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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志愿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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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校园,倡导广大队员做一个“讲文明的人”,培养学校少先队员们自主自理意识和志愿服务意识,学校应开展志愿者活动来提高学生的志愿心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志愿活动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学生志愿活动实施方案

学生志愿活动实施方案【篇1】

一、活动主题

激扬礼仪青春,建设文明校园

二、总体要求

全校每个班都要在学雷锋活动月中行动起来,积极学习雷锋精神,开展各种学雷锋活动,力求做到全校范围内地面无痰迹,校园无纸屑,桌面无刻画,墙壁无脚印,出言无脏话,杜绝打架斗殴现象。同学们要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争取向粗鲁告别,向陋习告别,向一切不文明行为告别;力争把礼貌带进校园,把微笑带给同学,把孝敬带给家长,把谦让带给他人。

三、具体活动安排

1、团委做宣传动员

3月1日,校团委副书记做《让雷锋精神永放光芒》的国旗下讲话,与体卫艺处共同提出“学雷锋,爱校卫生月”的主题月的倡议书,向全校师生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动员。

团委利用校园网络、橱窗等宣传阵地展开宣传,如雷锋事迹及图片展、雷锋生平、事迹及校内外学雷锋先进事迹报道等,营造学雷锋活动气氛。

2、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于3月1日每班组织学习和讨论雷锋精神在现在的作用和意义的主题班会。

雷锋精神可以概括为:生活上艰苦朴素,工作上忘我劳动,学习上刻苦钻研,集体中乐于助人的精神。

各班召开“弘扬雷锋精神”学习讨论主题班会,讨论话题:

①了解什么是雷锋精神?

②讨论雷锋精神在当今的意义?

③学雷锋应如何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④各班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召开本次主题班会,在学习和讨论中制定出本年度学雷锋活动计划。

3、出一期主题黑板报

各支部以“弘扬雷锋精神,养成文明习惯”为主题出一期主题黑板报(3月12日前出好,学校将组织评比)

4、开展一次学雷锋活动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开展活动时如需要,班主任事先可以向团委借用校旗、团旗或青年志愿者旗帜。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活动事迹总结(附上有关的说明材料或照片),并撰写学雷锋心得体会(每班5篇)。校团委将根据各班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评选出学雷锋先进班级集体和学雷锋活动积极分子。

5、举行一次学雷锋演讲比赛

由学生会主要承担“学雷锋精神,树文明新风”演讲赛,可在学生会各部中选取代表参赛。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时间初定于3月29日下午4:30,地点初定于阶梯教室。

6、每班进行学雷锋活动总结

各班组织本班同学认真做好个人学雷锋活动月的自我总结,在3月31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学雷锋活动材料,作为评选学雷锋先进班级和学雷锋积极分子的参考依据。

希望各班以学雷锋活动月为契机,积极开展对雷锋精神的学习、实践、总结活动,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把学习雷锋精神与学校的德育工作重点,学生的自我教育和实际行动相结合,使学校的校园环境,同学们的学习风气和精神面貌都达到更高的水平。

学生志愿活动实施方案【篇2】

一、活动目的

从提高全民素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出发,遵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动员全校学生积极参与“争当小小志愿者,文明创建我行动”活动,鼓励小学生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培养高尚品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成员的参与,进而提高家长和广大市民的文明素养,在全县掀起做文明人的热潮。

二、活动主题

争当小小志愿者,文明创建我行动。

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庚臣

副组长:韩国瑞、李仁富

四、活动时间、地点

1、时间:20__年

2、地点:各主干道、孤寡老人。

五、参加对象

我校3-5年级师生。

六、活动步骤

活动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交流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

本次活动宣传发动阶段时间紧迫,成立小组,及时召开协调部署工作会议,人员安排落实到位,并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利用阵地优势,定期出版专题黑板报,切实扩大宣传范围,为本次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

1、时间安排:综合实践课及课外活动时间。

2、巡逻内容:

大力宣传道德规范、文明礼仪、社会公德,积极做好市民文明行为劝导工作;清捡路面、绿化带垃圾,从身边的垃圾做起,从给老人让座开始,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争做文明小公民;帮助孤寡老人。

七、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的开展,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2、确保安全。小学生巡查队上街巡逻,要求至少有一名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带队,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生志愿活动实施方案【篇3】

为构建和谐校园,倡导广大队员做一个“讲文明的福州人”,培养我校少先队员们自主自理意识和志愿服务意识。现决定开展“红领巾志愿者”服务活动。

一、志愿者活动目的。

通过“红领巾志愿者”活动,为广大队员提供一个为学校服务奉献的平台。志愿者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美化校园,用言传身教的方式播撒文明的种子。

二、志愿者活动内容。

“红领巾志愿者”的活动广泛、丰富。帮助每周执勤的老师维持校园的进出秩序、宣传文明的行为规范;组织队员清理校园,使它更加美丽整洁;协助学校开展各种大型活动,使大家的校园生活更为丰富多彩。以实际行动,带动全校参与红领巾志愿者服务,树立金小校园新风貌,让金山小学校园更加文明、更加美丽、更富有朝气!

三、志愿者类别及职责。

1、“文明小天使”小队

协助执勤老师维持校园的进出秩序、宣传文明的行为规范。

2、“环境小卫士”小队

劝导校园内不讲卫生的行为,保持校园的卫生整洁、干净。

3、“星星火炬”小队

以班级中队为单位,根据大队部活动计划,自主开展各类活动。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xx年9月1日~9月6日(下午2:00截止)

2、报名要求

(1)三——六年级每班3~5人,对工作有责任心,有爱心和团队合作能力,愿意服从安排。报名参加文明小天使的队员要求在班级里具有组织管理经验。

(2)本着自愿报名原则,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报其中一个服务小分队。

五、志愿者管理

为提高我校志愿者形象,提高志愿服务层次,大队部将对志愿者实行统一管理。“文明小天使”小队和“环境小卫士”小队分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管理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活动。同时每周安排两名大队委参与志愿者行动,负责监督反馈志愿者行动中的优良行为,以便表扬整改。

六、管理评价细则。

1、每月开展红领巾志愿者民主会,每位队员自评月成绩(好、中、差)小分队队员推荐月优秀志愿者和差评志愿者。差评3次或活动缺席累计3次者自动退出志愿者队。

2、从月优秀志愿者中每学期评选10名“红领巾志愿者”,在各级评比中优先对待。

3、志愿者服务属公益行为,乐于参与的合格志愿者操行评定提高一个等级,在各级评优评先活动中同等优先。

学生志愿活动实施方案【篇4】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切实抓好面向未成年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根据中央文明办等部门的工作要求,现就以“做小小志愿者”为主题,开展未成年人学雷锋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期开展未成年人“学雷锋、在行动、做小小志愿者”道德实践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未成年人“学雷锋、在行动、做小小志愿者”道德实践活动,从观念渗透、行动培养和争当模范等三个环节,引导未成年人学习、树立和践行雷锋精神,在宣传雷锋中感悟崇高精神,在开展活动中提升价值追求,在弘扬精神中争当先进模范,持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扎实推进面向未成年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1、开展雷锋精神学习教育活动

组织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等活动,举办学雷锋主题演讲、座谈会、报告会、读书征文、诗歌朗诵、展览展示、文艺演出、网上互动等活动,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让未成年人熟知雷锋事迹,学习雷锋精神,努力营造“雷锋故事人人讲、雷锋日记人人读、雷锋歌曲人人唱、雷锋精神人人传”的浓厚氛围,激发未成年人学雷锋我行动的热情。

2、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

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小小志愿者”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就近就便深入社区和公共场所开展普及科学知识、传播先进文化、劝导文明交通、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设施的活动,开展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志愿帮扶活动,开展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等,使未成年人在实践中成为雷锋精神的体现者和传承者,在实践中感受帮助他人、奉献社会的快乐;组织开展“文明小博客”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围绕续写“雷锋日记”等开博、写博、读博、评博,在德育数字化的实践中增强雷锋精神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把学雷锋实践活动与各地各部门开展的“建设和谐校园”、“手拉手”、“雏鹰争章”、“红领巾心向党”、“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等活动有机结合,吸引未成年人广泛参与,实现未成年人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

3、选树学习宣传实践雷锋精神的先进典型

社区联合双山小学要选树一批雷锋班级、一批雷锋少先队、一批雷锋团支部、一批雷锋社团,发挥团队学雷锋典型的引领作用;选树“美德少年”、“阳光少年”、“学雷锋我们身边的好榜样”、“雷锋团员”、“雷锋少年”等未成年人身边的鲜活典型,引领广大未成年人崇尚先进、见贤思齐,将学雷锋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利用市、校、班三级道德讲堂及校园电视台、广播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公示栏、小卡片等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和学雷锋活动开展情况;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配合,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未成年人学雷锋活动的特色、亮点、典型人物、典型事例,营造浓厚的氛围,努力形成“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道德连锁效应,引领青少年成为学习实践雷锋精神活跃的群体。

二、集中开展“学习雷锋、做小小志愿者”网上签名寄语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集中开展“学习雷锋、做小小志愿者”网上签名寄语活动,在未成年人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引领他们认真学习美德少年事迹,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谦恭待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在行动”等道德实践活动,身体力行“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的价值追求,使“运用典型力量,加强示范引导”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推进“做小小志愿者”主题活动持续深化。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依托中国文明网和央视网及相关链接网站,组织广大未成年人登录相关网站签名寄语,宣传雷锋精神,学习美德少年事迹,抒写学习、崇尚和争当美德少年、弘扬雷锋精神的心得体会。

三、推广开展“日行一善”活动

(一)活动目的

推进“做小小志愿者”主题活动中开展的以“日行一善”为内容的道德实践活动的经验,将之贯穿到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之中,寓学雷锋于未成年人日常学习生活之中,引导未成年人以知善行善为切入点,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做好事、长好心、做好人。

(二)活动时间

长期推广开展

(三)活动内容

1、让学生每天坚持做一件好事,并记录在每个学生的《日行一善登记本》上。这一件好事可以是:帮助同学搞卫生,扶老人上楼梯、过马路,爱护小动物,保护环境等,通过长期坚持做好事,长期地去记录、去感受,使学生在头脑中逐渐形成一个正确的道德标准,从小养成做好事、做善事、助人为乐的良好习惯和优秀品质,终成为具有高尚道德的人,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2、配合班主任老师负责每周从学生的《日行一善登记本》上摘录相关好人好事,在每周的班会课、团队活动时加以褒扬、推广,引导全班同学去感受做好事为别人带来方便的同时给自己所带来的快乐。

3、社区开展大讲堂活动,定期开展“学雷锋我行动”以及“日行一善”活动汇报会、报告会。各级在开展“身边好人”、“美德少年”推荐评选时,要充分应用“日行一善”活动的成果。

(四)活动要求

“日行一善”活动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具体实在,适应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符合道德养成规律,易学易做,操作性强,是一个引导未成年人参与道德实践、增强道德观念、养成良好行为的好载体,是一条引导未成年人成长为有德之人的好途径。

学生志愿活动实施方案【篇5】

文明礼仪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我校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弘扬“文明、友爱、互助、奉献”的志愿者精神,引导和教育全体师生立足校园,带动家庭,影响社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全面加强中学生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全面提高中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志愿服务组织

志愿服务组织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完善各项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2、提供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的联络对接平台;

3、招募、登记、培训、管理、考核、表彰、惩戒志愿者;

4、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

5、建立志愿服务档案,对志愿服务行为进行认定和评价;

6、筹集、使用和管理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物资;

7、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8、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志愿者

(一)志愿服务应当统一志愿服务标志,实行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从事志愿服务的人员可登陆中国文明网?宣城站,在“志愿服务”栏目下的“志愿者注册”子栏目中申请登记,申请成功后便可成为在册志愿服务者。各县市区志愿者也可在当地注册登记,由当地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机构管理。

(二)倡导并鼓励广大公民在时间、体能、技能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入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自愿从事志愿服务;

2、年满14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符合志愿服务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四)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1、加入或者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2、获得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

3、获得志愿服务必需的条件和保障;

4、获得志愿服务所需的教育和培训;

5、请求志愿服务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自身需要他人帮助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7、志愿者的个人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

8、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批评和建议;

9、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1、接受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2、尊重、保障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3、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的各项管理规定;

4、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并完成志愿服务活动;

5、参加志愿服务所需的教育和培训;

6、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志愿服务标志;

7、维护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形象和声誉;

8、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志愿服务

(一)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公布与志愿服务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告知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志愿服务主题是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

(三)提倡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倡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大型赛会等重要社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提倡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失业人员和其他有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个人提供志愿服务。

(四)志愿组织、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不得强迫他人从事志愿服务活动。

(五)志愿服务组织为志愿者安排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志愿者的年龄、身体等条件相适应,与志愿服务项目所要求的知识、技能相适应,并事先征求志愿者意见。除应对突发事件、组织抢险救灾等确有必要的情形外,志愿服务组织一般应当避免安排志愿者从事对其人身安全、身心健康有一定危险的活动。

(六)需要志愿服务的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向志愿服务组织申请服务并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2、申请服务的项目说明及其它有关材料(包括潜在风险等)。

开展涉外志愿服务以及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开展其他志愿服务,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在服务过程中,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应当履行服务协议;一方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协议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

3、个人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4、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其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

志愿服务组织在受理服务申请后,可以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和实际情况,经确认后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不能提供志愿服务的,应当答复申请人。提供志愿服务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志愿者参加。但服务项目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5、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应当根据服务项目需要,对志愿者进行必要的专项服务培训,办理相应的人身保险,并提供必要的物质和安全、卫生保障。志愿服务对象、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为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提供交通、饮食等方面必需的成本补贴。

6、志愿者应当尽其所能,认真负责地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志愿者在服务工作中应当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和操作规程,合理预见、积极防范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避免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7、志愿者按照志愿服务组织的安排,参加重要场合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佩戴统一的志愿服务标志,做到语言文明、举止规范,保持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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