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入额遴选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是对一年工作的总结,对上级和下属的交代,因此一定要做好,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搜集整理的法官入额遴选述职报告,欢迎阅读查看。
法官入额遴选述职报告篇1
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有力监督下,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985件,审结14135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42.6%和4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审结、执结1671.4万件,结案标的额4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4.7%、21.1%和54.5%。通过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9.9万件,判处罪犯123.2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5%和4%。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各级法院审结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案件1084件,判处罪犯1419人。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审结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审结蒋洁敏等15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4万
件4.9万人,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干部的13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判处罪犯2495人。
严惩故意杀人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出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杀人、抢劫、放火等犯罪案件26.2万件。深入推进打黑除恶工作,加大惩处“保护伞”力度。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3.9万件。
严惩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各级法院审结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5446件。依法惩治校园暴力,维护校园安全。
严惩网络犯罪。依法打击网上造谣、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严惩利用网络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信息、生产销售伪基站等犯罪行为。各级法院审结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6221件。
圆满完成特赦工作。认真落实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会决定,严谨细致做好特赦案件裁判工作,各级法院依法裁定特赦参加过抗日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31527人。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各级法院对66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7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强少年法庭建设,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强审判监督,各级法院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57件,其中,依法纠正陈夏影绑架案,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
二、坚持服务大局,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制定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涉外商事案件6079件,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审理“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彰显我国对钓鱼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34.7万件,同比上升20.3%。审结金融案件105.3万件。审结保险案件10.7万件。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审结破产兼并、股权转让等案件1.4万件。妥善处理涉众型房地产纠纷。围绕互联网金融、银行卡纠纷、电子商务等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制定相关司法政策。
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民营企业等经济主体投资经营纠纷,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因采取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发布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条件认可企业间借贷。各级法院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42万件,标的额8207.5亿元。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2万人。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2万件。修改办理专利案件司法解释。依法审结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案件1802件。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积极拓展法治宣传途径,传播法治正能量。
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和交流。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办理相关案件2210件,加强司法合作,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
三、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保护民生权益。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22.8万件,其中涉及消费、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案件72.2万件。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等案件173.3万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30万件。
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案件1.9万件,同比上升18.8%。发布审理环境侵权案件司法解释和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实施办法,各级法院审结涉环保民事案件7.8万件。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级法院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0349件。
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解决“民告官难”问题,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4.1万件,审结19.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59.2%和51.8%。出台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439件,决定赔偿金额2.4亿元。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涉侨案件1.7万件,办理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罪赃移交等司法互助案件1.1万件,出台认可执行台湾地区民事判决和仲裁裁决的规定。
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加快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巡回立案。加强司
法救助,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6亿元。各级法院以调解方式处理案件498.1万件。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建立律师服务平台,完善网上立案、查询等功能,方便律师参与诉讼。
四、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整治法院工作中的不严不实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法院干警378人。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575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问责。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14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7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0人。
着力提高法院队伍职业素养。最高人民法院从地方法院公开遴选7名审判员。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培训干警1.4万人次,各级法院培训干警27.7万人次。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工作。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全国人大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在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上专题报告法院改革情况。组织10批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人民法院。通过邀请代表视察、参加会议、旁听庭审等方式听取代表意见790人次。办理代表建议280件。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90人次。办理政协提案120件。积极参加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等就司法体制改革组织的专题调研。
法官入额遴选述职报告篇2
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有力监督下,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985件,审结14135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42.6%和4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审结、执结1671.4万件,结案标的额4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4.7%、21.1%和54.5%。通过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9.9万件,判处罪犯123.2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5%和4%。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各级法院审结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案件1084件,判处罪犯1419人。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审结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审结蒋洁敏等15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4万
件4.9万人,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干部的13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判处罪犯2495人。
严惩故意杀人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出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杀人、抢劫、放火等犯罪案件26.2万件。深入推进打黑除恶工作,加大惩处“保护伞”力度。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3.9万件。
严惩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各级法院审结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5446件。依法惩治校园暴力,维护校园安全。
严惩网络犯罪。依法打击网上造谣、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严惩利用网络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信息、生产销售伪基站等犯罪行为。各级法院审结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6221件。
圆满完成特赦工作。认真落实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会决定,严谨细致做好特赦案件裁判工作,各级法院依法裁定特赦参加过抗日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31527人。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各级法院对66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7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强少年法庭建设,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强审判监督,各级法院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57件,其中,依法纠正陈夏影绑架案,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
二、坚持服务大局,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制定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涉外商事案件6079件,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审理“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彰显我国对钓鱼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34.7万件,同比上升20.3%。审结金融案件105.3万件。审结保险案件10.7万件。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审结破产兼并、股权转让等案件1.4万件。妥善处理涉众型房地产纠纷。围绕互联网金融、银行卡纠纷、电子商务等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制定相关司法政策。
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民营企业等经济主体投资经营纠纷,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因采取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发布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条件认可企业间借贷。各级法院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42万件,标的额8207.5亿元。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2万人。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2万件。修改办理专利案件司法解释。依法审结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案件1802件。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积极拓展法治宣传途径,传播法治正能量。
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和交流。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办理相关案件2210件,加强司法合作,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
三、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保护民生权益。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22.8万件,其中涉及消费、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案件72.2万件。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等案件173.3万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30万件。
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案件1.9万件,同比上升18.8%。发布审理环境侵权案件司法解释和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实施办法,各级法院审结涉环保民事案件7.8万件。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级法院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0349件。
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解决“民告官难”问题,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4.1万件,审结19.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59.2%和51.8%。出台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439件,决定赔偿金额2.4亿元。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涉侨案件1.7万件,办理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罪赃移交等司法互助案件1.1万件,出台认可执行台湾地区民事判决和仲裁裁决的规定。
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加快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巡回立案。加强司
法救助,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6亿元。各级法院以调解方式处理案件498.1万件。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建立律师服务平台,完善网上立案、查询等功能,方便律师参与诉讼。
四、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整治法院工作中的不严不实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法院干警378人。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575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问责。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14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7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0人。
着力提高法院队伍职业素养。最高人民法院从地方法院公开遴选7名审判员。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培训干警1.4万人次,各级法院培训干警27.7万人次。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工作。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全国人大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在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上专题报告法院改革情况。组织10批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人民法院。通过邀请代表视察、参加会议、旁听庭审等方式听取代表意见790人次。办理代表建议280件。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90人次。办理政协提案120件。积极参加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等就司法体制改革组织的专题调研。
法官入额遴选述职报告篇3
“一线工作法”是上海黄埔区首创,一种对改变干部职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重要作用的工作方法,它要求我们:干部在一线工作、决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作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法官,我觉得我们新时期的审判工作就是要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在一线树形象,在一线强作风,在一线创伟绩,最终达到在一线创一流的目标,做人民满意的法官。
在一线创一流。作为一个基层的审判工作者,创一流一直是我的工作目标,也是院党委学习践行一线工作法的总体部署。近年来,我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以“构建和谐司法、打造公信法院”为目标,深入开展“帮群众解难题,帮企业渡难关”活动,围绕我院“创一流”的总体工作部署,克服孩子小,案件多的突出矛盾,自我加压,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秉公执法、公正廉洁;善于调和纠纷、化解矛盾,群众满意率较高,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一线树形象。作为一名基层审判工作者,我深知自己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我牢固树立“打造公信法院,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时刻注意保持自身的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认真贯彻学习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市中院的“三严六不”,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对待当事人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没有过“冷、横、硬、烦”现象。能够做到热情服务,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的解答,注意研究工作方法,讲法说法,以最大的耐心化解矛盾,力求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法院创造良好的社会形象。20**年11月我院受理了李*诉苟*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一方由原告的母亲王*代理此案,原告母亲是河南人,初来青岛又加上对法院相关诉讼程序的不了解,因此对法院工作十分的抵触,我和庭审前主审法官了解了这一情况后,对原告母亲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原告母亲逐渐消除了对法院工作抗拒的心理,开始的配合此案的相关工作,我们抓住时机,同时对被告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行分析,并告知了此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在慕法官的主持下,我们通过多方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欢,对我们法院工作赞赏有加,为我院“打造公信法院”做出了贡献。
在一线强作风。转变作风是践行一线工作法的关键。作为一名基层的审判工作者,我牢固树立“巾帼不让须眉”的工作观,不仅在思想上追求男女平等,而且在工作上做到男女平等,只要男同志能做到的,我也要做到,实在做不到的,克服困难也要做到。多年来,我一直坚持用高标准来要求自己。纪律上严格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不迟到、不早退,经常加班加点亦毫无怨言。工作中更是积极主动,勤勤恳恳,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熟悉掌握。工作中更是力求高质高效,强化学习、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很好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20**年3月,我刚刚做了一位母亲,但就在休哺乳假的5个月里,我也丝毫没有耽误手里的工作,常常上午组织庭审,下午晚上就抽空查阅资料、研究案情、起草判决书,家庭和工作两副重担一肩挑,圆满的完成了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让所有的男法官另眼相看,为法院的女同志正了名。
在一线创佳绩。说一千、道一万,最终都得体现在实效上。再好的工作法,再强的工作作风,没有工作实绩,所有的一切都成了一句空话,缺乏说服。作为一个基层的审判工作者,我深知工作实绩对我们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我始终把勤奋、廉洁、高效、公正作为座右铭,把“在一线创佳绩”作为奋斗目标,敬业爱岗,力创佳绩。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连续三年办案超过一百五十件,仅2009年上半年还在给孩子哺乳期间,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02件,平均每月结案17件,其中判决24件,调解40件,撤诉28件,驳回起诉8件,移送2件。调撤率达到66.67%。办案数量居全院第三,且无一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因适用法律不当被改判。有效地践行了一线工作法,也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当然我也只是千千万万勤勤恳恳平凡的法官中的一员,就是像我一样的平凡的法官们活跃在一个个平凡的审判工作岗位上,有效地维护着审判的庄严、社会的和谐。同志们,践行一线工作法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以创一流法院为目标,努力做好一线审判工作,为做人民满意的法官而努力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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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司法改革方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