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安全生产需要坚持依法行政,处罚适当;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小编整理了2020年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范文精选,希望能帮助到您。
年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有效杜绝重特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全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市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依法执法、科学执法,以实现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各项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推动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协调推动建筑、交通、消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二)综合监管事项及其他执法任务
1.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突出对发生死亡事故、多人重伤事故、有迟报瞒报情节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进行处置和上报工作。
2.依法查处举报投诉电话、信访办理反馈的案件,提高查处力度。
3.完成省、市安监局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部署的联合检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规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二)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承担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要以执法计划统筹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各业务科室要认真编制并细化科室执法工作计划,并按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具体执法工作的人员、时间、任务及责任人,层层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规范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察的重点、难点。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通过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好。
年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二
(一)计划制定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文件;
(二)执法检查对象:17(家),其中:
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1家、加油站2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3家、八大工贸行业领域企业11家;
(三)执法检查内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二十项内容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内容等;
(四)执法检查频次:
A类高危企业每月检查一次;B类八大工贸行业领域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C类烟花爆竹零售店每季度检查1次。
详见《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年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三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林业行业生产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有效改善提高执法效能,维护全区林业生产安全有序、规范经营的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林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区林业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监管为纽带,抓住重点,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执法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落实林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较好地运用法治手段实现对林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全覆盖,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全区林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区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符合本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实际的计划。通过林业部门的监管,明晰执法检查企业、内容和频次。按照“零事故、零死亡”的目标,排查治理木材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区林业生产经营秩序和林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三、检查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项目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
3、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5、检查从业人员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等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木材加工企业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3、较大危险因素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四、责任部门
(一)对检查中发现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执法工作由林业局上报安监部门后在安监部门的指导协商下具体实施。
(二)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管、检查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评定、谁负责”的原则,由林业局安全办负责监督实施。
(三)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林业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林业安全监管工作,并责任落实到位。
五、检查对象
涉林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林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区林业局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主要是对全区涉林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执法、检查和指导。
区林业局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重点是辖区内涉林木材加工企业。木材加工企业区域在虞家河乡境内共6家:黄氏木业、胥氏木业、老熊木业、超祥木业、老胥木业、方李木业。
六、时间安排
全年安全检查活动坚持日常检查执法和重点检查执法相结合,重点检查执法分重点时段检查和重点活动检查两部分。
(一)重点时段
1、“年末岁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2月份至3月份;
2、每年的“十一”至次年“清明”前后森林禁火期间的防火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3、重大节日、会议、活动期间。
(二)重点活动
1、“监管执法年”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执法工作:区林业局每月不定期对辖区内涉林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订计划。林业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要与安委会等部门监管执法年度计划相衔接,对全区涉林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及隐患整治工作,加大“打非治违”打击力度,确保全区涉林企业的生产安全。
(二)严格计划执行。加强计划的落实,确保执法工作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及时调整方案。
(三)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信息交流机制,保证步调一致,相互补位,形成合力。
(四)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对法律法规的长期学习和宣传,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树立执法威信,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
年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四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 “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国务院、自治区、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处罚适当;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坚持“三个结合”执法原则,即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三、执法内容、重点及时间安排
(一)执法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情况。
4、有关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申报、备案和管理情况。
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建立和演练等情况。
执法监察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既可全面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
(二)执法重点
1、危险化学品销售单位(加油站、加气站):①是否执证合法经营或超范围非法经营;②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执行情况;③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及落实情况;④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⑤安全警示牌设置和灭火器配备检测情况;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2、道路交通:①上路车辆是否证照齐全;②上路车辆是否年检保险;③客车是否超员,非客运车是否人货混装和非法载客;④是否酒后驾车和存在其它非法违法行为⑤“两限一警”和“逢车必查”规定执行情况等。
3、建筑施工:①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②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模板支撑、安全防护、基坑支护等自检和规范管理情况。③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等情况;④所有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学校和寺庙:①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④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到位;⑤安全警示设置;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⑦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和完善等。
5、开展重点时段执法检查。组织开展重要节点,重点时段的专项执法检查,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6、对辖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根据审批布点情况在春节、藏历年销售期间进行组织集中检查。
7、做好自治区、市安监局要求落实的执法监察工作。
(三)执法检查的组织形式、方式及时间安排
执法检查的组织形式可采取联合执法、聘请行业专家执法。执法方式主要分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第一季度:开展以烟花爆竹临时经营企业,加油、加气站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对超市、餐馆、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企业综合执法检查。
第二季度:以建筑施工开复工为契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第三季度: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专项执法检查。
第四季度: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检查,并针对全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围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严字当头、命字在心”,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又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依法予以处理,要责令企业建立整改档案并按要求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荣辱观,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持严于律已、廉洁奉公,要大力弘扬“恪尽职守、严肃认真、执法为民、勤政廉洁”的优良作风,树立新形势下的安监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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