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业园林工作会发言(2)
在林业园林工作会发言
【会议发言稿范文】四同志们:
这次全市林业和园林工作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抢抓当前植树造林黄金时机,深入开展城乡绿化大会战,紧张快干、奋力拼搏,力争早日把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刚才,国胜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总结回顾了2011年城乡绿化工作,对2012年任务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晓辉同志宣读了表彰通报;会上,还表彰了先进。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全市林业园林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植树造林清洁家园工作总结大会、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植树造林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坚持把植树造林、清洁家园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市共完成园林绿化面积15270亩,其中新增园林绿地11600亩;完成植树造林16.86万亩,相当于过去五年造林面积的总和,加上庐江、巢湖3.5万亩,实际植树造林面积超过20万亩,而且呈现出规模大、标准高、机制活、成效好的特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和赞许。去年,市人大、市政协专门进行了专题视察,我们也组织社会有关人士进行了专项督查,都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林业和园林局荣获“全国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凝聚着在座各位的大量智慧、心血和汗水。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花园单位、优秀绿化工程项目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奋战在林业园林工作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植树造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植树造林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央明确提出,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林业和园林战线肩负着越来越重大的使命。“十一五”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环保优先,以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大力做好“绿文章”,特别是2010年至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领下,市四套班子齐心协力,全党动员,全民参战,我市绿化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37.1%提高到45.1%,全市森林覆盖率超过了20%,提前五年完成了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不仅提升了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建设的品质,也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但是,与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建设宜居创业美好家园的新期待相比,尚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其中一项强制性的指标,就是森林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而我市森林资源总量少、林地面积少、森林覆盖率低“两少一低”的问题还较为突出;二是对来说,全市现在森林覆盖率是22.2%,要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指标要求,我们还差8个百分点。据测算,我市森林覆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园绿地每增加1平方米,分别需完成植树造林16.5万亩和新建公园绿地1700公顷,也就是我们每年还要以25万亩以上的速度向前推进,今后几年全市城乡绿化任务十分繁重;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文化建设、城乡绿化资源均衡分布、保护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四是林业园林产业规模较小、结构不合理,城乡绿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推进植树造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既是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的重要标志;既是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宜居创业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展示人民创先争优风貌的重要抓手;既是一项包括了生态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为一体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涉及到整个城市面貌、生态环境、城市形象、社会文明和市民整体素质提升的综合性工作。我们一定要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部署、从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从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植树造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上来,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造福子孙后代的使命感,切实肩负起改善生态、促进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进一步推进城乡绿化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为全力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进十强”,加快建设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文明支撑,为打造生态强省贡献更大力量。
二、突出重点,全面超额完成今年城乡绿化各项目标任务
今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植树造林20万亩,新增城市园林绿地1万亩。从上报统计情况看,目前整地和打凼超过了25万亩,但植树面积还有很大差距。下一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总抓手,强化统筹的理念和方法,抓住重点工程、突破重点区域,加快进度、提高质量,继续扎实推进城乡绿化大会战,确保全面超额完成今年城乡绿化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统筹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加快扩大绿化总量。没有量,就谈不上质,更谈不上精品。目前,我市整体绿化水平还不高,城乡森林资源不足,扩大城乡绿化资源、加快形成绿量,仍然是现阶段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首要任务。我们要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要求,统筹落实植树造林任务。一要按照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绿化规划,统筹城乡生态系统建设,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二要加快实施董埔水库、大房郢水库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巢湖边岸生态防护林,江淮分水岭脊线区域森林长城,南淝河源头成片造林,城市东北部生态脆弱区域造林,新桥机场高速绿色长廊、合安高速绿色长廊和绕城高速绿色长廊提升等8大重点林业工程,以及农村村庄、道路、河渠、水库塘坝绿化,城市公园建设,城区主要道路绿化,社会单位和居住区绿化,推动森林进城、森林围城、森林上路、森林入村,千方百计扩大林地面积。其中,这八大工程占全市植树任务量将近一半,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到全市任务的完成,市林业和园林局要专项统计和调度。三要按照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的标准要求,把城乡绿化与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大建设”、发展林业产业、扶贫开发、促进农民增收等有机结合起来,配套完善城乡一体化管护和服务网络,在扩大绿量中提升居住创业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二是尊重科学和自然规律,进一步提升绿化质量。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把握气候、土壤、地理、区位等特点和条件,适宜栽植什么,就栽植什么,适宜栽植什么种类,就栽植什么种类,着力推进绿化建设由总量扩张向量质并举的转变。一要推进绿化结构向多元化转变。坚持落叶与常绿、速生与慢生、喜光与耐阴、乔灌花草藤等树种结构合理配置,以植物群落为基本单位,以树木为主体,灌木、花草相结合,同步发展,逐步形成群落的多样性与物种的多元化。二要推进绿化层次向城市森林景观转变。多栽大树、栽好的树,积极发展成片森林、环城森林带,使之与城市河流、公园、建筑等融为一体、交相辉映,努力打造“城在林中,林在城中,人在景中”的良好生态环境。三要推进绿化效果向艺术化转变。绿化不仅要取得“绿”的实效,更要给人以美的享受,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把植树造林与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紧密联系起来。要主动顺应季节变化规律和市民审美需求,着力推进绿化向彩化、香化、美化等方向发展,既张扬树种的个性之美,又实现绿化的和谐之韵,实现“四季常青、季季有花”。
三是找准城乡绿化切入点,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林业产业。要在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道路,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同时,坚持把城乡绿化与新农村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等农村发展的重大部署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林业产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重需求,使林业真正成为农民创业就业、增收致富的重要门路。一要做大做强苗木花卉产业。依托肥西苗木花卉基地、中国中部花木城、中国“苗交会”等三大平台,以市场整合资源,以科技推动产业创新,大力推行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着力培育特色林产品加工业,努力把苗木花卉产业做大做精做强,使其成为林业发展的一张亮丽名片。二要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与休闲业。整合市域内各类森林基地、森林公园、苗木旅游与休闲景点,积极开发森林生态旅游精品路线,主动融入皖中乡村旅游热线,满足人们回归自然、回归森林的需求。三要发展特色经济林果。以满足城市果品供应和吸引城市居民出城消费为主要目标,完善发展规划,重点建设枣子、柿子、石榴等一批具有乡土特色的经济果林基地。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庭院绿化中,重点要发展经果林,既可美化绿化,又可带动乡村旅游,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激活体制机制。近年来,我市推进植树造林、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造林绿化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城乡绿化,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必须继续大胆探索实践,在创新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一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组织一次“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把“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任务落实到位,尊重造林人的经营主体地位,保障林农、大户和企业合法利益,同时,完善管理、服务等配套改革,巩固和扩大绿化造林成果。二要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不栽无主树”、“树随地走,谁栽谁有”、“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等原则,进一步完善造林绿化政策,加大园林和林业招商引资力度,尤其要允许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造林绿化,努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大户和农户共同参与的投资格局。既要广泛吸收社会投资,也要吸收劳动投入、资源投入,更要吸收科技和管理的投入,以不断提高城乡绿化和林业发展的效率。三要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创新。遵循“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人随事走、财随事转”原则,合理划分市区两级园林绿化管理事权,将部分市管公园和所有广场、游园、道路绿化等其他公共绿化事权下划辖区管理。加快管办分离,注意引进一些实力强、信誉好的绿化公司和龙头企业来肥发展,不断推进绿化养护市场化。
三、强化领导,推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植树造林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植树造林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富民工程、惠民工程,也是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形象、建设美好家园的内在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按照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的部署要求,突出“讲大局、强责任、提能力、抓落实”的主题,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扎实推进,务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植树造林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是要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2012年植树造林和园林绿化工作任务已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和有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身体力行、亲力亲为,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专门抓,实施单位要扎实苦干,充分利用当前连续阴雨的有利天气,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细化分解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植树造林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行政村和具体路段、地块;要及时加强调度,建立面上绿化周通报、重点项目建设月通报等制度。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市林业园林部门要牵头做好协调、规划、指导、督促检查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市规划、城建、城管、房产、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协同配合,高效率、快节奏地把“创森”和造林绿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年底将坚决兑现奖惩。
二是要注重抓好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唯有抓好细节,才能保证树木成活和绿化效果。要把好规划关。存荣书记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在几次视察调研中反复强调这个问题。成片造林1000亩以上由市里审批,1000亩以下的成片造林由各县市区审批。市规划、城建等部门都要积极参与进来,从规划层面把好关、管起来。要规范合同文本。成片造林合同规范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土地流转合同一定要规范,不能留后遗症,不能损害农民利益造成群众上访。有关县市区用谷物结算是个好做法,受到老百姓肯定和欢迎,也调动了群众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相关地方和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另一个是造林合同要规范。成片造林区域内的道路绿化,树木的保底量、土壤的保护、树种和种苗配置等都要有详细规定。要坚持按《导则》施工。在去年城乡绿化大会战中,我们制定了绿化施工、行道树施工、绿化养护、植树造林等4个具体《导则》,并在绿化施工中首次设立了土壤拌和站,实行营养土配送制,极大地提高了城乡绿化标准和质量。在今年的城乡绿化工作中,我们要继续严格按照《导则》要求,从换土配土、植物选择、苗木规格、种植标准、养护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林业园林项目施工和管理,严格全程监理,确保绿化施工质量,打造精品林业园林工程。要规范绿化招标。把包括招投标在内的各项标准进一步加以明确,通过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制度和竞争平台,不分内外、只论实力,不断吸引外地一些实力强、信誉好的绿化大企业参与。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一律按合同约定严肃处理。
三要广泛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突出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主题,结合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城乡绿化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深入宣传“创森”和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生态环境和建设美好家园的意识。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样的形式,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投身全民义务植树运动,通过开展建立植树基地、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和相关志愿者等活动,努力形成政府动员、全民动手、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全民绿化新局面。要大力宣传城乡绿化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推动面上“创森”和造林绿化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推进快、效果好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慢、绿化效果差的地方和单位要通报批评。
同志们,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植树造林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任务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咬定目标,真抓实干,奋力实现城乡造林绿化新突破,让迈向区域性特大城市的,不断绽放独特的生态魅力!
【会议发言稿范文】五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今天召开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充分反映了市委、市政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会上熊书记、江市长还将作重要指示,我们将根据市领导的安排和部署,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全市林改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林改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07年6月全面启动,历时近五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截至目前,全市已确权林地面积146.83万亩,占纳入林改集体林地面积的99.6%;调处山林纠纷102起,调处面积1.23万亩;累计核发(换发)林权证4.5万本,发证面积145.87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99.3%。期间,各地成立林改机构105个,组建林改工作队1647个,落实林改经费804万元,培训人员19170人次。成立林权服务中心(挂靠在行政服务中心)5个,林权流转面积9.61万亩,林权抵押贷款8625万元,成立森林资源评估机构3个,林权交易机构2个,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3个,会员2070人。通过林改,明晰了产权,落实了主体,规范了林地流转,盘活了林木、林地资产,缩短林业经营周期,对促进我市的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配套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市本级和长丰等4个县在行政服务中心挂牌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并建立起网络信息发布平台;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与金融部门联合,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政策;肥西县、巢湖市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逐年增多,管理趋于规范;各县(市、区)林下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林业抵押贷款额度、面积逐年增大,拓宽了林企、林农的投融资渠道;林权规范化流转面积逐年增多。
五年来,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高位推动,强力推进,狠抓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林改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改工作,将其列为市委常委会的工作要点,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按照政府组织领导、乡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有力推进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进行林改调研,指导林改工作,帮助解决林改中遇到的问题。林业部门成立林改督查指导组,认真做好政策指导、业务把关和技术服务。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林改工作氛围。各地采取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宣传车、宣传栏、致农民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让中央和省、市林改精神深入千家万户,为林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围绕林改的政策、勘界确权及建档发证等,全面加强林改的政策和技术培训,为林改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是严把关键环节,维护林农利益。第一,严把方案制定关。在指导与制定林改方案过程中,坚持“山上要绿起来,林业要活起来,林农要富起来”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在方案内容的确定上,坚持深入调查摸底,深入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坚持两个“三分之二多数同意”的原则,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让农民得利,让农民受益。第二,严把利益分配关。在集体山林的流转和利益分配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把握好“农民得实惠”这个根本,确保利益分配的大头给林农。第三,严把勘界勾图关。勘界勾图是林改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各地精心组织,抽调林业技术骨干分村包干进行勘界勾图工作,并由权属单位代表当场填表签字认定,依法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确保每宗山林四至清楚、权属关系明确、权证规范统一,切实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高质量地完成了勘界工作。第四,严把内业资料审核关。发证是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为了确保发证万无一失,各地严把内业资料审核关,从方案的签字、林权人的申请材料、“两榜”公示的结果、勘界的记录材料等多方面进行严格审核。
四是认真调处纠纷,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对于改革中可能出现的乱砍滥伐,各地坚持采伐限额管理,实行木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依靠森林公安加大管理和打击力度。对出现的山林纠纷和承包合同纠纷,依法加强协调,妥善解决:一是以林改政策化解纠纷。各县(市、区)将《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发给农民,同时,明确告知农民,对于有争议的山林暂不纳入林改范围,使纠纷当事双方互谅互让,主动化解纠纷。二是村民自我调解纠纷。各县(市、区),乡镇均成立山林权属纠纷调处专门班子,负责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和接待工作。不少地方还在民间组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理事”,理事会成员可以通过现场指认,当场调处。三是深入一线调解纠纷。对于存在纠纷的村、组,镇干部及时深入农户家中,耐心宣传政策,诚恳调解纠纷,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协商解决”的原则,及时把山林纠纷处理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农户纠纷不出组,组里纠纷不出村,村里纠纷不出镇”。全市没有因林改工作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在推进林改、实施确权过程中,我市面临着三大难题:一是人均林地面积小。全市人均林地面积不足0.3亩,即使是山区乡镇,人均面积也不过1—2亩,而且大都比较分散。二是农户对林地的依赖程度不高。三是林业“三定”时解决问题不彻底,即使落实到各农户经营,由于存在着面积小且不准、户与户界限不清楚等问题,给本次林改的确权到户增添了难度。为了破解上述难题,调动群众林改的积极性,确保林改的质量与可操作性,我市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以均山、均利与均股的形式,将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有效地推进了林改确权到户工作。
二、继续深化主体改革,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
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在林改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有:林改档案管理工作滞后,新的纠纷时有发生,少数林权证没有发放到位,部分山场仍由集体在经营等。针对存在问题,各地要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主体改革的成果巩固好,成效维护好。
1、积极开展林改工作“回头看”。各地要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次“回头看”活动。在活动开展期间,各地要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组织技术骨干,深入基层,进行认真的排查,重点检查在验收时指出来的问题是否已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真正使林改工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2、加强林权档案管理工作。林权档案是林权登记发证的成果资料,是林改工作的客观反映和历史的见证,是巩固改革成果,也是实现林权依法管理的基础,更是林权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原始凭证。根据《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林改档案实行两套制。最近,市林业和园林局、档案局已联合下文,对林改档案将开展检查,以此推进林改档案的管理。各县(市、区)应立即与档案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加强协作,接受指导;指派专人,集中时间,进行整理。要做到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设施建设标准,操作程序合法,档案资料分类齐全,内容翔实,数据准确。
3、妥善调处林权纠纷。就全市来看,随着林改第一阶段任务的基本完成,大面积的林权纠纷已基本解决。林改的矛盾的高发期已过,但局部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新的林权纠纷仍有发生,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现。各地要结合深化林改工作,对本辖区内的林权纠纷建立台帐,分门别类,分析原因,分类施策,做到早发现、早跟踪、早处理,确保社会稳定,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
4、切实加强林权证发放工作。林权证是保护广大林农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也是衡量这次改革是否真正到位的一个重要标志。全市现已发放林权证4.5万本,发证面积145.87万亩,仍有1.5万亩林地没有发证。对此,各地要加快进度,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林权证的核发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5、尽快将未落实到户的集体林地确权到户。目前,全市仍有集体经营的林地约4.36万亩,有的是在林改前集体转让的山林,因承包合同未到期在这次改革时未落实家庭承包。要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均山、均股、均利”等方式,采取合理方式,尽快将这部分林地落实到户,确保林农比较均衡地获得林地。
三、深入推进配套改革,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果
主体改革完成后,少数地方存在松口气的思想和畏难厌战情绪,对林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对配套改革的探索精神不够;林权流转、产权登记、资产评估、金融保障等配套改革涉及到的政策出台严重滞后,林改配套机构建设问题难以落实,严重制约了林改的全面展开和深入推进。为更好地推进我市配套改革进程,必须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找准突破口,扎实推进林权改革再上新台阶,当前具体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突破。
1、积极推进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及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及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是林改配套改革的重头戏。全省已有部分县建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不少县(市、区)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其它县(市、区)提供了成功的典范。我市可以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要求,在条件相对成熟、基础较好的县先行试点,建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及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林权交易平台,完善服务职能,尤其是作为省级试点县的肥西县、市级试点县的长丰县、巢湖市,要超前运作,超前谋划,争取突破。其它县(市、区)也要积极谋划,积极争取编委对机构的设置,职能界定和人员安排给予支持,赋予服务中心行政许可、林权交易、技术服务等职能。
2、积极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是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林业的重要抓手,是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各县(市、区)要大力引导民间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和“形式多样、群众自愿、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原则,企业牵头,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大力引导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要做好规范社建设指导工作,指导组建3-5个规范化合作社、示范社,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积极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在林业建设中的市场主体作用。另外,要在7月前,对本区域内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数量、规模、成员,登记在册。7月下旬,各县(市、区)要把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情况形成材料报市局。8月初,市局将开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
3、完善发展林下经济的扶持政策。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将之作为兴林富民的重要途径和提高林地生产力的重要措施。目前全市林下经济的发展呈现出良好的态势,但林下经济发展的规模不高,产业优势不明显。各地要结合本县(市、区)的实际,提出林下经济发展总体思路和主导模式,挖掘典型事例,对成效明显、规模大且效益高、生态和经济效益兼顾、林农增收致富的林下经济发展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广泛宣传。近期省厅已要求各地对林下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各县(市、区)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开展调研活动,摸清林下经济发展的规模、类型;总结出好经验,查找出真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建议。9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提出本区域林下经济发展总体思路和主导模式;要出台发展林下经济的扶持政策,将林下经济的发展纳入到当地种殖业、养殖业补助政策中一并考虑。
4、尽力谋划好金融扶持政策的出台。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为各地制定金融扶持政策的出台提供了政策依据。各县(市、区)要积极主动与当地金融部门联系和协调,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金融部门的职能作用,在林业贷款政策、森林保险等方面做好调研,重点是推进林业小额贴息贷款政策,切实解决林业生产资金不足的“瓶颈”,市政府已由农委牵头制定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同时,市局正与有关金融部门沟通协调、调研,准备制定全市林权抵押贷款实施细则。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力争在今年,出台适合当地林业发展的金融扶持政策,为推进当地林业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林改工作有序推进
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量大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务求实效。
1、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配套改革正在探索阶段,改革进入了“深水区”。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2009年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农村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常抓不懈,各级、各有关部门分工明确、积极协作的工作机制,又快又好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2、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我们要继续强化宣传工作,象宣传主体改革那样宣传配套改革,要确保宣传工作形式多样、力量不减;要善于总结,敢于挖掘;要确定专人、制定出可行的方案;要把配套改革中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宣传好,推广好;要把政策交给老百姓,宣传重点放在基层;要大力营造出配套改革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强部门沟通,形成改革合力。林改涉及到多部门,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级政府所能承担得了和推进得下去。各地林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财政、发改委、金融、档案等部门联系和沟通,在争取支持上下功夫,在争取政策出台方面多谋划,要与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出支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有关政策,为配套改革深入推进提供强大的支撑。
4、转变思想观念,做好优质服务。主体改革完成后,投资林业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森林资源资本化、服务对象分散化,各地要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政策指导、行政执法、科技支撑、公共服务上来,为林业配套改革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同志们,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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