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我国土地利用目前正面临人口增长和经济建设的双重压力,开展土地整理是协调人地关系的一个重要途径,应该怎样实施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供您参阅。
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
1.建设任务目标
1.1项目范围
项目区位于定远县东部,距县城约16km,地理位置为东经117°50′46〃~117°53′07〃,北纬32°32′05〃~32°34′12〃,项目区东接池河至练铺碎石路,南邻青春河,西为在建的京沪高速铁路,北为刘铺至青岗碎石路。涉及高刘村、刘铺村、青岗村三个行政村23个村民组,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
1.2 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皖国土资〔2009〕1358号文件《关于下达2009年省级投资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计划的通知》,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平整土地,归并零星田块,水塘挖深加固,小塘并大塘,合理布局灌排沟渠、田间道路和防护林带等,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完善基本农田建设,建设成高产农田区。
项目总投资3553.35万元,平均每公顷投资3.4688万元。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31.9231公顷,新增耕地率3.12%。
1.3 项目工期
根据项目区气候和农时等条件,项目计划总工期16个月,跨2个年度,初步安排2009年9开工,2010年12月全面完成。
1.4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1.4.1土地平整建设工程
从总体上讲,土地平整应尽量满足项目区内自流灌溉、自流排水的要求:从细部来看,以规划田块为单位对项目区内的坑塘、废弃河道等零星地块统一平整,重新规划田、沟、路、林、平整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土地平整拟采用机械整平,按照划分的田块,就近推填土方,尽可能减少土方的运输距离。土地平整土方分两部分,一是表土剥离回填土方,为了使平整后的耕地土质适合种植作物,对平整深度较大的田块需采取表层熟土剥离,临时堆放,待平整完成后再回填,在充分听取当地土地部门和农户的意见后,拟对于挖深超过0.6m的田块采取表土剥离,根据项目区现有土壤质地分布情况和耕作要求,表土剥离回填高度取0.2m;二是机械就地平整土方,根据各规划田块的设计高程计算。
经计算,土地平整总土方量为257.36万m3,其中表土剥离回填土方19.36万m3,机械就地平整土方238万m3,挖填基本保持平衡。根据运筹学原理,本着运量(运输土方量×运输距离)最小原则进行田块间的土方调配。
1.4.2 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项目区灌溉主要从青春水库东干渠、青岗排水大沟和项目区内塘坝引水,采用明渠地面灌溉方式,灌溉渠系分为斗、农渠2级,规划斗渠7条,总长度9311m,采用砼U型渠,设计流量为0.09~0.42m3/s,农渠53条,总长度24539m,亦采用砼U型渠,设计流量均小于0.04m3/s。项目区排水工程采用明渠地面排水方式,分为斗、农沟2级,规划斗沟6条,总长度3325m,设计排水流量0.31~1.55m3/s,农沟51条,总长度18793m,设计排水流量均小于0.2m3/s。
青岗排水大沟和青春水库东干渠多年没有清淤,沟渠内杂草丛生,多处坡岸塌方,沟渠断面减小,大大减少了过水流量,规划对青岗排水大沟清淤2406m,。青春水库东干渠清淤1644m。
1.4.3 道路建设工程
田间道为项目区内的主要交通道路,设计分为水泥路面和泥结碎石路面2种类型。路面高出整平后的农田田面高程0.5m,与田面连接边坡为1:1.0,横向排水坡度为2%,纵坡不大于8%。设计水泥路面总宽4.0m,两侧路肩各宽0.5m。路面总厚度为0.35m,自上而下结构层分别为:0.20m砼面层、0.15m厚碎石基层,路基素土夯实。共修建10条水泥路面田间道总长15653m。
设计泥结碎石路面总宽3.5m,两侧路肩各宽0.5m。路面总厚度为0.3m,自上而下结构层分别为:0.15m厚泥结碎石面层、0.15m厚碎石基层,路基素土夯实。共修建13条泥结碎石田间道总长16262m。
生产路为人工田间作业和收获农产品的运输服务,设计为土路面。路面高出整平后的农田田面高程0.3m,与田面连接边坡为1:1.0,横向排水坡度为3%,纵坡不大于8%。路面总宽2.0m,一侧路肩宽0.5m,用于生产路单侧植树。路面总厚度为0.3m,素土夯实。本设计共修建57条生产路总长26953m。
1.5项目任务目标
1.5.1增加耕地面积。通过土地平整,新增耕地面积31.9231hm2,新增耕地率达到3.12%。
1.5.2合理配置灌排系统,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灌溉、排涝标准,增强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以稳定农业生产。灌溉保证率达到80%,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结合农民精耕细作的传统、合理的用地方式,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产出率。
1.5.3通过田块重划、土地平整和完善田间道路工程等,方便田间作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项目区农业机械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
1.5.4实现村庄用地的调整,推进村庄规划。
1.5.5合理布局农田防护工程,加强林网建设,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农田小气候,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2.组织实施机构
2.1 领导机构
2.2 项目管理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项目领导小组是项目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项目实施的各项制度;项目区土地权属的确认和调整方案、补偿方案、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等涉及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须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并根据项目批准下达的年度计划和投资预算,组织项目工程实施和资金运用,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调解项目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土地权属争议和施工争议等;组织对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进度的检查工作,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3.项目管理制度
3.1 公告制度实施方案
3.1.1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项目区设立永久性标牌,公告项目批准机关、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建设工期、项目承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内容;
3.1.2在项目所在镇、村公告项目区整理复垦前后土地权属及权属调整方案;
3.1.3发布项目工程招投标公告。
3.1.4项目竣工后,通过媒体公布验收结果。
3.2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机构应根据委托事项,与测绘单位、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合同管理方式,有利于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解决双方可能产生的纠纷提供依据。
3.3 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制实施方案
3.3.1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法人):定远县土地开垦中心,下设项目工程指挥部(池河镇)。项目法人代表:朱迎峰。项目负责人:朱迎峰。法人在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职责有:
1.实施准备阶段: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招标,编制投标方案,对参与投标企业资质进行审查,择优选定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选择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建立组织机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等有关制度等。
2.实施建设阶段:负责召集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规划设计变更、预算调整以及其他应由项目法人解决的问题;履行合同规定的法人义务,监督、检查项目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合同的情况;组织机构、信息、档案管理等。
3.项目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向批准立项的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督促落实后期管护措施;及时向工程施工单位支付工程余款等。
3.3.2工程管理负责人:负责项目组织与协调,做好项目信息与合同管理,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及时验收检查,实现工程的项目的总目标。具体内容包括:
(1)确定项目组织系统,明确各主要人员的职责分工;
(2)确定项目管理系统的目标、项目总进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3)控制工程项目投资额;
(4)控制工程进度和工期
(5)控制工程质量;
(6)进行合同管理,当合同有变动时,及时进行协调和调整;
(7)制定项目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工程技术档案;
(8)组织并协调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各方面工作,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
3.3.3财务管理负责人:方祥勇。主要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申请、统计、上报、转帐和落实项目工程资金,并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组织编制资金使用统计表。同时跟踪检查项目工程资金使用情况。
3.3.4档案管理负责人:周海军。主要负责项目合同、报表、施工组织方案、招标文件、图纸、收发文件以及各参建单位所形成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等有关需存档的资料。
4. 竣工验收阶段,参与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自查;协助做好项目工程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提交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意见。
3.6 工作制度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中建立工作汇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勤政廉洁制度。
3.6.1工作汇报制度:实行经常性汇报与定期汇报相结合的制度,监理单位定期向项目指挥部负责人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与法人沟通取得一致意见。项目技术指导组每周向项目办公室汇报工程进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办公室每个月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按时向市国土资源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上报季度报表,半年报告和年度总结。
3.6.2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日常性检查和定期重点抽查相结合,项目技术指导组对工程进度和质量实行跟踪检查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每天每个项目都有人员监督检查。项目办公室每个月组织技术指导组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重点抽查。施工单位要在工地上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配合质检部门做好检查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每个单项工程都有技术人员在场,个别主要环节施工时要采取旁站或跟踪监理,同时要做详细的记录。
3.6.3勤政廉洁制度:一方面项目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单位选取实行公开招标的办法,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所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不收受礼金,不接受吃请,杜绝有其直系亲属参与工程承包和原材料的采购工作。另一方面,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审计及监督。此外,项目办公室及技术指导组实行考勤制度,并每月召开例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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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部门、乡(镇)和村、社责任制
1、 部门职责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工程招标、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和成果管理。
(2)市推进办。负责制定农民集中方案,对项目实施提出工作建议,竣工后对项目整体效益进行综合评估。
(3)市规划局。负责制定项目区新农村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监督规划设计方案的实施。
(4)市建设局。负责基础设施配套、农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5)市农发局。负责项目区土地平整规划和技术指导,负责土壤养分检测、耕地质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负责制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结构调整方案和新增耕地流转方案,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和发证工作。
(6)市水务局。负责项目区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7)市交通局。负责项目区农村村道和客运点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8)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工程招投标方案的审定和监督工作。
(9)市林业局。负责项目区生态建设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
(10)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11)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区工程资金使用和工程量完成情况的审计工作。
(12)市环保局。负责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施环境保护监察。
(13)市政法委。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2、 乡镇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本乡镇损毁耕地整理复垦项目实施工作。
(3)及时处理损毁耕地整理复垦工作当中涉及到村、社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4)制定和组织实施土地调整方案,会同村、社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
(5)负责损毁土地整理复垦涉及的青苗附作物的清点、补偿、清除工作。
(6)负责项目验收合格后排灌和道路等设施的管理工作。
3、 村社工作职责
(1)村工作职责
A、做好所在村范围内的宣传动员工作。
B、负责本村涉及工程建设占地的土地调整,土地承包落实和协调化解相关矛盾。
C、确定本村损毁土地整理复垦后的土地利用及产业发展方向;制定集体经济发展方案,交由群众讨论同意后进行实施。
(2)社工作职责
A、认真贯彻上级损毁土地整理复垦方针政策,负责做到家喻户晓。
B、做好各项工程建设到各村民的协调工作,积极配合损毁耕地整理复垦工作的开展,保证施工队正常施工。
C、做好该社的损毁土地整理复垦工程建设占地的土地调整工作,落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户不愿耕种土地的转包工作,发展现代农村经济。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制度。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实施的法人单位,履行实施、竣工验收、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管理职能,向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公告制度。凡是与项目区群众利益有关的事项,必须定期公告,包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规划设计,各项补偿等均应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群众无异才予以实施,全面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得到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3、招投标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金土地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比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做好招标比选等工作,依法、公开、公正确定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勘测、施工单位。
4、施工监理制度。在项目实施中,由项目法人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进出场材料、工程质量、施工变更等方面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
5、合同制度。施工建设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与项目法人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以合同内容来体现甲、乙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6、审批制度。一是市级各部门、乡镇、村社和施工单位必须按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和调整,若需调整,须逐级上报,经省市国土部门批准后才能按调整方案实施,擅自调整和修改规划设计的,甲方和监理部门不予支付工程费用,所产生的费用开支由更改和调整的单位负责。二是招标清单以外增加的附属工程,必须经监理部门确认,报经项目法人单位批准后才予以实施。三是严格资金审批,每月工程完成情况经现场代表和有关部门、监理单位现场确认和验收合格,报项目法人单位批准后,才能申请资金的拨付。
三、建立项目实施监督机构
1、建立项目实施现场指挥部。由市有关部门派驻人员、乡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村委会组成项目实施现场指挥部。指挥部设指挥长一人,副指挥长两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青苗及附着物清查组、补偿资金兑付组、工程质量监管组、矛盾协调组。
2、成立村民代表监督小组。在项目区内由三分之二村民代表选举产生监督小组人员7~9人,组成村民监督小组。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收集和反映村民对项目实施的各种意见的建议;负责代表村民监督工程实施质量;负责宣传和贯彻损毁耕地整理复垦的方针政策;负责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四、项目实施补偿政策和标准
施工过程中损坏粮食作物一次性补偿300元/亩。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一)、管理原则
1、专款专用的原则。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挤占。
2、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市财政建立专户,由市国土资源局建立专帐,单独核算,集中管理,统一支付。
3、民主公开的原则。资金使用须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严格审计管理,确保公开透明。
(二)、经费开支范围
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为组织、实施、管理项目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与不可预见费等。
1、前期工作经费。是指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审查、土地清查勘测费、项目招标费、工程监理费等。前期工作经费按施工费5%核定。
2、工程施工费。是指在整理区内实施的土地平整等各项工程发生的支出,包括:直接人工费、材料费及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各种税金。
3、竣工验收费。是指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评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志设定费等该项费用按工程施工费预算的3%核定。
4、业主管理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补助以及公务费、工程监理费和其它费用。该项费用按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三项预算费用之和的2%核定。
5、不可预见费。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等增加的费用。不可预见费按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三项预算费用之和的3%核定。
(三)资金的拨付
1、青苗及附作物补偿费。青苗及附作物补偿费分阶段拨付给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付和监督管理,具体操作程序是:现场测量、清点(经办人签字)━━公示(7天)━━核定(核定人员签字)━━指挥部领导审核签字━━兑现到农户(农户领款签字)━━返回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批。拨下一阶段资金、必须将上阶段已支付的帐目交清,发现有截留、挪用的现象,立即停止支付下阶段经费,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及经办人员的行政责任。
根据兑现到农户的实际金额进行结算,未用完资金必须全额退回市国土资源局,禁止留作他用。
2、工程施工费。由市国土资源局按每月施工进度和完成的工程量审批支付。具体操作程序是:施工单位申报月进度表━━现场代表(含市有关部门)、监理现场测量、核定━━市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审核━━局领导审批━━财务科拨款、做帐。
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范文3
一、项目慨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于崇仁县西北部、河上镇政府东南部,距崇仁县城8公里,距河上镇政府驻地5公里,涉及河上镇元家村和甘坊村。项目东至崇仁——东来公路、西至石牛甘坊村、南靠左港水(河流)、北至井坑村,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6°02′03″-116°05′21″,北纬29°49′34″-27°52′09″。项目区总面积248.96公顷,其中元家村192.17公顷,甘坊村56.79公顷(5063.25亩)。项目总投资307万元。
2、项目效益
2-1功能和经济效益
(1)项目区248.96公顷土地通过综合整理,可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预计每年可增加产值39.45万元。
(2)原有耕地通过土地整理后,使没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成本减少200元左右,生产投工减少10歌工左右,每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总成本减少500元左右,原有耕地可降低生产成本约9.32万元。
(3)项目区通过土地整理后,原有耕地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很好改善,一季稻可改双季稻,还可种植冬作,预计原有耕地每公顷可增产值0。225万元,每年可增产值41.93万元。
2-2社会效益
(1)可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使土地权利人获得长期的社会效益。
(2)通过土地整理,充分利用了未利用地,土地利用率由原来的91.40%提高到96.92%。
(3)通过整理耕地面积由原来的186.35公顷增加至215.5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占项目土地总面积的11.37%.
(4)通过整理,水利工程网络覆盖186.35公顷,从而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使原有耕地的投入降低了成本。
2-3生态效益
(1)整理前零乱破碎无序的地块改变为整形合一的标准化田块,提高了机械化作业和土地集约化利用的水平
(2)建立农田防护林网,改变以前少林或五无防护林的状况,提高了林木覆盖率,有效地增强防风固沙和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3)改变了零乱的坑塘和无序的灌溉沟渠,建成了排灌分开、统一有序的农田排灌系统,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和灌溉、排洪能力。
(4)改变了高低不平、弯弯曲曲的农村道路状况,建成了便利机械化耕作和人行管理的道路网络,提高了道路的网络水平。
3、资金来源
全部资金307.2万元由国家拨款
4、项目的目的、意义
4-1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潜力,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使农田基本达到同一层面平整,建立高标准、高效率农田。
4-2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道路与沟渠体系,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变为标准化田块,有利于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土地集约规模利用效应,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3改良土壤水、肥条件,提高农田质量,调整农业和农作物结构,实施集约规模经营和管理,提高耕地的产出率。
4-4通过路边、沟边等农田防护林带的种植,提高区内林木覆盖率,增强防风固沙作用,改善区内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1、通过对沟、田、水、林、路的综合整理,实施248.96公顷土地整理的施工,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成为“田成方、溪成网、树成行、路相通”的标准化生态农业园区。
2、改善项目区内的道路网络,完成干道1950米、田间道5610米、支道2580米、生产道14970米、机耕桥12座、人工桥6座的工程施工任务,达到机械化作业标准,提高农用物资和农产品的运输能力,方便农用机械化生产;
3、新建和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沟渠总长35760米、过水涵1070座、控制闸1座,确保农田旱涝保收;
4、完成11750株农田防护林的栽种工作,按3米1株的标准栽种,达到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5、积极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和分配使用的工作,达到整理一片利用一片的目的。
三、项目的实施步骤、资金分配、时间安排
1、项目的实施步骤、时间安排
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当地的气候、资金情况,先着手投资少,见效快的工程,并尽量避开雨委,充分利用闲期,减少农作物的损害。
(1)测绘项目区地形图:年月日—年月日;
(2)编制项目详细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年月日-年月日;
(3)核实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并制定调整方案:年月日-年月日;
(4)项目工程招投标:年月日-年月日;
(5)完成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年月日-年月日;
(6)项目开工施工放样:年月日-年月日;
(7)填土造田、土地平整:年月日-年月日;,完成格田、梯田的土方量,符合耕作要求。
(8)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年月日-年月日;,修筑各类道路及桥涵、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建生态防护林、配套电力工程、蓄水与提灌站工程。
(9)竣工验收:2010年4月
2、资金分配
(1)该项目国家总投资万元,其中:
(2)工程施工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3)设备购置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4)前期工作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5)竣工验收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6)业主管理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7)不可预见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3、项目建设所采取的措施
3-1、管理制度实施措施
3-1-1、公告制度实施措施
(1)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在项目实施前14—28天将土地整理项目名称、总规模与项目范围、新增耕地面积、建设工期、土地权属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内容向社会公告。
(2)项目招投标公告。为了提高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招标公告,然后根据《招标投标法》分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选用全省范围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进行招标。竞投方按照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拟定工期、报价和质量标准等方案,最终由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根据以下程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公告—报名—初步资格审查—工图答题—施工单位投标—公开投标—标文评议—确定中标施工单位。
项目招投标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招投标方式、招投标结果等。
(3)权属管理公告。在实施前将项目区内土地权属基本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在项目区内乡(镇)、村进行为期15天的公告。
3-1-2、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措施
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法人单位,对项目周期的各个过程实施全程管理和全面负责。
(1)实施准备阶段: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择优选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编制实施方案和项目进度计划,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有关制度。
(2)项目建设阶段:公布公告接受当地群众监督,履行法人义务,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协调其他问题,抓好组织、信息、统计、档案管理。
(3)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对项目工程验收。
3-1-3、合同管理实施措施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组建有关组织,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合同,明确三方的权责利。合同管理由专人负责,专设项目合同管理专用章。其他招投标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必须由法人盖章签发。合同纠纷调处按《合同法》规定程序处理。
3-1-4、招投标制度实施方案
(1)招标的组织实施: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会同县建设工程招投中心提出具体的招投标方案,交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县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自始至终参加招标、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电子幕墙、电视台、报纸等宣传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竞争,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施工企业都可自愿参加投标。
(3)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的基本程序为: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然后投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
(4)相关内容及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三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对项目经理要求,二级以上项目经理,三年以上施工经验及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开标过程应记录在案,明确专人负责,开标时按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后当众开启并宣读有关内容。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总数为五人以上(含五人)的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本工程采用固定报价,由招标人设置各个标段的最高限价a,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得出算术平均值b(当每个标段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或小于六家时,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得出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c=(a+b)÷2×k(k为合理低价期望值且为0.945、0.95、0.955、0.96、0.965、0.97、0.975七个数之一,开标前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投标人报价正负最接近c值者为中标人,如果投标人报价正负接近程度相同时,则小于c值报价者为中标者。当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单位并列同一中标排序人时,则当场抽签确定中标人。为确保项目工程的进度、质量、并通过竣工验收。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提交中标价1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贯穿整个工程直至工程保修完成之前。中标人不得自行分包,严禁转包,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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