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渎局个人工作总结(2)
反渎局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届四次、五次全会重大部署和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反腐倡廉、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宽严相济,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推进平安丽江建设,坚持惩治犯罪、教育挽救、综合治理相结合,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87件 773人,起诉829件1296人。其中,依法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权利犯罪案件210件343人,起诉204件394人;批捕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案件101件148人,起诉148件255人;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商品、信用卡诈骗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件10人,起诉15件27人;批捕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环境资源、毒品犯罪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39件243人,起诉155件285人;批捕放火、交通肇事、破坏电力设备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1件22人,起诉282件299人。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坚持贯彻宽缓刑事政策。继续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工作机制,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61人,不起诉42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贯彻慎捕慎诉原则,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人,不起诉8人,回访帮教涉罪未成年犯56人,开展社会调查81次,附条件不起诉7人,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证据标准,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完善案件质量动态跟踪监督,健全错案防止、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进一步规范律师会见等工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二、突出惩防并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的强烈期盼。
坚决查办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强劲势头,以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为先导,以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为目标,完善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侦查一体化机制,重点查办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7件 26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544.5万元。其中,查办科级以上干部8人。所办案件实现了有罪判决率百分之百。
深入推进专项工作。围绕移民搬迁、国家粮油专项资金补贴、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农险保费补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领域,继续开展全市集中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共查办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占立案总数37.5%,涉案金额469.43万元。依法查办“村官”腐败案件3件5人。通过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渎职案件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遏制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不断深化源头治理。认真贯彻《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查办案件开展预防调查25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21份,查询行贿犯罪档案1050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296场次,与9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26家机关、企业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从风险防控方面提出预防措施,促进重点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剖析26件,以年度报告及专题报告形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村官腐败问题调查报告》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市院年度报告获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十佳年度报告。
三、强化内外监督,着力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诉讼监督明显加强。重点加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和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监督,监督立案13件,监督撤案2件,决定追捕28人,追诉52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4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06件次;重点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久押不决案件开展专项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2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8件;重点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监督格局,依法办理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案件39件,审查不服生效裁判、调解案件8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
自身监督有效开展。在强化诉讼监督的同时,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高度重视“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坚持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76人次参加庭审观摩、出庭效果评议。主动加强内部监督, 以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搭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办案平台,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程监督和质量监管,确保公正司法。
四、践行为民宗旨,着力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始终把保障民生、维护民利、服务群众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有力措施,坚持以民为本、司法为民,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拓宽服务群众平台。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完善12309举报电话、来信、来访“三位一体”机制,坚持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制度,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检务公开,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推行举报奖励、实名举报必复,处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248件,接待群众121人次。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切实解决合理诉求。认真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终结机制,坚持把排查、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对重大敏感热点案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妥善办理涉检信访案件11件,实现案结事了,减少矛盾积累和信访上行。认真执行《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救助刑事被害人22人,发放救助金10.3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涉检信访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
五、持续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切实解决队伍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公信力。
从严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整风精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7大类20项整改措施已落实15项,9项制度建设已全部完成,办文办会、公车使用、经费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对10项制度进行“废、改、立”,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廉洁从检长效机制,促进纪律作风转变、工作绩效提升。为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又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党性、纪律和廉洁意识。一年来全市检察干警继续保持了“零”违法违纪。
增强司法能力。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坚持面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切实加大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的培养力度,积极组织102人次参加分级分类培训。结合司法实践, 多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干警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市院研究课题被省检察院评为三等奖。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重视检察宣传,借助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检察工作136篇,传递正能量,增强检察工作软实力。全市检察机关10个集体和30名个人受到各级表彰, 市院何树云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监督。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实效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仍需不断加大;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方面等。对于这些问题, 我们将以务实的态度和扎实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的部署,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建设过硬队伍,为谱写好中国梦丽江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动摇,自觉把党的领导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准确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的主旋律,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地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做依法治市的推动者,为建设丽江、发展丽江、繁荣丽江、保护丽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更加注重加强平安丽江建设
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首要任务,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涉恐等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护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继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重点抓好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矛盾纠纷,进一步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三、更加坚定推进惩防腐败犯罪
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既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同等保护和服务,认真研究法律适用和新罪名案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挽救失误者。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预防对策研究,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预防检察建议,提高专题报告和年度报告质量,推动健全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
四、更加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
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特别是司法腐败问题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重视透过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做法律正确实施的维护者。
五、更加用心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着力在坚定政治方向、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职业素能、树立良好形象上下功夫,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成果,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增强检察干警秉公执法的定力,全面提升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教育监督管理模式,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置身丽江改革发展新征程,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为建设平安丽江、法治丽江、和谐丽江作出新的贡献!
反渎局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年初以来,我院在分院、林业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和十六大精神,按照省院下达的目标考核细则的要求,以“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为工作方针,以为林业局经济建设服务为宗旨,加大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力度,强化了侦查、审判等执法监督工作,保证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同时,我们积极参加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十八站林业局的社会稳定,为企业的振兴和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年初以来各科工作情况
1、侦查监督工作
截止到目前我院侦查监督科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xxxxxxxx,其中批准逮捕xxxxxxxx,不批准逮捕xxxxxxxx。批捕和不批捕准确率都是10xxxx。都能在法定时限内结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问题都能够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2、公诉工作
到目前为止,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xxxxxxxx,已起诉到法院xxxx,其中xxxx均做有罪判决,案件起诉率10xxxx,并都在法定时限内结案,做到无错案发生。确保审查过程中适用退补侦查和不起诉的案件准确率均达10xxxx。
3、反贪工作 今年我院反贪局认真贯彻林业局党委政法委和上级院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打防并举,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到目前共初查xxxxxxxx。由于没有确凿证据没有立案。
4、反渎职侵权工作
由于案源枯竭,到目前为止,我院渎侦初查一起案件,还没有立案。年初以来,渎职侵权侦查局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与我院监所科、侦查监督科、控申科密切合作,深入到公安局派出所、治安科、刑警队等单位调阅卷宗,掌握了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院将全力以赴地抓办案,多渠道、宽领域地收集案件线索,争取在查办渎侦案件上有新突破。
5、控申、举报检察工作
到目前这止,控申科共接待群众来访xxxx次,非本院管辖,直接答复。受理经济犯罪举报线索信访xxxx,系贪污犯罪线索,分流到本院反贪部门。
我们认真落实了“三个百分之百”要求。以解决疑难缠访为重点,全面做好控申举报接待工作。在接待来访者过程中,我们做到了 “三个百分之百”,对每名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梳导,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加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来访者,首访成功率达到9xxxx以上,给来访群众以满意的答复,最大限度地缓解和消除各种矛盾,尽量避免上访事件的发生,没有涉法上访案件,切实做好了稳定工作。
6、民行工作
到目前为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xxxx,已被法院采纳。
7、监所检察工作
我院驻所员月平均驻所时间达20天,重大节日都主动召集政法委领导、公安、法院领导对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并定期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全方位监督,监所执法检查纠正率达10xxxx。到目前为止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在加强安全防范的同时,还加强了对人犯、特别是重刑犯、未成年犯的思想教育。
8、人民监督员的试点工作。
三月份,我院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办理监督案件xxxxxxxx,即对犯罪嫌疑人王建存涉嫌贪污案决定不起诉、实施了监督。犯罪嫌疑人王建存系十八站林业局财务科副科长(分管清欠工作),在2002年4月份十八站林业局查班河林场与十八站林业局青松加工厂清欠当中,查班河林场会计刘凤春(另案处理)发现青松加工厂与查班河林场应收与应付之间差28,435.0xxxx,便将此事告诉了王建存,王让把这笔钱先转到查班河林场帐上,留着处理财务科及个人餐费。2002年12月份,王建存给刘凤春打电话:“有时间过来把餐费给我处理一下”。刘表示同意,并于同日找到本单位出纳员刘长秋在虚设的袁晓文的帐户上提出了现金15,000.0xxxx交给了王建存,王建存辩解此款用于支付单位餐费和2003年单位打火时购买给养。本案经我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两次退补侦查,仍不符合起诉条件,我院公诉科拟对王建存不起诉。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后,三名人民监督员经过审查一致同意承办部门的意见。本案经检委会讨论后,已上报地区检察分院审批。
9、其它工作
今年我院各项工作均稳中有升,能够准确及时完成传真、传输工作,档案管理、赃款赃物管理、计划生育、保密等各项工作均有起色,全年未出现跑密、泄密现象。今年我院在十八站林业局电视台播出3篇报导,在《大兴安岭日报》发表1篇报导。在龙剑网上发表各类信息、报导、调研文章28篇,很好地宣传了我院的检察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力度。
全力加快侦查监督、公诉工作的办案节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提前介入率要达到10xxxx,特大案件提前介入率要达到10xxxx。严厉打击滥砍、盗伐破坏国家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从快批捕、起诉,扩大震慑的效果。保证每一起案件在法定时限内结案。全年批捕、公诉准确率都达到10xxxx,不发生一件错案。
2、 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
在下个季度里,我们要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宗旨,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五月末前反贪立案一件。六月末反贪、反渎职侵权局完成全年指标。在初查成案率、立案数、立大案数要实现突破。广泛开展举报宣传,及时发现和处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确保办案安全,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履行检察职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围绕公正执法、强化监督这一主线,全面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一是立案监督要解决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问题,确保办理一件立案监督案件,并做到有罪判决;二是坚决纠正侦查过程中的违法问题,特别是要搞好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批捕案件的跟踪;三是要把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因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案件作为审判监督工作的重点,该抗诉的坚决提出抗诉;四是坚决解决超期羁押问题,清理超期羁押纠正率要达到10xxxx,积极发现并认真查办看守所干警违法犯罪案件;五是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提请分院抗诉xxxx;六是做好控申、举报工作,强化首问、首办责任制力度,举行大规模的举报宣传xxxx,继续深化“三个百分之百”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
4、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按照省院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二期预防职务犯罪工程。深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系统预防、重点建设项目预防和发案单位个案预防。做好《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和配合有关执法机关、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对天保资金的使用组织的检查。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大要案个案
预防要达到6xxxx。
5、大力推进我院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工作
我院要把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检“三不一撤”案件,凡列入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质性监督范围的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启动监督程序。在不断促进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运行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办案质量考评体系、办案责任制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检察机关办理直接侦查的案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保证办案质量和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6、大力加强宣传工作。
把宣传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加强宣传队伍的力量,加大投稿力度。确保完成省院信息和《创建动态》采用3篇,分院采用5篇,省级新闻宣传4篇,地级5篇,龙剑网网页更新100条以上,完成省级调研文章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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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反渎局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