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当前环境卫生问题在全球已引起前所未有的关注,而促进健康又成为环境与发展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2017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一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直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监督管理等各项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8日
主题词:成立 城乡环境卫生 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 通知
***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5月28日印发
(共印30份)
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实 施 方 案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打造国内知名山水人文庄旅游城市,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新***,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围绕建设国内知名山水人文旅游城市和提高全镇人民幸福指数,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同治机制,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行动,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集镇要力争做到“五个看不见”:即可视范围内看不见车辆乱停乱靠、街面看不见私搭乱建厂棚、市面和门面看不见店外经营、户外广告看不见乱贴;农村要力争做到“五个基本没有”:即乡村道路沿线基本没有白色垃圾污染、村庄基本没有散放的垃圾、田园基本没有随意流淌的污水、水域基本没有漂浮垃圾、农户庭院基本没有乱堆杂物。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5月31日前)。各镇直机关单位、各村(居)制定具体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使城乡环境同治工作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30日)。各镇直机关单位、各村(居)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争全镇主次干道、集镇角落整洁卫生,车辆定点停放,集镇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摆摊设点;公路两旁无乱堆乱放,水沟畅通无杂物,无乱排污水,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村庄达到路边田边无垃圾污物漂浮,水边岸边无垃圾;农户达到房前屋后无垃圾,东西摆放整齐,垃圾实行分类减量处理。
3.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 月 日 - 月 日)。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落实环境卫生城乡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整治内容
围绕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思路,做好以下整治工作。
(一)集镇 可视范围内看不见车辆乱停乱靠、街面看不见私搭乱建厂棚、市面和门面看不见店外经营、户外广告看不见乱贴,门前屋后实行“三包”制度,实行村民自治制度。
1.按照《***镇街道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加大卫生清扫保洁力度,重要地段坚持全天候保洁,环卫工人责任区段包干,赶场日不间断巡回清扫,平时每天定期清扫。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每天上午8点钟前必须清运完毕。
2.按照《***居委会集镇街道“门前三包”责任状》的内容,集镇居民、工商户、单位自觉做到一包门前屋后的卫生,全天候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扫保洁;二包责任范围内秩序整洁良好;三包责任范围内的卫生监管。
3.规范建筑施工行为。对在建的建筑工地,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建筑方必须将建筑器材、建筑材料堆放在建筑工地范围内,不准占用公共场地,渣土、建筑垃圾要做到及时清运,不准乱堆乱放。 4.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对集镇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对不规范的广告一律给予拆除。
5.规范车辆停放。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街道指定位置,严禁各种车辆乱停乱放。
6.整治市场秩序。商贸经营活动一律进入市场、门市,不得撑杆搭棚,占道经营。
(二)镇直机关单位
1.学校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校外河岸无垃圾,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2.敬老院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3.法庭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4.邮政所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5.卫生院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医用垃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准随意丢放,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6.派出所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责任河岸无垃圾,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7.供电所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责任河岸无垃圾,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8.信用社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责任河岸无垃圾,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9.林站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门前空地不准有堆积垃圾,责任范围河岸无垃圾,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10.政府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责任河岸无垃圾,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三)村居
按照“五个基本没有”要求,彻底清除村庄、道路两旁、溪河两岸、塘渠、庭院周围等可视范围内垃圾,做到有机垃圾回填还土,无机垃圾焚烧处理,塑料玻璃集中回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及时清运率达到100%。有效治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畜禽乱养等现象,促使乡村达到“卫生状况改观,村容村貌整洁,人居环境优美,居民素质提升”。
1.***居委会 结合村民自治做好城乡环境治理,做到“五个看不见”、“五个基本没有”,范围内垃圾池满必须联系黄道林进行清运处理,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清运费用年底从村级运转经费中进行支付,村主干分片分池进行责任监督垃圾的焚烧、清运;
2.***居委会 做到“五个基本没有”,范围内垃圾池满必须联系黄道林进行清运处理,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清运费用年底从村级运转经费中进行支付,村主干分片分池进行责任监督垃圾的焚烧、清运;
3.***村 做到“五个基本没有”, 范围内垃圾池满必须联系黄道林进行清运处理,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清运费用年底从村级运转经费中进行支付,村主干分片分池进行责任监督垃圾的焚烧、清运;
4.***村 做到“五个基本没有”, 范围内垃圾池满必须联系黄道林进行清运处理,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清运费用年底从村级运转经费中进行支付,村主干分片分池进行责任监督垃圾的焚烧、清运;温泉开发区域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责任河岸无垃圾,不准乱排污水,温泉垃圾妥善处理;
5.其他各村 要做到“五个基本没有”,范围内垃圾池满必须联系黄道林进行清运处理,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清运费用年底从村级运转经费中进行支付,村主干分片分池进行责任监督垃圾的焚烧、清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政府成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抓好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定期进行 考核评比。各镇直机关单位及各村(居)的单位负责人、村(居)支部书记负总责,机关单位领导、村(居)主干具体抓,全体职工、村(居)组长积极配合,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措施,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通过开展“大宣传、大教化、大规劝”活动,广泛宣传城乡环境同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一是开展大宣传。采取会议、标语、公益广告等手段,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大教化。结合“民情梳理年”活动,实行“书记镇长负责抓全面、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各政府干部负责所驻村居”的责任分解模式,通过宣讲、讨论、评比、教育等多种形式,争取群众支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三是组织大规劝。充分动员机关干部、社会团体、在校学生、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开展上街进村入户文明规劝活动,积极促进社会文明卫生习惯的养成。
(三)拓展渠道,加大投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村(居)民主体”的模式,积极探索城乡环境治理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一是要基本保障投入。镇政府组织建立环卫队,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建立基本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二是要整合资源投入。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农村垃圾连片治理等项目资源捆绑使用,同时鼓励加大相关项目争取力度,增加投入。三是坚持多元渠道投入。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个人或者团体以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奖惩。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均在全镇范围内予以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各镇直单位、各村(居)实绩的重要依据,对城乡环境同治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好的单位和村(居)进行问责。
附件: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单位、各村(居)人员责任区域划分一览表;
2、***镇街道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居委会集镇街道“门前三包”责任状。
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2017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二
为使全镇广大居民有一个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充分展示干净、整洁、靓丽、和谐的清溪新形象,全面提升我镇的文明素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清溪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梁 涛 党委书记
赵江南 镇长
副组长: 刘明章 副书记
陈 敏 副镇长
张 冲 副镇长
敬文发 副镇长
罗黎明 副镇长
成 员:王泽伟 场管办主任
邹雪峰 村建所长
向 莲 国土所长
严青山 畜牧站长
蒋定富 汇水社区支部书记
覃有成 清溪中心小学校长
覃有奎 清溪宏文学校校长
刘升阳 派出所长
曾光明 中心卫生院长
桂 龙 工商所长
覃志华 清溪广电分公司经理
向平安 供电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泽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环境整治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整治重点
下渡口码头至国土所路段、环湖路、滨河路、将军东路、将军西路等场镇范围及河道沿线。
三、整治内容
围绕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四三二计划”的工作思路,做好以下整治工作。
(一)集中整治基础设施建设
1.下渡口码头摊点整治,对该处的两处临时搭建的房屋进行拆迁,将两处摊点进行统一规划后,由摊主出资修建,标准为一层砖墙水泥板结构临时用房。
2.下渡口码头至国土所路段街面两边修建1.8米高的围墙,从而控制居民在此路段倾倒生活垃圾及亮化街道环境。
3.整个场镇街道两边的绿化带将统一规划,对已损坏的树木进行彻底清除,更换新树苗。
4.处理好全场镇下水道堵塞现象及整改街面上已损坏的下水道口设施,保持下水道畅通、过往行人安全及街道美观。
5.在场镇主干道停车量较多的马路两边划停车位线,使所有车辆规范停放。
6.对李广阳码头路口处约25米的路段实施街面硬化,确保该街面路面平整。
7.整治政府门前,形成一小型广场。
(二)搞好常规环境卫生整治
1.加大卫生清扫保洁力度。重要地段坚持全天候保洁,环卫工人责任区段包干,赶场日不间断巡回清扫,平时每天定期清扫2次。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每天凌晨7点钟前必须清运完毕。
2.实行门前三包。居民自觉做到一包门前3米范围清洁卫生,无垃圾、无废弃杂物;二包门前规范整齐,无撑竿搭蓬;三包门前绿树成活,绿化美好环境,以门面为界,座摊归店,散摊入市。
3.规范建筑施工行为。对在建的建筑工地,施工方必须在3月15日前砌好围墙,临街的围墙用白色涂料粉刷。在场镇出口处安装车辆清洗设备,运弃土的车辆出入工地前必须将车轮清洗干净,并用棚布将弃土覆盖。镇政府负责在粉刷的围墙上书写大幅油漆标语。
4.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对环湖路等相应地段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对不规范的广告一律给以拆除。彻底清除建筑物和公共设施上的“牛皮癣”,严禁设置过街横幅,软性条幅,新设置广告必须经场管办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规范场镇常规管理秩序
1.规范车辆停放。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各街道指定位置,严禁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镇场管办随时加大巡查力度,杜绝车辆在场镇内乱停乱放和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货运车辆客货混装行为。
2.整治市场秩序。商贸经营活动一律进入市场、门市,不得撑杆搭棚,占道经营。
3. 清理占道建筑器材。各建筑工地必须将建筑器材放置于围墙之内,围墙外的建筑器材一律强行清除。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动员:2009年2月底前结束,一是在2月25日前召开好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动员会;二是各社区召开好各社区干部及居民小组长会议;三是召开好各社区居民会议;四是组织宣传车辆轮回宣传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实行集中整治与常规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时间在3月15日前结束,常规管理工作按常规工作时间要求落实。
(三)总结评比:按照清溪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细则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1.镇政府负责大的宣传标语,各社区至少准备二幅宣传标语,各单位准备一幅宣传标语。
2.镇广播站开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栏节目。每周一、五晚七点半至八点对环境整治中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对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
3.各社区要以小区为单位开好城乡环境整治动员大会,增强群众参与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镇政府组织社区腰鼓队不定期在赶场日进行一次宣传造势活动。
5.镇中心小学、宏文学校分别组织30名以上学生志愿清扫队伍,每周一至周五的中午到社区开展半小时的清扫保洁活动。
6.做好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7.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保护环境、净化家园”的主题活动,教育居民,革除陈规陋习,规范日常行为,提升文明素质。
(二)加大执法力度
凡不按规定配合行动的单位和个人,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不良行为的记录记载;二次将通过电视媒体进行暴光;三次进行处罚,由场管办、村建所、车管办按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三)保障经费投入
镇财政所要积极筹集建设资金,将整治经费列入年初预算,确保今年用于我镇城乡环境治理的相关费用,为整治工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严格考核奖惩
整治领导小组要不定期上街督查整治情况,对不认真履职尽责,整治进度缓慢,整治效果较差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整治成绩与年终考核和社区干部级效工资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单位、人员责任区域划分一览表;
2、清溪镇场镇管治理限时督办完成任务表。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清溪镇人民政府
2***年2月27日
抄送:各单位、社区,场管办干部。
2017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三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和市住房和规划建设局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任务的安排,我局将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进机关”活动,通过改善机关办公环境、人文环境、职业环境,使机关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活动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改善面貌、提升形象、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要求,着力建设文明、整洁、高效、和谐的新型机关,使机关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把“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为改善和美化我市城乡环境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我局成立了以局长舒增平为组长,副局长廖仲辉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点
(一)努力美化办公环境。一是积极开展机关清洁扫除活动,所有科室内外做到每天一扫除,每周一大扫除,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提升机关清洁卫生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办公纪律、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把制度管理落到实处。三是对各科室办公环境清洁情况严格考评,每月一次评审,年底对活动开展得好的科室进行表彰,对重视不够、效果不好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严格问责。
(二)营造文化人文环境。一是继续开展以“三美、六不、一养成”为重点的精神文明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职工,自觉养成文明、健康、有序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二是利用职工学习会等组织大家学习各项知识,同时通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努力增强机关文化底蕴,营造和谐氛围,体现人文精神。
(三)努力净化职业环境。一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党员示范岗活动”,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特别讲大局,保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政治品格。二是结合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提高干部职工防腐拒变的能力,保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三是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努力提升职工职业素质和职业水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环境。
(四)建设低碳节能人居环境。一是广泛开展机关节能减排活动,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降低用电设备耗电,严格做到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树立廉政高效的机关形象。二是结合全国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到社区、企业、学校等场所开展节约用水主题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响应大家为低碳节能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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