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书
最新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书5篇
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最新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书,希望大家喜欢!
最新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书1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电话: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性别: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年____月___日
籍贯所在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一、聘用合同期限,本合同书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根据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聘用合同关系:
1、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所属酒吧的工作岗位上从事工,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2、乙方同意受聘于甲方在甲方所属企业部方的工作岗位从事工作,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示和要求。
三、聘用合同义务和权利:
1、甲方有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有有关规定,制定合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奖惩条例,管理办法,考核标准和各项工作要求;标准、条例、规定、规范、制度的义务和权力,并以止作履行本合同的有效法律依据。
2、甲方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乙方人事的岗位以及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的形式按时支付给乙方工次,待遇的义务。
3、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和效率的高低,工作成绩和工作表现的好坏,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资进行调整和升降的权力。
4、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被告符合本行业职业特点,工作日制和工作时间的权力。
5、乙方如有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进行批评教育或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的权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连续旷工三日以上或一月计旷工三次者。
(2)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工其他单位、部门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7、乙方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告之乙方。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经甲方考核不合格又拒绝调整工作岗位,或同意调整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者。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未能与甲方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相关程序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没有办理手续;而有在事实聘用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日
最新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书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苏州麦芝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姓名):
甲方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麦芝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基本情况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苏州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互尽告知义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____年_______个月,其中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为期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
甲方聘请乙方在部门工作,主要从事岗位,该岗位为乙方的主体岗位;除主体岗位外,乙方上级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乙方的主体岗位。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及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乙方工作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69号中环广场1129室
第六条劳动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定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五天八小时双休制。
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务,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时,乙方应配合。
第七条劳动条件: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工资支付: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包括奖金、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
1.乙双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先行工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工资。试用期内工资_____元,转正后工资为_ ___元;乙方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
奖金为______元。
2.甲方于每月15日以货币/打卡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九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变岗变薪的制度,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对乙方的工资标准予以相应变更。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依法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国家所规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条件的各类法定节假日,婚丧、生育等带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病情证明,按有关政府规定的或甲、乙双方的约定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并经本公司住所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期间享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改发工伤津贴。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等待遇,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律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适用全公司员工的),应经合法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 第十七条甲方制订的专项规则(适用乙方的),签订本协议时已详尽告知。
第十八条乙方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有效的各项规章、规则,表示已知并确认无异议。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范围;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江苏省有关政策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合同方可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必须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条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合同期限内,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应赔付甲方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深造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乙方提供的简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其培训经历、荣誉经历或职称、学历有虚假的情形视同为属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也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⒈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⒉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届满,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条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履行工作移交义务,按照甲方移交规定程序全面、适当地办理移交。
十一、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
十三、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区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出诉讼。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讯送达地、联络电话是各类文书、文件送达地。若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负责。
第四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签署的姓名和笔迹,确认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服务期内)对其他所相关文书的有效签名。
第四十四条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确认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类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四十六条甲方已经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乙方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经了解该情况,双方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如与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定之日起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原劳动合同作废。
甲方:苏州麦芝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日
签章:
签章:
最新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书3
用人单位(甲方):
受聘用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确立劳动聘用关系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个月为试用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岗位(工作)从事职务,并兼任工作。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进行调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不能胜任或不适应本岗位(职务)工作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依法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加延长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时,甲方依据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时间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有带薪年假、配偶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并实行周六、周日双休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工资报酬按照甲方的工资制度及考核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低于西安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月工资的%。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经营状况、规章制度、考核制度对乙方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乙方岗位、职务的变化,可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于次月日将工资金额划入乙方的工资帐户,并以银行代发形式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情况及规章制度,对乙方加薪或减薪。
1、加薪:乙方对甲方有特殊贡献或职位晋升时,甲方给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适当增加工资。
2、减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减少月工资或年工资金额:
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⑵乙方因过错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或甲方名誉损害的;
⑶乙方被调整降低工作岗位职责时,按降低后的岗位职责确定工资标准;
⑷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迟到、早退、旷工事项及因私事请假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对乙方个人应缴纳的费用部分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凭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证明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享有医疗期,病假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及岗位职责规章,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财产。
第二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两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一条在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兼职(含业余兼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具体条款。
1、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
2、甲方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或组织机构发生变化;
3、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不能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学习、培训,应当变更或延长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必要工作条件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与甲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外兼职的;
(5)、有贪污、挪用、侵占甲方财产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⑹、有吸毒、赌博恶习的;
⑺、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在额外补偿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经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岗位考试、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⑷、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调整乙方岗位或职务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⑸、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必要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回甲方的工具、财产及各种文字和电脑资料。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离职证明及社保转移手续。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如需续订,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签的,甲方于劳动合同期满时与乙方办理合同续订手续。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的,如发生乙方违约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和培训协议,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离职未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离职甲方未按规定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或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应视为违约。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办理或送达上述手续的除外。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签订时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之后修订和新增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最新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书4
甲方名称(用人单位):
地 址:
电 话:
乙方名称(被聘职工):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具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约定试用期为 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试用期间双方均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时,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责任。
3、合同期满时,双方可续签合同,如有一方不同意续签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第二条: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门 岗位工作。同时,乙方亦同意甲方今后因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部门或工作岗位进行的调整。
2、乙方对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没有异议。
第三条:劳动报酬
1、乙方同意甲方为乙方确立的每月工资标准。
2、在乙方正式录用后,乙方每月基本工资 元人民币,超过正常工作的时间另外支付加班工资。
3、甲方确定每月28日为发薪日,但遇特殊情况及休息、休假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推后1至5日。
4、乙方同意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但加班后甲方应安排乙方补休,以补偿加班时间,如甲方未安排补休则应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5、甲方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加班(正常值班除外),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的加班费。
6、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① 甲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② 乙方的工作岗位被调整的;
③ 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④ 经考核乙方的工作业绩未达到标准的;
⑤ 乙方工作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生显著变化的。
第四条:工作时间
1、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每日工作8--9小时,每周6天的工作的时间。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乙方的法定节假日。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方同意对乙方进行社会保险的投保,每月按规定的比例向有关部门支付社会保险费。乙方 甲方为我缴纳社会保险,也 自己缴纳社会保险。
第六条:劳动制度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劳动管理制度执行,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自觉维护甲方形象,不参加社会上的非法活动,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认真按甲方的操作规程和规定的工艺进行工作。如因乙方个人的故意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导致伤亡的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不做为工伤处理,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对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变更,变更的合同文本由双方签字并由甲方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2、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要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要解除合同时,应提前1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拖欠乙方工资的时间较长;
② 在乙方同意缴纳社会保险时,甲方超过半年未给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5、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犯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的;
③ 因故意和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时;
④ 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⑤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又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列双方任何一方,凡是具备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条件而提出解除合同时,无须对方是否同意。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① 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
② 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参照企业的《劳动制度》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甲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果。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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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本合同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SIYB创业培训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 元/月。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甲方另行补助乙方。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八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十七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超过半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