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实用范文>报告总结>工作计划>其他计划>

专业实习计划

时间: 洁曼900 分享

  为提高动手能力,加强社会活动能力,学生如何制定实习计划? 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收集整理的专业实习计划,欢迎阅读。

  专业实习计划篇一

  一、实习目的

  为突出高职教育优势,强化学生专业技能,根据文秘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在完成课堂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后,集中安排第六学期进行专业实习。通过实习,一方面巩固所学知识,检验理论,强化技能,另一方面,让学生认识社会,适应社会,补充所学之不足,为毕业后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成为具有较强的办事、办文、办会和公关策划能力的文秘人才打下基础。

  二、实习安排

  (一)实习时间20XX年2月23日开始实习,20XX年7月3日结束实习,返校办理毕业手续。

  (二)实习地点省内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办公、接待、管理等部门。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和系里统一集中联系相结合。师生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就业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自荐)优秀学生实习(就业)。系里推荐实习单位有:1.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2.山东省青年旅行社3.山东省公关协会4.团省委机关服务中心5.山东青少年活动中心6.山东省宣传干部培训中心7.各地市企事业单位等

  (三)实习内容根据本专业已开设过的《秘书原理与实务》、《公文写作》、《秘书礼仪》、《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公司秘书实务》、《公关实务》等专业课程,做好办公室事务管理、接待值班、处理信访、收发文件、写作文稿、整理档案、组织会务等工作,在工作实践中逐步进入职业角色,培养职业精神,锻炼职业技能。主要技能包括:1.办公室日常事务能力;2.信息收集处理能力;3.文书拟写能力;4.调研能力;5.公关、协调能力;6.办公自动化设备应用能力;7.用人单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实习的方法、步骤本着统一安排、灵活行动、科学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组织专业实习。1.学生离校前,由系里统一进行毕业实习与谋职就业的相关教育,包括毕业实习动员、毕业论文(社会调查)写作方法、就业趋势报告、就业技巧讲座等,并提前安排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统一发放与毕业实习、求职就业相关的书面材料,包括实习单位联系函、实习鉴定意见书、学生就业推荐书(含各科学习成绩)、学生就业协议书等。2.学生实习期间,由系里组成实习领导小组,宏观指导重点巡视。3.由专业教研室负责拟订有关的毕业论文参考题目,发放给学生(参见附件1),并安排相关的实习指导老师(参见附件2),进行专门的指导,提出具体的论文要求。4.学生自定实习计划,自觉遵守实习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完成实习工作,由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实习结束后,完成毕业论文、调查报告或实习报告,并将实习单位鉴定书与论文上交,以供系实习指导小组进行综合鉴定。5.系里组织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毕业作品及实习报告进行鉴定,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计入学生档案。在媒体公开发表的作品原则上以成绩优秀计入。

  三、实习作业要求

  (一)实习作业形式学生应根据实习岗位具体情况,结合实习工作收获与体会,在下列作业中选择一项完成:1.毕业论文。参考附件1中的选题,也可作其他选题,但原则上选题不应超出文秘专业领域。毕业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须有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等相关内容,符合论文格式要求。2.调查报告。参考附件1中的调查报告选题,也可结合实习工作选题调查,完成报告。3.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是对个人实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成的报告,要写明实习岗位、实习基本情况及实习的得失体会,要求有独特的视角、鲜活的材料、真切的感悟和深入的思考,字数不少于XX字。4.实习部门要求完成的专题性或综合性写作材料。如两千字以上的通讯、典型材料、专题调查、总结、报告等,须有媒体发表或实习部门证明。

  (二)实习作业格式1.发表作品提交原稿(电子版)及发表作品复印件,论文、实习报告等提交电子稿及打印稿。2.作业一律使用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字体字号参见附件3格式。

  (三)提交作业时间实习结束,将电子版实习作业发到实习指导教师邮箱。返校时携带打印稿统一上交系里。

  专业实习计划篇二

  为加强法律文秘专业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按照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方案,本学期法律文秘专业20XX级将进行中期实习。现将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时间

  法律文秘20XX级实习时间:4月13日——6月19日,总共10周。

  最后一周返校撰写实习报告和填写实习鉴定表。

  二、实习组织

  1.实习组织

  为了做好法律文秘专业学生实习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根据系部的统一要求,文法系由教研室牵头,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同时接受所在实习单位的领导。

  中期实习为无报酬的顶岗实习,实习单位由系统一组织安排,学生不得自行联系。每个实习单位均由一名校内实习指导老师与一名校外实习指导老师共同进行指导。

  由校内实习带队老师和校外实习带队指导老师各一名。

  2.实习单位:法律文秘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公检法机关、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三、实习要求

  1.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遵守实习纪律,听从校内外指导老师安排,随时与实习指导教师保持联络。

  2.遵守实习时间,未经实习老师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或外出,自行外出如发生意外,则由本人负责。

下一页更多精彩“专业实习计划”

255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