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秩序治理的观念
中国安全秩序治理的观念
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国国情和新的历史方位,创造性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党的十九大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写入党章,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出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为全球安全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思维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基于对历史趋势和时代特征的总体判断,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做出的关于中国与世界关系的战略思考。首先,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国内、放眼世界,具有战略思维的全局性。当前,世界力量对比加速演变,大国博弈日趋激烈,现存国际体系受到震荡和冲击。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处于外部面临国际格局重整和国际秩序重塑,内部面临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关键历史时期,各方面风险可能集中显露,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从“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资源”的现实需要出发所做出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其次,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做出全面的思考和界定,具有战略思维的整体性。“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正是对安全整体性的准确阐述,是从战略高度审时度势,系统回应安全挑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纲领性思想。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历史思维
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史为鉴、立足现实、谋划长远,具有历史思维的前瞻性和发展性。首先,它不仅着眼于当下的安全,而且着眼于未来的安全,将阶段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旨在更好地维护和延长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牢靠的安全保障。因此,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认识应置于这一特殊时期发展战略、安全战略和外交战略的统筹互动中考量,置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蓝图中审视。其次,总体国家安全观用发展的视角看待安全,从内涵和外延两方面赋予安全更大的拓展空间。安全的内涵发展主要归因于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带来的新问题,主要是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持续蔓延。例如,快速发展的互联网给国家安全带来了诸多新挑战,有的国家针对中兴、华为发难中国,使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核心技术领域成为国家安全斗争的前沿阵地。安全的外延发展则主要归因于我国海外利益的延伸,尤其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我国海外利益安全迅速扩大,综合施策保障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成为我国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
三、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辩证思维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动态发展、与时俱进的科学思想体系,是一种贯穿唯物辩证法的安全观。首先,总体国家安全观用全面的观点看待安全,在领域上涵盖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等十二个具体领域的安全,乃至进一步拓展到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方面的安全,将国家安全视作一个有机体系。其次,总体国家安全观用联系的观点看待安全,并注重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如何处理好“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发展问题和安全问题、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这五对重要关系做出了辩证的分析和深刻的阐释,强调要“聚焦重点,抓纲带目”,充分体现了对当今时代安全问题内在联系和矛盾本质的意识。
四、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创新思维
总体国家安全观吸收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兴起的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相互安全等安全概念中的合理因素,在许多方面实现了重大的理论创新。首先,把发展和安全结合起来。西方的国家安全理论通常就安全谈安全,把发展和安全视作各自独立的议题考虑,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经济安全为基础”,要求把发展作为最大的安全,认为发展和安全是相辅相成的,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发展求安全,以发展消除冲突的根源,以发展消除安全威胁的土壤。其次,把合作和安全结合起来。西方传统的安全理念通常建立在“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的假设之上,强调安全实现的竞争路径,把普遍安全建立在牺牲某些国家的个体安全基础之上,而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安全实现的合作路径,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坚持主权平等,推进战略互信,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再次,把维护和塑造结合起来。总体国家安全观认为塑造是更高层次更具前瞻性的维护,要加强对国家安全形势的跟踪研判,主动塑造有利的国内外安全环境和安全战略态势,在国内构建“平安中国”,在国际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合力营造公平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
五、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法治思维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实践层面也从三方面贯彻了法治思维。首先,制定基础性法律。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内容予以立法确认。这是我国首部全面规范维护国家各领域安全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其次,制定专门性法律。从2014年到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至此,在国家安全领域,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统摄全局外,我国在反间谍、反恐、网络安全等方面已有专门性立法,初步形成了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再次,建立机构保障。成立于2014年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的主体框架,建立了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最后,强化法治意识。通过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方式,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六、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底线思维
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底线思维,要求坚守底线和原则,增强战略定力,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坚守宗旨底线。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将人民安全视作一切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护人民的福祉为依归,以人民力量的参与为依靠。不论是安全与发展并重的路径选择,还是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的领域侧重,都强调要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建、共治、共享中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全感。其次,坚守国内底线。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党的执政安全。再次,坚守国际底线。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国家利益至上,虽然我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意味着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意味着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任何其他国家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只有坚守这三条底线,方能真正做到“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
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国际社会贡献了全球安全治理的中国智慧。与西方国家传统国家安全观秉持的“零和思维”和“博弈思维”不同,它不仅谋求单个国家的自身安全,而且关注整个国际社会的共同安全,谋求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是一种致力于双赢和共赢的全球安全治理观。从全球层面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中国贡献,到区域层面上海合作组织的合作反恐,再到次区域层面的跨国联合救灾等实践,都可以看到中国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实际行动,体现了中国致力于“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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