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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在残联无障碍建设实践与展望工作会议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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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在残联无障碍建设实践与展望工作会议的讲话

  每年的五月的第三个星期天是一个有善心、有良知的人不会忘记的日子,是社会所有残疾人都期盼的幸福快乐的日子。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残联发言稿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喜欢记得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哦!

  【残联发言稿范文】

  同志们:

  这次“阳光家园计划”总结部署会议,旨在对残疾人托养服务“阳光家园计划”前三年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部署开展“十二五”后四年“阳光家园计划”,通过观摩学习和交流,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深入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的重要意义

  2007年,中国残联针对广大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特殊需求,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从有利于残疾人组织持续发展和有利于残疾人事业不断进步的战略高度,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随着这项工作的启动和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逐渐成为各级残联组织履行“代表、服务和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也逐步成为各级政府加强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2009年,作为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央财政安排6亿元专项资金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阳光家园计划”实施的三年,也是残疾人托养服务快速发展的三年,无论是在引导政策制度的制定,还是带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人才队伍的培养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地也积极将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并在组织领导、资金配套和政策扶助等方面给予支持。国务院批转的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明确要求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中央财政决定对“十二五”后四年继续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

  可以说,从中央到地方,从有关部门到各级残联,从社会各界到残疾人家庭,对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和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都已形成共识。继续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是建设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的客观需要,是顺应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的热切期盼,是促进两个体系建设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战略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实施“阳光家园计划”的思想认识。

  第一,要充分认识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对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阳光家园计划”是中国残联和财政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阳光工程,但又绝不是单纯的阶段性资助项目,而是持续开展的以中央财政资金为支撑,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导向性的计划,其核心宗旨和目标是通过项目计划的实施,引导残疾人托养服务在政策制度设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能力水平提高等方面建立起持续稳定的长效机制。三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计划不仅在引导以政府扶助和社会化服务进家庭为基本特点的居家托养服务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促进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日间照料机构和具有骨干示范作用的寄宿托养机构建设方面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过去三年残疾人托养服务所取得的长足发展足以证明“阳光家园计划”在解决残疾人托养需求问题、促进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和加快两个体系建设战略性工作部署中的地位和意义。对此,大家一定要认识到位,思想到位。不能把“阳光家园计划”看成只是简单的资金补贴,或者当做一般的独立项目来完成,而是要立足长远,着眼全局,从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长效机制和建设残疾人两个体系的高度继续组织实施好“十二五”“阳光家园计划”工作。

  第二,要充分认识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阳光家园计划”是一个直接关系广大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利益,承载着各级残联组织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大。特别是随着前三年计划的实施,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希望得到项目的资助和支持,我们的任务也由前三年五十万增加到“十二五”期间的两百万,任务十分艰巨,今后几年肯定还会面临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大家一定要把困难想在前,把问题估计足,把措施谋划细,切实将计划实施所要涉及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

  第三,要充分认识开展“阳光家园计划”的持续性和长期性。“阳光家园计划”不同于以往实施的其他项目,不是有时间节点的阶段性工程,而是作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持续开展的一项长期性具体措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已经将“阳光家园计划”作为开展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之一,可以说,“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既针对当前残疾人托养服务供需矛盾,也着眼于长远发展,最终目标也是要将其转化为残疾人托养服务一系列制度性保障措施。各地务必克服短期行为,将这项工作当做一个长期的大事来抓。

  二、推进“阳光家园计划”要把握好的几个要点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建设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是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的明确任务,也是加快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从三年来的工作实践和事业发展的目标考虑,我们总结出“阳光家园计划”的12字方针,即保急需、打基础、强服务、建机制,这既是实施计划的基本思路,也是工作要求,这里我强调四个方面:

  第一,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化开展工作。政府主导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条件,“阳光家园计划”从本质上讲是政府财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的重要体现,也是残联组织代表政府实施公共服务,履行对残疾人事业公共管理的重要职责。因此,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首先要在组织领导、政策措施、资金保障以及计划实施等方面确保政府责任到位,确保将计划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范围,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汇集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计划实施,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高效推动计划深入实施。

  第二,要坚持保急需,打基础,重在制度建设。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必须立足于阳光家园资金规模有限,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开展时间短,基础薄弱,服务水平还不高和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大,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状况差异性强的现实,掌握好轻重缓急、坚持循序渐进,首先要将那些处于就业年龄段,残疾程度重,家庭负担大,托养服务需求强烈的残疾人纳入资助范围,核心还是要以智力、精神及部分自理能力较差的重度残疾人为主要资助对象,杜绝随意改变和扩大资金用途。要强调的是,实施计划还是以打基础为主,资助的标准和保障的水平还不宜太高,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逐步扩大计划实施的覆盖面,重点还是要通过计划的实施,把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制度建立起来,特别是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努力用五到十年的时间,实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覆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完善制度和提高保障水平。

  第三,要坚持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国智力、精神残疾人有1200多万,还有500多万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较差的重度残疾人,这么大的需求规模,既要坚持财政投入为主,又不能完全依靠政府。一方面,各级残联要积极协调政府,确保地方财政在扩大覆盖面和提高资助标准上承担起主要责任,不仅仅在计划的资金配套方面,在残疾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机构运行保障和居家托养补贴等方面也要加大投入,全方位落实残疾人托养服务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指导方针和原则。另一方面,也应当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及慈善组织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支持,各地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这方面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配合“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开展专项资金募集活动,为计划的实施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总之,要通过地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和社会力量的广泛支持,努力扩大计划的资金规模,为更多的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提供帮助。

  第四,要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水平。新宪同志在去年的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会上强调,残疾人托养不是简单地一托一养,不是把人放在屋子里有吃有喝有床睡觉就行了,而是要赋予其丰富的服务内涵。“阳光家园计划”是基于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深入开展的目的而实施的,资金的支持还是要转化为对残疾人的具体服务上来,通过完善托养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全面开展。特别是居家托养服务,必须突出社会化服务进家庭,为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居家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逐步培育和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人员队伍和组织,引导建立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设施和网络。特别强调一点,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是“阳光家园计划”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外延而非内涵,要尽量避免将计划资金直接以补贴的形式代替服务,否则,不仅有悖“阳光家园计划”的初衷,也将影响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认真做好“十二五”“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工作

  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规定,“十二五”期间,通过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200万人次补助,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纲要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计划的实施,把好事做好,让残疾人受益,让政府满意,让社会认可。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阳光家园计划”建成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民生工程”。各级残联党组、理事会要高度重视“阳光家园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将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和搭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作为当前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以及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重中之重做好动员部署。同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努力将计划的实施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计划顺利实施。在开展首批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中,示范创建地区普遍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各项工作。许多省市还将“阳光家园计划”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项目和各部门目标考核范围,都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效。大家可以学习借鉴,努力使“阳光家园计划”和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成为各级政府加强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有效组成部分全面推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把“阳光家园计划”建成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的“希望工程”。中国残联和财政部开展“阳光家园计划”的一项重要目的,就是支持和引导地方根据残疾人特别是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的特殊情况,积极研究探索残疾人托养服务长效机制以及残疾人专项补贴制度。这同时也是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对托养服务工作的期盼。调研中,残疾人普遍对“阳光家园计划”给予非常高的评价,也强烈要求将这项计划持续开展下去,千万不能中断。“阳光家园计划”既直接为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提供资助,也承载着“建机制”的引导作用,在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中,结合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要求,按照残疾人保障法、中央7号文件和国办19号文件的规定,推动各级政府逐步建立起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包括托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政策,托养服务补贴等)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通过“建机制”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通过“建机制”打消残疾人的担心和顾虑。

  (三)加强规范管理,把“阳光家园计划”建成政府、社会和残疾人普遍放心的“阳光工程”。实施好这项计划,使资助资金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使残疾人得实惠,真受益,必须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计划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阳光家园计划”实施要求,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管理措施,实现计划实施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二要专款专用,最大程度发挥效益。中央和地方为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投入的资金不是小数,而且是持续性的投入,每一阶段还都有增加,这在当前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各方面都需加大投入的情况下实属不易,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一定要把项目资金足额用于残疾人托养服务方面,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按照中国残联阳光家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实行受助残疾人实名制管理,杜绝资金挪用和虚报冒领。三要强化监督检查,既要在内部加强管理和控制,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又要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督导检查,确保“阳光家园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同时,要加强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总之,计划的组织实施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阳光家园计划”名副其实。

  (四)加强舆论宣传,把“阳光家园计划”建成残疾人公共服务的“品牌工程”。随着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快速发展和“阳光家园计划”的深入实施,短短三年时间,“阳光家园”已发展为政府重视、社会支持、残疾人满意的公共服务品牌。但总体看,公众对“阳光家园计划”的了解程度还比较有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阳光家园计划”的手段还比较缺乏,深入实施“阳光家园计划”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品牌效应。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等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阳光家园计划”的公益理念,扩大品牌的社会知名度。通过开展托养服务机构残疾人的产品、作品义卖、义演等公益活动,宣扬“阳光家园计划”的服务宗旨,展示残疾人托养服务和“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成果,增强品牌的感染力。同时,充分发挥各级残联组织的自身优势和作用,建立和扩大残疾人托养服务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阳光”品牌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并且成为推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

  “阳光家园计划”在实施中涌现出不少好做法、好经验,特别是首批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培育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示范区和示范机构。当然,也不可避免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务必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这也是此次会议的主题之一,不论是通过验收已经达标的示范地区和示范机构,还是要创建全国示范的地区和机构,都要坚持不断丰富服务内容,不断规范服务行为,不断创新服务手段,不断完善服务制度,成为名符其实的示范。

  同志们,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希望大家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总结经验,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残联发言稿范文】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残联和相关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通力合作下,经过三年的努力,我们圆满地完成了“十一五”人工耳蜗康复救助任务,使近2000名的贫困聋儿获得康复救助,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深受广大听障儿童和家长的欢迎。今天我们召开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十二五”项目工作,很重要、很必要、也很及时。刚才,向阳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认真总结回顾了项目工作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十二五”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明钢司长的讲话对今后项目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我完全赞同。在这次会议上,中国残联、卫生部对“十一五”项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在此,我代表中国残联向受到表扬的定点服务机构和项目专家表示祝贺!向为残疾儿童康复辛勤工作的社会各界,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机构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加大投入,继续实施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为近2万名听障儿童免费植入人工耳蜗,并提供康复服务。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持续增强,国家进一步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二五”时期我国残疾人事业,特别是残疾人康复工作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党和政府空前重视和支持残疾人康复工作,涉及残疾人的康复保障政策和康复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不断出台,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经费投入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在这个大的时代背景下,我国聋儿康复工作的保障条件得到空前改善,广大聋儿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已经成为可能。条件改善,国家投入激增,一方面有利于我们增加服务供给,满足更多听障儿童康复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对我们的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和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人工耳蜗康复项目是一项持续时间长、资金投入多、社会影响广泛的重点工程,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专业性和社会性。项目的实施关系到数万听障儿童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是否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也关系到我们的组织和团队能否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党和政府。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实施项目工作,有利于维护残疾儿童的康复权益,最大程度地补偿听障儿童生理和心理缺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加强康复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和工作格局的调整;有利于真正体现“儿童利益优先”原则,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在过去的三年中,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科学的工作流程、规范的管理模式,为大规模、有组织地开展“十二五”人工耳蜗救助创造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但是,面对“十二五”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任务增加,操作模式调整的新情况,要求我们必须要适应新的形势,按照更加规范化、更加专业化、更加科学化的管理方式,确保项目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和提高。

  各级残联在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社会化工作方式的优势,从切实保护和维护残疾儿童权益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财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从2012年开始,受助儿童的审批权下放到省里,省级残联分管理事长要切实承担项目的领导责任,康复部要做好统筹、规划和协调工作,为项目实施配备精干的工作力量,保障项目工作顺利进行;各定点服务机构要实行领导负责制,最大限度地为项目提供工作和保障条件,组织技术骨干,确保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对于手术保障条件不足、不能确保手术质量、不讲信誉的医院,要及时撤销,重新调整手术医院。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要加强对定点手术医院的审评和监督。

  二、规范建设,加强培训,确保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长远发展和工作布局的战略角度出发,“十二五”是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向制度化安排转移的关键时期,也是向实现残疾儿童康复全覆盖,实行免费康复转移的关键时期,因此,各级残联要积极行动,做好这一战略性转移工作的前期准备。“人才”“机构”“政策”是事关残疾人康复工作全局的三项基础性建设。回顾分析人工耳蜗康复救助历程,随着国家各项康复保障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对聋儿救助力度的加大,更加突显高素质人才和高质量机构的短缺是制约人工耳蜗项目服务能力提高的根本因素,影响聋儿康复质量和成效。为此,各地要在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定点服务机构的规范建设和管理,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

  定点服务机构是项目服务的载体,是为受助聋儿提供服务的阵地。我们多次强调过机构建设的重要性,今天针对项目定点服务机构特别强调两点:一是加快完善项目技术服务网络,增加定点服务机构总量。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推动每省至少设立一所人工耳蜗定点手术医院;力争每市设立一所定点康复机构,妥善安置所有受助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努力满足他们就近康复的需求。二是要不断提高机构的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水平。2011年,中国残联印发了《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建设标准》,2012年针对项目工作,中国残联、卫生部印发了定点医院和定点康复机构的认定管理办法。各地要对照标准,对定点服务机构的服务设施、人员资质、服务规范等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定点服务机构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确保聋儿康复的成效。

  通过近几年实施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中国残联、卫生部下大力气,开展了大量有针对性的专业技术培训,组织专家对定点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培养了一支人工耳蜗相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但仍不能满足新形势下事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专业人员素质和数量上。目前仍有一部分省没有合格的手术医生,70%的手术医生只能开展个别型号人工耳蜗的植入手术,还有个别医院由于手术医生经验不足、技术不过硬影响了手术效果。个别康复机构听力康复服务能力弱、教学不规范,造成受助儿童流失现象严重。“十二五”期间,中国残联和卫生部将继续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重点,以切实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统一培训要求和标准。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作为项目实施的业务管理单位,要结合目前推行的教学改革,启动全国康复教师轮训计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加大定点服务机构人才培养力度,力争建设一支技术精良、素质过硬、胜任新时期工作要求的人才队伍。

  三、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推动项目工作健康发展

  “十二五”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具有资金量大、操作环节多、执行难度高的特点。“十二五”期间,人工耳蜗(助听器)康复救助资金量占残疾儿童康复项目资金总量的近60%,单人救助资金额度大,同时对项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具有特殊敏感性。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社会热点问题、敏感问题较多,群众利益诉求复杂多样,对公共事务有较高的要求与强烈的参与意愿。因此,在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定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主动采取措施,不断改进作风,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此,要特别注意:

  第一,必须坚持用制度管理项目。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必须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严格照章办事,确保项目公开、透明、规范运行、阳光操作。特别要注重公平性的问题,要引入“程序正义”的概念,程序正义就是按照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设计的一套程序来处理事情,其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公平,它体现在做一件事情,要让大家事先都知道会有一套规则,只要严格按照公正的规则去做,并保证公平,无论结果怎样,大家能够接受。违反或失去“程序正义”,就是有意识和故意违规,就有犯罪的可能。因此,我们的项目执行必须遵循“程序正义”的原则,采取强而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听障儿童,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地区听障儿童能够顺利进入救助渠道,让全体聋儿平等参与项目救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切实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项目信息的审核和公示,着力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审批、资金、物资等环节的监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任何缺乏监督和制约的权力都容易导致腐败。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受到人民最严格的监督。我们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纪律、敬畏人民、敬畏舆论。要始终把残疾人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设身处地考虑群众利益,从残疾儿童及其家属关心的具体问题入手,耐心细致回应群众诉求,努力使每项重要决策和工作符合残疾人的愿望,为残疾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第二,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完善监管措施及应急处理机制。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是最具残联特色的一项工作,是残联的品牌项目。如何把品牌项目做得更好、更强,是我们每一个残疾人康复工作者面临的一个课题。各地要把确保受助聋儿的生命、健康作为项目工作的首要目标,坚决防范和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我们常说一个聋儿的听力康复,对项目来说可能是“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但对一个家庭和聋儿个体来说就是“百分之百”。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首先考虑聋儿是否安全,家长是否满意。“制度是安全阀,标准是生命线”,为此,各地要严格执行项目筛查标准、手术和康复技术规范,决不能因人情、因怠惰放松把关标准,造成安全事故。问题的产生有时是难免的,但矛盾和纠纷可以尽量化解、防范。各地在项目实施中一旦发现医疗意外等问题要主动及时妥善处理,按政策做好解释沟通和补救工作,防止耽误时机,激化矛盾。

  第三,主动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服务。惠民政策能否真正惠民,能否得到老百姓的肯定与认可,一要靠实际行动,二要靠沟通理解。因此,各定点服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学会换位思考,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强化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主动、耐心地回答受助聋儿家长的咨询、质疑,热诚为其提供医疗、康复的各项便利。力争用行动体现真情,用真情温暖人心!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成为“廉洁阳光的项目”和“人民满意的项目”!

  四、抢抓机遇,统筹布局,全面推进听力语言康复工作

  听力语言康复是残联组建时期开展的三项康复工作之一,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听力语言康复也经历了向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过程,应该说,听力语言康复无论从服务能力还是管理水平上,都体现着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较高水准。“以任务促建设,以建设促发展”是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成功经验。“十二五”时期,各地要发挥资源优势,认真总结经验,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增强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2011年在安庆召开的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会议上,曾经提出残疾人康复工作今后要突出强调专业化、系统化和不可替代性,这是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全面提升康复服务能力,满足听障人群日益增长康复需求的必由之路。面对新的形势,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仍然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地要进一步推动技术创新和进步,不断提高我们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注重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业务布局全面性、合理性。“十二五”期间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各地在着力做好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的同时,还要注意业务布局的全面性、合理性:要主动适应产品招标、资金管理方式的变化调整,及时组织实施好儿童助听器救助项目;全面启动实施彩票公益金成年人助听器救助项目;积极开展家长培训,创新模式帮助家长承担康复责任;全面推进《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完成。

  三是推动建立听障儿童康复救助的长效机制。在完成既定工作任务的同时,我们还要立足长远,注重保障措施和制度建设。据了解,目前部分省级残联已经在这方面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中国残联也正在积极与财政部共同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研究工作。“十二五”期间,要在加大力度开展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同时,还要研究建立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制度,推动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发展,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长效机制,把“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落到实处。

  五、夯实基础,突出重点,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最近几年,康复工作发展很快,如何保持康复工作的长效性、延续性和创造性,保持康复工作的活力,需要我们更加坚定信心,统一思想,特别是主管康复的残联领导更要有清醒、清晰的认识。在这几年的康复工作会上,无论是从长远、从战略还是从战术角度,中国残联对康复工作的总体布局进行了调整,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思路,总而言之,康复工作能否做好,就是要解决好三个重中之重的问题:一是人才;二是机构;三是政策。

  关于人才队伍建设。这些年在中国残联康复部的指导下,在各直属单位的组织下,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已经启动,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特别是各地抓得比较实,无论是高端人才、中端人才、还是基层康复人才,特别是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养和培训,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但仍达不到事业对我们的要求,达不到残疾人对我们的要求。2002年,国家郑重承诺: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十二五”期间,我们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状况、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展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将目标调整为到2015年从总体上、初步保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个目标是符合实际的,既维护了国家承诺的严肃性,展示了工作的信心,又给自己留有余地,更加鞭策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紧迫的心情、更强烈的责任感去做这个事情。距离2015年还有三年时间,留给我们的时间越来越紧迫,需要我们在有限的时间里,把过去薄弱的工作抓起来,把过去缺失的工作加以补救,最重要的就是康复人才的培养,“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重点在服务。要做好服务,就必须有人,有人才,有懂康复的人才,我曾说过,人才是我们的生命线,没有人才,我们的康复工作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个机构的发展实际上依赖于机构内个体的人力资源水平,人是康复机构的战略性源泉和根基所在,人的综合能力以及忠诚度影响机构长期发展水平和眼前的竞争力,一个机构如此,一个事业更是如此。所以,各级残联要重视这项工作,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康复人才培养进行总体规划,要对本地的康复人才状况、需求状况做到心中有数,结合康复事业发展规模和运行模式对康复人才的数量规模和质量结构等方面的需求,分层次、分步骤地开展人才培养工作,从高端人才到基层康复人员都要抓,但要有计划、有重点,做好短期人才培养规划和长期人才培养规划的有效衔接,高端人才没有三、五年根本培养不出来,但社区康复协调员只要给他们一定的知识,就可以辐射广大残疾人,先让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然后再强调高质量的服务。所以,现阶段康复人才培养的重点就是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养,而且必须要实名制,这确确实实是一个惠及民生、惠及贫困人口、惠及特殊人群的一项工作,无论从哪个环节讲,都必须给予充分的重视,截至到2011年底,在册的社区康复协调员达到30多万,2012年年底,必须保证每一个城乡社区,都有一名残疾人康复协调员,这是硬任务。

  关于机构建设。考虑到国家在未来五年对地方残疾人康复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为了发挥好地方康复中心的最大效能,中国残联将组织全国知名的康复专家,包括我们直属单位的专家,成立专家组,从政策上技术上,指导各地康复中心建设的论证、机构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征询专家组意见和建议,中国残联康复部将全力支持。在这里,特别强调一下聋儿中心的建设和辅具中心的建设,聋儿康复和辅助器具服务是最具残联特色的事业,大家一定要给予特别重视、给予特别支持。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但对机构控制越来越严,千万不能在机构运行中把几个中心搞成一块牌子,这是一个原则性问题,各地一定要注意一个楼可以挂三块牌子、一个楼三个机构可以,但三个机构一个楼一块牌子这不行。当然,在机构建设过程中,要强调功能的合理性和实用性,既保证需求又不造成浪费,同时要有前瞻性,为事业发展留有余地,尤其是起步比较晚的辅具中心建设,服务人群庞大,不仅是8500万残疾人,还有1?67亿老年人,市场非常大,各地要特别给予重视。

  关于政策的转化问题。2011年召开的两次康复工作会议对此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里只强调一点,就是落实转化问题。近两年,在卫生部、财政部及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继九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范围之后,2011年解决了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合费用问题和城乡精神病人门诊服药问题。这对残疾人来说是一个福音,但这个政策能不能真正落实到实处,残疾人能不能得到实惠,那就得看基层,看地方,看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看我们残疾人工作者是不是把残疾人的疾苦放在心上。应该说,各地在中央政策出台后,都努力了,特别是北京、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等地,在中央政策的基础上都进行了康复项目种类、报销比例上的突破,江苏和浙江搞了100多项纳入医保,非常好。我们一直在强调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让得不到服务的人群在政府特殊政策的保护下,能够得到和其他人一样的服务。所以说基本保障必须提供,相对于健全人来讲,残疾人的生活成本要高得多,有500块钱,他们拿250块钱用于康复了,你完全可以拿来改善生活。各级残联一定要设身处地为残疾人着想,在国家政策转化方面,只能重视,只能扩大,并且要加快速度,作为为残疾人办实事的一个手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政策。当然我也清楚,协调工作不容易做,各个部门都有各个部门的困难和难处,当初中央政策出台时也遇到了许多阻力,但是只要我们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和信念,就要坚持把这项工作做好,为残疾人做好事,再多也不为过。中国很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地的情况也千差万别。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发达地区和一些有条件的发达城市,可以先行一步,创造经验,根据你们的特点制定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康复保障政策。

  这次会议,主管康复工作的副理事长都来了,借此机会,再强调几项重点工作。一是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康复工作其实最有抢救价值的、最有康复价值的、投入产出比最高的就是儿童项目,一定要将残疾儿童康复作为今后残联工作牢牢抓住的重点,作为康复服务质量的突破点,将其打造成康复工作的亮点。要加大对儿童康复教育工作的研究,提高康复教育内容、方法、模式以及课程设置等方面的研究水平,特别是孤独症儿童和脑瘫儿童。最近,我们在北京、上海和广东搞试点,启动孤独症的研究、教育和康复工作,我也建议各地残联要根据自身条件,进行探索、关注、研究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只有起步探索,我们的事业才有希望,才有前途。一个儿童的康复,带来的社会效益绝不仅仅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家庭的解放,所以拜托各位,残疾儿童康复项目,要特殊的关注、特殊的研究,要给予特殊的政策。另外,其他康复项目,通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我们已经有一定经验了,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多做一些,为残疾人多谋一些利益,为老百姓多做一些好事,心灵上总是会得到慰藉的。二是关于研发。科研是改善残疾人康复状况非常重要的手段,最突出的就是辅具的研发工作。辅具工作要发展,就要创新,要做到这一点,研发是重中之重。国际经验表明,高等院校的科研机构、国家实验室和一些国内外科技公司的紧密合作是科研创新的重要部分,我们必须用一种长期的战略眼光和系统的方法,应对辅具研发方面面临的挑战。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辅具应用前景广大,研发工作迫在眉睫。这几年中国残联已经开始重视这项工作,2011年年底和2012年3月,中国残联和德国奥托博克公司签订了在广州建立华南辅具研发基地协议,最晚2012年7月份,整个工程建设能够完成、交付使用,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品质在国内可以说是一流的。各地可以根据需要定制辅具、开展辅具研发。也希望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发挥当地技术资源丰厚的特点,组织力量,开展研发工作。三是残疾预防。残疾预防的终极目标是减少残疾人口数量和规模。造成残疾的原因无非两个,先天性的和后天获得性的,因此,要加大宣传,要让老百姓懂得一些残疾预防知识,在复杂的环境中懂得保护好自己,最大限度地避免残疾发生。同时,要发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作用,加强残疾预防与控制的策略和措施研究,开展各类致残因素和应用性科学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残疾预防工作一定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同志们,聋儿康复事业,国家重视、社会关注、残疾儿童期盼;康复事业是带给人们希望的事业。我们要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团结奋进,为顺利完成“十二五”康复各项任务做出积极贡献!

  【残联发言稿范文】

  女士们、先生们:

  首先,我谨代表中国残联向出席此次无障碍分论坛的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相信本次论坛对增进各个国家和地区在无障碍建设方面的交流与了解,共享成功经验,促进各国、各地区的无障碍建设发展定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下面,我向各位介绍中国无障碍建设的新进展。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城乡现代化水平、保障民生、尊重残疾人、老年人的权利、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角度,对无障碍建设予以推进。各级政府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铁道、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旅游、残联等部门加大了对无障碍建设的资源投入,社会各界也对无障碍建设给予了有力支持,使中国无障碍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新的积极进展。无障碍建设的范围更加广泛,无障碍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无障碍的理念和意识更加被公众理解认同,关注、支持无障碍建设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在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权利的同时,提高了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方便了全社会成员,对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中国无障碍建设进展情况

  (一)无障碍建设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

  2008年6月,中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加入《残疾人权利公约》。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权利公约》的重要原则规定,加入公约标志着我国接受公约的理念和精神,承诺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途径推动无障碍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2008年4月,中国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将无障碍建设原规定的一条扩展为一章,丰富和强化了有关无障碍建设的内容。此外,包括《防震减灾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在内的一些法律法规也包含了涉及无障碍建设的内容。

  2008年3月,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新建改建道路、建筑物等必须建设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已经建成的要加快无障碍改造。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

  从2009年开始,在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无障碍建设立法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多年来无障碍建设的实践经验,中国残联配合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起草完成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目前已进入审批阶段。条例在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标准、实施鼓励措施加快旧有设施改造、信息交流无障碍、无障碍社区服务、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取得了突破,对于保障残疾人无障碍权益,促进中国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连续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无障碍建设配套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无障碍建设。

  全国各省、市也相继制定了关于无障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这些法律、法规、规章使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为科学、规范、系统推进中国无障碍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建立了无障碍建设技术标准体系。

  2009年开始,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结合近年来无障碍建设、特别是奥运会、残奥会无障碍建设经验,参考借鉴国际最新理念,制订了《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无障碍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规范》、《无障碍图形符号》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残疾人无障碍金融服务等标准规范,修订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网站无障碍》等标准规范,加上已有的《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以及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的标准规范中涉及无障碍的条款或内容,使无障碍建设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为科学、规范开展无障碍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

  (三)无障碍建设广泛开展,形成了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

  从2007年起,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在全国100个城市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经过5年的努力,这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区、残疾人、老年人服务设施、残疾人家庭、信息交流无障碍、无障碍管理、宣传等取得显著进展,同时带动了其他城市无障碍建设的开展,初步形成中国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一些地区还对农村无障碍建设做了有益的探索。这些都为今后一个时期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无障碍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铁路系统无障碍建设近年来取得了突出进展。铁道部采取措施,加快推进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改造,同时制定了列车无障碍改造工作计划:对没有无障碍设施的列车车组,每个车组各改造一个无障碍坐席车厢和一个无障碍卧铺车厢。预计3年将改造完毕。中国残联还积极与铁道部研究列车设置残疾人专座的具体办法,联合出台了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旅客列车上设置残障人士专座,所有旅客列车均安排一定数量的残疾人旅客专用车票的政策,切实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了便利。

  (四)中国举办奥运会、残奥会、世博会、亚运会、亚残运会促进了无障碍建设发展。

  近几年,北京、青岛、秦皇岛、上海、广州等城市以举办奥运会、残奥会、特奥会、世博会、亚运会、亚残运会等大型国际交流活动为契机,促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完善无障碍服务。2008年奥运期间北京市实施了1.4万多项无障碍改造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总量相当于申奥前20年的总和。2010年亚残运会期间,广州市全市进行了系统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这些城市的无障碍建设成果,不仅大大提升了本市的无障碍化水平,保障了国家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还为其他城市的无障碍建设提供了经验。

  (五)无障碍建设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通过无障碍建设以及媒体的关注宣传,公众的无障碍意识不断提高,关心、支持无障碍建设的社会舆论氛围更加浓厚。近年来,每年都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就无障碍建设提出建议和提案,公众也从他们关心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无障碍建设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建设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中国推进无障碍建设的经验

  (一)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参与。

  中国采取在政府统一领导、协调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进行无障碍建设。

  (二)强化法规标准建设,建立有效的技术保障体系。

  国家和地方强调依法进行无障碍建设和管理。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为无障碍建设提供详细、具体的技术指导。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有序进行建设。

  注重无障碍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同时通过行政手段、社会舆论监督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建设和管理,保证无障碍设施切实发挥作用。

  (四)加强宣传,形成良好无障碍社会环境。

  通过媒体加强无障碍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增进公众对无障碍建设的了解,促进社会无障碍意识的提高。

  同时也应该看到,中国无障碍建设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整体上看,大、中城市相对系统地开展了无障碍建设,西部地区及小城市、农村尚未系统开展,公共交通、信息交流无障碍还较为薄弱。

  三、中国无障碍建设展望

  中国有8500万残疾人,占总人口的6.34%;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7亿,未来二十年还将以年均超过总人口3%的速度递增。此外还有大量的伤病人、妇女、儿童和其他有特殊需求的群体。公众对无障碍环境有着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未来一个时期,将是中国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大中小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积极推进城镇化,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并明确提出:“推进无障碍建设”。近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专列一章,无障碍成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中国无障碍建设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将继续把无障碍建设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新的历史阶段取得新的进展。

  (一)切实贯彻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十二五”无障碍建设的重点就是加强条例的贯彻实施。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强条例的宣传,营造条例实施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加强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各地依据条例精神,加快制定、修订并实施地方无障碍建设法规、规章。总之将切实加强新建无障碍设施把关,加强对现有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努力加大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力度,继续巩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成果,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工作,用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无障碍建设和管理,切实推进无障碍建设上一个新水平。

  (二)加强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提高公共交通无障碍服务水平。

  继续推动民用机场、铁路旅客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公交车站、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快民用航空器、铁路旅客列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客渡船、公共汽车、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升级改造。逐步发展无障碍出租车。加强对公共交通服务人员的无障碍意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个性化、人文化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推进农村、小城镇无障碍建设。

  因地制宜地推动农村、小城镇无障碍建设,做到区域、城乡无障碍建设协调发展。

  (四)对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国家和地方政府安排资金投入,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贴,改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五)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实施信息交流无障碍相关标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在市级以上电视台电视节目中加配字幕或开办手语节目。在重点公共服务行业、场所及交通工具建立电子信息系统。推行互联网网站无障碍设计。为听力、言语、视力等残疾人提供相关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鼓励和支持研发推广信息交流无障碍技术、产品、服务。

  朋友们,随着社会的发展,无障碍建设的重要性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识,无障碍建设不仅是完善现代化城市功能的需要,更是维护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的重要保障,它体现了社会文明,使我们每一个人都从中受益。加强无障碍建设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创造一个更加方便、美好、和谐的无障碍环境而不懈努力。

  【残联发言稿范文】

  今天,在中央党校见到大家,我感到非常亲切,因为两年前我也曾在这里学习,我们一起在这里同窗共读,也算是同学了。这一次同志们从各地来到中央党校,度过了10天紧张、充实而愉快的学习培训生活,今天就要结业了。在此,我谨代表中国残联向同志们和专题研讨班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向给予此次专题研讨班大力支持、提供热情周到服务的中央党校表示衷心感谢。

  这次研讨班是在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取得良好开局,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继续深入推进的形势下举办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增强在新形势下领导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这次专题研讨班有两个突出的特点:

  一、这个研讨班的规格高,中国残联成立二十多年来第一次与中央党校联合举办专题研讨班。中央党校是培训党的高中级领导干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干部的最高学府,有着近80年的光辉历史,在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战略思维、党性修养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到中央党校接受培训是一个宝贵的机会,也是很光荣的。另一方面,参加此次专题研讨班的学员都是现任省级残联领导同志,其中有22个省级残联的党组书记、理事长,占学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学员的规格是历次研讨班最高的。另外,我们这个班还有8位残疾人领导干部,在一个班同时培训这么多残联领导和残疾人领导干部,充分体现了中央党校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二、这次专题研讨班确定的主题是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围绕这个主题,研讨班授课内容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又有残疾人康复、社会保障、残疾人社会组织发展等专题讲座,使理论学习、社会发展与残疾人工作有机结合,针对性非常强。大家认真学习领会了回良玉副总理、邓朴方名誉主席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针对目前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前沿问题、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根据同志们的反映,我们认为这次专题研讨班办的很及时、很成功。对同志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把握残联工作方向,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都会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亲爱的同志们,这次的培训班就要结束了,但是我想,我们的学习路途并没有结束,学习是一生都要坚持的事情,勤奋学习的精神永远不能放弃。每一个党员干部更应该坚持学习,在学习中树立远大理想、坚定人生信仰、丰富理论知识、提升人生境界。通过学习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廉洁勤政;通过学习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通过学习做一个高尚的人,时刻提醒自己,全心全意为事业服务。把好作风、好传统带到工作中去,时刻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保持党的纯洁性。

  习近平校长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现代领导活动与读书学习的密切关系,真正把读书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自觉做到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积极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

  希望大家学习结束后,能按照习近平校长的要求,继续保持高昂的学习热情,深入思考当前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完成好“十二五”各项任务,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让8500万残疾人兄弟姐妹过上美好生活!

  最后,我祝同志们学习进步,工作顺利!我也愿和你们一起,再一次衷心感谢中央党校,感谢亲爱的老师们!

  【残联发言稿范文】

  朋友们:

  你们好!

  今天,能与来自全国各地脊髓损伤的兄弟姐妹、专家学者和残疾人工作者汇聚上海,共同探讨脊髓损伤社区康复工作,我感到非常高兴。首先,我谨代表中国残联,向为“中途之家”建设而辛勤工作的专家、教授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来自日本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的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给予我们工作支持的上海市人民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向全国各地的脊髓损伤兄弟姐妹们,表示亲切的问候!

  根据最新统计,我国残疾人总数到2010年末已达8500万,应该说,这个数字越大,我们的责任就越大。在8500万残疾人中,肢体残疾者有2472万人,其中很多人都是脊髓损伤者。在生活中这些人的痛苦最大,需要解决的问题最多。比如,一些伤者截瘫位置高,生活不能自理,还有并发症。他们除了身体的痛苦,还有心理痛苦。所以,我们要全心全意帮助他们。但是,怎样才能有效地,长期地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呢?目前,各级政府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正在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同时,我们也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帮助残疾人克服困难,鼓励他们乐观生活。

  怎样帮助残疾人是一个大课题,需要我们不断开拓可行的道路。中国肢残人协会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2009年开始,中国肢残人协会与上海市、浙江省、河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联密切合作,面向社区创办了“中途之家”服务模式,针对脊髓损伤者开展一系列服务活动。通过社区康复服务的平台,为有需求的脊髓损伤者提供康复训练咨询和指导,加强生活技能和劳动技能的训练,为脊髓损伤者提供了很好的服务,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上海市是最早开展脊髓损伤者“中途之家”服务模式探索的城市,充分运用了社会化工作方法,通过购买服务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中途之家”建设工作在全市已得到全面推广,并且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受到了脊髓损伤者及其家庭的赞誉。

  近年来,我们看到,全国很多地方的脊髓损伤者残疾人都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大家克服重重困难,开展了许多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轮椅黄山行、开设SCI大讲堂、设立了“站起来”网站和残疾人家园论坛,编印《伤友生活月刊》,进行网上创业等等,充分展现了脊髓伤友自强不息、顽强拼博的精神。

  “中途之家”是一种新的康复模式,不仅能够满足脊髓损伤者的康复需要,而且可以帮助残疾人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回归社会。“中途之家”服务模式是推进残疾人两个服务体系建设的成功探索,是“十二五”期间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希望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逐步推广。

  脊髓损伤者的康复和护养是一项长期要坚持的工作,我们要开拓中国式的康复之路,也要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比如,欧洲的英国和法国,都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居家护理制度。法国要求地方政府对自理能力较差的自闭症、精神、智力和行动不便的肢体残疾人发放居家护理补偿费,并免费提供护士支持、居所改造、特殊工程等支持。英国则通过建立残疾人居家护理津贴制度,让他们过上有保障的生活。我们在康复和护养工作上,要多做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残疾人的特性和需求,为建立更好的福利制度提供可靠信息。同时,也要增进国际间的交流,借鉴国外好经验、好做法,让脊髓损伤者拥有更广阔的世界。

  各省市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省市和国外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条件,开展脊髓损伤社区康复工作,切实为广大脊髓损伤者提供贴心服务。希望专家学者和专业康复机构,积极探索脊髓损伤新的治疗和康复方法,争取新的突破,让更多的残疾人获得新生活。我们更希望残疾人兄弟姐妹树立生活信心,以顽强的毅力,铸造坚韧的精神品格,积极开展互助康复活动,努力提高生活质量,最终回归社会,并且奉献社会。

  亲爱的同志们,残疾人兄弟姐妹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吧,相信我们的“中途之家”一定会越办越好;相信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脊髓损伤社区康复工作也一定会取得新成绩。

  最后,我衷心祝愿大家春天快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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