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计生评议活动
诚信计生评议活动
诚信计生活动通过诚信契约形式,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和村干部的责任,通过政府诚信,实现群众守信,村民互信,实现基层管理服务的新职能。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诚信计生评议活动的范文,欢迎阅读!
诚信计生评议活动篇一
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 20xx〕 22 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政法〔 20xx〕 55 号)的精神,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建设诚信政府,引导培养守信公民,充分调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决定在全街道认真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主体,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重点,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优化服务意识,规范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xx 年底,全街道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基本落实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基本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基本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人口计生的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有较大转变,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实现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新格局。
诚信计生评议活动篇二
为深入贯彻柳州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州市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人口与计生组办发[2010]3号)精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主体地位,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和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为重点,促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社区为主,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格局,促进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达到一个新的水平,最终实现和谐计生。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工作,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培育和树立一批诚信计生示范户,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新格局。
三、组织机构
成立白沙社区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诚信计生工作的全面开展,对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人员、物资给予保障,解决活动中碰到困难和问题,督查和指导活动开展等等,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卢旺林、钟红
副组长:杨娜
组 员:李静、马春泉、吴佳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诚信计生与“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计划生育“两无一提高”、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进村)、争创国家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阳光计生”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二)完善各项制度:
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结合群众的需求,按照程序组织修改、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诚信计生三方承诺》、村(居)委会和育龄群众《诚信计生承诺协议书》,明确村两委工作职责、群众实行计生的权利义务及其待遇,建立健全计生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度。
(三)签订相关协议:
1、三方双向承诺: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和村(社区)向已婚育龄妇女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已婚育龄妇女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
2、自愿签订协议:已婚育龄妇女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由5—15人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协商、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3、自觉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协议书》中政府、村(社区)承诺的激励措施。
4、违诺责任追究: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违约者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其他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落实补救措施和接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应当按照《协议书》要求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四)整合部门资源:
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利益导向诚信计生户倾斜,落实对诚信计生户优先、优惠、扶持等激励政策,确保诚信计生户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五)强化阵地建设:
结合今年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目标,加强开展诚信计生活动的场所的建设,如会员之家、人口学校、文化书屋、服务室等等,充分利用资源,一室多用。在现有场地的基础上,实行规章制度公开上墙,以“阳光计生”保障诚信计生的公开公平。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服务事务、奖励扶助优惠政策、社区计生事务、监督电话公开。特别是要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诚信计生三方承诺内容、诚信(协会)小组网络等上墙,努力使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变成双向监督,推动诚信计生深入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积极开展阳光计生、信息计生、服务计生、健康计生、人文计生、自治计生活动,以“六位一体”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1.抓政务公开,以“阳光计生”保障诚信计生的公开公平。诚信计生以“阳光计生”为前提,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操作”、“阳光维权”,坚持做到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公开、服务事务公开、优惠政策公开、村(居)民委员会计生事务公开、监督电话公开,推动诚信计生深入发展和公开透明地运行。
2.抓奖励扶助,以“服务计生”激发诚信计生的活力。要加强利益导向,依法兑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及优先优惠政策,引导和激励广大群众参加诚信计生。开展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的服务“三生”活动,充分发挥诚信小组长的作用,了解群众的需求,对计划生育家庭户,统筹整合部门资源,农水、林业、扶贫、畜牲水产、科技等部门在技术、培训、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卫生、人劳、教育、民政等部门在新农合、再就业培训、中高考加分、低保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让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在政治上感到光荣,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生活上获得保障。
3.抓优质服务,以“健康计生”满足诚信计生群众的需求。开展诚信计生,要根据群众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要依托各家庭健康指导中心的技术力量,提高服务硬实力。为群众开展孕情环情检测、生殖保健服务、乳腺病普查、新婚知识培训、健康母亲活动、健康宝贝活动、男性健康促进活动、更年期保健咨询、艾滋病宣传预防咨询等服务。抓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满足广大妇女生殖健康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群众对诚信计生的支持度和满意率。
4.抓信息化建设,以“信息计生”提升诚信计生的管理水平。育龄群众信息管理是推行诚信计生的基础性工作。开展诚信计生,需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技术手段的支持。要利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县乡两级信息交换平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应用系统,构建网络服务平台、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收集诚信计生信息。形成集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宣传、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为一体的信息化应用体系,力争做到居住地点、家庭情况、从业、生育、节育、流动、持证、服务需要“八个清楚”。实现诚信计生育龄妇女信息动态化管理,增强诚信计生管理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
5、抓人口文化,以“人文计生”推动诚信计生和谐发展。打造人口文化软实力,激发群众参与诚信计生的热情,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开展生育文明诚信示范创建活动,树立生育文明诚信示范村、生育文明诚信示范小组,培养生育文明诚信示范户,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形式,形成生育文明诚信示范效应;建立新型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彰显人文计生的魅力。
6、抓协会建设,以“自治计生”构建诚信计生工作网络。对计生协会组织进行换届或整顿,整合社区资源,建立协会(诚信)小组组织网络和协会(诚信)小组成员联系户的工作网络,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及广大会员的骨干作用,依托协会会员小组成立诚信小组,积极推举协会中心户长担任诚信小组长。要在诚信计生的工作上进一步完善计生协会工作,建章立制,发展会员,开展活动,完善档案,规范管理。使诚信计生与协会工作有机地形成一个整体,相互促进,健康发展。
六、工作原则: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诚信计生工作纳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计生专干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2、把握原则,维护稳定。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二是因地制宜,统筹兼顾;三是循序渐进,平稳发展,不赶进度;四是掌握舆论导向,主要宣传政府利益导向和服务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诚信计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群众能够充分知晓诚信计生的具体内容。
4、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层级动态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社区两委的作用,形成镇(街道)抓两委、两委抓小组、小组带群众的格局。
5、加强指导,督促检查。
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监督检查,实行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制,并将诚信计生工作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目标责任制内容进行考核,作为年终评先评奖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诚信计生评议活动篇三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计划生育家庭为中心,积极构建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服务意识、制度建设,注重利益引导、服务关怀、宣传倡导、维护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推动群众主动参与和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促进全县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到2012年底,全县基本实现诚信计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理念得到进一步更新,群众婚育观念得到进一步转变,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得到进一步落实,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得到全面实现,国家和省、市、县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适应统筹城乡的新要求。
三、主要任务(一)建立诚信体系
1、以部门诚信为先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推进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管理服务行为,维护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严肃性与公平性,切实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公信力。要以深化阳光计生行动为载体,大力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以群众自治为基础。各地要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村(社区)计生协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健全工作网络,做到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要切实深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扩大基层民主,不断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在基层形成干部群众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使诚信计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以诚信组织为依托。各地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了解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在群众自觉自愿、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根据地理特点,由育龄妇女自愿组建诚信计生小组,也可根据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利用各类专业生产合作社组织、产业化基地、三结合帮扶基地,建立计生诚信组织,推选诚信小组长,协商、签订和落实诚信计生协议。
4、以双向承诺为保证。各镇(街道)要以签订协议、公开承诺等形式,明确镇(街道)和诚信小组成员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镇(街道)应全面兑现各项承诺,对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群众,要充分尊重和维护其避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奖励扶助的权利,全面实行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基本落实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为自主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育龄夫妇提供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
对未参加诚信小组的群众,要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把环情、孕情医学检查等免费服务落到实处。各村(社区)委员会与本村(社区)已婚育龄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共同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通过双向自愿,双方承诺,密切党群关系、提升政府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树立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