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开展环境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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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社保中心、就业中心各股室,乡镇劳动保障所:
为积极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加快我县文明城区创建步伐,结合我局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围绕“四化一确保”(即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和确保灾后不发生大疫)目标要求,坚持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督促、检查、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对机关股室内部、外部及所负责区域等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安排专人管理,使机关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显著改善,全力提升机关环境卫生文化。
二、活动内容
1、积极开展创建“整洁环境在身边”主题实践活动。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机关干部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要求,积极参与机关环境整治,改善机关面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整洁环境在身边”主题实践活动以治理脏乱差为具体内容:(1)治脏:局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运动,以净化为目标,加大所负责区域垃圾脏物、建筑残土、白色垃圾清除力度,保持所负责区域的街面洁净;(2)治乱:要组织人员清理所负责区域广告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行、经营摊点乱摆乱设,施工垃圾、生活废物乱扔乱倒,牌匾乱立乱挂等问题,做到市容整洁;(3)治差:要求机关股室对办公室环境进行整洁、美化,如:文件资料要整理归档,统一堆放;窗明桌净、整齐有序等。
2、规划停车区域、位置,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局属各单位要规划停车区域、位置,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线内,对在楼门口、楼道及其它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要制定惩罚措施,优化交通秩序,保证市容市貌规范化、秩序化。
3、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养成文明习惯。号召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文明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职工,积极参加“三美、六不”活动(“三美”:工作环境美、居住环境美、家庭环境美。“六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放养家禽、不乱停放车辆)培养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养成文明习惯,树立文明风尚。
4、带头参加环保公益行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宣传、集中治理行动,积极帮助联系社区、村开展治理工作,发挥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带头作用。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宣传卫生环保知识、清理卫生死角等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
5、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引导干部职工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度电,降低办公成本,树立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三、工作步骤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整治工作从2011年7月开始到2011年9月末结束,分四个阶段推进,集中整治时间为2011年7月到2011年9月。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部署(2011年7月初——8月10日)。组织召开开展城乡环境专项治理“进机关”的全员动员,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搞好全员宣传发动,要营造一个宣传声势大,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广,整治效果突出,社会反响积极的良好氛围。局行政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实施方案,并于8月25日前报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规范治理(2011年8月11日至8月31日)。重点治理机关内部外部的卫生环境。重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包片责任制。因地制宜、辟建花区、绿地,在美化外部环境的同时,还要做到股室净化、香化、绿化,整洁干净。局属各单位要本着建管并重,不留死角的原则,要建立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包面,主管领导包片,党员包点的责任区、责任人制度,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形成人人讲环境、人人抓环境、人人是环境的互动局面。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全局要根据县委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验收标准》进行对照自查,县委办、县府办、县直机关工委、县精神文明办将组建工作组要对县级各部门的治理效果作出整体评价,排出位次,进行公布、评比。对行动迟缓、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第四阶段:全面提升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全局要在2011年1月12日前,重点抓好责任片区的整治、治理,进一步扩大改造范围,提高治理水平,提升环境档次,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四化”标准,努力创建优美、整洁、和谐的机关;2011年8月30日前,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实现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体制科学的目标。
四、建立督查考评机制
1、每周不定期检查、抽查。工作组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责任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每周检查、抽查。
2、设定评比栏,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布、评比。在检查验收阶段将设定评比栏,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布、评比,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要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突出的,树立正面典型,加强宣传报道。
3、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此项工作将作为评先创优重要考核依据,纳入2011年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之中。
五、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构建和谐机关的重要举措,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摆上重要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奖罚措施,确保完成治理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2、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严禁形式主义。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治理重点目标,统一部署,精心安排,扎实推进。
3、全面发动,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培养树立典型,要教育、组织和动员机关党员干部积极支持、自觉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自己动手,改造环境,建设家园。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美化意识、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良好的人居环境做贡献。
六、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积极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加快我县文明城区创建步伐,结合我局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围绕“四化一确保”(即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和确保灾后不发生大疫)目标要求,坚持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督促、检查、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对机关股室内部、外部及所负责区域等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安排专人管理,使机关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显著改善,全力提升机关环境卫生文化。
二、活动内容
1、积极开展创建“整洁环境在身边”主题实践活动。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机关干部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要求,积极参与机关环境整治,改善机关面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整洁环境在身边”主题实践活动以治理脏乱差为具体内容:(1)治脏:局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运动,以净化为目标,加大所负责区域垃圾脏物、建筑残土、白色垃圾清除力度,保持所负责区域的街面洁净;(2)治乱:要组织人员清理所负责区域广告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行、经营摊点乱摆乱设,施工垃圾、生活废物乱扔乱倒,牌匾乱立乱挂等问题,做到市容整洁;(3)治差:要求机关股室对办公室环境进行整洁、美化,如:文件资料要整理归档,统一堆放;窗明桌净、整齐有序等。
2、规划停车区域、位置,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局属各单位要规划停车区域、位置,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线内,对在楼门口、楼道及其它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要制定惩罚措施,优化交通秩序,保证市容市貌规范化、秩序化。
3、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养成文明习惯。号召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文明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职工,积极参加“三美、六不”活动(“三美”:工作环境美、居住环境美、家庭环境美。“六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放养家禽、不乱停放车辆)培养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养成文明习惯,树立文明风尚。
4、带头参加环保公益行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宣传、集中治理行动,积极帮助联系社区、村开展治理工作,发挥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带头作用。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宣传卫生环保知识、清理卫生死角等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
5、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引导干部职工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度电,降低办公成本,树立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三、工作步骤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整治工作从2011年7月开始到2011年9月末结束,分四个阶段推进,集中整治时间为2011年7月到2011年9月。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部署(2011年7月初——8月10日)。组织召开开展城乡环境专项治理“进机关”的全员动员,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搞好全员宣传发动,要营造一个宣传声势大,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广,整治效果突出,社会反响积极的良好氛围。局行政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实施方案,并于8月25日前报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规范治理(2011年8月11日至8月31日)。重点治理机关内部外部的卫生环境。重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包片责任制。因地制宜、辟建花区、绿地,在美化外部环境的同时,还要做到股室净化、香化、绿化,整洁干净。局属各单位要本着建管并重,不留死角的原则,要建立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包面,主管领导包片,党员包点的责任区、责任人制度,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形成人人讲环境、人人抓环境、人人是环境的互动局面。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全局要根据县委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验收标准》进行对照自查,县委办、县府办、县直机关工委、县精神文明办将组建工作组要对县级各部门的治理效果作出整体评价,排出位次,进行公布、评比。对行动迟缓、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第四阶段:全面提升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全局要在2011年1月12日前,重点抓好责任片区的整治、治理,进一步扩大改造范围,提高治理水平,提升环境档次,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四化”标准,努力创建优美、整洁、和谐的机关;2011年8月30日前,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实现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体制科学的目标。
四、建立督查考评机制
1、每周不定期检查、抽查。工作组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责任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每周检查、抽查。
2、设定评比栏,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布、评比。在检查验收阶段将设定评比栏,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布、评比,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要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突出的,树立正面典型,加强宣传报道。
3、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此项工作将作为评先创优重要考核依据,纳入2011年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之中。
五、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构建和谐机关的重要举措,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摆上重要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奖罚措施,确保完成治理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2、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严禁形式主义。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治理重点目标,统一部署,精心安排,扎实推进。
3、全面发动,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培养树立典型,要教育、组织和动员机关党员干部积极支持、自觉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自己动手,改造环境,建设家园。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美化意识、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良好的人居环境做贡献。
六、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