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写了钱未借“债主”起诉要讨债案例
借条写了钱未借“债主”起诉要讨债案例
在日常生活中,不仅债务人会是无赖,债权人也可能成为“无赖”。因为有时候,“债务人”写了借条但没借钱,但是作为“债主”却起诉“债务人”,这时,“债务人”该怎办呢?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借条写了钱未借“债主”起诉要讨债案例
小辛与小赵系朋友关系,由于生意需要,小辛于2015年1月30日向小赵借钱并出具一张借条载明,“今有出借人小赵借给小新现金人民币20万元,借款日期为2015年1月30日,还款日期2015年6月30日,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条为证”。可是,事实上小赵并没有借钱给小辛,他说自己的亲戚身患疾病,就把钱先借给亲戚了。事后,小辛几次找小赵借钱,小赵总是说“明天就给你”,然而却一直没有付之实际行动。小辛知道小赵根本不想借钱,小辛因为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也就没有将该欠条要回来,后双方关系恶化,小赵将小辛诉至法院,拿着借条就要求小辛还款。
律师说法: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小赵主张小辛向其借款20万元,应就双方存在借款合议以及借款已交付的事实予以举证证实,小赵对其主张未提充分证据予以证实,仅凭一张借条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
一般情况下,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1.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2.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
借条相关知识
1、借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
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2、借条失效的情况:
(1)诉讼时效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就有许多的债主因诉讼时效届满而被驳回了。因此,建议各位债主一定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拖到最后耽误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2)其次还有就是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借条有可能会失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出借人如果明确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3)最后要注意的就是没有资金支付凭证要当心,在债务诉讼中,有的时候除了要提供借条以外,可能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如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等。如果债主是通过现金形式支付,并且没有书写收据,到了大官司的时候可能导致举证不能,最终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因此,我们在和别人签下借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同时也不能忘了写明借款事由和保留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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