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委托合同范本3
委托人(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 电影/电视剧
剧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 剧本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如下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类型:
3、剧本的每集长度及集数(电视剧剧本)/ 长度(电影剧本)
4、剧本设计:(基本创意阐述、简单大纲,见附件)
5、 [可选项,如果是改编剧本 ] 剧本依据《 》(原作品)进行改编,原作品作者授权书由甲方提供(见附件)。
第二章 剧本著作权
第二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原则:
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条等相关条款,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相关付酬条款基础上,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范围内,该剧本著作权可以约定由甲方 (委托方)享有,亦可约定由乙方(受托方)享有。享有方自剧本交付之日起,在 5/10/20……50年之内对该剧本拥有相应著作权利。
(如下第三条、第四条是选择条款)
第三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甲方 【乙方(创作者)仅是劳务付出,非权利人】
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 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乙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保留
双方约定,在不影响甲方合法行使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权利的前提下,乙方(创作者)拥有以下权利,即乙方保留以下权利:
署名权,乙方(创作者)有权在该剧本上署名,署名方式为 编剧/剧本策划/ 改编(剧本改编者)/第几编剧…… ,乙方有权排除未经其许可的、任何未参与创作的其他人在剧本上署名。甲方对该剧不享有署名权。/或:甲方享有署名权,其署名顺序为第二……;
如甲方中途安排他人续写、修改和改编时, 续写/修改/改编人 有权以 编剧/改编者 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获得酬劳权,依本合同第四章之约定获得相应足额稿酬。
第四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乙方 【乙方(创作者)是权利人,委托方获得许可,仅有使用权】
1.甲方对本合同约定剧本著作权获得的授权范围: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 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甲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行使和乙方的权利限制:
双方约定,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付酬条款基础上,乙方就自己创作的剧本(独创的部分),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授权范围内,授权甲方行使著作权。
为保证剧本的质量,甲方可以安排他人对该剧本续写、修改和改编,并给予 续写/修改/改编人 以 编剧/改编者 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第三章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甲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 年内使用该剧本(拍摄及发行、广播等);
4.甲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乙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5.其他。
第六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依本合同约定创作的剧本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裁决认定,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第三方的赔付等),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的方式创作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任何第三人创作相同题材的剧本。
第七条 荣誉的共享
1.如果该剧获奖,乙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差旅费由 方承担,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按照 %比例分配给乙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等活动时,甲方应邀请乙方参加,差旅费由 方承担。
第八条 影视作品审查报批环节的授权书与本合同的关系
基于国家影视审查许可相关法规,甲方在项目报批阶段,需要提交乙方剧本授权书,若此时甲方尚未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报酬,则此授权书并不代表甲方真正获得本合同授予之相关著作权,甲方不得使用剧本拍摄和发行影视剧,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拍摄,并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约定之报酬给予双倍赔偿。
第四章 报 酬
第九条 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报酬:
1. 甲方分四次支付稿酬(适用于电影);
2. 甲方分五次以上支付稿酬(适用于电视剧)
第十条 采取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2.稿酬支付方式为:
●双方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10%)
●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初稿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一期稿酬 元整(40%),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完成第二阶段修改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 元整;(30%) ,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完成第三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整;(20%),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第十一条 采取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 元(RMB:);
2.电视剧每集: 元;
3.稿酬支付方式为:
●双方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10%);
●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工作,提交全剧故事大纲和人物设计,甲方认可以后,要求支付一期稿酬 元整(10%);
乙方完成第二阶段工作,提交分集故事大纲,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 元整;(15%);
●乙方第三阶段工作分 次结算,每次提交正式对白剧本(剧情时长不少于45分钟)x 集,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 %) 次共计 整(60%);
●乙方完成第四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整;(5%)。
第十二条 纳税
本合同约定之乙方报酬,均为税后报酬。甲方应为乙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第五章 剧本交付与认可
第十三条 剧本交付:
1.交付剧本规格:
(注:电子版或纸介版,电子版要注明邮箱)
2.交付确认:
剧本发到指定邮箱后,甲方应回复确认函件,若一周内没有答复,则视为甲方已经收到,以乙方电子邮件发件箱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剧本认可:
1.乙方在完成各个阶段创作,将成果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分别在一周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即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之剧本;
2.双方对剧本最后定稿的认定标准,在不存在重大争议分歧时,以相互诚信协商确定;
3.可以上级审查机关的通过,如国家广电总局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审查小组的意见;
4.可以剧本参赛征文获奖的标准认定;
5.可以通过邀请 位双方认可的影视剧本专家组织论证会,以客观标准评定。
第十五条 剧本修改:
1.在本合同约定的每一个工作的阶段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合理意见,对本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通过后,方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
2.由于乙方每一阶段都是在经过双方通过的上一阶段成果基础上进行工作,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修改,须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改动过大,乙方可要求追加报酬,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交付时间:
双方商定的创作日程为:
第一阶段工作,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一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三阶段工作,每次提交剧本均在收到上一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四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三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六章 保密
第十七条 剧本内容保密:
双方约定,对于剧本(电子版或纸介版)均负有保密不对外泄露的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商业秘密的保密: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期间所获知的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章 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合同终止自书面通知发出后3日内生效。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包含但不仅限于本合同第二十、二十一条之情况);
3.根据合同规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二十条 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若乙方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乙方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已经支付报酬的剧本或半成品及相关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甲方有权委托其它编剧进行进一步创作。
第二十一条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乙方提交创作成果后,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给予乙方修改意见,并且未能在乙方提交创作成果两周内支付相关稿酬,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创作的剧本或半成品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3.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九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 前期费用:
有关为写作剧本要求深入生活采访的费用及前期创作必需资料的购买费用,经双方商定,由 方承担,支付费用 元。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或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六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特别约定:
1.若甲方根据乙方剧本拍摄完成之电视剧的实际集数,超出本合同约定集数。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之每集剧本单价,按照实际集数补充支付乙方超出部分稿酬,方视为支付完全部稿酬;
2.对于甲方由该剧的衍生产品,乙方将主张一定比例的分成 %;
3.影片在超出授权外地区和国家发行收入,乙方将获得 %的利润分成;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时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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