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2)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二):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难奋进,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
煤炭工作首先要安全,安全才能生产。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20xx年,针对煤炭市场持续低迷、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严峻形势,各级各行业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执法,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努力优化安全发展环境,促进了煤炭产业安全发展。全县累计生产原煤169.1万吨,同比增长4.6%;生产洗精煤29.7万吨,同比增长15.9%;实现煤炭工业产值14.3亿元,同比增长0.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亿元,同比增长39.3%,完成目标任务7亿元的111.4%;上缴税费收入1.05亿元。全年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趋稳向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调整,全县煤炭产业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转型发展步伐缓慢、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不强等深层次问题也不断凸现。一是煤矿产业增效困难。近年来,煤炭行业遭遇了“十年黄金期”后的“寒冬”,煤炭进口增加,库存高位,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煤炭价格大幅度下跌、原煤滞销严重。20xx年,全县现有24矿27对井,只有20对矿井处于半正常生产状况,7对矿井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因有效生产时间短,全县煤炭企业处于高成本、低效益、甚至负效益状态。二是煤矿生产力水平总体低下。部分煤矿安全生产采、掘、机、运、通五大生产系统和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不完善,机械化水平偏低,整体装备水平不高,既不利于煤炭产业的长远发展,也无法抵御市场风险。三是煤炭产业结构不合理。煤炭开采技术和产业集中度低,深加工水平低,产业链短,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少。且产业布局分散,装备技术水平低,没有形成规模化、集群化、循环耦合发展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四是煤矿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我县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较差,煤层薄,倾角大,断层严重,现有小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较弱,部分煤矿主体责任不落实,个别部门、单位的领导重生产轻安全,没有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对安全生产工作消极被动应付,或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体现在文件会议上,没有真正扑下身子抓落实。一些企业安全给效益让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识别危险要素、主动避险的能力较低,给安全生产工作埋下了极大隐患,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稍有疏忽,稍有懈怠,就会使安全形势出现波动,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希望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只有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才能谈得上发展,必须时时处处抓紧抓好,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容不得半点松懈。认真研究煤炭产业的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担负起的重要职责。各产煤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煤炭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勇于担当的气魄,百折不挠的意志,尽心尽责的态度,加快转变煤炭产业发展方式,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见成效,推动煤炭产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为实现“与全市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安全保障。
二、坚决守住煤矿安全生产“红线”
煤矿安全生产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政治问题,事关人民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强调,发展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部署。省市领导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治本攻坚措施,省、市也对贯彻落实“双七条”作出了具体安排。各产煤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的各项部署,以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为载体,以落实“双七条”为重点,以强化责任为保障,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过去实行的是行政负责制,现在实行的是党政同责。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要把党政同责看成一个简单的要求,要变为具体的行动,实实在在地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放在主要领导的重要工作上来,时刻抓在手上,逢会必讲,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亲力亲为、亲自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县委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各产煤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会议每月至少研究1次。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优先研究、优先安排、优先保障。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重奖重惩。要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绩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要提拔使用,对失渎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格问责。要统筹安排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国家煤监局的标准和要求,市里已决定在全市产煤县(市、区)开展攻坚战,确保到2015年底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五年(2008—2012年)平均死亡人数减少50%以上。目前,国家煤监局正在全国50个重点攻坚县开展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根据国家煤监局的安排,云南煤监局在全省所有煤矿中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为认真组织开展好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确保实现全覆盖并取得实效,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曲靖市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谈话对象、范围和要求等。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煤炭工业局、市安监局、曲靖煤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我和县长都将作为谈话主体,与矿长直接进行谈心对话,请涉及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煤矿企业按照统一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联动共同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高瓦斯矿井不少于2人,其他煤矿不少于1人”的标准,向每个煤矿派驻监督员,24小时驻矿,每天至少下井检查两次,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上级监管部门。驻矿监督员是履行监管责任最基层、最重要、最骨干的队伍,但目前对这支队伍的培训管理、激励约束力度不够,加之驻矿监督员培训少、素质参差不齐,待遇也不算高,导致作用发挥得很不好。县煤炭工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尽快拿出建立驻矿监督员激励约束机制的具体方案。要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工作模式,把监管力量放到厂矿、落在现场、沉在井下,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的监管、检查、督促和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大检查,每旬不少于1次专项督查或抽查;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每旬必须开展1次安全大检查,平时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或抽查。要多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真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国土部门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和矿权设置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勘探、非法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火工用品的监督管理,公安矿监队伍要加强巡查监控,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违规行为;供电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用电的监管力度,禁止向非法企业、非法矿井供电,同时要保障合法企业、合法矿井安全生产正常用电;人力资源部门要强化煤矿用工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用工行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资质监管;纪委监察部门要发挥监察职能,加强对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其履职到位。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依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管职责。
(三)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坚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科技兴矿、以科技保安全的意识,形成自觉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引导,认真组织学习《七条规定》,做到入脑入心,记得住、说得出、抓得实。要按照《七条规定》及《曲靖市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严格整改到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规章和安全生产的纪律、规程,矿领导必须真正实现下井带班,并履行好职责。除了针对共性问题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外,还要针对每个矿井的特殊性和生产安全要求,制定符合各矿井实际的、管用的、特殊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好、落实好。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配齐配强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各种专业技术人员。要以人才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重点,深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考核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狠抓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强化对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等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行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以职工个人的安全保班组的安全,以班组的安全保矿井的安全。要加大资金投入,狠抓煤矿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改善井下作业条件。要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矿工签订劳动合同,为矿工购买社会保险,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实名制。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时制度,保障矿工收入有所增长、按时发放,落实有关劳动保障制度,切实维护矿工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煤矿企业要加速推进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步伐,统一生产、通风、安全监控调度,配备井下应急广播系统,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储备救援物资和器材,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必须指定兼职辅助救护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并加强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强力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
煤炭产业是全县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劳动就业的重要载体,煤炭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影响全县经济总量的扩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全县煤炭产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和产业升级的转型期,煤炭产业发展各种短期矛盾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头绪繁多,工作任务很重。必须以煤炭资源整合为抓手,加快建设“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矿井,大力推进煤炭深加工和综合高效利用,通过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动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不断提升煤炭工业发展的科学化水平,努力构建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一)科学谋划煤炭产业发展。要把煤炭产业的安全、持续、健康发展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中之重来思考和谋划,吃透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吃透我县煤炭产业发展现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以资源勘探为前提,以扩大产能和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加快重点煤矿建设和促进煤矿兼并重组为突破口,以“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生产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在加快煤炭产业发展过程中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煤炭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推进资源整合,优化煤矿结构。实践证明,大企业、大集团的介入能在资金、技术、管理上为煤矿提供充分支持和保障。要按照“资源资产化、企业股份化、区域集团化”的思路,加快推进煤矿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步伐,着力培育资金雄厚、采矿技术先进、加工增值效果明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在兼并重组中,在资源连续(连片)和技术允许的条件下,一个井田原则上只能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在其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生产系统。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保留矿井,要积极推行技术改造,提升其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对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井,要实施整顿关闭。对新建煤矿要严把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准入政策,坚持建大关小。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减少矿井数量,提升矿井质量,建成一批大煤矿、组建一批大集团,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三)大力推进科技进步。要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煤矿生产的科技水平。要强制推行正规采煤方式,抓好机械化推广运用、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煤炭安全生产自动化、信息化。要注重矿山生态保护,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新型矿区。
(四)推进煤炭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要加快推进加工企业技术进步、管理创新、节能减排,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洗选、焦化生产的能力和比重,鼓励和支持煤炭企业采用先进洗选技术开展煤炭洗选,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推进煤化工(煤制油、煤制甲醇等)、煤建材、煤电冶等一体化产业建设,大力发展洗中煤、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延长煤炭产业链,实现一次能源向二次能源、初级产品向高级产品转变。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各项政策,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转化加工步伐,完善煤层气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煤层气开发企业与煤矿企业合作,促进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
(五)优化煤矿企业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积极主动为煤矿企业排忧解难,在证照办理、年检、政策咨询、矿村矿群关系调处等各方面共同为煤矿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工作。针对当前多数煤矿企业存在的投入大、负担重、欠账多、资金缺等困难,要坚决制止各种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乱检查行为,切实减轻煤矿企业负担。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矿村和谐建设,针对一些地方矿村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积极化解矿村矛盾,维护煤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把专业人才配备作为评价煤矿企业安全水平的重要标准。畅通涉煤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各种涉煤问题。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站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扎实做好煤炭安全生产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努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