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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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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领导讲话,仅供参考。

  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领导讲话【篇一】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年主要工作任务。为开好这次会议,教育工委和教育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天我受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的委托作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下面,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郭虎同志还将做重要讲话,就加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总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20**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年是全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关键的一年,自治区党委、政府颁发了《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厅编制了《宁夏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未来全区教育事业5-10年的改革发展确立了基本思路。为做好保驾护航工作,全区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与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廉政风险防范为突破口,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为全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一是周密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及时召开了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初重大决策和部署,安排部署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厅与直属高校、五市教育局分别签订了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各级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20**年初,举办了全区教育局长专题学习班,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实施方案》,教育厅对厅机关、直属各单位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情况进行了检查,各级党员干部能够自觉按照《廉政准则》“八条禁止”“五十二个不准”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二)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始终坚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为保障,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述职述廉和责任追究四个关键环节为重点,以深化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目标,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做到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措施“三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实现了工作职责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依据。

  (三)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完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牵头任务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20**年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下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3项牵头任务、13项协办任务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下发了落实任务分工的通知。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及时报送了《责任分工报告书》、《牵头任务函告书》、《落实责任制建议书》和《牵头单位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负责领导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圆满完成了《20**年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做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各地各部门始终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常抓不懈,教育厅会同纠风办等七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区规范教育收费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严把春秋两季开学收费关口,在各市、县(区)自查的基础上,会同自治区纠风办、物价局等部门认真开展收费专项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限期整改,并进行“回头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及“三免一补”政策,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早餐工程和免费午餐的试点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区有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有力地推动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20**年教育部通报的全国违规违纪收费案件中,我区仍是举报量较少的省(区)之一。

  二是深化校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形成了以行政领导为主导、工会参与、纪检督察、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市、县(区)按照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分级验收的要求,分步骤、分阶段组织所属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考核验收,截止目前,全区已有76℅的学校达到了“校务公开”标准。

  三是切实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全区各高等院校认真落实《关于全区高等院校开展“清风校园”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全区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并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推进工作的措施和方法,全区各高校反腐倡廉暨“清风校园”工作卓有成效。9月份,教育工委及时召开全区高等院校党建工作会议,对“清风校园”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时,抽调各高等院校党委分管领导分别组成两个调研督查组,对全区15所高等院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清风校园”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11月份,自治区纪委领导陪同中国社科院调研组对宁夏医科大学“清风校园”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且肯定了我区高校“清风校园”建设工作的做法。

  (四)坚持惩防并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坚持不懈抓教育。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和治本之策,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工委、教育厅举办了第二届廉政书画展,通过摄影、书法、绘画、剪纸等形式宣传反腐倡廉政策,弘扬清正廉洁的高尚品格;各级各类学校宣传教育工作以“清风校园”为主题,把廉政教育纳入总体规划,不断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将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纳入重点学习内容,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重点岗位人员警示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和学生敬廉崇洁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健全机制抓规范。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三谈(纪委同下一级党政负责人谈话、任前谈话、警示谈话)两述(述职、述廉)”及函询制度(重要信访件函询回复制度),切实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干部任用廉政谈话制度,认真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注重治本抓防范。坚持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重点岗位及人员相结合,将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构建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各单位从容易发生不廉洁和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入手,查找“风险点”并提出预防措施,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五)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是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教育行风建设力度、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

  一是认真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高校招生工作一直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区始终坚持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六公开”、“六不准”和自治区高校招生“十项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宁夏国家考试考务管理网上巡查系统” 远程监控的技术保障作用,对严肃考风考纪发挥了震慑作用,确保高考工作公平公正,取得了显著性成效。20**年,全区高考录取工作为零投诉,提高了教育考试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3所国家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进行了录取模式的多元化的探索,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是认真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按照自治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部署,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签订了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分别成立了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进行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自查自纠和向社会征求意见,正确对待在行风评议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措施,进行了整改。在20**年度自治区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永宁县教育局在20个政府工作部门中排第3名、同心县教育局在19个政府工作部门中排第3名,海原县学校在19个服务窗口部门中排第1名,利通区学校在10个服务窗口部门中排第3名、青铜峡市学校在17个服务窗口部门中排第3名。

  三是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教师高级职称评定、特岗教师招考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对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进行了现场监督,并对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南部山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早餐”和“免费午餐”工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加强了监督检查;参与了普通高考、自学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国家级、自治区级教育统一考试和招生的巡查和监督工作,做到了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

  (六)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厅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处工作,主要领导经常听取重要信件答复及调查情况汇报,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解决和化解矛盾。20**年秋季开学之初,再次公布了教育违规违纪收费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强调将对违纪违规收费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年,共收到上级领导批转18件、直接受理群众举报信件34件,对宁夏政风行风网中群众反映的22条意见和建议,及时安排,逐项核实,并在限定的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经过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是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发展还不平衡,违规收费问题在个别市、县(区)还没有从根本上杜绝,甚至出现反弹,如在20**年教育部通报的全国违规违纪收费举报信件中,我区仅有6件(次),但在20**年上升至12件(次);二是个别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对政风行风工作抓的不够得力,措施不具体;三是在学校管理方面不够规范,存在着校务公开不够及时、透明,存在者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和有偿家教的行为;存在着上报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学生人数不准确和对流失的学生没有及时注销的现象,甚至还有虚报冒领的行为;四是在推进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上还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随着国家和自治区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教育战线的廉政风险也随之增大。面临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二、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年是全面完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年工作规划》各项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年。今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党委及自治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服务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一)认真学习中央及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推动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全会及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对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别是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同志和陈绪国同志在纪委全会上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中央提出的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六项主要任务”,坚持“四个结合”,全面落实保持党的纯洁性“五个大力”,达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是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全区教育战线的党员干部和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学习自治区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开展进一步营造清风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领导小组关于“突出抓好十四项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做到认认真真找问题,扎扎实实搞整改,防止走形式、做表面文章,深入开展好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围绕中心,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加强对学校课堂、论坛、讲座和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各类教育投资项目实施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类教育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加强义务教育“三免一补”、中职助学金发放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专项资金的督查工作,严防虚报冒领和吃“空饷”的行为,保证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源头预防,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的“构建一个框架(构建惩防体系制度框架)、突出四个重点(突出党员领导干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健全五项机制(任务分工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责任考评机制、意见反馈机制、奖罚追究机制)”的要求,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一是构建拒腐防变教育机制。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世界观、价值观、政绩观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夯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纪检监察监督制度和群众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函询等制度,切实发挥制度建设管长远、治根本的作用。并在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构建制度框架体系的同时,切实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三是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重点抓好人、财、物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管,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 “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政自律意识,提高源头预防腐败的能力。四是在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深入推进全区高校“清风校园” 和在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工作,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形式和方法,大力营造崇廉敬廉的良好风尚。做到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各高校按照自治区纪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区高校开展“清风校园”建设的意见》(宁党教工委[20**]80号)和《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关于对全区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的通知》(宁党教工委[20**]81号)要求,认真抓好 “清风校园”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中小学要积极开展德育教育、廉洁意识教育,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四)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下达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

  一是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以推进高校“清风校园”建设为载体,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信息公开为抓手,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对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大力推进阳光治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方面的风险防范管理,修订完善防控措施,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各高校纪委要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高校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切实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建立健全决策公开、财务信息公开、人事工作公开等配套措施,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强化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督,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高校物资采购的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建立完善公开透明的采购机制,严防商业贿赂问题发生。

  二是继续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编制本校校务公开目录,将公开内容具体化、细则化,切实维护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和学校民主管理。同时,各地要按照区、市、县三级验收的要求,制定方案,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评估验收工作,特别是校务公开验收工作按照惩防体系五年规划要求,今年必须完成。

  三是继续做好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认真贯彻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和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及七厅局联合下发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春秋开学检查,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课,严禁公办学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校外机构利用学校场地举办有偿补课等行为;认真执行自治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从20**年秋季开始,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由原来的30%降到20%。建立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 动态管理机制,对全区17个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对发生教育违规违纪收费问题的“示范县(区)”,将予以撤销“示范县(区)”称号,并在全区通报。

  四是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午餐和营养早餐工程,完善监管制度,建立责任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五)大力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切实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签订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的工作理念,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及时答复群众的意见建议和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努力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深化政务、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学校与师生沟通渠道。

  另外,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 等媒体,全面宣传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学校管理的措施和成效,宣传上级关于招生、收费等工作的政策与规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各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座谈、走访等途径,虚心听取他们对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建议与意见。认真做好20**年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梳理归纳工作,对近期能够解决的立即进行解决,对涉及政策性问题的,要主动做出说明,以便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力争今年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

  (六)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做好举报信件分析。重点查办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努力化解和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三、围绕中心,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20**年,面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形势、新任务,全区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形成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各级纪检部门要加强与业务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整体合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抓好重点环节,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总揽反腐倡廉建设全局的根本性制度,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抓手。党政主要领导要抓全局,负总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强化责任落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党员领导干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作为工作重点,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完善廉政建设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思想进一步统一、责任进一步强化、制度进一步完善、作风进一步转变、效果进一步显现。

  (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和“四个对(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的要求,紧紧围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努力把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作风优良,能够担当重大任务的高素质队伍,努力使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人,努力成为讲政治重品行作表率的模范、遵守《廉政准则》的模范、勤奋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要以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精神状态,不断开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同志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结合全区教育工作的实际,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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