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区绿化改造提升街路景观范文五篇
提高我区绿化改造提升街路景观范文五篇
【导语】: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环保绿色家园。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城建环保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建环保范文】一
日前,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哈林的带领下,对我区开展绿化改造,提升街路景观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沿街绿地提升、裸露地面绿化改造情况,在区城管局听取了王琦局长的工作汇报,并组织开展了座谈。傍晚视察了重点街路开展的楼体亮化工程。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绿化改造、街路景观建设工作,以“迎全运”、“创建全国文明城”为契机,加大财政投入,全面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工作。2011年以来,累计完成重点街路楼体景观亮化162栋,行道树补植22000余株。绿化改造裸露地面7万余平方米,栽植景观花卉500余万株。今年在原有2114.59万平方米绿化面积基础上又新增55万平方米,人均占有绿地面积比原来的27.99平方米增加0.7平方米。建设精品绿化景观12处,改造提升节点绿地35处,新增立体花坛6座,铺设草坪58000平方米。在街头绿地提升、裸露地面绿化改造以及重点街路亮化、提升街路景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打造了“层次分明、植被多样、细节精湛、独具特色”的大东城区绿化、亮化景观。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及城管部门所做的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对我区近年来绿化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针对今后工作,调研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和建议:区政府及城管部门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科学规划,立足长远;二要坚持高水平设计、高水平建设,提高规划执行的刚性和严肃性;三要加强对绿化工程质量的监督,明职定责,逐步提高绿化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四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成果,全面提升我区城区整体景观的绿化效果和城市品位。
【城建环保范文】二
依据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9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成员组成视察组,对我区东湖周边、辉山明渠沿线水环境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先后视察了辉山明渠前进街道王家村公路小桥处、东湖即辉山水库入口、沈吉铁路暗渠出口及东贸路辉山明渠污水处理厂四个点位的水环境情况,对明渠主要水污染指标等问题展开询问;听取了环保大东分局关于我区东湖周边、辉山明渠沿线水环境状况及综合整治情况汇报;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明渠的污染防治、切实保护我区这一重要的河流和湿地生态系统进行了座谈。
视察组认为,本届政府将整治东湖和辉山明渠作为开局之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是十分正确和非常必要的。这条重要的河流和湿地生态系统如果经过整治恢复了良好的生态环境,除了正常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外,还能成为集游览休闲、城市观光、绿化灌溉、水产养殖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重要水系,对大东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势必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针对目前明渠存在的突出问题,视察组提出了可行的建议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哈林最后指出,目前辉山明渠沿线水污染情况不容乐观。从检测结果看,有些指标严重超标,水质类别均为劣Ⅴ类,为重度污染,整治工作势在必行。政府及环保部门要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与污水管网建设,切断污染点源和面源;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明渠沿线各类生产加工企业和养殖户的生产行为,对畜禽渔养殖户要建册立账加强监管;对违章建筑,政府要统一规划,合理整治好我区这条重要的河流和湿地生态系统。
【城建环保范文】三
8月6日,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受常委会委托,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安率政法工委成员组成的视察组,对我区贯彻实施《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低保实施细则〉)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先后实地视察了文官街道低保管理现状及人员分类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洮昌街道公务员社区困难家庭救助需求月普查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及长安街道江东社区低保管理经验和做法工作情况;并在区民政局会议室听取了区民政局长全瑞丰关于《新低保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以及人大文官、洮昌、长安街道工委主任的汇报。区政府副区长牟丽博陪同视察。
座谈会上,区民政局长全瑞丰汇报了我区《新低保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2012年10月以来,区民政局从贯彻实施、规范管理、推进创新和强化监督四方面入手,积极推进管理规范与特色创新。一是抓贯彻实施,在我区全面推进和落实低保工作新细则。二是抓管理规范,以新细则推动低保受理、审批程序的规范化。三是抓推进创新,以新细则引导低保管理新模式探索。四是抓强化监督,突出低保监察工作在新细则推进中的监督制约作用。通过以上举措基本保障了低保人群的权益,建立了适合我区发展实际的低保工作模式,树立了我区在全市低保工作中的品牌。视察组对我区《新低保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所取得成绩给予了肯定,视察组成员针对视察中发现的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核实难、低保户管理超标清退难、低保干事待遇低以及低保资金投入少等问题,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许国安副主任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一要进一步从实际出发灵活掌握低保工作相关政策。二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特别是大病、重病救助费用的投入力度。三要进一步关注农村人口中的特困群体。四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干部队伍建设。
【城建环保范文】四
7月24日,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按照工委全年工作安排,在区人大机关三楼会议室举办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委员、市环保大东分局局长张艳桥为工委委员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课。
张艳桥局长先从环境保护法的产生与发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等方面,为与会委员作了较为详尽的讲解。又针对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进行以案说法,还结合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状况,指出了当前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原因。讲座深入浅出,全面透彻,既有理论上的归纳概括,又有具体的实践指导,使参加培训的委员学有所获,受益匪浅。委员们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使街区环境质量更优、人居环境质量更好,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最大和谐。
据了解,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从今年开始,把每年有计划组织委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通过学习培训,使委员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与把握,提高委员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工委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城建环保范文】五
为迎接市人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沈阳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市人大环资城乡委工作会议后,大东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立即召开工委会议,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依照市人大执法检查方案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了区政府及多家相关部门工作部署会,落实各项工作。7月上旬,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区政府开展自查基础上,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形式,对全区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查看了大东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与三个点位的生活垃圾、医疗固体废物收集与处置情况。在区城管局会议室听取了区政府、环保分局、城管局、食药监局、农资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作汇报,随后组织开展座谈。
检查组认为:《条例》自2012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大东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把贯彻《条例》与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力度。特别是近几年,通过开展整治城区环境卫生、加强市容市貌管理等专项工作,使《条例》在全区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实施,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状况有了较大改观。
检查组指出:大东区在贯彻落实《条例》中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查组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一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主阵地作用,把经常教育和典型引导结合起来,巩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果。
二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发挥数字化城管平台功能,提升城区市容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提高生活垃圾机械化处理能力,加大对非法排污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燃煤脱硫、污水处理等减排设施正常运行。
三要进一步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整合资源,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开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做好各类固废垃圾分类的收集、处置和清运工作。
四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把执行《条例》与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服务市民、促进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的问题勇于管理、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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