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八篇
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八篇2023
洪涝灾害可分为洪水、涝害、湿害。从洪涝灾害的发生机制来看,洪涝具有明显的季节季节性、区域性和可重复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八篇,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精选篇1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我村村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村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我村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一、思想重视
认真学习上级的指示精神,深刻理会其实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高度统一,确实把防汛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组织落实
1、成立防洪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黄成学(村民委副主任)
潘久成(村计生专干)
成 员:各村民小组长
2、防洪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黄海负责全村防汛总指挥工作。
黄奎负责做好防洪防汛整体工作。
黄成学常负责各种物资供应及群众的疏散转移。
各组组长负责组织好各组的群众,配合领导做好群众的疏散工作。
3、防洪防汛抢险队:
队 长:
副队长:
队 员:支村两委其他成员、各村民小组长
抢险队长在防汛抢险时,负责抢险的具体工作。
三、防汛物资
我村的防汛物资有:铁锹、编织袋、沙袋、手电筒、雨衣雨鞋等。
四、应急处置
1、灾前
(1)村应急协调小组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村应急管理责任分工,各小组长负责各组、各户排除安全隐患。
(2)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如雨具、手电、绳索、铁线、铁锹、食品、药品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对生活物资进行购置和清点,确保村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3)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检查、疏通沟渠、地漏等排水设施,检查、消防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确保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灾害可能威胁村民生活的,必须组织转移安置。
(4)村领导组成员负责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气象站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村民通报情况。
(5)村防洪防汛抢险队进行警戒巡逻,维护村生活秩序。
2、灾中
村防洪防汛抢险队在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巡查,随时救援危险境地人员。
3、灾后
(1)村各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此时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村应急协调小组组长。
(2)村应急协调小组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如实向镇政府应急办报告灾情。
(3)村医疗服务小分队负责对伤亡人员进行初步抢救和处置,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4)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组织救灾款物,随时发放救灾物资,此时确保及时到位。
(5)村巡逻小分队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巡逻执勤,维护现场秩序。
(6)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五、后期处置
接到上级、防汛应急结束信息后,村应急行动响应结束。此时村应急协调小组及时组织村民和有关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村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对受灾地域进行消毒防疫;组织疏散村民安全返回;对临时设施、电源和排水系统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逐户上门进行受灾情况登记,统计汇总,经村书记签发后上报乡政府。
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精选篇2
暴雨、洪水发生前:
对于地处低洼地带、山体滑坡危险区域的房屋,每年夏初应对房前屋后进行检查,留心附近山体变化,看山上是否有裂缝滑坡迹象,查看房子地基和房子本身的变形情况。如果降雨较大,要查看房屋四周有无积水,排水是否畅通,防止山洪冲击或浸泡房屋;对应急情况下的撤离方向和地点要做到心中有数。
检查用电线路和设施,低洼地区要重点检查,采取适当防范措施,对失修、老化则未及时更换的线路和设施,应提前关闭电源。
走路、车辆行驶应远离危险建筑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等),遇低洼积水应绕行,避免强行通过。
暴雨、洪水发生后:
发现重大暴雨、洪水征兆或已经发生暴雨、水灾害时,在防止和延缓险情、灾情扩大的情况下,如需要施救,应尽快将信息传递出去,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争取救援,或及时拨打110、120、119以及其他社会求助电话,说明事发的详细地点、险情程度、被困人数、联系电话等。
暴雨洪水突发性强,陡涨陡落,但持续时间长。当在河道内进行施工或拟过河时发现河道涨水,要迅速撤离,不可麻痹迟疑。汛期河道涨水时,千万不要强行过河,要耐心等河水退了以后再过河,或长距离绕行过河。
发生暴雨、洪水时,避雨要远离高压线路、杆(塔)、电器设备等危险区域。雷雨时要关闭手机。企业应视情况留住员工统一躲避暴雨、洪水,安排临时食宿,员工应及时通知家人。
在室外工作的人员应就近避雨,车辆应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
当积水深度接近车辆底盘时,驾、乘人员下车时应双脚同时着地,离车迅速到安全场所。
当房屋内的进水深度将达到最低电源插座高度或带电设备前,应立即切断电源。
可见暴雨洪水自救自护方法非常重要,一定要对其暴雨洪水自救自护方法多加了解,而且不仅要了解上述自然灾害安全小知识,还应该了解预防水灾的措施有哪些等知识。
洪涝自救自护方法
洪水来袭,要科学处理,以保证人民生命安全为第一责任,处于危房危险地带的人要迅速转移。实在来不及转移的,向高处,如结实的房屋顶上转移,等候救援人员营救。
为防洪水涌入屋内,可用沙袋堵住门槛。
袋可以用麻袋、草袋、布袋、尼龙袋将里面塞满沙子、泥土、碎石。如预料洪水还会上涨,那底层窗槛之外也要堆上沙袋。
在家中准备适量的食物,饮用水和保暖衣物等,以防挨饿受渴。
如水位不断上涨,就必须自制木筏逃生。床板、箱子及柜、门板等,都可用来制做木筏。如找不到捆绑绳子,可用床单、被单等撕开来代替。
在离家前,还要把煤气阀,电源总开关等关掉。时间允许,要将贵重物品用毛毯裹好,收藏在楼上柜子里。出门时把房门关好锁好,以免家产随水漂流掉。如果没有时间,那么只能放弃财物,不能因财而丧生。
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精选篇3
一、应急预案体系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二、急诊科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急诊科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精选篇4
一、特点
暴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形成水灾,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下暴雨时,做好防洪工作极为重要。
二、危险因素
1、连降暴雨。
2、排水沟不通畅。
3、库房破损,没及时维修。
4、库房地基不合理,外高内低。
5、防汛设备不齐全。
三、对策措施
1、各单位成立防汛突击队,下暴雨时各队员随时待命。
2、每年雨季来临前,行政保卫科组织人员做好排水沟的清除淤泥工作。
3、经常检查库房,发现破漏,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提高库房地基,或在雨季到来之前,用沙袋垫高库房门口。
5、准备齐全防汛设备、工具,使其处于随时能用状态。
6、下暴雨期间,各单位要保证24小时有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通知人员抢救。
六、评审、修订
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行政保卫科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编制:行政保卫科
审核:批准:
暴雨洪涝灾害应急物资清单
油漆、油脂存放区应急物资清单
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精选篇5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县疾控中心要储备一定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况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特别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集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特别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短信、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新津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精选篇6
1编制依据
本专项预案编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中国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等。
2定义与分级
2.1事件定义
因连续暴雨或行洪发生洪涝,对施工作业区域的人员、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事件。
2.2事件分级
2.2.1 Ⅱ级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a)连续暴雨造成基地住宅、厂区、道路被淹,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b)施工作业区域因洪水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的。
c)所属区域地方政府已经启动本地区防洪应急预案的。
3预测与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事件,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价,采取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3.1预测及信息收集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在汛期要预测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突发事件的预测信息:
a)上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媒体发布的汛情信息、通报、通知等;
b)上级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向应急指挥中心告知的汛情预警信息;
c)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经风险评估得出的发展趋势报告;
d)来自基地及施工单位的汛情报告;
e)其它汛情信息来源。
3.2预警及预警发布
3.2.1预警
a)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收集的预测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进行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应当根据预警信息迅速做好应急准备,抢险人员及物资、设备进入待命状态。
b)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汛情变化,对洪涝灾害事件进行预警,做好应急准备。
3.2.2预警发布
a)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提出预警信息发布报告,经应急总指挥审批后发布;
b)预警信息包括洪涝灾害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预警解除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洪涝灾害事件预警进行分析,认为已经达到预警解除的条件,报由应急总指挥授权发布解除令。
4报告、接警
4.1报告与接警
4.1.1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基地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将情况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最多不超过30分钟。
4.1.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员接到洪涝灾害报警,应详细了解并登记《突发事件应急报告登记表》。
4.1.3报告内容
基地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应立即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受灾时间、地点;
b)洪水、水位、气象情况,;
c)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
d)受灾人员的情绪;
e)已采取的措施;
f)救助请求等
5应急启动
5.1启动条件
当符合应急管理规定启动条件时,由应急指挥中心立即下令启动本专项预案
5.2应急启动
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随时掌握基层单位处置情况;
b)审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c)拟定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指派现场应急指挥。
5.3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5.3.1应急抢险组
a)连续收集现场应急处置动态资料;
b)传达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
c)做好救援力量到达现场的准备。
5.3.2安全环保室
a)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b)确定派往现场的人员并待命;
c)联系当地防洪防汛指挥部、医院等救援单位;
d)做好内部救援力量的应急准备。
5.4物资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做好现场应急救援物资的供给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的准备工作;
b)做好通信联络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应急处置
6.1应急上报
当发生Ⅱ级及以上事件时,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油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6.2应急行动
6.2.1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
b)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c)在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事发单位进行抢险工作。
d)根据事态发展组织进一步的险情评估,并根据险情的变化和最新评估结果调整相应应急等级和救援力量。
6.2.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6.2.2.1应急抢险组
a)及时掌握现场动态,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落实其指令;
b)组织调动、协调内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6.2.2.2安全环保科应做好以下工作:
a)收集现场气象、水位资料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根据现场需要,通知地方防洪防汛指挥部及有互助协议的应急救援机构、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c)根据现场需要,组织调动、协调处内部治安、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d)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求援工作;
e)派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2.3物资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求援物资的供给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b)做好通信联络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4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6.4.1协调现场内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组织现场救助力量实施救援:
a)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并负责实施,为现场救援力量确定适当的救援方式,分配救援任务,组织救援行动,同时应确保其安全;
b)组织应急行动组和警戒监测组进行应急救援及监测;
c)协调现场搜救通信。
6.4.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6.4.3向应急指挥中心请求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6.4.4做好现场详细记录。
6.5各个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a)现场指挥部未成立前,由基地主要负责人临时指挥前期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其主要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协助现场指挥部工作;
b)立即派出救助力量,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助力量的名称、出动时间、位置、抵达现场时间等。抵达现场后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救援任务,在救援过程中,及时反馈现场有关信息,对救援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c)按照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安置转移出的人员;
d)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后勤生活保障。
e)负责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7应急终止与后期处置
7.1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a)受困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得到救治;
b)生产、生活基本得到恢复。
7.2后期处置
7.2.1处工会和劳资科按照处总体应急预案的职责要求,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基本生活保障,并做好遇难、受灾人员及其家属的处理安抚工作。
7.2.2处安全环保科要组织防疫部门做好灾害事件现场的消毒、疫情的监控等工作。
8应急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每年洪汛情况,提前进行防洪防汛工作的布置。建立和培训防洪防汛抢险队伍,掌握抢险队伍的应急能力,配备能满足救援行动救援物资,做到应急救援“保障有力”。
8.1财力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防洪防汛应急保障资金作出预算,局及分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经应急指挥中心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
8.2物资保障
8.2.1物资管理科负责采购、保管防洪防汛物资,建立救援物资储备库。按照处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统一调配使用。
8.2.2物资管理科负责生活物资的采购和储备,确定受灾人员的安置地点。
8.3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水上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应急抢险技术方案或平台,加大技术支持力度。
8.4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洪涝灾害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8.5医疗卫生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应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互助协议,并建立洪涝灾害应急医疗联动机制,明确医疗咨询、援助、伤员移送、收治、灾后防疫等任务,确保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材能够紧急调用。
8.6治安保障
安全保卫科应协同油田公安分局建立应急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安排警力维持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安定灾民情绪等,保障洪涝灾害应急行动的顺利进行。
8.7人员防护
应急指挥中心应为遇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要求。
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精选篇7
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
4、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
5、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0人以上;
6、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二)预案启动方式。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市长批准启动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市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警备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沙警备区、武警长沙支队等组成。指挥部领导全市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二)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市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县(市)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应急预案。
三、市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灾区恢复家园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全倒房户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管理指导。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市级救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年。市电业、电信、移动通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
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四、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六)实施紧急安置救助办法
1、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
五、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
(四)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
六、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来源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各区、县(市)应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与市下拨的救灾经费配套。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精选篇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自治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起的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洪涝灾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救助水平。
1.4.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1.4.3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筹防汛抗旱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1.4.5坚持依法防灾、群众参与。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依法保护水资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区防汛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防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防汛指挥机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自治区防指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防办)设在自治区水利厅。
2.1.1组成
自治区防指指挥长由自治区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广西军区副司令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秘书长和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任副指挥长,自治区水利厅1名副厅长任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卫生厅、广电局、信息产业局、水文水资源局以及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海事局、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空军南宁指挥所、广西电网公司、柳州铁路局、广西红十字会等单位各1名负责人为自治区防指成员。
2.1.2职责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防汛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执行国家防总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命令,及时提出防汛工作具体部署,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工作;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灾减灾措施;统一审核、发布汛情、工情、灾情信息;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区防汛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