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安全生产讲话(2)
县长安全生产讲话稿(二):
同志们:
今天召开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主要目的是认真总结全县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刚才,4个县级部门、1个乡镇、1个企业以问题为导向作了大会发言;朱璋副县长总结了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了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我都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于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关键时期。因此,安全生产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要求。
从宏观环境来看,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更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安全生产、推进安全发展提供了科学理念指导和行动指南。“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在全社会达成深度共识。
从发展阶段来看,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处于推进工业化进程的关键阶段,安全生产的基础还很薄弱,一些高危行业领域经过多年粗放式经营、低水平发展,安全风险和隐患逐步集聚。同时,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效益下滑,煤炭、钢铁、建材等产能过剩,生产经营面临很大困难,安全投入也随之减少,影响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这些因素的叠加致使我们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二、准确把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
2016年国务院、省、市不再下达安全生产死亡控制指标,不再对事故总量进行同比通报,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由县安监局归口统计联网直报,导致有的乡镇、部门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开开会、讲讲话、听听汇报,没有真正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没有深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责任,存在安全检查走过场、执法不处罚、整改不复查现象。
从一季度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来看,我县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事故风险没有彻底消除。一季度我县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4起,同比上升4.35%,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人,同比上升50%,直接经济损失350余万元,同比上升207.31%,特别是4月15日(金万茂物体打击事故)、18日(铭帝车辆伤害事故)又相继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反映出部门监管责任未完全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仍然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梳理查找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监管措施上存在的问题,研究工作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在抓实抓细、堵漏洞、见实效上取得新的成效。
三、立足当前,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五一”节、汛期将至,针对今年汛期可能提前、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易发多发的情况,县安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县防汛办对全县防汛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各乡镇、部门、企业要进一步在“强责任、强措施、重整治、严追究”上下功夫。
(一)强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的关键和核心是抓工作落实。一是狠抓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的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强化安全生产硬约束。二是狠抓乡镇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把安全监管责任细化、量化到每一位班子成员、每一个岗位,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通过安全生产巡查制度、“黑名单”制度等刚性约束措施,倒逼企业认真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国家强制标准,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强措施,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针对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一是要加强防汛工作,制定防汛预案,落实防汛措施,落实防汛责任。二是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强化预测预警预报工作,落实主动避让、提前避让措施。三是要加强汛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部门、企业要全面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要加强水利、公路、铁路、建筑施工等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对存在滑坡、垮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施工工地开展全面排查,主动落实避险措施,严防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相关规定停止相关作业,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路面管控、车辆管控、驾驶员管控,严防客运车辆、旅游车辆、涉校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发生。四是要加强汛期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工作要求。
(三)重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事故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问题和矛盾的集中表现,是事故的源头,隐患不除事故难消。一是要强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各乡镇、部门、企业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帐,企业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深入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综合督导检查,县安办、县政府督查室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责任落实、整改效果进行抽查,防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三是要强化隐患挂牌督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挂牌督办,倒逼企业按时整改到位。
(四)严追究,始终保持严查重处高压态势。严肃责任追究是落实安全生产要求、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目前,正值市、县、乡换届,有的部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失之于松,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极易导致事故发生,希望各乡镇、部门高度重视,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要打到痛处,严肃查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也要对乡镇和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要求开展事故责任倒查,查安全部署是否到位、安全监管是否到位、督促检查是否到位、隐患整治是否到位,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安全决定一切,事故否定一切,责任大于一切,我们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实的作风,真抓实干,共同努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县长安全生产讲话稿(三):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2016年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总结,并安排部署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一、一季度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季度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1起,同比下降8.82%(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起,同比下降28.57%;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4起,同比上升4.35%;工矿商贸事故2起,同比上升100%);一季度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人,同比上升50%(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2人,同比上升100%;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人,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352.45万元,同比上升207.31%。一季度,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从事故统计分析来看,一是一季度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二是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呈现“两下降、四上升”特点(即: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呈下降趋势,工矿商贸事故、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呈上升趋势),三是道路交通仍然是我县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4月15日(金万茂物体打击事故)、18日(铭帝车辆伤害事故)又相继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二、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今冬明春和春节、“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强化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省、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县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底前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安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月14日县政府召开第76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今冬明春和春节、“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情况汇报;1月18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分析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强化工作督查。为确保今冬明春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由22名县级领导带队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今冬明春和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1月28日,市安委办第四综合督查组对我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要求,严把煤气站节后复产复工关。煤制气在我县陶瓷企业广泛使用,已成为我县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针对陶瓷企业煤气站节前停产检修和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特点,1月21日,县安监局组织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夹江县唯安化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和全县31家陶瓷企业煤气站召开了煤气站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充分肯定了煤气站安全管理“一杜绝、三提升”工作成效(即:杜绝了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了煤气站安全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技防水平),明确了煤气站节前停产检修和节后复工安全要求和技术要求,开展了煤气站站长培训,确保了全县煤气站节前停产检修和节后复工“零事故”。
2.加强隐患排查,强化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为落实“隐患整治年”工作要求,一季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针对全县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566处,其中煤气站362处、非煤矿山22处、危化品48处、冶金12处、道路交通和地质灾害312处、水上运输8处、建筑施工137处、学校58处、商场17处、水库23处、电力31处、其它618处,整改率96%;县安办对乡镇、部门和企业上报的涉及电力、房屋、水库、液化气等8处较大安全隐患进行了督办,完成整改7处,剩余1处正在整改之中;木华路安全隐患被列为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县安监局对群众举报的4起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核实查处。通过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整改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3.举一反三,开展道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针对 “3.8”马边县S103线路边岩体意外垮塌事故,县政府办及时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地质灾害隐患路段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面路侧安全隐患等进行了全覆盖排查,共排查道路地质灾害安全隐患312处。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296处,剩余16处隐患正在整改之中,整改率达95%。
4.引导退出,落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属引导主动关闭退出煤矿,按照全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紧急工作会议要求:夹江县关闭华头牛马溪煤矿,全县退出煤炭行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煤矿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4日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了夹江县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正式方案,县安监局多次与煤矿业主进行沟通,待县级“以奖代补”配套政策出台后,积极引导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年内关闭。
5.适应新要求,全面推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的紧急通知》和省安委办《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夹江县境内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由县安监局统一按照“24小时入库、7日上报、30日内补报”的联网直报新要求,为防止瞒报、迟报、漏报,确保联网直报工作落到实处,县安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22个乡镇分管安全领导、安办主任和26个县级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统计人员参加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会,明确了联网直报工作的程序、时间和要求,建立了夹江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统计人员信息台帐,开展了联网直报培训工作。
6.落实新规,推进烟花爆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新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在同一建筑物内。对全县100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开展了“两关闭三严禁”摸底排查,建立了隐患台帐,为确保社会稳定,召开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两关闭三严禁”工作座谈会,注销了3家因经营门市到期无经营门市的零售经营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要求6月30日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必须达到“两关闭三严禁”安全要求,做到店招店牌、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安全条件、进货渠道“五统一”。
7.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修订完善了《夹江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目标考核细则和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拟定了《夹江县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把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待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下发执行;二是拟定了《夹江县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了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创建为载体,通过道路交通示范乡镇建设、安全社区建设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乡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三是拟定了《夹江县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单位)评选方案》,并通过县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将对全县13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三、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
(一)立足当前,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我市2016年雨情汛情趋势通报,今年汛期提前,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易发多发,汛期安全生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县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结合我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防汛和地质灾害:由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要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强化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测预报,严格落实“主动避让、提前避让”要求,加强库区和上下游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统一的防洪度汛调度机制,有效防范水淹厂房(值班房)等事故发生,确保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加强库区和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巡查巡护,完善警示标志和通信广播等设施,特别是泄洪放水时,要提前预警预报,及时告知下游乡镇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防止汛期泄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抢险救灾处置有力。
2.非煤矿山: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重点排查矿区及周边山体的地质灾害状况、工作台段及边坡的稳定性,严格执行“雨天停止作业、雨后排查治理后作业”的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矿区排水系统有效、边坡稳定,严防山体滑坡、垮塌等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由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确保防雷电、防洪措施落实到位。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
4.在建工程:由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要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汛期安全监管,特别是水利、公路、铁路等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开展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特别是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洪水威胁的施工工地,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5.道路交通: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水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加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力度,严查酒驾、疲劳驾驶、超载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沿江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排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加强对前期排查出的道路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治理。渡口、渡船要落实乡镇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救生衣”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加强对餐饮船舶、自用船等各类船只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
6.企业:由县经信局牵头,县安监局、县工质局、县气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加强汛期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汛期安全检查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应急救援准备到位,特别是要加强汛期企业厂房检修安全管理,确保登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现场管理到位,严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各煤制气生产使用企业要加强煤气站安全监管,确保煤气站安全运行、防雷设施可靠有效,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其他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自身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特别是景区道路、游乐设施的防雷设施、防洪排洪设施等,确保游客的安全。要加强对电力、通讯、输油气管道等设施的检查维护、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市政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玻璃幕墙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要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医院、养老院、寺庙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防雷、防火、防洪、防泥石流、防坍塌等措施到位。中小学要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防止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二)提升安全意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要认真组织乡镇、部门、企业参加“安全生产咨询日”和“安康杯”知识竞赛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三)召开专题会,推动专项工作落实。一是召开全县职业卫生工作会,落实职业卫生体检、检测、评价工作,确定2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农民工尘肺病预防专项治理行动,推进职业卫生安全生产一体化执法工作;二是召开全县烟花爆竹“两关闭”工作推进会,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市,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颁证管理,落实新规要求,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店招店牌、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安全条件、进货渠道“五统一”;三是召开全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培训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对企业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和现场管理类事故隐患实行全国联网上报,对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实行动态监管和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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