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绩效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绩效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实施工作,根据《海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现就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2.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讲求实效;
3.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黄xx
副组长:李x
成员:王xx、唐xx
五、项目设置及考核办法:
(一)师德师风奖(15%)
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结合学科特点、工作特点实施德育工作,每位教职工给予每人每年全校人均奖15%的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发师德师风奖:
⒈参与有偿家教被查实;
2.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被查实;
⒊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公共利益;
4.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违规推销教学资料、组织征订报刊杂志的;
5.学生、家长、同行测评不满意率超过30%的;
6.其它违法违纪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50-100元:
⒈不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的;
⒉无特殊情况,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外出的1小时以上;
⒊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观看视频、从事经商买卖等活动;
⒋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学校突击性工作、代课、代班主任工作等)的。
考核办法:领导观察,学生、家长、同行测评,学期考核,年底累计。
(二)出满勤奖(5%)
鼓励出满勤。每年给予全校人均奖5%的奖励。凡病假每天扣款10元,病假必须由本人提供有效证明,否则作事假处理;一月内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早退、中途外出要履行请假手续),每累计4次折算事假半天,每月事假1天扣款10元,累计2天以上(含2天)每天扣款20元;旷课每节扣50元;旷工每天扣100元。病假满半个月的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事假每月累计超过7天的,取消当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症病除外,婚丧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履行职责奖(10%)
对积极接受工作任务,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日常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发放履行职责奖,发放总量为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左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全学期履行职责奖:
(1)不履行工作职责;
(2)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
(4)其他应实行一票否决的情形。
(四)工作量津贴(30%)
1、满工作量津贴。教职工能保质保量完成期初学校安排的工作,视为满负荷工作,每人给予校人均奖30%的奖励。
2、加班补贴。从严从紧控制加班支出。经校长室批准的突击性加班,每天补贴50元。节假日加(值)班每天30元。学校安排的临时代课,每节5元。社团活动每次10元。学期中途因特殊情况,额外增加工作量的,补贴另计。
(五)班主任津贴及管理岗位津贴(18%)
任教考试科目多班的加100-300元,班主任兼教研组长以上职务的另加200-400元。根据履职情况考核,上下浮动15%左右。连续两学期考核均位列后三名的班主任新学期给予调换。(附考核细则)
(六)工作质量奖(15%)
对在工作中作出贡献、较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的教职工发放工作质量奖。工作质量奖从工作态度、执行常规、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安全责任、服务质量等方面考核,将教学业绩、服务质量作为重要奖励依据。工作质量奖占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5%左右,其中90%用于教师考核。
(一)教学人员工作质量百分考核。
1.素质教育过程考核奖(40分)
(a)教学计划(3分)视完成情况及制定质量评定。
(b)备课(12分)根据抽查和定期检查结果综合评定。
(c)上课(12分)结合公开课、教研课、随堂课成绩评定。
(d)作业布置与批改(5分)根据抽查和定期检查情况评定。
(e)听课(3分)每学期教师听课16节,少一节扣0.5分。
(f)校本教研活动(3分)按时参加学校校本教研活动,完成规定教科研任务计3分,一学年内未上一节教研课的扣3分,不参加学校校本教研活动一次扣1分,扣分不封顶;
(g)资料借还(2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向学校交还借用的图书、教学资料、教学仪器的缺一件扣1分(并给予追缴和赔偿),扣分不封顶。
⒉素质教育目标考核奖(60分)
考试科目教学人员依据期末考试均分与第一名的距离打分(综合试卷难度系数),考查科目教学人员视考查成绩和指导活动效果评分。考核采用增值评价,提升一档次加5分左右。
(二)后勤人员工作质量百分考核。
后勤人员的考核由考核组参照教学人员百分考核平均成绩评分,评分时依照学校分工,从师德表现、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勤政廉洁、安全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定等打分。
(七)成果奖(4%)
▲论文奖(含随笔、教案、案例评比等):论文在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学会组织的评比中获奖或在各级CN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给予相应奖励。(如论文如涉及参评费的一律由个人自行支付)
发表论文字数超过3000字的视作同级论文的一等奖,1500~3000字的视作同级论文的二等奖计奖,少于1500字视作同级论文的三等奖计奖。(凡撰写的论文与学校科研课题相关的则提高一个级别给予奖励。此项每位老师每年最高不超过600元)
▲通讯报道奖:在县级以上各类报刊、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我校教育教学为主题的通讯报道,每录用一篇奖60元。
▲课题奖:参与课题研究,通过专家评审结题后,课题主持人奖励额为:县级每人奖200元,市级以上每人奖300元;子课题负责人分别奖励100元、150元,参与研究的老师分别给予80元、100元的奖励。
▲辅导学生竞赛奖: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形文规定参加的比赛:
团体奖为团体记分的比赛或参演人12名以上的节目。文明班级、优秀教研组可隶属团体奖,优胜奖、优秀节目奖参照等级奖执行。
▲辅导学生发表作品奖:每篇奖励辅导老师20元。每个辅导教师每年累计最高奖励300元。
▲特别贡献奖:对学校有特别贡献或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的,由考核组讨论奖励。学业水平抽测成绩优良,益友任课教师100-300元。
(八)教育科研奖
能按期完成个人专业成长计划,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为:
▲每学期至少读完一本教育专著并有不少于5000字读书笔记(或博客)的教师每人奖励50元。(50岁以上适当降低要求)
▲每学期字数超300字以上的有质量的教学反思累计达10篇以上的另奖励50元。
▲完成县局优质资源研发的给予相应奖励:完成研发任务每人奖50元,县录用后,教育资源研发人员每人奖励50元。
▲教学基本功竞赛(课堂教学竞赛以上述标准两倍计奖)。
六、有关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几点说明
1.有关人员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按海教2号文件精神执行。
2.本方案涉及的所有款项的奖如提到以月为单位计算的,均以每学期5个月计发,一年10个月计发。所涉及到的全校人均奖为统筹相关津贴后的人均奖金额。
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除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基础性工资外,奖励性绩效工资也要进行相应的扣除;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除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基础性工资外,一般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4.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正常工作量、教育教学质量也不错的教师确保不低于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0.8倍。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质量较差或有其他不良表现的人员不设“底线”。
5.本方案经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报镇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经全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并报县局审批后实施。
绩效实施方案2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州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州温市本级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xxxx】13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对象为经我校聘任领导小组聘任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校级领导的奖励方案由州温市教育局统一制定。
第三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以外的奖励性工资,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奖励而发放的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第四条:本方案涉及的内容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核奖、超工作量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及其他奖励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管理实施,学校党总支和工会依本方案的规定进行监督并保证其实施。学校工会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审小组,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开支审计。若有结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第六条:“教职工绩效考核奖”每学期期末根据考核结果,一年发放两次,弹性坐班考核奖按月发放。
第七条:“满岗工作量”和“超工作量奖”按月结算,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第八条:“教育教学成果奖”一年发放一次。
第九条:“其它奖励”根据具体情况发放。
学校将高度重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按规定专人负责、及时统计、及时结算、及时审批,按时足额发放。
(一)考核奖部分
第十条:此部分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35%。
第十一条:教职工绩效考核:根据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的规定,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体考核对象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评定,每学期发放一次。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按A档15%;B档80%;C档5%的比例对参加考核的对象确定档次,并予以相应奖励。具体如下:
学期考核奖发放对照表
档次比例教职工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
A档15%2500元700元700元
B档8000元500元500元
C档5%1500元300元300元
第十三条:连续两个学期被评为C档的人员,作为下学年度二聘或待聘依据。
第十四条:全体考核对象分教学人员(含同比教学人员和非同比教学人员),行政职员两个系列按比例参加对应考评。其中兼行政管理的人员、班主任分别参加《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和《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考评,行政管理人员兼任班主任者,考核奖不重复计算。
第十五条:弹性坐班考核奖
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坐班考核,根据《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坐班考核条例》的规定,对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的教职工实行每人每月200元奖励。
(二)满工作量与超工作量部分
第十六条:满岗工作量指按照省、市学科《课标》和周任教课时工作量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通过岗位聘任而核定的教学或行政岗位工作量。
超工作量是指因学校工作需要,干部、职工和教师在完成岗位工作或满工作量之外(上班时间或节假日)的超量工作或任课。此项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40%。
1、满岗工作量聘任奖:
根据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凡被学校聘用的满岗工作量教职工每月发放500元聘任奖金,如系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足,学校将予以工作量补岗或补差。
学科周课时工作量的核定依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教师满工作量以如下课时为满量(其中包括教研、备课、上课、改作、答疑辅导、单元或月度考试、课间操、体育课外活动、艺术辅导等等)。
周课时满岗工作量核定表:
语文、数学、英语初三科学、高三综合学科科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社会思品、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信息、通用技术初中体育、初中艺术、初中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心理健康
10课时/周12课时/周14课时/周16课时/周
2、职称系数表
职级系数中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二级中学三级、见习期
每课时1.21.110.8
3、代课酬金计算方法:
代课酬金每一课时的奖励基准金额为30元,根据任课老师职称不同给予相应酬金。
代课酬金=30元×职称系数
4、非全职教学人员兼课,计算其兼课工作量。每月以20节为限,超量不计酬金。
5、凡是跨年级段、跨学科教学人员根据学校教学需要每周课时加一节计算。
第十七条:超工作量与加班奖励:
1、学校鼓励教职工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任务,如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不属于加班之列。
2、加班原则上从严审核。加班规定如下:
(1)、处室职员如果确有紧急任务需要加班,需要经处室主任审批同意,处室主任加班需报主管校级领导审批同意。
(2)、加班达3小时及以上计为加班半天,不到3小时的加班予以合并计算。
(3)、平时加班达到6-8小时为一天,发放标准为80元/天。
3、晚自习值班(坐班):70元/晚。
4、晚自习管理及值夜:120元/天。
5、学校统一安排的自修课管理:15元/节,
6、中餐管理:10元/次。
7、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的命卷:100元/份,审题50元/份。
8、艺术类、体育类训练实行比赛成果与训练报酬相结合的原则,(每次训练时间要求达到一小时以上):20元/次。
9、学校统一安排的竞赛辅导、培优补差、寒、暑假期、双休日上课:40元/节。
10、凡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上课)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未尽加班项目由校长室参照以上项目标准结合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第十八条:其他岗位奖励
1、校党政正职每周兼课2节不计酬,校级副职每周兼课3节不计酬,中层每周兼课满工作量的1/2不计酬,部负责人、段长每周兼课满工作量的2/3不计酬,超出节数按规定计酬,如因工作需要经校长室批准可以减少兼课或不兼课。
2、担任段长、部副职负责人的教师,学校每月给予350元管理奖励。同时担任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不重复计酬。
3、同时兼任班主任的年级段长、部负责人、中层干部其兼职取最高项计酬,不再重复计酬。
4、校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5、部门负责人工作量奖励每月150元。
6、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岗位奖励标准:
级别金额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月金额(元)15010050
7、未涉及的其他岗位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育教学效果奖励部分
第十九条:教育教学效果奖励包括三考奖励、教师各类获奖奖励、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此项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
第二十条:三考奖励:学校将于每学年结束对在当年高考、中考、会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方法见《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三考奖励方案》(见附件五)。
第二十一条:教师各类获奖奖励:为鼓励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特设立此奖项,本项奖励以教师在教育系统举办的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的奖级为范围进行奖励。
第二十二条: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为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特设立此奖项。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五)之规定。
(四)其他奖励部分
第二十三条:其他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约为5%。其他奖励用于奖励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而形成的奖励,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发放。
三、其他部分
第二十四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并按学年度续聘用合同。干部、教师、职员的级别、职称,以校长室聘任为准。
第二十五条:学校人员凡完成聘任工作、满工作量并全勤的按月发给各自标准的“国发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满工作量的按比例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第二十六条:请病假:按比例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两个月内,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照发,超过两个月,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以90%按比例计发;超过六个月,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以70%按比例计发。
第二十七条:请事假:四天(含四天)以上的病、事假由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予以安排临时代课,并按比例扣除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一个月内,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按比例计发;超过一个月,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
第二十八条:请公假:干部职工请公假不扣国发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自行安排课节,滞后或提前补回的,则不扣除超课时奖励。三天以上的公假由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予以安排临时代课。工作日内干部、教师和职工学历进修,连续请假超过1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比例扣发。
第二十九条:教职工请病、事假、公假三天以内,经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调课,所耽误课程由本人提前或滞后补上,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个别学科或有特殊原因的由学校统一安排代课),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旷工旷课:一个月内,每天扣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7(即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21天×3倍);超过一个月的,停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并做除名处理。
第三十二条:全校性的会议及监考等校派任务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7(即基础性绩效工资÷21天×3);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21(即基础性绩效工资÷21天×1)。
第三十三条:凡新参加工作,或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明确岗位前按见习期的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教(工)龄补贴按最低年限对应标准执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享受相应的班主任津贴。
第三十四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节日福利补贴为7000元,在教师节和春节发放。请病假、事假等人员按比例计发。
第三十五条:教职工待聘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教(工)龄补贴按月发放,岗位津贴停止发放,一年(即12个月)以后只发基础工资。
第三十六条:实施国家的绩效工资制度之后,学校原有的结构工资方案以及相关福利项目自动取消。
第三十七条: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第三十八条:本方案从xxxx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绩效实施方案3
第一条目的
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本规定的目的是要通过对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找出并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热情和带动生产率。
第二条人事考核的用途
1、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诸方面。
2、教育培训,自我开发合理配置人员。
3、晋升、提薪。
4、奖励。
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者范围是“就业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职工。然而,下列人员除外:
2、兼职、特约人员。
3、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者。
4、考核期间休假停职6个月以上者。
第四条用语的定义
1、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2、人事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评价及其程序。
3、成绩考核——对职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4、态度考核——对职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5、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
6、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
7、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8、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事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9、考核计划与执行
第五条考核执行机构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考核的计划与执行事务。
第六条考核者训练
1、为了使人事考核统合乎实际,需要进行考核者训练工作。
2、考核者训练按照要求制订训练计划,予以实施。
第七条考核者的原则立场
1、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各原则:
2、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3、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4、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5、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6、考核的分类
第八条人事考核的分类
略
绩效实施方案4
为提升全局工作效率,全面完成省、市绩效考评指标和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在全市绩效考评工作中取得更好成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政府绩效考评考评实施细则》、《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指标意见》以及全市交通工作重点任务确定绩效指标,以考核工作实绩为重点,以过程管理抓落实,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绩效考评机制。考核评估工作既考显绩,又考潜绩,既考外在成绩,又考主观努力,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和督导作用,全面完成省、市指标和局重点工作任务。
二、考评内容
市局对局直属单位及县交通局、区经贸(信)局年度绩效指标内容设置主要包含:承担的省政府绩效考评指标;承担的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市政府下达的向上争取资金任务;市局主要工作任务。
考评指标类别分为关键业绩指标和重要工作两类。关键业绩指标包含省政府工作指标和市政府工作指标,重要工作指市局重要工作任务中细化分解的经济发展指标、行政管理指标、党群工作指标。
三、考评方式
市局对参评单位的绩效考评工作突出过程管理与查访核验环节,实现绩效考评的全过程管理模式,保证考评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与严肃性。
日常跟踪。市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局绩效办)对全局承担的省指标、市指标等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及交通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经常性跟踪、督促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责任单位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查访核验。市局绩效办组织责任科室通过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查访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
实行月填报、季调度制度。各单位每月30日前向市局绩效办上报每月绩效考评自评报告,每季末前5日上报季度(半年、全年)绩效考评自检报告。市局绩效办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了解工作进度,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督导相关单位整改。
综合指标考核。局绩效办组织开展季度、半年和年末综合考评,对各单位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认定和汇总审核,将半年和全年评估报告报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评估结果在局内通报。
四、评分办法
市局年度考核单位的绩效考评包含指标考评、综合评价和加减分项三个方面。
指标考评中的赋分标准以指标比重和实际情况设定分值,各单位绩效评估指标赋分标准为1000分,未完成指标任务的,按照《市局绩效评估指标及考核赋分标准》及相应的计分方法进行打分。考评采用完成比例法、数量递减法、否决计分法、基础加减法、综合计分法、累积计分法、直接扣分法等计分方法。
综合评价包含领导评价、承接临时性重要工作评价和群众评议。
对为省、市、局做出突出贡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在指标考评与综合评价的总分基础上,进行直接的加分和减分。(后附综合评价及加减分明细表)
县交通局、区经贸(信)局绩效考评中,市公路、运管部门综合评价400分,其进入所在县、区绩效指标排名第一档得600分,第二档得500分,第三档得400分。
五、结果利用
根据系统内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排名,设定综合优胜单位、优胜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市局对综合优胜单位、优胜单位的局直属单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市绩效办奖励办法执行。综合优胜奖单位主要领导可直接或优先推荐为市局年度先进个人。全局绩效工作得到市政府年度表彰时,综合优胜奖和优胜奖单位个数将适量增多。
“不达标单位”取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分管局领导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为“不达标单位”的主要领导调整工作岗位。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绩效意识,全面理解和把握绩效考评的内容、方法、程度和要求,层层落实各项指标任务,在完成好市局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把省、市绩效考评指标作为硬性任务,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增加工作力度,抓好抓实,保证我局在全市绩效考评中取得好成绩。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绩效考评要亲自抓,负总责。健全工作机构,加强考评机制,周密实施,保证绩效考评工作顺利实施。
3、严肃纪律,加强问责。各单位要按时报送考核数据及材料,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对绩效考评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行为的,按照关于规定严肃处理。
绩效实施方案5
一、总体目标
建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支撑,以改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财政金融部牵头,各预算单位分工负责。区财政金融部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和再评价,组织指导各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预算单位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部门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统筹规划,全面大力推进。融合单位实际,按照先易后难原则,优先选择重点民生开支、社会公益性较强以及社会关注度较低的项目展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在此基础上稳步大力推进基本开支绩效管理、部门整体开支绩效管理和财政综合绩效管理。
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预算绩效管理要符合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要求,做到标准统一、指标科学、数据准确、程序透明、方法合理、结果公正。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依法公开,接受监督。充分利用中介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等第三方力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4.规范程序,严苛考核。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职责明晰、责权对等、简便易行、规范高效率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推行全过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结果应用领域,建立健全绩效目标申报、审查、批准机制,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列入管委会年度绩效工作考核,创建有效率的问责机制和鞭策约束机制,严格考核考核、问责问效。
三、主要内容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包含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转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意见反馈应用领域等环节。大力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就是必须将绩效管理带入财政预算管理全过程,逐步创建预算编制存有目标、财政预算继续执行存有监控、财政预算顺利完成存有评价、评价结果存有意见反馈、意见反馈结果存有应用领域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预设。财政预算单位在基本建设年度预算和申报项目时,必须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具体内容、可以来衡量、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绩效目标,明晰开支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并紧紧围绕绩效目标基本建设准确、定量、易于考核的绩效指标。主管部门必须对本级和下属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展开论证和审查,并汇总基本建设本单位的财政预算绩效目标。
2.绩效目标审核。区财政金融部要对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报送单位应进行调整、修改,经区财政金融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低绩效或无绩效的项目,将调减预算资金或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3.绩效目标批准。管委会财政收支财政预算经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区财政金融部应在批准部门财政预算的同时批准绩效目标。
(二)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区财政金融部和预算单位要对绩效信息进行跟踪监控和督促检查,重点监控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确定的绩效目标,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情况严重的应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确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需调整绩效目标的,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随预算一并调整。实行预算中期评估调整制度,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适时开展以预算绩效运行为重点的预算中期评估调整,对执行绩效不好或无法执行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视情节轻重调整该项目预算。
(三)实行财政预算绩效评价。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包含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开支绩效评价和财政绩效综合评价。财政预算继续执行完结后,各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对继续执行结果展开绩效评价,重点评价继续执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1.开展绩效自评。预算单位要成立由资金管理、财务人员等组成或聘请第三方参与的绩效评价组,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将自评报告报区财政金融部。
2.实行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区财政金融部必须对财政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展开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其上报的绩效评价报告展开审查。对区级关键性产业类专项、农林水利、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公共项目,实行财政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并逐步不断扩大评价范围。必须创建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可以实行非政府专家、委托社会中介等评价方式,逐步实行第三方机构单一制评价。
3.实施多层次绩效评价。区财政金融部对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积极开展区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
(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领域
1.建立绩效报告制度。预算单位要按年度工作安排向区财政金融部提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区财政金融部要向管委会报告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情况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管委会决策提供绩效参考。
2.创建意见反馈自查制度。区财政金融部应在评价工作完结后,将绩效评价结果意见反馈给被评价部门,被评价部门应当针对项目实行中存有的问题和评价建议深入细致展开自查,并在接到意见反馈意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全面落实自查情况意见反馈至财政部门。
3.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制度。区财政金融部要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拨付、预算调整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或单位,安排资金时给予重点支持;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或单位,安排资金时予以优先保障;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或单位,在安排资金时从紧从严,在与政策不抵触的情况下减少资金安排;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低”的项目或单位,将列入重点监控。
4.创建绩效评价结果官方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官方的有关规定,绩效信息必须官方,将财政预算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结果,尤其就是一些社会关注度低、影响力小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开支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官方,拒绝接受社会监督。
5.建立绩效问责制度。管委会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权责机制。
四、确保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财政副主任为副组长,区财政金融部、纪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财政金融部,由刘一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和预算单位都要相应成立专门班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2.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绩效追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领域等各项工作流程,保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继续执行、监督的有效率贯通。创建科学规范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更多制度和技术提振。
3.建立考核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纳入管委会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困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
4.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今日云龙、云龙公布、云龙官网等媒体平台,积极主动宣传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作法,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较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绩效实施方案6
为了顺利推进我镇的绩效工资制度,本方案结合了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咸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并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制定。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需要注重加强教师队伍素质的提升,以此促进教师绩效。因此,我们要建立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这样可以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等工作目标任务,激发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同时,我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通过这样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推动我镇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绩效工资制度进行薪酬管理。这些工作人员包括学校管理人员(不包括校长)、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师风、承担教育教学、岗位管理工作、 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学期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情况由学校负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其中“德”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能”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0%;“勤”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绩”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5%。
(一)教师、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小组负责。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工作量、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
(二)学校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由教育总支考核小组和学校教师评估委员会共同负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以及工作成果等方面。考核的目的在于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推动学校的整体发展。
(三)班主任绩效主要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评估。主要评估内容包括班级管理、关心学生的程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能力、学生评价、家长沟通、教学科研、日常管理以及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
六、绩效工资分配程序
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总额的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总额的30%)。
1、根据规定程序,基础绩效工资考虑了教师职称、地区差等因素,由教育主管会计进行统一登记并向教育局财务部门报备后,直接划入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管理岗位绩效和班主任绩效三部分组成。
班主任的绩效工资按照每个班级每个月70元的标准来计算,根据实际工作月数和学校所开设班级数量来确定总额。具体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将根据期末班主任考核结果制定。
学校管理岗位绩效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分学期计算总额,具体发放标准由教育总支考核和教师评价结果来制定。
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总额为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减学校管理岗位绩效和班主任绩效后,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绩效依据学校考核小组量化得分进行分配。
专任教师、工作绩效评定公式为:工勤人员个人绩效=(全校工勤人员绩效工资总额/全校工勤人员考核分总和)*个人考核分。
学校将根据教师的绩效表现,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报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奖励性绩效工资将划入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并按学期进行发放。
七、考核结果的确定
(一)、专任教师、工勤人员的考核:
1.师德师风20分,其中教师师德基本得分5分、学生调查问卷5分(见附件一)、教师互评5分(见附件二)、总支及学校师德考核5分: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师德师风积分中扣5分:
①有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②有体罚和并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③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事假超过2个月以上;
④有工作日期间打牌、买码、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⑤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德师风积分中加分,本项加分不累计,以最高项为准,直到师德师风单项20分满分为止:
①获学校“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1分;
②获教育总支“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2分;
③获区教育局“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3分;
④获市级或市级以上“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加4分;
2.业务能力和工作量40分:其中业务能力20分、工作量20分。
①业务能力的考核计算办法:学生评教5分;教育总支及学校教学常规检查10分,期中占30%,期末占70%;参加各级各类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培训5分(本项累计得分,直到满分5分为止。其中: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1分;参加教育总支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2分;参加区级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3分;参加市级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4分;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教师业务能力竞赛、比赛获奖,参加校级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并完成任务5分;
②.工作量的考核计算方法:语文、数学、英语为1.3,物理、化学为1.2,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为1.1,其他学科为1。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个人得分÷全校人均工作量积分×20。
3.考勤得分是教师评定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按照学校考勤记录统计,计算公式为:教师个人得分 = 个人期出勤次数 ÷ 学校期记载总次数 × 15。如果学校或上级进行抽查发现无故缺勤情况,则每次扣1分。希望广大教师能够认真履行教学职责,保证出勤率和工作质量。
4.本校对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进行综合评估,其中包括教育科研业绩和教学业绩。教育科研业绩占总分的20%,教学业绩占总分的80%。具体评估方式遵照《汀泗镇中小学教师评估方案》,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评估。
①教育科研业绩的考核计算方法:主要计算教师在论文、教案、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等教育科研的发表情况、教研专题的申报情况,可单项累计计算直到满分10分:获校级奖1分,获教育总支级奖2分,获市级奖4分,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奖5分。
②教师的教学业绩考核将按照班级和年级成绩排名得分。如果一个教师负责多个班级的同科课程,其年级总分将被加权计算。具体而言,每个班级的年级前三名将获得分别为20分、14分和10分的得分,而年级前两名的班级将被授予20分和13分的得分。多科教师的得分将按比例计算,而负责整个年级多班同科课程的教师将以全校平均教学业绩得分计入。
(二)、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
学校行政干部的绩效考核等次由教育总支根据总支考核和教师期末评价,从分管工作、工作态度、管理能力、工作业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综合得分确定,其中,教育总支考核得分占终结性评价的60%,教师期末评价占终结性评价的40%,具体评价标准见《汀泗镇中小学管理人员岗位绩效评价表》。管理岗位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等次不超过学校岗位的20%。分管工作出现了重大责任事故的管理人员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3)班主任的考核:
考核办法:班主任的绩效考核等次是由学校考核小组和学生期末评价综合确定的。考核内容包括班级管理、关心学生程度、学生教育、学生管理转化、学生评价、家长沟通、教学科研、日常管理以及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九个方面,通过量化得分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学校考核小组的评分占终结性评价的90分。
①安全20分,班级管理中未出现了重大安全 卫生 事故的班主任得20分
②卫生管理是学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为了提高每个班级的卫生水平,我们制定了卫生评分规则。卫生得分占总分的20%,具体评分标准由学生会进行记录。每个班级的卫生得分将根据全期卫生得分率计算,并乘以20。如果某班级在上级检查中受到批评或通报批评,将直接扣除2分。
③班主任工作考勤记载得分20分,班主任工作考勤记载得分=班主任工作考勤出勤率×20
④班级控辍保学得分20分,流失2人(含2人)每加一名流失扣3分,扣完为止。
⑤班主任配合学校工作成效10分。以班级各项任务完成率×10计入。
班主任的工作表现将被评价,其中学生评价占10分。具体的评价标准详见《汀泗镇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评价表》和《汀泗镇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问卷调查表》。班主任绩效将被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班级数的20%。如果在班级管理中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则该班主任将直接被评定为不称职。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期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故意不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
②、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③、离岗退养人员。
④、不属学校指派,个人外出脱产学习的。
⑤、因工作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是教育机构对于教职工工作表现的评估体系,也是基于表现奖励的一种管理方式。在学校中,绩效考核结果将成为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基于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将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而奖励性绩效工资则会因不同的考核结果而有所差异。对于骨干教师以及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应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从而更好地激励教职工积极向上。此外,绩效考核的结果还将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九、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汀泗镇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
十、工作要求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水平。实施绩效工资制度需要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因此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就成为了中小学校必须要面对的任务,同时也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学校领导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规划,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全体教职员工正确看待考核,用考核来推动学校的发展。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考核领导小组要参考本方案,考核小组成员要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懂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同时要正确掌握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
3、我们要制定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执行。学校的方案必须通过学校教代会或教师大会审议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并得到与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同意后,报送至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一旦方案通过教代会或教师大会审议,一般不得再修改。但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方案存在漏洞或不公平的情况,修正案仍需经过上述程序审议通过。
4、为了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高效推进,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考核体系。为此,本校将制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并定期对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同时,我们将积极探索创新考核机制和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和内容,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们相信,通过这些措施,我们能够更好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
5、我们倡导阳光操作,实施公开透明的考核制度。在考核过程中,我们将全程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并对考核分数进行量化,揭晓考核结果后,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如有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我们将及时核实并重新确定考核分值。对于考核分值较低的教师,我们将告知其考核结果并及时反馈,同时提醒其拥有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的权利。
绩效实施方案7
一、年终奖金计算
1、年终奖金点数,接年资与当年度考绩两者评估而得。
2、每点奖金数,以其全薪之25%为计算基准(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贴、全勤及相关名目金额等的合计)。示例如下:桌员工全薪15US$,年资为2~3年,考绩87分,则可得年终奖金为:
每点奖金数是15×25=375,375×11.5(累积点)=43.125≈43.13。
凡员工对部门经理所评定的考绩分数有不满者,可签呈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中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作绩效考核
1、各部门人员考绩总平均分数不得超过85分;
2、各部门一级主管若认为谊部门本年度绩效卓著,经呈报总经理批示,不受平均数85分之限制;但其最高数仍不得超过88分(含);
3、各部门人员总数在5人以下(含)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1名;在6人以上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2名。特等考绩的分数,不并入总平均分数的计算;4各人员考绩分数由该部门最高主管评定,统一呈交总经理复核后定之。
三、年资规定
1、年资计算起始日,以到公司开始上班日为基准,含试用期;
2、员工中途离职、再回公司任职者,其年资以过去年资之五分之一计算;
3、员工中选调任至本公司其他相关关系企业,其过去年资仍予承认。
四、年终奖金发放
年终奖金的发放原则上按第二条为准。公司该年度若盈余状况艮好,则要由总经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终奖金金额乘上1~1.3倍计算(示例:某员工年式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联系,反映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的指标有很多,在年底发放奖金的时候,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经营方向选择奖金分配指标,也可以分部门确定奖金计算指标。
一般情况下,利润是人们普遍认为最能体现企业经营绩效的`指标,所以以利润为基准计算奖金的方式在企业界十分普遍。对于那些考核难以量化的部门,其年终奖金的数额可以与整个企业的年度利润挂钩,其基本的计算公式是:奖金总额=固定额+总利润×一定比例系数。
对于公司的销售部门,可以用目标销售额作为公司市场部门的年终奖金计算基准,比较一般性的计算公式是:奖金数额=(实际年度销售额-目标年度销售终奖金400,加发至1.2倍,则该员工合计可得400×12=480)。
五、附则
1、考绩定等按考绩办法处理;
2、年终奖金一律在春节前3日发给;
3、奉支书呈交总经理核定后,自xxxx年度起正式执行,修正时亦同。
绩效实施方案8
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干部执行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环境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乡机关除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全体干部职工和乡属事业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垂管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等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三、考核原则
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全面性,考核工作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绩效考核与年终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四、定性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负责人和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不能评先选优,单位负责人减发20%奖励性绩效工资,干部职工减发15%奖励性绩效工资。
1、单位业务考核在全市排名后三位的;
2、综治、计生、安全生产被乡党委、政府一票否决或在上级考核检查中被一票否决的。
3、全年被效能告诫超过3次的;
4、单位满意度测评低于70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等次:
1、业务工作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的;
2、全年工作被督办3次以上的;
3、因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4、全年被戒勉督导超过3次的;
5、按本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在60分~79分的;
6、按《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应评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等次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
1、全年工作被督办5次以上的;
2、因工作失职引发进京上访事件的;
3、全年被责令纠错超过3次的;
4、按本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
5、按《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应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
五、量化评分
年度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由绩效考核量化分、党政领导评分、民主测评和加分四部分组成。年度考核成绩超出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一)绩效考核量化分
单位正副职领导(含负责人)绩效考核打分由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一般干部月绩效考核打分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标准》执行;驻村驻组考核打分由驻村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按月打分。所有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次月第一周星期三为月绩效考核汇总日,各实施单位将上月《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扣分记录表》报乡党政办组织人事干部汇总。
1、未驻村驻组干部
(1)单位正副职
职绩效考核量化分=(单位综合考核成绩×50%+管理能力综合评估成绩×30%+个人执行制度情况考核分×20%)×60%+中心工作考核分×10%
单位综合考核成绩为所领导单位年度考核成绩。
管理能力综合评估以月为单位进行打分,按《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管理能力综合评估量化标准》执行。
个人执行制度情况考核以月为单位进行打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标准》中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理论学习三项规定执行。
中心工作考核分为中心工作完成比例取加权平均;未参加中心工作的同志取全乡平均数。
(2)一般干部
绩效考核量化分=全年月绩效考核分×60%+中心工作考核分×10%
全年月绩效考核分=全年各月绩效考核分加权平均数。
中心工作考核分为中心工作完成比例取加权平均;未参加中心工作的同志取全乡平均数。
2、驻村驻组干部
(1)单位正副职
职绩效考核量化分=(单位综合考核成绩×50%+管理能力综合评估成绩×30%+个人执行制度情况考核分×20%)×35%+驻村驻组考核分×35%
单位综合考核成绩为所领导单位年度考核成绩。
管理能力综合评估以月为单位进行打分,按《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管理能力综合评估量化标准》执行。
个人执行制度情况考核以月为单位进行打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标准》中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理论学习三项规定执行。
驻村驻组考核分=各项任务完成数加权平均×70%+驻村领导评分×30%。
(2)一般干部
绩效考核量化分=全年月绩效考核分×35%+驻村驻组考核分×35%
全年月绩效考核分=全年各月绩效考核分加权平均数。
驻村驻组考核分=各项任务完成数加权平均×70%+驻村领导评分×30%。
(二)党政领导评分
党政领导评分由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干部职工一年工作开展情况打分后取加权平均分按10%计入总分。
(三)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分为干部职工互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两个部分,干部职工互评分按10%计入总分;群众满意度测评分按10%计入总分。
(四)加分
加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核量化标准》中“个人年度考核成绩加分”标准直接计入。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本考核办法是确定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和兑现奖励性绩效工
资的主要依据。
1、优秀等次的确定
具体操作办法:按本办法量化打分后,从未被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和按规定未被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干部职工中,由高分向低分依次取满优秀名额。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中的个人年度考核成绩即为本考核所得数。
3、岗位晋升聘任
岗位聘任或晋升岗位按本考核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取满岗位职数止。未被聘任到同级岗位的人员降低一个岗位聘任。
七、本办法由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绩效实施方案9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学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全面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的调节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做与不做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我校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一)“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除了有法规规定的以外,凡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参与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满工作量的规定
教师聘课12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
(二)标准课时系数
按省教体厅文件规定,政治、计算机课时系数为1;语文、英语、数学课时系数为1.25;体育课时系数为0.9;音乐、美术、健康教育、劳动技能课时系数为0.83;专业理论课、实习指导课时系数为1.25(各科均包括备课、讲课、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命题证卷,实验实习指导等所有的教育环节,体育包括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礼仪、美术、音乐、书法含课外辅导和学校活动服务工作。)
(三)考核绩效工资
学期考核绩效工资分专任教师、中层干部、行政及工勤人员三个系列,分别按教代会通过的量化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考勤标准。按照《**省中职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考核。教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教职工实行平时月考核及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岗位考核及管理体制。
2、教工一个月内旷工累计2天以上,或事假累计3天以上,或病假累计7天以上者不得当月绩效工资;教工在一个学期内内旷工累计10天以上,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得当期绩效工资,且目标考核分为0分,并取消年度评先及年度考核“先进”资格以及年终考核奖。
3、以上凡属旷工旷课的扣分每月累计后按追究责任的办法通报,学期结束从个人目标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为单位,每月统计汇总一次,按考核分数推出科部顺序.扣款由各科室负责实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员负责,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领导负责追究计扣至责任人。
五、工作量工资分配办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的50%为其工作量工资,按照上级规定,认真、科学核定每一位教师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满量、满勤工作者,每月足额发放;
2、工作量不饱满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资;
3、缺勤者,根据考核制度规定,从工作量工资中足额扣除;
4、每学期末按规定核算扣除后,发给剩余部分。
5、层级、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3倍
六、绩效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担任三年级课程的教师按期末考试成绩或教考分离成绩计算绩效津贴;超额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加分计算,获得大于100%的绩效工资;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基本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应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根据完成任务的比例减分计算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2、担任一、二年级课程教师,参加省、市统调考的科目,按统调考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科目,按参加学校教考分离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既有对口升学成绩又有统调考成绩及教考分离成绩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则加计考核分计算绩效工资。无法进行教考分离的学科教师按考核分获得绩效工资。统调考考试:参加统考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20%(数学、英语10%)以上的专业部教师获得100%的绩效工资;达不到的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在登封同类学校没有相同专业的学科统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到20%以上者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及格率小于80%优秀率小于20%的学科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学科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考分离考试,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20%以上获得100%的绩效工资,两项都达不到者减考核分、只能获得第三等次的绩效工资。
3、毕业生技能鉴定获证率达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训260人,学员安置到国内知名企业就业,签有劳动就业合同者、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9%以上(对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业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务750人以上者,负责招生、就业、培训、鉴定工作的教师加计考核成绩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任务者减考核分按完成任务比例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4、没有任课的管理人员、工勤岗按目标考核分(100分制)计算绩效工资。
5、各项任务完不成的个人或单位,主任扣总额的5%,主管科长扣3%,主管副校长扣2%。
6、每学年第一学期,若没有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可按学校期未考试教考分离成绩(管理人员按目标考核分数)计算绩效津贴。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不请假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一学期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2、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八、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形式
岗位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具体由各科室联合计算。办公室汇总,经校长审核,公式3天以上无异议,最后由财务室按月以学期发放月岗位绩效工资,学期结束后发放学期绩效工资。
九、审核程序及实行
本实施方案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从20xx年月起执行。学校之前出台的其他相关规定若与本办法相悖,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十、本《办法》由校务会负责解释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
绩效实施方案10
为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增强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校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县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15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同时做好学困生地转化工作。服从领导,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完成好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2分)
2、热爱学生,团结同志,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创建和谐校园,严格控制学生辍学率。(4分)
3、树立终身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新的教改课改理念。(2分)
4、积极主动参加爱校、护校,切实做好夜间轮流值班,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4分)
5、做好家访工作,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发展特长和缺陷,与家长达成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培养。(1分)
因工作失误,导致严重后果或因违反师德、社会工作等受到处理者此项不得分。
二、师能
1、教学设计(15分)
所查科目及分值:语文15分、数学15分、英语15分、科学15分、品德15分。
包班教师只查语文、数学。非包班教师教什么查什么。兼课教师取其各科平均值。
2、作业(20分)
科目及分值:主科:语文20分、数学20分、英语20分、科学20分
副科:品德、音乐、美术、体育、微机
(1)担任多门主科的取其平均值。
(2)只兼副科的得10分。
(3)教主科兼副科的,副科不计分。
3、优质课
每学期各完小在人人一堂公开课的基础上评选出20%的完小级优质课教师,优质课教师每人得2分。获乡级优质课的教师每人得3分。获得县级优质课的教师每人得10分。
4、教研
(1)根据校区制定的教研计划,参加集体教研活动,每人每学期底分5分,缺一次扣1分,组长加2分。
(2)个人教研:期末检查听课记录,每位教师每学期要求听课20节,有评析,满分2分。
5、论文
凡有教育局组织或校区推荐获奖的论文、课件、文章、教学设计等,县级加1.5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
三、工作量
1、任课分
每周每班按44节计算,每任一节课加0.3分,每兼任一科加0.3分。加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
2、学生人数分
该教师在该班的学生人数分=本班学生人数×所任科目节数占本班总课时数的比例(任两个班以上的累加计算)
3、加分
(1)主管教师管理分=班数×0.3
(2)凡在全县统考或抽考中取得年级前5名的学科按名次加40分、30分、25分、20分、15分。(分配办法:获奖得分÷所有参考人数×本人所教参考人数)
四、教学成绩
根据校区期末统考结果或县组织的考试结果进行考评(校区决定)
1、参考人数依建档人数为准。
2、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
3、教学成绩分值为150分。
计算方法:该科教师成绩分值=150÷该科第一名的考试成绩分×该科教师所任科目取得的平均成绩。
4、兼课教师教学成绩依3计算,取其平均值为该教师的教学成绩分值。
五、考勤
1、每名教师每月考勤基础分为5分。
2、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3、矿工一晌扣1分。
4、根据校区请销假制度规定,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3天内每晌扣0.1分,超过3天,每晌扣0.2分,不严格履行手续的按矿工处理。
考勤以各学校考勤记录为准,每月汇总上报校区。各校对考勤记录和请销假手续要严格保管,以备查验。校区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考勤不实,该教师和该校主管人员当月考勤分为零分,并在校区通报批评。
六、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为校区
。绩效实施方案11
编号
甲方总裁乙方生产总监
甲方现聘请乙方担任公司生产部总监职务,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制定本考核协议书。
一、考核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拥有对乙方的监督考核权,并负有指导、协助乙方展开必要工作的责任。
②乙方负责所在部门的一切日常事务,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规定的相应工作,在工作上服从甲方的安排。
三、薪酬标准
①乙方年薪为____万元(乙方年薪=固定薪酬×65%+浮动薪酬×35%)。
②每月固定发放薪水____人民币;每月浮动部分为____~____元人民币,根据月度KPI打分确定发放额度,并于当月发放。
③每半年根据半年考核的常规KPI指标表对生产总监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励,奖励额度为____~____元。
四、工作目标与考核
(一)KPI指标考核
生产总监常规的KPI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KPI考核指标表
考核指标权重分值计划目标实际目标
财务
类指标总产值
总成本
总利润
非财务类指标生产计划编制的及时性
生产计划完成率
原料供应的及时性
产品优良率
产品合格率
安全生产事故
……
(二)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
重点任务工作事项计划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考核标准评估
(三)工作能力考核
考核的依据是职位说明书
五、附则
①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年终奖的依据和下一年度或下阶段制订经营计划的参考。
②公司管理部与人力资源部对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过程控制,审计监察部加强审计监察力度。
③本目标责任书未尽事宜,情况发生时在征求总裁意见后,由公司另行研究确定解决办法。
④本责任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相关说明
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绩效实施方案12
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xx】50号)、《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闽政办【20xx】113号)、《关于仙游县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综【20xx】18号)及《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仙教〔20xx〕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性绩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按标准领取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年段长、教研组长工作量折算为每周1课时;中层副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中层正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3课时;校级副职、督导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4课时;教研员及财务人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
计算方法:学校编制所设的相应岗位中层干部职数×岗位职责工作量÷实有中层干部数=该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参照学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会正副主席、妇委主任、共青团书记兼行政职务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没有兼任行政职务的按相应低一级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实际教学课时×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教学课时×学科系数(语、数学科系数为0.2)=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重复计算。
3、学校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折算课时数。
4、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节数)×个人工作量(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学校根据以上要点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20条之一的;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学校根据以上要点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2)教学常规10%: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分值相应得分。
非教学人员: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本校教师教学常规量化平均值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②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
(2)教学研究5%:①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负责人5分,成员4分)、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得5分,中心小学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复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①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情况;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综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学生获奖情况;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等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2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和。
2、学校应将教职工考核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列表公示。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职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组长:陈世金
副组长:连益利、肖晋渠
成员:工青妇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学校(园)长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3)当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15天的,扣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无故旷课、旷工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量化办法,适当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挂职、支挂教、借调或进修学习等人员,由挂职、支挂教、借调单位出具挂职、支挂教、借调期间的工作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原单位的平均水平发放。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量按本单位的平均工作量计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单位流动的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将其按标准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上缴核算中心或财务中心。
7、以校(园)为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绩效实施方案13
为认真落实市广播电视局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人事、工资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营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职工双向选择,最终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运行机制,确保人尽其才,合理流动转岗,确保电视事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超常规发展,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优化内部工作结构、优化部(室)人员组合,打破铁饭碗,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工资结构,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精干、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电视宣传队伍。
二、方法步骤
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全员聘用、绩效挂钩,严肃稽核,不断创新,狠抓落实。总体上分六步进行:
第一步:职工填报双向选择表,双向选择可填报两个志愿(岗位)。与此同时,部室主任按本部室人员编制数选择本部室人员。在控制在编人数的前提下,需坚持“宁缺勿乱”的原则,确保部室人员精干、整体素质较高。
第二步:对某一同志有两个部室同时被选择上的,由台领导结合该同志专长与部室主任充分协商予以解决,做到个人、部室选择与组织协商相结合。
第三步:部室负责人确定后,要尽快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责、权、利,试行绩效挂钩,强化稽核,实行奖惩。
第四步:对第一、第二志愿选择落岗的,按照市广电局“关于xx电视台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意见第三款第三条“双向选择中落岗的职工视为待岗,待岗期两年,待岗期满仍未上岗的,作为富余人员分流,可进入人才市场”办理待岗手续,待岗期间发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0的工资。
第五步:各部室负责人在选择本部室人员后,要制定本部室后勤岗位和临时人员的管理办法,上报台办公室,台办公室综合意见形成文件下发。
第六步:考核。部室主任按竞争上岗演讲的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在本年度未按台下达部室的任务结帐,未完成的当年给予戒勉一次,次年给予警告,连续二次警告的可自动辞职或由台党总支研究免去职务。在任期间,享受干部津贴。
三、试行岗位、效益工资制
在不突破预算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做好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的预算方案。方案由各部室分别制定后,上报台党总支讨论,党总支制定的方案经主任以上干部会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报局党委审批。
1、全台前勤、后勤岗位工资基数各不相同。总的原则按局领导意见:后勤(办公室、总编室、技术中心以及前勤中的后勤岗位)岗位工资高一点;前勤(新闻中心、广告中心和有具体宣传创收任务指标)绩效工资高一点;管理层及一线人员高一点的思路制定。
2、效益工资各部室根据同岗技术含量(如:编导、摄像、撰稿、制作等)拟定考核目标进行百分量化管理,达到基本考核目标的,台对部室按预算测定的效益工资金额结算。部室按技术含量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兑现,并办理分配手续,存档备查。
3、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由台专职稽核人员进行汇总,送分管台长审查,属实后报台长签审。
4、效益工资未达到考核目标任务的,由部室主任、稽核人员、分管台长联合会审,提交台长裁定,惩罚直至最低生活费。
5、超过考核目标任务的,由部室主任汇总基本情况,稽核人员审验后报台长审定奖励。
6、退休、退职人员按档案工资取酬,在职在岗人员的原档案工资一律存档,原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也一并存入档案。
7、本方案从年月日起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台党总支解答仲裁。
绩效实施方案14
为推进我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绩效工资管理,根据《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xx〕6号)、《河北省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冀政办〔20xx〕3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26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教政法〔20xx〕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河北省实施意见,以规范我校绩效工资管理为重点,理顺权责关系,扩大校属单位(含机关部门,下同)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坚持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强化激励导向,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形成“总量控制、关系合理、机制健全、调控有力、秩序规范”的绩效工资管理体系,实现我校绩效工资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1.系统规划,分类设计。统筹考虑教职工职业行为获得的各类收入,兼顾校属各单位职能差异,综合考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类人员工作模式差异、绩效考核方式差异以及绩效工资收入水平,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适度倾斜,对不同单位、不同人员绩效工资标准进行系统分类设计,着力构建单位间相对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2.完善考核,优绩优酬。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以岗位聘用为基础,最大限度地实现岗能对应。使收入与岗位职责、履职状况、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联系,构建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3.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实行学校、校属单位两级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各单位内部治理管人、管事与管分配的责权统一。学校不断深化改革措施,制定分配政策和核拨方式,按照上级核定我校年度绩效工资总量额度控制每年绩效工资发放总量。校属单位在学校指导下制定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报学校审核备案后,在学校核拨给本单位总量内进行二次分配。
4.严明政策,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严肃收入分配纪律,确保绩效工资分配依法合规。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和标准
我校在职正式人员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其中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人员工资构成和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责任)等因素,不再分设项目,统称为“基础绩效工资”。执行上级规定的统一标准,并随上级调标而调整。现行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的质和量及实际贡献等因素,是搞活分配的主体,分设为岗位津贴、综合目标奖两项。其中: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出勤情况、完成基础工作量、履职表现等因素,具体标准见附件1。
综合目标奖是在完成基础工作量前提下,基于对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而给予的奖励。按职级发放的人员,基准额度见附件1。每年综合目标奖标准根据上级核定我校的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在基准额度基础上遵循各级岗位等比例上下浮动原则加以确定。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一)基础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基础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自负工资单位除外),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所在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教职工,由学校按月全额发放基础绩效工资。对无故拒不承担单位安排的工作者,教职工所在单位应提出停发或扣发意见,经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处停发或扣发。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学校和校属单位两级管理。学校分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两项核拨给各单位,并对各单位分配和发放进行监督。各单位根据学校规定的分配原则,制定本单位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考核及分配办法,合理发放。
学校鼓励校属单位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针对本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进一步深化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创新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思路,不受本方案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标准限制,自行制定各项考核和分配标准;也可以将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合二为一,统筹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及考核分配办法。如果各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学校核拨的综合目标奖额度内,安排不超过5%的额度,设立院长(主任、所长)或处长(部长)特殊奖,用于奖励在本单位重点难点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或特殊情况的机动使用。
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总额不得突破学校核拨的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两项总和。
自负工资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由本单位承担并负责发放。
1.岗位津贴的分配和发放
岗位津贴由学校按照规定的职级标准和实际人员结构数量,以年为周期核拨给校属单位(继续教育学院经费从自创收入中自行解决,执行校定标准),并随人员变化定期进行调整。各单位在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职级标准基础上,根据教职工出勤情况、完成基础工作量、履职表现等考核情况加以调整,可以采取按月先预发、后调整的办法发放。其中:
(1)出勤情况按照学校《教职工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实施细则,由教职工所在单位进行考勤后确定。
(2)本方案所指基础工作量特指发放岗位津贴所要求的教职工工作数量和质量标准。专任教师基础工作量数量标准为当量(折合)教学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现实情况自主确定,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平均教学工作量的50%,且符合学校有关教师教学工作量最低要求;专职辅导员基础工作量数量标准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专职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的50%;其他岗位或一人多岗可以根据岗位特点,由教职工所在单位规定基础工作量数量标准。基础工作量质量标准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不同,由各单位自定。
(3)履职表现重点考察是否出现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等。
符合岗位津贴考核要求的,按照校定职级标准正常发放;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上述岗位津贴考核要求的,不发放或发放部分岗位津贴,具体发放额度除本方案规定的情形(见本方案“四、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相关规定”)外,由各单位自定。
学校核拨给各单位的岗位津贴总额,经本单位分配后如有余额,可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奖统筹分配。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等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的享受人员范围、津贴标准和相应考核条件,进行考核后,由学校统一发放至个人。
2.综合目标奖的分配和发放
(1)机关和参照机关单位(含校属科研单位行政管理岗位)综合目标奖由学校按照规定的职级标准和实际人员结构数量,以年为周期核拨给各单位,并随人员变化定期进行调整。各单位根据教职工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等工作业绩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在本人职级标准基础上加以调整后分月发放。可以采取先预发、后调整的方法。具体细则由各单位自定。除本方案有规定或特殊情况外,未完成基础工作量一般不发放综合目标奖。
参照机关单位为: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高等技术学院等具有一定机关管理职能的学院和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以及四方学院(校本部在职在编人员)。
(2)各二级学院(系、部)和参照二级学院的单位综合目标奖,由学校按照核拨办法分配给各单位(具体核拨办法见附件2)。由各单位根据教职工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等工作业绩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自主制定考核及二次分配办法,在学校核定的额度中,统筹安排,合理发放,按月支付。在分配办法中应体现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贯彻“以本为本”的办学理念,向本科教学适度倾斜;按照每生每月不低于3元的标准,向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一线倾斜。除本方案有规定或特殊情况外,未完成基础工作量一般不发放综合目标奖。
参照二级学院的单位为:工程训练中心、大型结构健康诊断与控制研究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等。
(3)继续教育学院、工会消费合作社等单位经费从自创收入中自行解决,执行校定标准。国防交通研究所由学校按照安排的教学任务核拨教学酬金。
(4)其他纳入综合目标奖的人员经费发放
机关和参照机关单位教师教学酬金由学校核拨给开课教学科研单位(不扣减该单位授课教学工作量),纳入该单位综合目标奖总额,由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后按本单位制定的办法发给相关教师。核拨具体标准见附件2。
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电教设备保障等特殊一线岗位人员,可根据八小时外值班或应急工作需要,发放一定量的值班或应急工作酬金,具体额度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为突出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学校在全校综合目标奖总量内,设立面向一线教师和一线辅导员等人员的“人才培养特别奖”,由学校统一掌握。
学校预留一定的机动绩效工资额度。学校决定或批准发放的其他纳入绩效工资的人员经费,按学校有关决定执行,从学校预留机动绩效工资额度中解决。
四、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相关规定
1.新调入人员、岗位变动人员从报到、任职下月起计发受聘岗位的绩效工资。
2.见习期、试用期人员按见习期、试用期满后受聘岗位计发绩效工资。
3.“双肩挑”人员履行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双重职责,按就高原则计发绩效工资。
4.参照《河北省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冀政办〔20xx〕31号)“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的精神,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和职级标准,从学校核拨给所在单位的岗位津贴总额和综合目标奖总额中列支。教学科研单位领导干部应把主要精力用于本单位管理工作。教学酬金由安排教学任务单位比照该单位机关教师教学酬金有关规定发放,从学校核拨给安排教学任务单位的综合目标奖中列支。
5.个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脱产学习、外出进修或访学人员(含公派出国访学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计发基础绩效工资和校定标准岗位津贴,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经学校批准延长学习进修时间,超出规定期限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6.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间绩效工资按在岗标准计发。
7.已婚女教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内,全额计发基础绩效工资和校定标准岗位津贴,一般不发综合目标奖。符合延长产假规定,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延长产假的,延长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如在休产假期间参与一定的工作,酌情发放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8.落聘、缓聘人员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9.工作出现失误,给学校或单位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尚未构成处分的,视情节轻重停发1-3个月岗位津贴,酌情扣发综合目标奖。
10.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与撤职等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的岗位津贴,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
1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按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12.当月事假累计不超过2-5个工作日,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岗位津贴。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全部岗位津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岗位津贴;一年内累计达到30个工作日停发一年岗位津贴。事假当月视完成工作情况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
13.每月旷工1个工作日,停发当月绩效工资;月累计旷工2~5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绩效工资;月累计旷工6个工作日及以上,或年累计旷工12个工作日及以上但不超过30个工作日,停发全年绩效工资。
14.年度考核不合格,下一年度内扣发50%-100%的岗位津贴,视完成工作情况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
上述所称计发、停发、扣发绩效工资的,均从出现情形的下月起执行。
五、相关政策说明
1.实行年薪制和协议工资人员工资、教职工科研奖励、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实施的奖励发放,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实行协议工资人员聘期考核兑现协议工资时,已发岗位津贴按校定职级标准清算。
2.继续教育讲课酬金由继续教育学院按照有关计算办法核拨给任课教师所在单位,由任课教师所在单位发放给教师,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3.引进高层次人才特殊待遇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4.政府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性津补贴、独生子女费等按政府政策执行。
5.在职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绩效工资,按河北省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养老待遇。学校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可为离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校内生活补贴,现行标准见附件3。
6.内退、病退人员,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六、组织与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绩效工资改革政策性、原则性和纪律性强,学校绩效工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在广泛征求包括教代会代表在内的各类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办法,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各单位改革方案应报学校备案。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精神,严禁在绩效工资财务项目和会计科目外列支属于绩效工资的人员经费。加强绩效工资预算刚性管理,学校核拨给各单位的绩效工资,应当在规定的会计年度预算总额中支出,不得透支或提前预支下一会计年度预算资金,余额不得结转至下一会计年度。基层单位社会服务性收入和学校划拨的各种提留、管理费等款项原则上作为单位发展基金,不得用于在岗正式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
3.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绩效工资监管机制,人事、财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监督职责,加强绩效工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确保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党委组织部要定期监督抽查中层干部薪酬情况。校属各单位不得违反本方案规定设立和发放工资性津贴补贴或奖金。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方案适用于学校正式教职工。从20xx会计年度起执行。
2.本方案实施后,原《石家庄铁道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铁大人〔20xx〕20号文)停止执行,学校原其他分配政策和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3.本方案由人事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绩效实施方案15
为确保完成集团公司的经济指标,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为我社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我社拟在xx年起试行新的绩效考评制度。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以充分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的经营理念。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并以此作为奖优罚劣的依据,可以鼓励绩效突出的员工,鞭策绩效不良的员工,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并为员工调动、晋升、降职、淘汰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形成一股“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良好风气,激发起员工良好的工作动机,鼓励员工创造优秀绩效,使员工愿意在本企业努力工作。
一、允许员工入股
对于自愿入股的员工,报经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后,可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给员工,即每股人民币1000元,集团公司将按出资额1:1的比例配置相应的责任股,所配责任股仅有分红权,没有所有权,且不得转让。但集团公司配股金额不超过10万元,按先后顺序配股,配完为止。
二、个人收入和绩效考评挂钩
凡是应聘到旅行社工作的人员均为旅行社员工,其工资将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因岗位而不同,绩效工资:按照所做的业务(以资金到帐为准),扣除经营成本和必须缴纳的税款之后,计提其中的30%,每季结算一次。
1、应聘员工的个人收入组成:XX元/月/人的基本工资(由旅行社统一交纳社保金)+绩效工资。
2、在编员工的个人收入组成:现有的档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三、考核晋升及奖励办法
1、应聘员工
a、聘用员工半年或年终完成XX万元毛利的,可以经过绩效考评后直接晋升为部门副经理(业务副经理、外联副经理),同时开始享受新的工资待遇,基本工资XX元+岗位工资XX元+电话费补贴XX元。如第二年半年考核未完成XX万元毛利任务的,从考核之日开始拿普通员工的基本工资。
b、聘用员工半年或年终完成1万元毛利的,可以经过绩效考评后直接晋升为部门经理(业务经理、外联经理),同时开始享受新的工资待遇,基本工资XX元+岗位工资XX元+电话费补贴XX元。如第二年半年考核未完成XX万元毛利任务的,从考核之日开始拿普通员工的基本工资。
c、聘用员工和部门经理(业务经理、外联经理)半年或年终完成XX万元毛利的,可以经过绩效考评后直接晋升为业务总监,同时开始享受副总经理的工资待遇,基本工资XX元+岗位工资XX元+电话费补贴XX元。如第二年半年考核未完成XX万元毛利任务的,从考核之日开始拿普通员工的基本工资。
d、聘用员工和部门经理(业务经理、外联经理)半年或年终完成XX万元毛利的,可以经过绩效考评后直接晋升为副总经理,同时开始享受新的工资待遇,基本工资XX元+岗位工资XX元+电话费补贴XX元。如第二年半年考核未完成XX万元毛利任务的,从考核之日开始拿普通员工的基本工资。
e、旅行社计调人员的个人收入XX元/月/人,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努力降低成本,确保工作准确无误并赢得时间,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每人计提作业费XX元/人,待团队行程结束后计提奖励。如因计调操作失误给旅行社造成了经济损失,损失费由计调全部承担。
f、经过年终测评,聘用员工在测评结果公布后即日始自行解除聘用合同。
2、在编员工
在编员工的考核办法参照聘用员工的考核办法执行。如不能完成任务,又无正当理由(正当理由包括:因病住院一个月以上、外出带团累计XX天以上、专职财务人员除外),经过年终测评,在编员工下岗,社保金由个人缴纳。如本人又要求重新上岗的,需写书面申请,经社办公会讨论决定。
四、为吸纳社会及民间资本支持我社的发展,允许旅行社以外的自然人持有本社的股份,但所持股份集团暂不配股。对于支持与关心本旅行社业务的编外人员,按事先约定的办法一团一议进行奖励。
五、此方案从批准之日开始施行,试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