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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登记管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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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事业登记管理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事业登记管理调研报告1

自20xx年事业单位实行网上登记以来,__区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使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共有406个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法人登记,每年事业单位登记年检率均在90%以上。

我们通过落实机构设立、设备更新、工作力度三个到位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有力保障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机构落实到位。根据省、市编办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适时成立了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区编办挂牌机构,主要承担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二是年检设备更新到位。几年来,我们先后更新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档案柜等年检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三是工作力度落实到位。几年来,编办主要领导直接抓年检工作,积极参与工作计划的拟订、部署,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使登记年检工作真正做到有安排有回音。

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相对于工商管理等登记工作起步较晚,并受环境氛围、认识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事业单位自觉、主动接受年检的意识还不够强,加之部分事业单位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还不能完全按预期计划进行登记年检工作。为此,我们结合本区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全方位进行了宣传引导。一是通过下发文件和年检通知、组织年检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宣传,重点上年检的相关操作流程及上级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帮助各单位操作人员熟悉年检操作流程,克服他们的畏难情绪,同时提高全区各事业单位对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制度和法人证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度检验的工作流程及操作说明公布在区编办网站及编办公共邮箱里,增加工作透明度,切实为区各事业单位做好服务工作;三是每年年检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全区上年度新设立登记、注销登记、变更登记及年检合格单位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渠道等信息及时在__报、区编办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告,使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得到充分体现。

在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中,我们深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仅仅依靠登记管理机关一方面还不足以完全到位,只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保证登记年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通过建立qq群等方式,加强对各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业务指导,有问题及时沟通。二是在每年一到三月份年检时,与区各主管部门沟通,请各主管部门及时督促,加强审核力度,及时按区登记局的年检日程安排进行年检登记工作;三是在具体工作中,由区登记局按照程序审核后通过年检,区技术监督局对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合格、有效的年检证书续办有关银行账户、财政开户、税务登记、社会保险、国有资产、车辆挂牌等事宜,未通过年检或未登记的事业单位一律停办或终止相关活动事宜;通过加强与各事业单位、各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使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形成开展登记年检工作的合力。

为保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我们在工作中重点把好监督管理关口:一是登记范围关。对不符合独立法人条件的,不予登记;对开办资金为负数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暂缓登记。二是材料验收关。对各单位提供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严格把关,确保材料数量齐全,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维护登记年检工作的严肃性。三是审核关。在审核时严格对照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文件逐项审查,着重对事业单位开展的业务工作情况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改。四是发证关。对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印发证书,统一编号,由领证人签字,有关资料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登记局各留一份存档。五是资料归档关。我们制定了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了档案库房,配备了相关设施,对整理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盒加贴卷标,注明单位编号和单位名称,按法人证书号顺序排列,方便及时查阅。

一是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流于形式。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应向登记管理机关详细上报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等7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登记管理机关只能凭事业单位自己送来的年度分析报告进行审核,对报告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情况的真实性难以把握。往往是要求事业单位填个表,盖个章,贴个花,就算年检了。年检年审变成了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是年检工作的社会力量监督不够。年检工作是《条例》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法定职责。登记管理机关就是尽职尽责的开展年检年审活动,但由于信息的局限,时间的制约,条件的限制等等,既难检到事业单位的真情实况,也难审出事业单位的那些问题,年检监管工作中缺失了社会力量的监督。

三是年检成果运用没有开展开来。年检结束后,对不合格的单位,既没有影响事业单位分类、编制数量、经费渠道、变更法人代表,撤销事业单位,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年检成果束之高阁,最终导致各事业单位对年检抱无所谓的态度,使得登记管理机关威信不高,影响权威。

事业登记管理调研报告2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从试点到正式运行已经十多年了,虽然相关工作逐步规范,现正推行登记档案规范管理,实行网上登记,整个登记管理工作正在向着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的方向迈进,但目前还是有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具体表现在事业单位登记热情不高,登记质量不高,管理监督力度不大,这些问题如不能解决,将直接影响登记管理工作和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分析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事业单位独立性差是长期困扰法人登记的瓶颈。有的单位财务不独立,还是由其主管部门管理,或者财政部门为了工作的需要只认可部门统一预算管理;有的工作难自主;有的有职无权或责权脱钩;有的从业人员少,其法人资格值得考量,难免使法人登记难规范。正是如此部分单位认为登记实质作用不大,“登记”和“不登记”对事业单位运行的影响不大,尤其是公益性强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更是如此。

第二、执法监督管理职能弱是滞阻登记管理的关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职能太弱,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监管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职能部门的协作和制约,缺乏监督管理的自主性、强制性和决定性作用。

第三、管理机制不完善是当前登记管理乏力的根本。登记管理法律依据不够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一直在“暂行”中,监督手段操作性不强。而且目前年检的法定时间相对较短,法定代表人的管理滞后,单位资产(开办资金)变更频繁等都值得探讨和研究。

针对目前工作现状,面对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应该怎样克服和解决,怎样使从事的工作有味、有为且有位,需要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除了抓好登记管理宣传教育和工作队伍建设以外,更要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登记管理规范化。因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突出三个重点,创新工作方法

1、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坚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人大内司委、政府法制办及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登记管理执法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实施“行政执法通知”制度,作为日常监督手段,对违反有关法规要求的行为进行及时通知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理。

2、进一步加强证书监管。对涉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监管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走访和联络,同时对上级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共商监管举措。确定《证书》监管联络员,以编委名义聘任,坚持一年召开一次会议,一年进行一次检查,更好地落实证书使用制度。同时,制定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明确事业单位的印章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制发。

3、进一步加强法人代表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监督管理办法,抓好法人代表教育管理,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法人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人代表队伍的政策水平和综合素养。建立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异动变更的,及时由管理机关和审计部门联合审计,对未进行审计的不予受理年检。通过抓“一把手”工程,增强工作执行力。

二、增强四种意识,创新运行机制

一是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努力提高登记管理和年检年审的工作质量,致力“四求”,即程序上求规范、监督上求依法、材料求充实、管理上求实效,达到“四统一”,即统一专用印章、统一执法公文、统一材料要求、统一质量标准。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在工作上强化以主管部门、乡镇为主进行督促落实。

三是增强统筹意识。从工作部署上力避上年忙下年闲、一年为年检的工作格局,坚决避免把登记管理作为阶段性的工作去抓,按轻重缓急,以年检年审、登记管理、行政执法、档案内务管理四条主线进行,全年统筹规划,力争出效果、出特色。从工作管理上把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事业机构的设立、撤并、职能调整以及主要负责人的调配等都必须与事业单位登记挂钩,相互协作,齐抓共管。

四是增强法律意识。登记管理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要使全社会都树立法人意识、法律意识,要以行政执法手段推进法人登记管理,真正变“要我登记”为“我要登记”。有意识地抓好登记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落脚点放在证书使用、牌章规范、法人运行、社会信用、实际效用上。

三、围绕六个目标,推进规范管理

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六化”目标内容,推进规范化管理。即:

①登记程序化。规范和完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程序,年检年审程序,用示意图形式对外公开,严格按程序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②管理法制化。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行政效能监察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用法律手段推动登记管理工作。

③监督常态化。把年检年审作为监督的重要手段,确实抓紧抓好,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长期执行行政执法通知制度,确定职能部门监管联络员,把监督手段贯穿于登记管理始终,不断完善日常监督机制。

④服务具体化。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咨询服务活动,评先评优活动,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保护事业单位法人合法权益。

⑤档案科学化。建立文本档案,电子档案,长期和日常管理台帐,完善软件系统管理,建立方便、科学、快捷的登记管理档案,提高档案质量和利用效能。

⑥内务制度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力求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事。

事业登记管理调研报告3

国务院第252号令发布以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已开展十二年,笔者一直从事这项工作,最近笔者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结合登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作了一些思考,供同行们商榷。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认识不足

从目前来看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认识不足带有普遍性,主要表现四个方面,一是事业单位主管领导和法人代表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不熟悉,他们对事业单位为什么要搞登记不清楚,所以缺乏接受登记管理的自觉性。二是事业单位法人发生变更事项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机关多次催办效果不理想,他们认为登不登记无所谓,反正工资财政一分不少。三是一些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他们认为登记手续办不办理没关系,反正财政也不会给单位多少钱,所以对接受登记管理缺乏热情。四是一些事业单位受主管部门牵制,不能独立对外开展活动因而对办理法人登记手续缺乏积极性,法律意识淡薄,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没有用足用活法人单位应有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

事业单位设置上不规范从目前来看不止一个县,就是全州、全省都存在同样情况,由于机构设置不规范影响了事业单位自身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部分事业单位履行行政职能、造成政事不分。本来事业单位职能就是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但是因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严格限制,政府只能委托一些事业单位履行部分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能。如:水政监督、鱼政管理、国土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监察、文化稽查等。二是机构名称不规范,事业单位名称应体现其特点,不能使用行政单位和企业单位名称,目前还有一些事业单位名称使用××局、××公司。三是少数事业单位规模过小,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设置必须要具备法人条件,由于历史原因有些事业单位一个人一个法人单位,登记机关在给这些单位办理法人登记手续时不好办理,虽然通过一些渠道进行变通,但按要求是不规范的。

(三)法人登记手续不齐全

法人登记手续不齐全主要是登记管理人员要求不严,具体表现一是各类表格填写不规范,涂改、错漏现象严重。二是开办资金不足,中介组织验资无法进行。三是年度报告数据填写不准确,乡镇站所多数没有收支帐目和报表。四是对发放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保管不当,大多数单位没有将证书公开悬挂,少数单位还出现遗失证书的现象

(四)登记管理机关监管不到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不是单项工作,它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的线长面广,面对各类不同性质、不同规格、情况复杂的所有事业单位,要按照登记法规把这些单位规范起来的确需要一段很长的过程。笔者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目前对事业单位的监管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登记管理部门普遍存在重登记轻管理现象,首次登记已全面完成,加之新设事业单位较少,登记管理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法人事业单位的管理。由于登记管理部门人员少,平日忙于处理日常登记、变更业务,很难经常下单位检查监督,造成监督管理难到位。二是登记管理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由于人员变动频繁、新进工作人员又没有及时进行业务培训导致业务不熟悉,影响了登记业务的正常开展。三是监管手段疲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能就是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对违反《暂行条例》的单位要进行处罚:但是这些处罚都是政策性的,具体操作起来都很困难。如:对没有参加年审的事业单位,可以停办一切机构编制有关事项、吊销法人证书、没收印盖、撤消机构、冻结银行帐户,同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相应处罚。但实际上很难操作,因为大部分事业单位都承担着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的职能,是社会生活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我们没有权力让学校工作停止运转、让医院关门。对法人代表进行处罚也难做到,因为登记管理机关没有对干部进行处罚的权力和职能。四是登记管理机关缺少规范的法律文本,对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如何处罚,没有具体规范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处理条款。以上存在的问题是登记机关监管疲软、监督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二、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思考

(一)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地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是一个即具有行政管理又具有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它是改革后新成立的机构,在设置上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是登记管理机关设立时因没有行政编制,以致于一些县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以事业单位存在,建议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改为行政机构。二是登记机关级别太低,县级登记管理机关大部分是股级或二级机构,对外开展工作难度大,也没有引起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视,为了加大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力度,建议提高登记机关的行政级别。三是统一规范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名称。

(二)加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

一是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使社会各界、各部门都知道事业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登记机关要多向领导特别是分管机构编制的领导汇报。三是分期分批的对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和分管领导进行培训,使法人代表和分管领导对事业登记管理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同时也使领导对这项工作引起重视。

(三)合理设置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要适应市场和自身发展需要,事业单位作为一级法人要按照《条例》规定进行设置。要打破计划经济体制那种上下对应设置做法,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科学的设置。对于那些职能相近、机构过小的一人一站或一所的事业单位法人要进行整合和规范。对于那些结构不合理、布局不恰当、服务意识差的少数事业单位应及时予以撤销。

(四)严格按登记管理法规规范登记业务

一是加强登记管理人员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学习。二是要严格按条例操作、不抢时间、不搞任务指标,合格一个办理一个,手续不全决不发证。三是对证书不按规定悬挂、乱摆、乱放或遗失证书的事业单位法人要进行相应处罚。

(五)加大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中国最强免费!<位法人监管力度>

如何将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监督到位,主要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使监督过程有章可依。二是各级领导特别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主要领导,要重视登记管理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同抓机构编制工作一样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使其落到实处。三要加强登记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法律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用非常广,它是事业单位的通行证,如何发挥其作用和功能,仅靠登记管理部门是难做到的,我们要严格执行国家十五部委《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争取支持。五是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确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规范事业单位行为、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督。事业单位如果违反《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登记管理机关应和纪检、组织等相关部门采取经济或行政等手段对违反《暂行条例》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处罚。

事业登记管理调研报告4

建立单位制度,是事业单位管理走向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促进事业单位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根本所在。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就是要确立事业单位的独立法人地位,激发其参与市场竞争,创新运转机制,达到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依法管理的目的。我县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始于1997年,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登记工作的深入进行,也出现了一些需要我们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主管部门角色转换不到位

一些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和利益的驱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仍然沿袭过去的老办法,将事业单位的人、财、物、事权紧抓不放,严重制约了事业单位的自身发展,影响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进程。他们认为,事业单位的许多职能是主管部门行政权力下移赋予的,理所当然管住事业单位不放。尤其是服务功能强,经济实力好的事业单位,更是明显地受到来自主管部门的种种约束。有许多部门将所属事业单位的财权上收,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得不到真正确立,自我发展的积极性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二)事业单位缺乏维权意识

绝大部分事业单位,把自身定位在主管部门的附属上,没有认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维护独立法人的基本权利,一些具有一定管理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自身对主管部门具有依赖性,没有独立法人的意识,工作自我封闭,不能做到居安思危,不能引入竞争机制,不能做到体制创新,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事业单位自身的发展。

(三)证书作用难发挥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走向市场的唯一合法凭证。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没有起到“通行证”的作用。原因有二:一是证书使用的规定力度不够。县编办虽然联合15个部门专门转发了证书使用的通知,提出了查验证书的要求,但操作性不强,强制性不够,缺乏制约和处罚措施。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不主动、不经常。有的部门还将查验证书当作一种负担。

(四)职能部门监管力度不够

不是说我们的职能部门没有依法监管,而是种种因素参杂,使得法律规定的监督内容不能落实到位。多年来,事业单位一直沿用单一的行政审批制度,编制部门只管批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导致了“建”与“管”脱节,造成了事业单位为部门所有的事实。事业单位的好坏,能否独立面向社会提供服务以及是否有活力,编制部门是不清楚的,这种审批机关只管“生”,不管“长”的管理模式已被事业单位接受,从而导致了事业单位只注重管理部门,对审批机关关注不够,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缺乏主动性。而且,当前在依法保护事业单位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上也亟待加强,登记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需要进一步推进。

二、对策及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我认为,要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水平,必须强化法治意识,确立事业单位法人主体地位,进一步实施依法管理。为此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宣传,强化事业单位法人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对《条例》的理解,使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通过各种形式和多种手段,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来一次再宣传、再发动,真正做到机关、事业单位家喻户晓,职工皆知,努力在本单位、全系统直至全社会形成强烈的依法登记管理氛围。

(二)加强培训学习,增强法制意识

登记管理机关要定期、多渠道的开展登记管理方面业务及法律法规的培训。不仅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还要对事业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领导进行认真培训学习,使他们在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知识的同时,强化依法管理意识,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三)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登记意识

对事业单位实施监管,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充分运用好年审这个监督手段,对事业单位实施监管。要进一步提高年审质量,提升年审水平。二是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事业单位出现违反《条例》的行为,既要做到发现及时、查处有力,又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因此,登记管理机关应按照《条例》赋予的职责,对于没有及时办理年检、变更、注销等手续的事业单位,在告知相关责任人后果的情况下,仍不履行手续的,视情节的轻重加以处理。可以给予:说服教育、通知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通告有关部门(财政、人事劳动、工商、税务、金融)停止办理一切业务给予行政处分。逐步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明晰事业单位产权,维护合法权益

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就是为事业单位改革服务的,他们相辅相成。就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来讲,编制部门应主动的协调理顺行政主管部门与下属事业单位的交叉职能,合理界定事业单位职责权限,促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后人财物实质性整合,明确财务和资产关系,要将人、财、物、事、权还给事业单位。使事业单位法人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真正确立事业单位法人主体地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成为社会发展的主体,实现我们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目标。同时,编制部门要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通过多种途径公布事业单位的名称、住所、服务范围等内容,规范其开展社会服务的行为,树立形象,提高事业单位的公信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搞好部门协调,发挥证书作用

发挥证书作用应做好三件事:一是搞好部门协调,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要通过协调,使相关部门真正将查验证书、凭证办事当作是应该履行的职责。证书使用涉及到10多个部门,既有条条管理的,又有本级管理的,情况比较复杂,协调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我们要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二是编制部门要利用自身的优势带头使用好法人证书,要将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受理机构编制审批事项的必备程序。如能这样,不仅能较好地发挥证书的作用,还能强化事业单位的法人意识、用证意识,促进登记工作的发展。三是强化证书使用措施。除了在证书使用上作出强行规定和要求外,还要借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作法,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相关内容,如证书号码作为事业单位办理银行贷款、车辆入户等办事软件的内容设置。真正使事业单位无证不能办事,无证办不了事。

(六)完善措施,变重登记轻管理为登记管理并重

几年来,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克服人手少、设备差、登记任务重的困难,较好的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登记任务,但如何对事业单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是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逐步完善的。

一是建立高标准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通过查阅档案,就可以充分了解事业单位的机构历次变动、法定代表人更换、职能配置、运行状况等情况,真正起到档案资料库的作用。

二是建立事业单位信用制度。通过登记,建立事业单位信用制度,以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信用,约束其市场活动,从而保障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诚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我们坚信,在登记管理部门不断创新的工作下,在所有事业单位积极主动参与下,切实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强化法制意识,确立事业单位主体地位,定能使事业单位良性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主体。

事业登记管理调研报告5

自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国事登字[20__]2号)以来,__省__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认真细致做好事业单位管理档案工作。在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要一些问题亟待加以解决和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

1.档案专业管理人员缺乏,素质能力参差不齐。

目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基层大多数是各个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人员兼任,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对于档案管理工作没有一个系统地认识。在专业素质、理论水平、文化程度等方面参差不齐,与时代发展的要求悬殊较大。档案专业出身的人员较少,知识结构不合理,现代科学知识贫乏,高层次的档案专业人才较少,这些情况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档案事业发展,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影响档案管理水平。

2.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档案意识非常薄弱。

登记机关人员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对建立完善的档案工作缺乏理性认识,领导对于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够。加上对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工作宣传工作力度不大,很多事业单位对于平时档案材料中的要求(包括变更、注销、年检等各项工作)敷衍应付,能拖就拖,档案意识薄弱。

3.档案材料缺失情况严重,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按照规定,事业单位不进行法人登记,银行将不开设基本帐户,质监部门不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能在财政部门领购收费票据,不能到人事部门审核工资等等,但相关部门在执行规定时不够严格,致使事业单位认为法人登记可登不可登,或者一经登记后就束之高阁,对法人证书每年需要年检的意义认识不清,孰不知没有参加年检的法人证书也是无效的;还有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已经变更,甚至不只一次,依然不积极、不主动到登记管理机关作变更登记,以为反正有法人名字就可以了。从而造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中材料缺失,不能够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真实现状,无法实现档案的价值,不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

二、对策及建议

1.提高档案人员素质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前提

要将档案人员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通过专业培训、知识更新、进修学习等,提高业务水平,建立档案管理人才梯队,适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业务发展,不断总结探索档案管理工作及业务发展,全面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推动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2.加强档案管理意识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基础

要认真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档案法》。作为档案管理人员首先要自己主动有所为,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全心全意的服务思想,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其次要加强对于档案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对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体事业单位的档案意识。第三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确保足够的人力、物力、资源的配备。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保证

要加强对于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研究和制定符合实际、能够有效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使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逐步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资料切实与单位同步,真正实反映事业单位真实现状,实现档案本身的价值。

事业登记管理调研报告6

近年来,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我们不断探索提高登记管理效率的方式方法,逐步加大对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现就工作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探讨以下:

一是收费与交费的矛盾。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日趋完善,对登记申报材料的审查也日益严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事业单位登记必须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20__年,省、市登记管理局明确提出“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符合《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今后,凡未提交《事业单位章程》及验资报告的,一律不予受理”。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服字[20__]261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验资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收费1000元;在50万—100万元的,收费1500元。以这个标准计算,事业单位办理验资报告最少交纳1000元,加上初始登记费、网上登记光盘费、公告费等,办理登记至少花费1500元。就__县调查结果来看,90%以上的单位认为办理登记费用太高。为此,多数单位持等待、观望态度,个别单位产生为难或抵触情绪,甚至有的找领导说情,要求减免费用。收费与交费的矛盾成为影响和制约登记管理工作进展的突出问题。

二是主动与消极的矛盾。为了创建服务型机关,切实维护事业单位知情权和监督权,登记管理机关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大力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公开工作程序、办理时限和责任人,时刻关注事业单位的发展动态,随时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并要求工作人员对前来办理各类登记手续的单位要热情接待,免费提供服务。即使这样,能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办结手续的不足30%,60%的单位还是要做大量工作,多次督促才能办理;10%的单位甚至超过法定时间也不采取任何动作,一拖再拖。尤其办理年检手续,如果登记管理机关废止了未按时办理年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这些单位按规定必须实行重新登记,又会引发收费和交费的矛盾。事业单位消极支应态度和登记管理机关缺乏直接有效的处罚措施是造成事业单位登记难的主要瓶颈。

登记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为了创建和谐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四点建议:

一、采取财政部门扣留经费的方式,建立财政部门统一支付的收费机制。无论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经费拨付渠道上看,都由财政部门统一调拨。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按季度向财政部门报送办理登记的单位及经费,财政部门审核后,从拨付的该单位经费中扣除。这样,一来可以化解登记管理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的矛盾,二来可以解决事业单位支付登记费难的问题,三来有利于规范收费,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开展,更好地维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采取分类收费的办法,建立更加科学、适用的收费机制。按性质划分,事业单位分为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完全或基本从事行政决策,没有任何收入,其经费完全由财政供给。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除了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外,还有一些收入其经费部分由财政供给。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主要靠从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取报酬,财政不负担经费。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根据财政拨付经费情况和单位收入情况,综合评估,按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申报批准后酌情收费。这样以来,不但可以减轻事业单位负担,调动登记工作积极性,而且可以增进登记管理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相互了解与信任,推动登记工作和谐发展。

三、采用先收费后实施登记的工作机制。为了使已具备法人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实施登记,登记管理机关经常是督促,再督促,工作过于被动,效果还不好。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从源头上开始治理,对于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借助其主管部门重视,拟任法定代表人工作热情高的优势,在单位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同时收取登记费,待事业单位条件成熟后再办理登记手续,有效制约事业单位不及时进行登记的行为。

四、建立登记管理机关与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劳动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对登记工作重视不够,办事拖沓,多次警告仍不采取任何动作的法人事业单位,建议编制部门停办该单位进出人员上下编手续,组织、人事部门停办该单位人员工资审批手续,财政部门停拨该单位经费及人员工资,劳动部门停办该单位人员养老

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等。通过多家部门齐抓共管,联合监督,使事业单位法人真正认识到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自觉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从而开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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