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调研方案怎么写
关于食品安全调研方案怎么写8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措施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那么为了方便大家,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食品安全调研方案怎么写8篇,欢迎阅读!
食品安全调研方案篇1
根据《__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__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_食安办函[20__]2号)文件精神,认真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指针,坚定不移抓深化、抓重点、抓服务、抓基础,全面提升本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水平,落实“找差距、补漏洞、严要求、敢负责、见成效”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全面排查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整治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构建食品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扶持一批优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使区域性食品问题突出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的状况明显好转,食品生产加工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有明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律和诚信意识不断增强。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负责对全县肉及肉制品、米粉、桶装水、酒类、豆腐皮、酱菜、蜂蜜等相关企业及生产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人为___副局长,组成员包括___、___、___。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摸底,完善企业、小作坊档案(3月-5月)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类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大量兴起,过去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已不再适宜新时期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尤其在20__年11月__省颁布《__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后,更需完备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档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成员将深入我县各乡镇村寨,实地搜集企业、小作坊第一手信息,如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条件、人员、检验设备、质量信息等,为今后规范我县食品监督监管提供资料。
在摸底、排查期间,除完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外,还要求企业和小作坊做好以下几点:
1、严把原材料质量控制关,在生产加工严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
2、规范食品标签标注。对不符合规范的,积极指导。严禁存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短斤少两、冒用厂名厂址等情况。
3、注重环境卫生条件。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厂区、生产加工车间、原辅材料与成品库房、贮运工具的卫生条件应符合规定要求;生产车间、生产场地应保持清洁卫生;操作人员应统一着干净卫生的工作服;还应具备有效的防蝇、防鼠、防虫和洗手、更衣等设施;生产过程不得存在交叉污染。
对上述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和小作坊,限期给予整改,并做好详细记录。
(二)专项整治、督察阶段(6月-10月)
根据上一阶段对全县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摸底、排查,对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按地域、企业对质量的控制能力、食品的风险程度等实行动态分类监管,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质量安全划分成不同级,利于重点监管、整治。
1、完善监管、巡查和抽检机制。对不同质量安全等级的企业执行不同的监管方式和监管频次。通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实现分类监管、分类指导、督促获证企业履行法律义务,持续保持出厂食品合格。凡是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年审、换证审查检验中不合格的,严格依法实行加大抽检频次、公告、收回、跟踪抽查、责令停产整顿、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做到“二个不放过”,即企业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质量安全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的不放过。
2、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突出监管重点,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要按照“四定”: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三员”:即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企业检验员;“四图”:即企业变化动态图、食品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落实图和食品安全获救图的要求,明确分工和责任,层层落实,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
3、重点监管小企业和小作坊。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数量大、分布广、风险特点,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建立以质量承诺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自我声明制度,鼓励小企业联合建立检验室,督促企业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对小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4、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监督抽查工作,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同时,要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后处理力度,严格实施公告、整改、复查、处罚和责令收回等后处理措施。
5、严格生产许可,加快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要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__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查处无证生产、加快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度,督促未申请的企业尽快申请,督促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改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核、检验工作的管理,严格审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
7、深化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一是要结合贯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__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加大力度查处无证生产、销售食品违法行为;二是组织实施“百千万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的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严厉打击使用病死畜、禽肉等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四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1、梳理总结,提炼排查、整治经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要认真梳理排查专项行动的做法、过程,总结排查、整治经验,查找不足,制、修定各类执法依据,巩固工作成果。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排查、整治成效。通过总结排查整治经验,食品监管部门负责研究,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
3、做好活动总结。结合排查工作按照深入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模式,不断创新、丰富和完善食品监管责任制、食品添加剂备案制、食品质量安全快速反应机制等措施。
食品安全调研方案篇2
为切实解决当前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根据省、青岛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省、青岛和我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的原则,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硬的手段,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进行“地毯式”和“拉网式”密集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具体目标为: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00%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
--蔬菜、畜禽、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
--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企业100%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100%实行证照上墙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公示制度;
--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排查整治内容及重点
各镇(街道、园区)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登记、风险评估、检查等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监管领域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食品安全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扎实做好本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一)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
1.查处违法生产、销售、贮存高毒高残留违禁农药行为,打掉与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密切相关的“黑作坊”、“黑窝点”。突出古岘、仁兆蔬菜主产区,旧店、大泽山、云山、明村水果主产区,以及李园街道、东阁街道等生姜主产区,排查违规使用“神农丹”、“呋喃丹”等违禁药品行为。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各镇(街道、园区)
2.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排查,重点排查重金属、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农田和灌溉用水状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治理农田污染。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各镇(街道、园区)
3.排查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劣兽药产品行为。加强对猪肉产品中“瘦肉精”、禽肉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排查养殖户落实休药期、安全间隔期、养殖记录填写等有关情况,打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市水利水产局、公安局,各镇(街道、园区)
(二)畜禽屠宰环节。
1.对照畜禽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标准,排查企业厂区布局、设施配备、屠宰工艺流程、畜禽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做好产品来源流向登记。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注水、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打击力度。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各镇(街道、园区)
2.排查屠宰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具备情况、执行宰前检疫等制度情况、进场动物检疫证明和标识具备情况,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公安局,各镇(街道、园区)
(三)生产加工环节。
1.突出蔬菜加工、肉类及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行业,深入排查企业原材料采购、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控制、厂区卫生状况,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包装材料,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
2.强化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排查,督促其改进生产条件,帮扶基础较好的企业或作坊尽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黑窝点依法取缔。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各镇(街道、园区)
(四)食品流通环节。
1.以商场、超市、集散市场、食杂店为重点,排查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承诺、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等行为。
2.深入排查流通环节运输、仓储、销售等重点部位,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捣毁假货集散地。
3.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取缔无证无照小摊点、小商贩。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教体局、行政执法大队,各镇(街道、园区)
4.加大对工业用盐、亚硝酸盐流入食用盐市场的排查力度,严防工业用盐用于食品领域。
牵头单位:市盐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五)餐饮消费环节。
1.以大中型餐饮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配餐等为重点,全面排查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配备、现场卫生、餐具卫生消毒情况等。严厉查处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肉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冷菜、烧烤等重点食品的排查力度,严防过期、变质食品引发食物中毒。强化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严格查处“地沟油”回流餐桌等现象。
2.全面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公示制度,严格督促落实证照、负责人、监管责任人、量化分级管理标识、管理制度、健康证、承诺书、添加剂使用公示、食用油使用公示、废弃油脂处理公示上墙,推进规范化管理。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工商局、卫生局、建设局,
3.严格排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一次性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企业资质、进货验收等情况,严厉禁止未取得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入餐饮服务领域。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卫生局,各镇(街道、园区)
4.全面排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资质、选址、布局、工艺流程、生产用水、设备、产品包装等,加大检测力度,督促企业按规定办理证照,严厉禁止未取得资质企业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园区)
5.加大校园食堂排查力度,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物中毒防控措施落实、从业人员体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等情况,以及加工制作是否规范,有无使用来源不明原料、散装油、散装调味品等。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镇(街道、园区)
三、时间和步骤
本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阶段(5月20日至6月5日)。各监管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将摸排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息录入“智能食安”系统。同时,采取资料分析、实地调查、走访、鼓励群众举报和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汇总,填写《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于6月5日前报送食安办。
第二阶段:整改提升阶段(6月6日至6月15日)。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短时间内可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立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等果断措施,坚决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各单位要将各自领域内食品安全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于6月15日前报市食安办。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6月16日至6月19日)。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回顾总结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于6月19日前报市食安办。各监管部门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出台各自监管领域规范管理办法,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市食安办组织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
整治排查过程中,市食安办将组织食品安全督查室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食品安全是餐桌上的民生,各镇(街道、园区),各职能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镇(街道、园区)的沟通协作,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人,充分发挥好业务指导作用。各镇(街道、园区)要积极配合,利用基层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全面推行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确保摸清实底、整治到位。
(二)严查重处,务求实效。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特别要深挖并消除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通过排查整治行动,使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坚持重典治乱,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公安部门主动介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和惩处食品安全犯罪,让非法生产经营者付出惨重代价,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全面动员,广泛参与。各镇(街道、园区),各职能部门要倡导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主动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查实的,迅速落实奖励资金,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新闻部门发挥好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企业或业户,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协同共治。监察部门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督查和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调研方案篇3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
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
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
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
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
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食品安全调研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校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特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排查隐患、防控风险,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校园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5、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6、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调查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状况,加强与家长、食药局、街道办协调,沟通,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食品安全调研方案篇5
为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切实提高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坚持教育为本,求真务实,全员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通过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共责意识与科学观念。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三、活动时间
6月10日至6月22日
四、宣传主题
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尚德守法品牌引领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五、宣传内容
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
六、宣传形式
1、悬挂宣传条幅。
2、办一期宣传专栏。
3、办一期黑板报。
4、上一节健康教育课。
5、开一次主题班会。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分工,积极筹划,充分利用宣传周的有利时机,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2、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把食品安全周活动同“安全教育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周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3、总结活动成果。各单位要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完善活动档案,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6月22日前将总结报教育局安全科。
食品安全调研方案篇6
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__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完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
1、规范卫生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研究分析学校食品卫生存在的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操作性强的食品卫生分类管理办法。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已量化分级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发证单位及民办学校继续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3、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指导。学校食堂要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禁承包经营;各学校要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学校食堂物资要实行准入制度,食品采料要定点采购;加强学校生活用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做好粪便的无害处理,改善学生宿舍卫生通风条件,防止环境和水源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强化学校食堂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各学校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要主动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提出审核申请,提供选址、建筑设计等相关资料。各科室加强对学校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的预防性审查验收工作,以消除选址、设施布局等硬件改造上的卫生安全隐患。
5、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学校食堂要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明确其职能及职责,组织专门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凡就餐人数在800人以下的学校,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1名;800—1500人的学校,设专职食品管理员1名;就餐人数在1500人以上的,设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2名或2名以上。
6、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学校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发生食物中毒的学校,要查明原因,查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食品安全调研方案篇7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食品安全调研方案篇8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
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
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
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
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
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