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字变相体罚幼儿反思(2)
变相体罚幼儿反思篇4
听到教师体罚学生的报道,我们的老师为什么对学生“恨之入骨”?大多数后果严重恶劣的体罚事件,主要原因和老师的素质有密切关系。不少老师由于各种压力和原因,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他们对学生的态度往往都很严厉,极易导致和学生之间的矛盾,一旦发现有学生不听自己的话,平时积聚在内心的压力和火气就会一股脑儿迸发出来,很容易做出难以控制的不理智行为。
社会观念也是导致体罚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体罚现象在中国尤其是中国农村广泛存在,一方面反映教师素质不高,另一方面也是传统的中国教育思想“严师出高徒”的惯性体现。此外,升学考试指挥棒高悬在教师头顶的现象,也导致了教师体罚学生行为层出不穷。很多农村的家长认为:老师打人本来无可厚非,只是不要打得太重了。就连一些学生也觉得老师打学生理所当然,认为“老师打你,还不是为你好?”
另外,对于法律观念的淡漠,也是体罚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有律师认为:对于体罚学生的做法,中国目前还缺乏法律方面的规定和制裁,因此会导致体罚现象反复出现。在法制发达的国家,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或者其他成人,稍微对孩子进行打骂,立刻就会有警察或有关部门来干涉和依法处置。而在中国,普通的体罚行为够不上违法,更谈不上犯罪。人们一般认为,教师并不是故意伤害,大多数体罚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正是因为缺乏对于能否体罚学生,国内国外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泰国采取禁止体罚的法律,可家长却难以接受,认为有些情况下给孩子几记耳光是非常必要的;英国政府明白家长的苦心,同意家长可以用手打孩子屁股。那么老师呢?在学生扰乱课堂纪律老师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老师怎么办?
真正的严师不是“罚”师。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不会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心理学家早已用实验证明,对学生的肯定远比“必要的惩罚”有用得多。对学生的错误采取消极或负强化也比直接的惩罚更容易使学生接受和理解。另外,教师不能总以为只是学生有错,而自己就绝对正确。很多错误的发生都不只是单方面的。
另外,在尊重人格的原则上进行适当的处罚对学生是很必要的。成人犯错要受到社会舆论、刑法等处罚,孩子犯错也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让他知道犯错所要承担的后果,他才能知道该如何正确地生活。但前提第一是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即使他犯了错,第二是尽量用合适的处罚代替体罚,毕竟目的是为了让他改错,而不是惩罚。
教育是一项长远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急功近利的行为,是的,有的学生会睡懒觉,有的学生会迟到,有的学生考试会作弊,有的学生会抽烟,有的学生会赌博……那么,需要耐心教育的就耐心教育,应该校纪处分的就校纪处分。由于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超越社会规则的行为,这些行为必须得到及时纠正。如果学校、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常规、班规和校纪的有关规定来处罚学生,那么让学生受到惩罚的不是人而是制度,这就是“法治”。学生最初超越社会规则的行为得到校园中“法”的及时纠正,在他们未来的生活中,“法”的观念将根植在他们的头脑中,这就是法制教育。我们的学校、老师不能用体罚这样的“人治”行为代替“法治”,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用体罚才能完成“教育”,那是教育者无能的一种表现。
变相体罚幼儿反思篇5
体罚不是教育,关于这一点,全社会的共识度越来越高。但不管在学校,还是在家庭,体罚孩子的事情还是屡屡发生。近年来,幼儿园体罚事件在全国各地层出不穷,大多数涉案老师无从业资格证,典型例子不胜枚举:2014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一家民办幼儿园老师对班上21个孩子有体罚甚至殴打;2011年11月,陕西旬阳县磨沟幼儿园园长因小朋友不能完全背诵课文,用火钳将10名孩子的手烫伤;2010年12月,江苏兴化板桥幼儿园7名儿童因上课说话被该校女老师用电熨斗烫伤……
对未成年人的体罚,各国历史上都屡见不鲜,甚至直到今天还无法杜绝。中国有“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的说法,西方谚语也有“spare the rod, spoil the child”(省了棍子,惯了孩子)。
体罚可能会有一定教育效果,但靠体罚达到的效果是短期的,不能实现真正的教育目的。更为可怕的是,体罚会对孩子造成明显的身心伤害,可能导致长大后的行为问题。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有了,但并不是所有教育从业者都能认真遵守。
是什么造成这种现象,首先,一些幼儿园幼师资质管理不规范。目前很多幼儿教育机构都是民办性质,准入把关不严,一些不具备幼教资质的人员得以进入幼儿园。
其次,幼儿园缺乏对于幼师行为的监管监督,使不少幼儿园办园者以为只要能正常运转就行,忽视了孩子身心健康全面成长的办园责任。
要想杜绝类似于事件发生,就必须从规范办园行为入手,以机制健全完善为保证,综合治理。
1998年,美国反体罚组织“有效管教中心”发起“国际不打小孩日”活动,将每年的4月30日定为“国际不打小孩日”。节日通过各种活动,宣传反体罚的儿童人权观念,引起社会的重视。目前,全世界已有上百个国家和地区的民间组织参与这一活动。“国际不打小孩日”有一个宣传口号,“请来试试看,至少在今天不要打小孩,或者你将会发现,今天过后的每一天,你都不需要打小孩了”。
希望孩子们的童年生活都是快乐的,是充满欢笑的,不要再发生类似道德败坏的家伙残害我们的孩子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