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的工作职责
出纳人员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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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现金、支票、发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记录,支有签字;
2.现金业务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公司制定的现金管理制度所要求的办理。对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认真稽核,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
3.现金要日清月结,按日逐笔记录现金日记帐,并按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记录及时、准确、无误;
4.支票的签发要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签逾期支票、空头支票。对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写用途、限额,除特殊情况需填写收款人,应定期监督支票的收回情况;
5.办理其它银行业务要核对发票金额是否正确、准确,并经领导批准后签发,不得随意办理汇款;
6.收付现金双方必须当面点清,防止发生差错;
7.对库存现金要严格按限额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额。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发票,不得丢失;
8.杜绝白条抵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
9.按期与银行对帐,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随时处理未达帐项;
10.对领导交与的其他事务按规定办理;
出纳的职责:
1负责日常收支的管理和核对,配合总会负责办公室财务管理统计汇总
2办公室基本账务的核对,负责开具各项票据
3负责收集和审核原始凭证,保证报销手续及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准确性
4负责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准确录入系统,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负责记账凭证的编号、装订;保存、归档财务相关资料
6熟悉操作财务软件、Excel、Word等办公软件,了解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税务法规,熟悉银行结算业务
一般出纳会计人员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是:
⑴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⑵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⑶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⑷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⑸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尽其所能,为改善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⑹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