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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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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切实抓好公共卫生安全工作

  学校公共卫生安全,涉及方方面面(食堂、宿舍、饮用水、浴室、厕所、垃圾处理、污水排放、传染病防控、应急救援、事件处置、信息报送和发布、责任追究),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占学校安全工作的半壁江山,从自身特点来讲,人员高度聚集(食堂、宿舍、教室)、身份特殊(独生子女、未成年人),与校车安全一样,已经成为公众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是最容易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的领域。近年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努力、相关职能部门大力配合和卓有成效的管理下,我市未发生较大级别的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但去年在个别学校也发生了一般性的(30人以下)不明原因导致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今年三至四月份,甘肃省康县、云南省镇雄县和景东县、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及广东、贵州、陕西等地中小学幼儿园相继发生17起食物中毒事件,严重损害了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相关负责人均不同程度的受到了行政处分。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连续印发了《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 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要求严防学校食物中毒及传染病事件的发生。为规范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我局于四月十九日出台了《赤峰市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并召集旗县区和市直学校相关人员进行了解读。现在马上就要进入高温夏季,这也是北方 食物中毒及传染病高发期, 要把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作为当前一段时间内学校工作的重点来抓,预防先行,各司其职,严格把关,确保万无一失。一是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照《赤峰市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全面细致地进行现场检查和具体指导,督促各学校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长效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对隐患较多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和限期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二是各学校要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大力推进食堂建设。在继续完善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把好以下七关:采购进货关;验收贮存关;加工制作关;留样关;食堂保洁关;添加剂使用关;从业人员卫生关。三是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凡未取得许可证的学校一旦发生公共卫全安全事件,市局将依权限按规定追究部门、学校和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四是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卫生部门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五是严格落实校长是本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预警制度、周立会制度、晨检制度等各项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六是要依据《赤峰市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暂行规定》, 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防控措施。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迅速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报送有关情况,配合监管部门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继续抓好民办学校的安全工作 我市现有民办学校830多所、学生11.5万人。去年,市教育局把民办学校的安全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印发了相关文件,加大了对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的力度,在管理上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在教育上将安全知识列入了期末考试,在检查评估上实行了安全年检报告书制度和安全年检合格证制度。我局民教办和安监办联合对民办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了模底、督查和规范,安全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但是,由于办学条件、法人安全意识薄弱和以往管理失之较宽的实际,民办学校的安全隐患仍然大于公办学校。所以在管理上要更加严格,一是在审批上要严把安全关,对于安全不合格的申请一律不得发放办学许可证,违反规定发证的要追究责任。二是对于安全年检不合格的,在年审办学许可证时,应视为不合格,并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问题严重的要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三是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管理人员、教师的安全教育,使他们熟悉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整体水平。去年,实现全市民办学校零事故的好成绩,今年要加倍努力,确保不发生责任事故,把民办学校的安全提高到新的水平。

  四、加强常规管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继续抓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全面落实学校幼儿园保安员配备工作意见〉的通知》落实工作,及时解决配备保安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仍未按文件规定标准配备保安人员、经费未解决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申请,确保人员、资金到位。今年初,巴林左旗成立了教育系统保安大队,配备保安人员124名 ,出台了《中小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人员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规范了校园保安人员管理,经验值得借鉴。

  2.抓好“校安工程”施工安全仍然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虽然我们反复强调,但在检查中依然发现个别学校,未把教学区与施工区分开;未设置围栏;有的校内人行道路上一两米深的下水井未有井盖,安全隐患十分严重。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所有师生在任何时间不得进入施工区域;不得攀爬施工区围栏;施工车进入校园,必须按指定路线,在有专人引领的前题下,低速行驶。学校、施工单位要在学校各醒目位置设立标志牌、张贴告示,时刻提醒师生注意安全防范;要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监管;要加大督查、暗访的工作力度,对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及未落实施工安全责任制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追究;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要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工作会议,订立安全合同,全方位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新建、改建、扩建的校舍必须经消防部门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验收的要抓紧申请,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自身不能解决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我们发现,一些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未经消防部门审验合格即投入使用,还有一些新建学校经多次检查仍不能通过验收,此类严重隐患,必须引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火灾隐患不同其它安全事件,一旦发生必将造成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要立即解决,绝不可再拖延下去。

  4.落实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和不定期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学校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有关责任人及时有效地整改安全隐患,保证学校安全工作取得实效。要组织旗县区之间、校与校之间的互检工作,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事故即报制、安全责任追究制。要把学校安全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学校考核、评估、评优、评奖等活动中,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基本条件严格考核,考核的结果要与晋职晋级和绩效工资挂勾。

  五、继续狠抓安全教育工作

  去年,我局根据 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 结合实际,出台了《赤峰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细则》,该细则从(构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制,保障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方面;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培训方案,完善培训措施,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水平方面;建立学生安全教育预防和课程体系,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本领,使学生 “学会生存、健康成长、终身受益”方面;加强安全教育的实践活动,提高师生应急避险的实际能力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法履行学校安全教育的管理与监督职责方面)五个方面规范了安全教育工作。首次把安全知识纳入了期末考试,规定了逃生演练的时限和次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配备了安全教育专职教研员,明确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职责、范围和课时。经过一年的实践,学生由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较上一年减少了70%以上,20xx年由学生伤害事件引起的民事诉讼由往年十件左右下降至一件,创近几年的新低。

  学全安全事故中有80%是由于安全教育不到位,缺少安全避险常识,能够避免而未能避免造成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好,安全管理越来越到位,但从中国保监会公布的学生赔偿数字看,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并没有下降的原因。

  幸福和阳光是人类社会的主旋律,但福兮祸所倚,“危险”也象幽灵和影子一样跟随着人们,这就是俗话说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些灾难可以预防,有些灾难的突发也无法预料,那么当灾难发生的时候,自身的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就是唯一的救命稻草。法国前、教育部长埃德加.富尔先生说:“在人类发展史上,没有哪一科知识比安全知识更重要了,如果学校只准开设一门课,毫无疑问,那就是安全” 。李岚清同志讲:“生命不保,谈何教育”。都是在讲安全知识的重要性。作为教育部门,教授学生生存的本领,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不只是教育的保障,也是教育的重要内容,我们不能把学生在校内和学生阶段不出事故设定为安全工作的目标,而应当把学生在一生中不出安全事故或最大限度的避免、化解安全事故设定为安全工作的最终目标。学校是知识的摇篮,在这个摇篮里,安全知识和其它学科知识相比,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一旦没有了生命,所学到、所掌握到的一切知识和技能都将化为乌有。因此在安全教育问题上,必须提高认识,要不拆不扣的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按《赤峰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细则》要求,抓好安全知识课的质量和考试,抓好应急演练、抓好教师的安全培训工作。

  六、继续抓好安全管理创新工作

  最后,我讲一下管理创新在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四项要求,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原则;高效化、简单化、目标管理、愉快管理是管理工作的理想目标。积极探索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科学、高效的新方法、新途径,勇于改革、勇于创新是我们把握安全工作主动权并立于不败之地的基本保证。多年来,我市学校安全工作能够走在全国前列,排在自治区首位,与我们上述的思想和实践密不可分。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新领域,起步较晚,师生的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安全管理人才馈乏。同时因为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风俗习惯不同,地域差别较大。因此从国家的层面来讲,立法较慢,仍处在“摸着石头过河”阶段。这就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始终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本着对下一代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实际,立规先行,大胆实践。我市实行的“三级管理模式(市、县、校设立安监机构)”、预警制度、日志制度、年检制度、合格证制度、考试制度、互检制度、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校车管理以及被吸收进《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政府主导、部门实施的三种运营模式”等等都是上述思想的体现。在这些工作中,三区、敖汉旗、巴林右旗、赤峰二中等作出了重要贡献,其它各旗县也提供了很好的实践经验。希望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勇于探索、锐意取进,不段摸索新的管理方式。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要对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有效的,就要坚持下去。各级领导要鼓励创新,善于发现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创新管理成绩单位及个人表彰奖励。这里唯一要提醒大家的是,所有规范性的做法必须和国家和上级法律法规的要求相一致,与上级的文件要求相呼应。“合法合规、行之有效”是创新管理的底线,必须牢记遵守。

  同志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没有学校的安全稳定,其它工作就无从谈起,更不可能有好的教育质量,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巩固成果,稳中求进,警钟长鸣,长抓不懈,为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奋斗。

  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 5 月 12 日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的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这是继今年 4 月 9 日召开的全区教育、卫生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之后,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又一次重要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会议。这充分表明区委、区政府对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高度重视,表明区委、区政府全力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刚才,区教育局宋金洪局长和公安局徐成文政委,分别从各自部门职能出发,就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马上,区政法委穆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现在,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 今年以来,全国先后发生了 6 起校园伤害事件,其中有 2 起发生在小学校园、 4 起发生在幼儿园,伤害的都是手无缚鸡之力、毫无自卫能力的小学生和幼儿,伤害的人数之多、性质之恶劣,激起了全社会对犯罪分子的公愤,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区教育、公安等部门迅速行动、扎实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 4 月 9 日,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教育、卫生系统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作出了具体明确的部署。会后,区相关部门和全区各学校、幼儿园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开展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即时整改了一批突出的安全隐患,建立了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等一套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得到了重视和加强。但回顾一个多月来我们所做的工作,目前仍存在三个不足: 一是重视程度不平衡。 部分镇(区、街道)、学校和幼儿园认为校园伤害事件离我们还远,思想上还未得到真正重视或心存侥幸,或心烦厌倦。这种思想上的麻痹,必将导致工作上的疏漏。 二是安保措施落实不平衡。 部分学校、幼儿园的门卫人员不足、年龄过大、素质较差、责任心不强,应该配备的防卫器械没有配备到位,特别是幼儿园,绝大部分 “ 零设防 ” ,教师、幼儿“零防卫”,这是最令人担心的地方。 三是隐患排查消除不平衡。部分学校、幼儿园不能积极主动、深入细致地排查各类隐患,排查出的隐患又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门卫值班、器械配备、校内巡逻等人防、物防、技防上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希望大家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加扎实的措施和务实的工作,确保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安宁。

  二、组织领导要到位。 区政府决定,从今天起组建区、镇、校三级安保组织。今天会上区政府下发了《关于组建盐都区校园安保大队的通知》。各镇(区、街道)要根据通知要求相应成立安保中队和学校、幼儿园安全事件处置应急小组。昨天,区政府已批准区教育局设立校园安全保卫办公室,明确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等;各学校也要成立校安保处和护校队,校安保处与总务处、教务处等中层机构平级。要配备专职保卫人员,组建校园安保巡逻队。专职保卫人员要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制服、统一器械、统一职责、统一培训、统一待遇。

  三、安保措施要到位。 校园安保是硬任务,硬任务必须以硬措施来落实。区教育局、公安局联合下发的 “ 加强校园安保工作的十条基本要求 ” ,就是硬措施,各镇(区、街道)一定要把这十条要求不折不扣、扎扎实实做到位。这里,我特别强调以下几个重点。 一要强化门卫。 强化门卫工作,关键是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人员要到位,专职门卫不少于 4 人,当班不少于 2 人;二是服装统一要到位;三是应配备的器械要到位;四是职责要求要到位。要严格做到三点:一不能脱岗、二坚持来客登记制度、三要严防高危人员进入校园。 二要强化校内巡逻。 每天要有 1 个校级领导、 1 个中层干部和 1 — 2 个教工组成的巡逻队,定时、不定时地在校内进行全天候巡逻。 三要强化住校值班。 有住校生的学校,每天要有 1 个校级领导、 1 个中层干部和 1 — 2 个教工全天候值班,与学生同吃同住;值班人员可以与巡逻人员同步安排。 四要强化上、放学四个时间节点值班。 学生上、放学的四个时间节点,是事件易发的高危时段,门卫、内保人员和警察要同时在校门口值班,警方要做到“三见”:即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校内巡逻、住校值班和上、放学值班都要有实时记录,形成完整的台账资料。 五要强化幼儿园安保。 幼儿园安保工作,是目前全区校园安保最薄弱的一个环节,要特别重视、特别加强。这里我着重强调三点:一、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以镇(区、街道)为主体,教育部门积极配合。二、公办、民办幼儿园安保措施参照中小学校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三、对未经教育部门批准擅自办学的幼儿班,一是要求举办者完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依法依规取得办园资格;二是由当地政府牵头,以派出所为主,综治办、社事办等配合,联合对其进行安保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三是责成举办者按公办幼儿园的标准,将各项安保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四、隐患排除要到位。 要着重排查对学校、幼儿园师生安全可能构成威胁的三类隐患, 一是源自学校自身的矛盾纠纷, 要仔细排查教职工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等存有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和钝化矛盾,及时掌控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和行踪; 二是源自校外的重大隐患, 认真排查校外人员与学校、学生、教职工及教职工家属存有的重大矛盾纠纷,还有学校附近经常出现的精神病患者和社会无业游民,以及学校附近有精神偏执倾向的上访户等等; 三是源自社会的暴力伤害事件, 有预见性地把握好学校所在地那些有暴力倾向对学校师生可能造成伤害的人与事,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坚决杜绝敲诈勒索、引诱蒙骗、侵犯伤害学生等违法行为。

  五、督促检查要到位。 工作到位不到位,督促检查是关键。一是区、镇两级从下周一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开展拉网式大排查,要坚决做到到边见底、一个不漏,下周内将排查结果报区安保大队。对排查出的问题,教育局、公安局和镇(区、街道)等要会同学校、幼儿园及时加以解决。二是强化经常性检查,具体要求是:教育局不管那个局长、科室,只要到学校,必查“ 安十条 ” ;教育局所有科室、所有人员都要自觉肩负起安全保卫职责,把校园安保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六、责任追究要到位。 责任不落实,一切都落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必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制推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教育局局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局长要具体抓,负专责,按 “ 一岗双责 ” 和“齐抓共管”的要求,所有局长都要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做到位。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园长负专责,是直接责任人。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负专责,是直接责任人。上述人员,无论是谁,在职必负责,失职必问责。

  同志们,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重在防范、贵在落实、难在坚持。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为全区学校、幼儿园的师生们,提供一个安全、稳定、有序的教育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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