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的扶贫工作中基础设施的建设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基础设施的建设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教育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供大家分享。
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一
20XX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已全面有序铺开。宜章县被省扶贫办定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县,经争取,我镇香花、高枧两个村纳入试点村。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根据县扶贫办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杨梅山镇实际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制度完善、方法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简便、运行有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镇贫困人口温饱,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扶贫开发对象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客观的识别两种对象,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镇民政办组织,驻镇相关单位配合、村落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与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杨梅山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熙任组长,镇长欧强彬、人大主席黄志军任副组长,刘明发、刘齐标、王利生、谷长勇、廖平方、邓红洲、谢国招、利勇方等同志为成员。为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纳入试点村目标管理。确定试点的两个村要由村民大会推举建立9一15人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两种政策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按照各自的识别标准初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并张榜公布,确保识别对象公开、公平、公正。
领导小组将定期对两个村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试点村应安排适量的工作经费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阳光透明
1、加强宣传发动,增加群众的知情权,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
2、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资金跑、漏现象。
3、保证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细化操作标准,确保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1、扶贫对象评选原则。
(1)五优先原则:①无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农村人口优先;②因大病或特发事件导致家庭负债巨大且短期内难以恢复正常生活水平的农村人口优先;③见义勇为付出巨大经济和健康的农村人口优先;④长期从事基层工作现已离任且家庭困难的基层干部优先;⑤纯两女困难户优先。
(2)七不评原则:①打牌赌博、违法乱纪的家庭不评;②好逸恶劳、长期打骂闹事的家庭不评;③无理干涉、阻挠公益事业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刁歪霸道的家庭不评;④全户多年外出、家庭基本情况不明的家庭不评;⑤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在职人员的家庭不评;⑥从2004年元月1日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不评;⑦子女条件较好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不评。
2、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分类标准
(1)扶贫对象的识别标准。扶贫对象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196元)、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扶贫对象的识别程序。扶贫对象严格按照“扶贫对象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进行识别,识别结果张榜公示有效后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薄、县有档”。
3、扶贫对象的帮扶措施。根据识别出来的扶贫对象实际情况,按照以户为单位、扶贫资金封顶、一定三年的原则,落实帮扶措施。扶贫资金标准为400元/年/人,不发放现金,打卡到户,重点用于扶持以下项目。
(1)入股产业开发。对本人从事或土地参与(出让或入股)由镇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在本镇组织实施具有一定规模特色农业产业开发活动的,扶贫对象可以申请相应扶贫资金额度入股。
(2)贷款贴息。对有能力进行养殖等产业开发的扶贫对象,要以申请年2万元/户以下的贴息贷款。
(3)生产资料补贴。扶贫对象从事种养业,根据其种养规模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扶贫资金。
(4)改善生活条件。扶贫对象进行改灶、改厨、改厕、改房、改水和沼气池建设等,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建设材料。
(5)劳务技能培训。扶贫对象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初、高中毕业生学历教育的,按省扶贫办有关规定进行适当补贴。
(6)互助资金贷款。扶贫对象所有村已开展互助资金试点的,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需要申请,优先发放贷款。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3日到4月10日。召开镇村专题会议。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广泛宣传,让试点工作及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2、组织培训阶段。20XX年4月11日到4月15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镇、村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贫困人员识别建档阶段。20XX年4月16日到5月16日。按试点工程程序和操作规程,组织力量进行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语言申请,经审批后进行电脑建档管理。
4、落实帮扶措施阶段。20XX年5月16日到7月16日。按照扶贫对象的申请,落实相应的扶持措施。
5、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17日到8月16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进行调查验收,整理、总结材料上报县扶贫办。
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二
为实现我镇农村扶贫开发政策有效实施,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靖西县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办发〔2016〕2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王家村位于曲河乡北部,南与青城村接壤,北与桥楼乡、东与花子顶、西与房石理河交界,总面积10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1275亩,林地12000亩,本村辖5个小组,户籍人口345人,总户数121户,2014年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500元。人平粮食产量250公斤,主导产业玉米、养殖、外出务工。全村共有贫困户24户,81人。
二、致贫原因分析
王家村从人均收入指标看,与全乡总体水平相比,差距也是很明显的,处于全镇倒数。基础设施非常薄弱,至目前,尚有村组步道没有完全硬化。无水利设,村卫生医疗设施落后,按照国家贫困标准,全村还有贫困人口81人(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口),贫困人口一直居高不下,其贫困面广,贫困程度之深,自我发展能力低,返贫率高(贫困发生率31%),返贫的压力一定程度上超过了扶贫的压力,要稳定地摆脱贫困,任务十分艰巨。人均耕地面积3.7亩,且大部分为45度以上坡耕地,土层薄,土壤质量差,旱涝不保收,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农民脱贫致富难。传统的“玉米、马林薯+养猪”模式是,本村群众的生活支柱,生产结构非常单一,群众经济收入来源较少,土地抗风险能力低,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往往造成生产受损、生活困难、农民减收、贫困加深,返贫突出。由于交通条件差,造成经济发展缓慢。公路路况差,大量生产生活资料难进入,农产品难运出。加上自然环境恶劣,气候条件差,农业生产仍实行广种薄收,靠天吃饭,致使多数群众生产难发展,贫困状况难以摆脱。由于思想消极保守,主观脱贫意识差,没有危机感,思维观念仍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懒思考、怕困难、怕担风险,
等、靠、要思想严重,加上信息渠道狭隘,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差、机会少,致使农业生产力水平得不到大的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农业生产效益一直在低水平徘徊,没有发展动力,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导致外出劳动力100人,目前主要是“妇幼、老弱、病残”人口,致使发展家庭经济缺计划、缺技术、缺经营能力,
缺乏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即使外出务工的劳动力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外出务工的收入也较低,仅能维持自身的生活,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大。农村金融机构对群众贷款额有限,甚至不少群众害怕还不起银行贷款而不敢贷款,缺资金成为制约贫困村群众发展经济的瓶颈。
三、脱贫目标
拟定于2015年脱贫6户19人,2016年脱贫5户17人,2017年脱贫5户16人。
四、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入户路硬化1600米,共需资金32万元;王家院排洪沟刘家—公路150米,9万元。
2、庭院建设:门面改造274间,6576平方米,8元/平方米,5.2万元;房屋做脊1096米,30元/米,3.3万元;圈厕改造210间,1500元/间,共需资金32万元;改厨121户,2000元/户,共需资金24.2万元;院坝硬化4200平方米,450元/平方米,18.9万元;庭院绿化2100平方米,1000元/户,105户,共10.5万元;新建沼气20口,2000元/口,共需资金4万元。
3、产业发展:(1)种植业:黒桃168亩,20.16万元;茶叶管护450亩,100元/亩,共4.5万元;魔芋200亩,2500元/亩,共50万元。
(2)养殖业:发展大鲵养殖户10户,养大鲵500尾,100元/尾,共5万元;养生猪900头,需资金117万元;山羊养殖500只,需资金25万元。
4、精神文明建设:建亭子两处,2万元/处,共4万元。法律法规、弘扬道德文化宣传等费用6万元。
五、保障措施:一是健全工作机构。该计划在乡党委、政府指导下,由村两委统一组织实施,为全面完成所规划的各项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驻村工作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负责本村精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确保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不走样。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1、对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村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每年需要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落实到牵头责任单位,村干带头包户,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扎扎实实推进,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
2、要积极协调、精心安排,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帮助种植户协调贴息贷款和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切实解决帮扶计划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对在工作中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给本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三
我村2015年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计划按照《青川县2015—2017年综合治贫实施方案》,青委【2015】249号,《青川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青委办【2015】125号、《曲河乡2015—2017年综合治贫实施方案》等总体要求,结合青城村实际,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贫困优先、整体规划、分段实施”的原则,特制定本帮扶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有关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实行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帮扶制度,确保我镇10个贫困村有单位定点帮扶,有驻村干部,有驻村工作队;3035户贫困户有帮扶责任人。通过精准帮扶,使贫困户及时得到救助,逐步渡过难关,摆脱贫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各帮扶单位和干部在开展帮扶工作过程中,坚持从本单位、帮扶村、帮扶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市场规律,扬长避短,量力而行,科学制定帮扶村和帮扶户的主导产业、发展目标和帮扶措施。
(二)整村推进、标本兼治原则。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扶贫办有关要求,对所帮扶村要进行综合整治,既要解决贫困群众当前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又要帮助贫困村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相关部门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彻底改变帮扶村贫穷落后面貌。
(三)自力更生为主、外界扶持为辅原则。各帮扶单位和干部在开展帮扶工作中,要做好思想和组织动员工作,引导教育扶贫对象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自力更生、自我解困意识,力求在外力的必要扶持下,通过贫困群众自身不懈努力实现脱贫致富。
(四)相对稳定、接力帮扶原则。结对帮扶不受干部工作调动影响,结对帮扶对象一旦确定原则上6年之内不再调整。由于工作岗位变动或者退休的干部由所在单位自行调整;调离安德镇的干部,其帮扶对象由接任其工作岗位的人员继续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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