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2016-2017学年度团委学期工作计划(2)
中学2016-2017学年度团委学期工作计划(三)
一、指导思想
在校党支部以及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具体落实县教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以学生为本的发展观,坚持从学校工作实际和学生的思想实际出发,创新团委工作方式,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围绕学校创建“以人为本,开发潜能,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的办学目标,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主线,以革命传统教育、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为重点,对广大团员进行爱国、爱党、爱校、爱人、明礼的教育,指导学生开展自管、自治工作,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活动,为繁荣校园文化、陶冶学生情操再作贡献,努力创建“学习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礼仪校园”。扩大内外宣传,树立学校形象,不断提高学校团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教育性、趣味性、丰富性,提升教育品质,努力打造,使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基本目标
1、积极参加上级开展的各类活动、竞赛,力争取得好成绩;
2、每月开展富有创新特色的团、队活动不少于一次;
3、以班级为单位,在各年级内开展一次班、团课交流活动。
4、争创县优秀团委。
四、主要工作
1、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新形势下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团委将充分利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和九月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契机,结合开学新生入学教育、庆祝教师节、9·20公民道德宣传日、迎国庆、庆元旦、12·9运动等重要纪念日和活动,开展以“不忘国耻、振兴中华”、“爱我中华、爱我家乡”、“弘扬长征精神、立场成才报国”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爱校热情,引导学生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
2、开展“生命教育”活动。我校团委将积极配合学校政教部门,积极探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法制教育、青春期教育、性健康教育、性道德教育等教育内容的课程整合,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性别学生的特点,制订适合学生实际的科学的、可操作的生命教育课程体系和学生生命教育课程指导意见。
3、健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制意识。邀请我校法制副校长或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到学校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育教学过程之中,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
4、加强和改进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个性品质。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纲要》,配合学校开设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网站,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辅导和咨询服务,满足学生需求。
5、加强团干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加强团干队伍培训,使他们更好地协助好班主任、团委开展工作。进一步探索团干部培养的新路径和新办法,树立新时代团干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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