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2017年个人培训学习工作计划(2)
教师2017年个人培训学习工作计划(三)
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省市有关新教师培训的文件精神及学校培训工作计划,为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特制订20XX学年小学语文新教师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1、通过教师基本素质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学习,培养新教师爱岗敬业和创新进取精神。
2、通过教学常规、教学基本技能、新课程基本理念等方面的培训学习,以及教学实践指导,使新教师了解学科教学工作的基本特点和教学工作常规,逐步掌握教学的一般规律,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能力,尽快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通过班主任工作常规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的培训学习,掌握班主任工作规律。
二、培训对象
20XX年新分配的小学语文新教师
三、培训内容
(一)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集中培训(80学时)
1、教师基本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6学时
2、教育政策法规 3学时
3、班主任工作规程和班级管理 3学时
4、心理健康教育 6学时
5、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3学时
6、多媒体与学科教学整合 3学时
7、现代教育教学理论 3学时
8、课标解读与学科课堂教学指导 24学时
9、课堂教学实践指导活动 18学时
10、教育教学案例分析 12学时
(二)学员所在单位校本培训(40学时)
1、听评课24节以上 12学时
2、参加校本教研学习活动20次以上 10学时
3、校级以上公开课2节以上 6学时
4、教材单元分析 6学时
5、班主任工作 6学时
四、培训时间
20XX年8月至20XX年6月
五、工作措施
遵循教师教育的发展态势和新教师的培训需求,在以往新教师培训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新教师“2+1”的培训模式,即我们教师进修学校的通识培训和学科指导、学员所在单位的校本研修和新教师个人自主成长计划相结合,加强对新教师课堂执教能力的指导,强化教学基本功的考核,帮助新教师尽快熟悉并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为今后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具体做法如下:
1、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集中培训的组织和教学工作,确定学科理论和实践导师,对新教师进行学科理论辅导和课堂教学实践指导等工作。
2、校本培训由新教师所在学习负责组织。学员所在学校要制订新教师培养计划,确定新教师指导师,对新教师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开展指导工作,进行传、帮、带和督促落实新教师考核登记表中所列各项内容,其中每学期指导师向新教师开课不少于6节,听评课指导不少于10节。
六、培训考核
1、新教师学籍管理和结业考核办法按照《瑞安市教师进修学校培训班学员管理办法》执行。
2、新教师在结束前须完整填写《新教师培训操作手册》,由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学区、学员所在单位组成考核组就学员培训期间的“德、勤、能、绩”组织考核。结业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将按规定上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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