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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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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

为确保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兰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1、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组

组长:xx

成员:xx及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组长:白军志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学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3、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5—7人。小组中的学生成员不参与教师评分,但应参加实证材料审核,评价细则讨论等决策过程。

三、原则与内容

评价工作原则:

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

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

评价内容:

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

四、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一、二学年在学期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结束,第三学年在评价时,既要参考第一、二学年的评价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发展情况。

1、资料建设。初中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及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

1)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

3)关键性作品、作业;

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5)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奖励证明、证件;

6)关键性评语;

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

8)自我描述。

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业成绩记录、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情况描述、学生特长发展的有关信息以及学生自评、互评、教师和家长评价等评定等级和阶段性、总结性评语。

2、评价程序: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先由学生本人作出自我评价,经家长签字同意后,上交班级评价小组。然后按市“指导意见”中的评价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等,最后评价结果如实填入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

1)学生自评:学生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鉴定,并写出描述性评语,描述性评语不超过150字。

2)学生互评:每一位学生对照标准,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评价量分。

3)教师评价:评价小组的教师,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对照评价标准,对全班每一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量分。

4)结果合成:每个维度的评价,学生互评占20分,教师评价占30分,统一考试、考查等硬性评价结果占50分。学生自评不纳入结果合成,无统一考查的等级评价,学生互评占40分,教师评价占60分。

毕业生最终评价结果的合成:七年级评价结果占30%,八年级评价结果占30%,九年级评价结果占40%。

5)结果审定: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负责解释。对学生某一基础性发展目标被评价为D等级或A等级的,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将上报县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

6)反馈与公示:各班级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个人及家长,评定等级为A等的要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7)监察与投诉:学校对班级评价工作进行监察,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监察小组举报和投诉,学校负责调查与处理。学校监察小组在接到投诉后1周内作出答复。

8)对残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降低标准,以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

五、呈现与使用

1、评价结果: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

1)综合性评语:学生自我评语,教师综合性评语。

2)评价等级:每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级时应非常慎重,其材料必须的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进行审核,对符合直接认定为A等级条件的,必须在学校公示后报县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认定。

3)等级比例:学年度和毕业生最终评价均以学校为单位划分等级,其中公民道德素养维度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个维度A等级占实际参加测评人数30%,B等占45%,C等占20%,D等不高于5%。

2、评价结果的使用

1)用于指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实践。

2)作为学校评估和监控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

3)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

4)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之一。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

2、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负责审核学生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评价,并确定学生的毕业综合评语和“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项目测评的最终等第。

(二)成立相关测评小组

1、综合评语实施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xx

组员: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组织宣传学习;

每学期组织学生自评与同伴互评,撰写、上报综合评语,并及时进行反馈;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xx

组员: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音乐专项测评与美术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

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3、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体能测评,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

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4、劳动与技能测评机构:

(1)人员组成

组长:xx

组员:高一高二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任教师及有关实验员。

职责:负责学本项目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五个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劳动与技术类A等申报名单。

5、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参与组织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的相关教师。

(2)工作职责:负责学生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专项的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

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三、评价内容

、形式及办法

1.定性评价

(1)评价内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质。

(2)评价形式:综合评语(包括分层概述、突出表现、纪实性材料等)。

(3)评价办法:在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由班主任每学期撰写一次;

毕业综合评语由毕业班班主任在各学期评语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撰写,并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定量评价

(1)评价内容: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劳动与技能(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四大块。

(2)评价形式:确定“测评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评价办法:由学校各测评小组每学年组织测评一次,测评成绩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过20%,E等不超过5%。学生测评最终等第由学校测评领导小组根据浙江省有关测评规定予以确定,其中A等不超过25%,E等不超过5%。对评定结果中获得A等的学生在校内张榜公示,对评定为E等的学生给予书面通知。

四、评价时间安排

1.综合评语(定性评价)每学期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内完成;毕业综合评语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完成。

2.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定量评价)每学年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完成;学生测评最终等第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确定。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3

为了做好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吸取试点学校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经行政会讨论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邓柏香(学生家长)

成员:

职责:制定学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操作办法;组织成立班级评定小组。

2、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监察评价全过程;接受学生、教师、家长的咨询、投诉、举报;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协调处理有异议的评定结果。

3、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指导班级开展评定工作;制订各种表格;收集信息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负责数据输入。

4、班级评价小组:

职责:指导学生进行自评和小组互评;依据评定,内容与标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小组集体评议,形成评定结果意见;撰写学生综合性评语;填写相关评定材料;按照规定公示评定结果。

二、衡钢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附后)

三、程序与办法

(一)学生自评

写出自我描述评语(200字左右);对照《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作出客观的自我评分,再根据各班A等指标数,按自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班学生各维度的自评等第。

(二)学生互评

1、成立班级学生互评小组,每个班级随机分成6个小组,每个小组8-10人左右。

2、小组互评。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小组成员对组内其他同学,就学生综合素质的维度进行评价并打出“互评分”,根据各班A等指标数,按学生“互评分”的平均值,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班学生各维度互评等第。

(三)师评:

1、各班级评价小组按下列原则给出学生各维度的“师评分”:

①看学生在各维度是否有不良表现,若有评价细则所列出的各种不良表现,则按每项不良表现在相应的维度扣分。

②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这一项维度中,前五学期中5次评为校“三好”的计100分,4次计98分,3次计96分,

1-2次计94分,其他同学的评分不得超过92分。

③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这一项维度中,在学校受过“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若在测评前撤销处分的计C等,若在测评前未撤销处分的计D等。

④在维度“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的要素“责任感”一栏“热心参加校内、班内的有关活动”这项中,担任过班干部、组长(课代表)且工作负责的分别计5分、3分,其它计1分。

⑤在维度“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要素“学习方法”一栏中的评价依据以初三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为参考,根据班上A等指标数,期末考试成绩在A等指标数内计20分,后10名计12分,其他计16分。

⑥在维度“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要素“探究与创新”一栏中,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或活动获市一等奖以上计20分,获市二等奖计18分,获市三等奖的计16分,其他同学的评分不能超过14分。

⑦在维度“运动与健康”要素“习惯与技能”一栏中,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计30分;参加校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6名计28分;其他学生根据两操的出勤评分,但不能超过26分。

⑧在维度“运动与健康”要素“身心健康”一栏中,以体育测试成绩为计分依据:A等计40分,B等计36分,C等计32分,D等计28分。

⑨其他未作特殊说明的,则参照“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进行计分。

2、根据各班A等指标数,按“师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维度的师评等第。

(四)、评价结果的认定

根据自评分、互评分、师评分按1:2:7的比例合计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各班A等指标数确定各班学生各维度的学校认定等第。

(五)、根据小组集体评议结果,以班主任为主给每个学生撰写综合性评语。

(六)、班主任填写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登记表(附后)

(七)、班级评定小组集体评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有重大分歧的问题应提交学校评定领导小组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班级评定小组的评定结果。

四、各班A等指标及B、C、D等级的比例

1、学校A等指标数:296人×30%=89人

2、A等指标分配:

92班:29人93班:15人94班:15人

95班:15人96班:15人

3、B等比例为58%,C等不低于10%,D等控制在2%以下。

五、工作时间安排

①5月9日(周二)第七节课,召开初三全体学生大会,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动员。

②5月15日晚自习,每个初三学生写出自我描述性评语(200字左右)

③5月16日上午第四节课,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自评、互评并收集学生自我评语,作为师评参考依据之一。

④5月17日下午2:30,各班公示学生自评、互评等第结果。

⑤5月18日(周六)上午8:00各班班级评价小组对本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

⑥5月19日各班公示学生自评、互评、师评及学校认定等第结果。

⑦5月20日,各班上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班级等第登记表”到教务处。

⑧5月20日-21日学校将各种数据输机;班主任填写《毕业生评价表》。

⑨5月31日,学校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登记表和信息软盘,初中实验操作考查成绩统计表、综合实验活动、艺术学科学生成绩登记表和信息软盘上交市教育局基教科。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4

一、指导思想:

小学生质量综合的实施是一次通过建立一整套比较科学、全面的评价标准体系和评价方法,促进小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改革的实施。正确地实施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有利于干部教师更新观念,有利于学校、家庭、社会等教育的结合,有利于小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是由应试教育向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需要,是全面提高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

二、综合质量评价的具体措施:

(一)思想品德评价与教育活动相结合

教育活动是学校实施教育的重要载体。它贯穿于学校育人活动始终。思想品德评价必须与教育活动相结合。

1、思想品德评价标准是开展教育活动的依据。

(1)要为学习贯彻《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礼仪常规》、《校规》、《校训》等教育活动相结合。

(2)要与传统节日相结合,如:三月五日“学雷锋”,三月八日“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进行兴趣特长关心集体的教育)“七一”党的生日(进行热爱党、尊敬国旗,热爱祖国教育)等。

(3)要与学校的各项传统教育活动相结合。如:“五自教育”、“争做先进集体教育”、“小能手展示教育”等。

(4)与主题班队会相结合,针对班级品德发展的弱项精心设计活动,把握学生思想动态,使之向着评价目标发展。

2、操作方法:

首先复习评价方法,接着可让教师引导学生简单议论,近期学校中班级所开展的活动,进行评价标准相对照工作,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评价,最后集中进行小组、集体评价。在教师、同学、家长,本人的综合评价中,得出全面、客观的结果,为每个学生指出努力方向,从而提高评价实效。

(二)如何开展知识能力评价

1、知识能力评价做好几个结合

(1)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相结合。

A:诊断性评价,指开学初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运用多种形式对学生上一学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地全面了解,进行情况分析,指出主要成绩和不足,把分析结果反馈给学生,让学生了解自己知识能力掌握的现状,并对自己制定小目标,师生共同的增设学习质量而努力。

B形成性评价是指任课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在教学计划、方案实施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学习状况的评价,其目的就是及时反馈信息,以便及时强化、调节、矫正,使计划和方案不断得到完善达到预期目标。

C总结性是指教学活动进行到一定阶段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全面分析。检查教学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的程度,并对评价对象做出鉴定性评价,以确定学生成绩和发展水平。

2、一般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

(1)教师安排:学科评价工作要有一定顺序,要依据学生的年级特点由浅入深,由粗到细,由表到里,从能够接受到乐于接受,到主动参评。

(2)学科评价的一般性要求做到一般的处理,充分发挥学生自评的优势,对于重点的评价要做到重点带一般的作用,重点评价的内容是随学生学习情况的变化,教学内容的变化,及学校教学重点的转移而变化。

(3)对于学科重点评价的内容教师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明确,操作内容具体,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树立实现目标的信心,明确努力方向全面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3、学生评价和广大教师参与相结合

实施学生知识能力评价所有的任课教师都是组织者和实施者,每位教师都担负着全面育人的任务。共同完成对学生知识能力评价的任务。

(1)广大任课教师要重视学生知识能力的形成性评价,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同时,抓好“两头”的学生,并以“点”来推动“面”的工作。

(2)在学科评价中广大教师要注意收集信息,积累资料,使学科评价更有实效性。

(3)形成评价网络,调整评价方案,对重点评价项目和一般评价项目的确定,集中评价的时间、频率、随机调整评价方案。

(4)各任课教师可适当调整教师的记分办法,使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相结合,并与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学习方法结合起来。

4、知识能力评价和考试内容方法改革相结合。

对学生知识技能方面的评价,从学习习惯,平时学习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的相互关系中反映学生知识能力的全貌。从而做出客观的切合实际的判断,真正促进学生发展与进步。

考试改革中需注意的问题

(1)在内容上:既要考察知识,又要考查多种能力,对学生既要考查在考卷上能够反映出来的质量,也要考查试卷上难以考查的质量(如:朗读、演讲、动手操作、创作等多种能力)。

(2)在方法上:既要重视期末成绩,又要重视平时学习成绩,改变一张试卷定学生优劣的现象。

(3)与教学改革同步:在学习活动中,既要重视智力因素的发展,又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将学习习惯,上课听讲,发言等学习习惯的表现纳入对学生知识能力的评价之中,真正地做到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全面评价,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5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15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xx]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xx]6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从20xx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始实施。

一、指导思想

(一)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描述学生高中期间学习情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评价结果为学生发展提供信息,为学生毕业提供依据,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条件。通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引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进行全面发展评价,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特长的发展。通过评价主体的互动、评价内容的多元和动态的评价过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教学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制度。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价方式,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教学评价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高中教育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所理解与接受,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操作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对学生的评价全面、客观、科学。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和复议等事宜的处理。各市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实施,校长是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四、评价内容和方法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等四个方面。模块修习记录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和各科目模块修习情况。基本素质评价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实验操作考查反映学生在科学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反映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和素养。

(一)模块修习记录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根据学分管理的要求,学生修习课程的情况通过高中三年学分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学分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学生学业状况通过学分记录予以量化反映,通过适当的文字描述反映学生学习状况和成长过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xx]47号)的要求,学生毕业的必修学分为: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必须获得必修学分116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学生毕业的选修学分要求: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中要将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和各学分对应修习的模块名称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二)基本素质评价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结合粤教基[20xx]115号文要求建立的《普通高中学生档案》进行。

1.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见附件2《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2.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在评价中要根据基本素质的不同内容,采取适当的方法。

(1)道德素养

学生道德素养的评价,主要包括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团队精神等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成长记录袋等有关材料进行评价。

(2)文化素养

学生文化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兴趣。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评价,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实践

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4)身心健康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体能素质、体质健康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艺术课程和参加学校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

3.评价结果呈现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三)实验操作考查

1.考查内容

实验操作考查内容涉及科学领域以及技术领域中通用技术科目必修学分对应的模块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按《普通高中实验操作考查要求》(见附件4),着重考查学生在实验范围内的观察能力、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命题,由各学校设立实验考查考场,负责实施考查。条件不具备的学校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指定代理考查学校。

3.考查结果呈现

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查结果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按《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方案》(粤教研[20xx]7号)实施。

1.考试内容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内容涉及信息技术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按照《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大纲及说明》,规定各个等级考试的内容,公布考试要求、试卷结构和题库。

2.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负责将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3.考试成绩呈现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考试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

评价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学校要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及家长;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也是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一)各市在评价工作开展前,要将评价的内容、方法、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校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并对学校进行评价工作的培训,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受理社会及学生家长对学校评价工作的投诉。

(二)学校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必须公示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指导监督以班级为单位的评价小组工作,审定、公示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复议申请,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的评价小组,由在本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综合评价诚信等级制度,省教育厅将在实验的基础上建立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认定制度,通过教育督导评估对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进行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6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体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力推进班级学生自主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和有个性的发展,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二)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职责:按照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班级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对班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认定,解决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职责:对本班学生进行培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指导学生做好成长记录,组织开展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交流及认定,解答学生与家长的咨询等。

三、评价内容、时间及评价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生民主评价、自主管理常规评价、课程评价、标志性成果4部分组成,评价结果由三年(六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的比例累计生成,用等级制表述。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级不高于学校当届在籍毕业生总数的30%,B等级不高于50%,D等级的认定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根据该年级学情认定。遵循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指标多元性、评价标准科学性、评价方式公正性、评价结果合理性、评价过程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四、日常评价、学期评价、毕业评价的结果呈现方式及各等级比例

(一)每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期末学生民主评价成绩10%+班级自主管理常规评价20%+课程评价65%+标志性成果5%。

(二)学期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级的比例不超过30%,B等级不超过50%。D等级严格控制。班级在期末总评中在一档的班级适当增加A等级奖励名额(名额数由学校评价委员会决定),奖励名额从B等级中扣除。评价结果经校评价委员会复审分学期在班级、年级内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公示(年级张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年级评价工作小组签字,结果由学校备案保存。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评价委员会申请复议(2个工作日内答复),评价结果变动的重新公示。

(三)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毕业前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毕业年级、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包括确认毕业评价成绩,分配各班A、B等级比例、认定学生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校复审、公示认定等级、学生确认认定等级等环节。

1、三年所占比例分别是初一30%,初二30%,初三40%。最后得分为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数生成该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成绩,学生本人对生成成绩进行确认,年级评价工作小组审核评定。

2、学校评价委员会以班级在籍人数的不高于30%、50%的比例分别作为各班级认定A、B等级的基础指标,另外按照最后学年班

级量化成绩划分三档进行A等级奖励名额分配,最终确定毕业年级内各班的综合素质总评A、B等级人数。

3、毕业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按A、B、C等级评价比例和奖励名额生成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毕业等级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学生和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评价委员会申请复议,评价结果变动的重新公示。

5、毕业年级评价小组将无异议后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进行打印,发放到班级进行学生签名确认、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签字生效。

6、最终评价结果经学校盖章后备案保存。

五、操作流程

班级是评价的主体,班主任是每个班级评价的具体组织者。每个班级要在年级、级部统一指导下切实建立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既要搞好学生日常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的过程性评价又要做好期末总结性评价,期末评价期间邀请本班家委会代表做好监督,期末评价结果向学生公示并通知家长。

(一)期末学生民主评价(10分)

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主持,学生民主选举本班10名学生评委对全班每个学生进行打分评价,所得的平均成绩(满分是2分,各去掉一个最高最低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中;全班互评平均成绩(满分是5分,各去除3个最高分最低分)、小组互评平均成绩(满分是2分,各去一个最高最低分)、个人自评(满分是1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

(二)自主管理常规评价(20分)

根据每个在校学生一日常规量化打分到每个学生,按最高分20分,最低分10分的级差划定每个学生的成绩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学生每周的常规量化成绩每周汇总一次,班内公示。

(三)课程评价(65分)

(四)标志性成果得分(此项得分,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1、评优树先: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得5分;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得3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得1分。市级优秀团员得3分、县级优秀团员得2分、校级优秀团员得0.5分。以最高荣誉称号为基础计分,增加称号校级及以上每一次加0.5分。

2、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活动单项奖或荣誉类,国家、省、市、区、校级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0.5分。以最高奖项、荣誉为基础计分,增加奖项校级及以上每一次加0.1分。

3、积极参加学生自主管理工作,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得2分,部长得1分,干事得0.3分;年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得1分,部长得0.5分,干事得0.2分;班级七个自主管理团队部长每人得0.5分。本项目以最高管理层次为基础计分,每增加年级及以上一个职位加0.2分。

4、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社团活动,社团负责人得0.5分(最高计0.5分),社员(可参加多个社团)得0.1分(最多计0.3分);学校优秀社团双倍计分;县级以上优秀社团负责人同区以上三好、优干得分,成员得1分。本项目以最高管理层次职位为基础计分,每增加年级及以上一个职位加0.2分。

5、在本校校报校刊发表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学生论文、作品评选获奖作品以及在国内公开出版的报刊(国内统一刊号CN—)和书籍(标准刊号ISSN或ISBN)上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等。国家、省、市、区、校级每件分别赋分2分、1分、0.3分、0.2分、0.1分,以最高级别记分,每增加校级及以上作品每件加0.1分。该项得分最高计2分。

6、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如社会艺术水平等级结果等)不计分。

7、标志性成果的记入:以上各项标志性成果,由各组织部门发放证书或提供证明,学生本人持证书原件或论文作品刊物原件,由各班级工作小组进行统计、赋分,期末汇总由年级工作小组审核后记入评价档案,报学生成长中心备案。

六、底线认定办法为了充分发挥评价的管理功效,对受到学校重要表彰或重大违纪的学生,实行“一票肯定”或“一票否定”。

“一票肯定制”:受到学校重大表彰(对学校整体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当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可直接划为A等级。

“一票否定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学生本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可直接划为D等级。

(一)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对其他同学造成身心伤害者;

(二)将火机、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内者;

(三)触犯其他相关法律底线,造成不良影响者。

七、残疾学生及转学、休复学等特殊情况学生综合素质认定办法

残疾学生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予以评定。转学来的同学由原学校开具之前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休学的学生休学的学期不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复学后重新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认定。 八、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

(一)制定、修订及备案制度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制定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方案的制定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人士的意见。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以学校正式文件印发,并通过公开栏、网络等方式公布后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正式实施后要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接受社会监督。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作为每年新生入校课程之一,使学生一入学就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要求,要通过开学第一课、家长会、发放“明白纸”、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全部新生家长宣传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政策,确保家长知晓率100%。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调整的要及时告知所有学生家长,修订之后的方案要重新公示、备案、上传。

(二)公示制度为规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减少随意性,增加透明度,保证公正公平的对待所有学生,真正发挥该制度的积极引导、激发潜能的功能,促进学生的健康积极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公示内容及时间公示内容:

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接受师生监督;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制度;于招生录取参考的材料,接受全体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公示时间:各项制度建设在每学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前一周进行。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在该工作完成后一周进行,公示期5天。

2、公示工作实施及反馈公示工作的实施: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批准,年级具体实施。采用政务公开栏、校园网、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公示意见回收:通过电子邮箱(学校电子邮箱)或投诉举报电话:(学校电话)回收反馈意见。对于反馈的意见,年级进行汇总,级部具体落实。公示期届满,概不受理。

(三)举报和申诉制度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学生、家长、导师或社会其他人士若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结果等环节的公正性存在质疑,可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评价领导机构逐级举报或申诉,评价领导机构要对举报或申诉做出答复或处理,并对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过程和结果作详细记录。

(四)监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质量评估,及时改进和纠正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级,并将抽测学生和年级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五)培训制度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吃透精神,领会实质,使教师对评价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细节把握清晰,保证做好评价工作;要利用多种形式,向家长,向学生、向社会宣传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理念,引发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向学生、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宣传解读;学校按照工作安排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及时有效地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

(六)评价质量监控和完善机制在评价工作进行中和结束后,学校评委会人员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保证评价工作公正,公开。

(七)诚信制度

1、推行评价工作“阳光工程”,建立并坚决执行“公示、监督、申诉、举报制度”,做到评价工作公平、公正。

2、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委员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列为学校重点工作,以诚信的态度,认真做好评价工作。

3、学校评价领导委员会要与所有组成人员及各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校长和教师要在相应的承诺书上签字,学校要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4、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要以诚信的态度、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主动对学校评价工作各个环节予以全程指导和监督,对学生所有证件严格审核和发放,认真做好申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5、全体教师以对学生高度负责之心,做好过程性评价、阶段性评价、总结性评价。评价一定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决不搞暗箱操作,评价做到透明公开,让评价主体心悦诚服。

6、各评价主体要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不得他人替代,并在评价表上签字盖章。

7、评价的各职能部门和全体人员要加强自我管理,要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8、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袋的诚信机制。学校评价领导委员会要与所有组成人员及各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校长和教师要在相应的承诺书上签字,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9、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10、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家长要协助配合学校、学生做好评价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的评价工作。要建立学生、家长、社区评价制度,确保评价的公信度。

(八)违规处理办法学生整理上传的材料要经过审查人审核,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一律不予计入档案,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等处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要计入诚信档案,加强以后上传材料的审核力度。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的级部主任、教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要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评价审核,对于出现违规现象的成员,下学期取消评价小组资格。对于协助学生提供虚假材料,违规操作的评价小组成员要计入诚信档案,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三年内评优资格、晋级晋档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违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7

根据市有关中考中招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为确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参照七斗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评价原则

实施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其意义不仅在于改变传统的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依据的做法,以利于促进学生基础性素质发展目标的达成,而且对于教育领域重建诚信文化也是重要促进。在对初中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评价内容及基本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等。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等。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等。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等。

二、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

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

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予以整体描述,注意突出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语尽可能采用对话式,体现激励性。

二是等第。根据学生实际表现,对学生六个方面素质发展情况分别进行评定。具体做法: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基本标准,可暂不打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区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凡符合基本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凡得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①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②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③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区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④在区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⑤在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⑥其他经市(县)、区教育局和市学校管理中心认可的表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①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者;②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③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④其他市(县)、区教育局和市学校管理中心认可的表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①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②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③参加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④其他经市(县)、区教育局和市学校管理中心认可的表现。

三、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领导小组负责修订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同时成立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班主任任组长,成员为相关任课教师,并有学生代表参加,负责具体组织班级评价工作。

2、全市初中使用统一格式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表》。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初一、初二年级于六月底前完成,初三年级于中招报名前完成。每学年的记录表都必须经学生本人、班主任、校长签名或盖章确认,并加盖学校印章。应中招工作信息采集需要,各校同时建立电子档案,在中招工作开始前,按要求用电子文本形式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3、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汇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4、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通过评价激励学生成长。

5、在学年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项目评价得A等第的在校园内公示一周。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单位反映。

四、评价工作的保障制度

1、诚信承诺制度。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向校长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和班主任必须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表”上签章。

2、专项抽测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单位不定期组织对相关项目评定为A等第学生的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结果记录在案。

3、非诚信学校通报制度。对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存在非诚信现象的学校,市(县)、区教育局和市学校管理中心应采取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4、责任追究制度。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8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部署,加快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积极性高、条件具备的区域,开展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础较好、常态化开展信息化教学应用的区域中,遴选30个左右的区域开展试点工作。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百万级规模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基础数据库,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成长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形成数据驱动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解决方案,客观总结我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规律,确保评价正确方向,完善评价内容,强化技术支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区域应积极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具备较好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具有区域统一的教学管理平台,常态化信息化教学应用效果较好。

2.申报区域应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拥有一年以上的评价数据积累和组织实施经验。

3.申报区域应配备足够的人员、条件和经费保障,能够有效组织学校、师生配合参与测评活动,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4.申报区域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本区域的信息化服务厂商和相关平台,支撑做好数据汇聚工作。

5.申报区域原则上以地市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可以由省域或区县进行申报。优先考虑参与试点工作的辖区、学段、学校覆盖面广的区域,原则上不少于50%的学校。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认定

1.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区域填写《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申请书》(附件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查遴选工作,填写《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申报区域的申请书一并报送至教育部。每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

2.遴选认定。教育部在各地审核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遴选出符合条件的30个左右区域,开展试点工作,并予以公布。

(二)组织实施

1.组建专家指导团队。试点工作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组建专家指导团队,负责落实教育部的相关部署,为试点区域提供理论和技术方案支持,并对试点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2.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试点区域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区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进度安排,在专家团队的统一指导下按计划、分步骤制定数据采集与汇聚方案,落实数据采集工作,保障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制定数据安全使用方案,落实数据安全保障工作,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3.提升专业测评能力。由专家团队牵头,组织对试点区域开展平台、工具及活动组织的专业培训,分享测评经验,实现区域间资源和经验的共享,培养一支数据驱动的综合素质评价专业队伍。

4.优化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由专家团队牵头,为试点区域提供综合实践测评活动、综合素质评价分析服务,并组织试点区域凝练实验成果,形成优化的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以及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政策建议报告。

5.发挥辐射带动效应。发挥试点区域的引领作用,推广优秀成果经验,优化教育评价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三)过程考核

教育部组织专家组对试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在试点工作结束后进行终期验收。考核采取审阅工作报告、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形成综合素质评价的典型案例、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活动、合理应用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分析结果、凝练数据驱动下的综合素质评价范式。

四、有关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管理职责,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认真组织好试点区域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为入选试点的区域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

2.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撰写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真实可靠、有据可查。申报单位要明确人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配套条件,创造性地组织实施。

3.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xx年11月30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教育部报送纸质盖章版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一)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联系人:李琳娜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二)北京师范大学

联系人:郑勤华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9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订xx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与结果的应用

(一)评价的内容

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运动与健康状况五个维度进行。

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制呈现;分别用A优、B合格、C不合格三等表示。评价过程采用10分制;最后折算成等级;即每个维度满分10分; 8分含8分以上为A等;6至8分为B等;6分以下不含6分为C等。

(二)评价结果的应用

1、毕业认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这个维度为“C”等者;不能毕业;需在一年以后经学生所在社区证明其确有进步且达到B等以上标准;再发给毕业证。

2、普通高中招生。省示范性高中的招生对象;其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中不得少于2个“A”;并且“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这个维度不能为“C”;市规范化完全中学及相关的其它学校的招生对象;其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不得少于1个“A”;并且“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这个维度不能为“C”。

考生学业成绩等第相同时;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优秀的学生优先录取。

二、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一)建立组织机构

为保障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实行“权责统一、分层监管”的机制;建立“市、县区、校、班”四级评价组织监督机构。

1、全市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指导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纪检、各区、县市教育局相关人员以及教育评价研究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各维度抽样监督工作。

2、各区、县市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纪检、相关教研人员和各中学校长组成。其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对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对评定者进行培训;监控评定过程;接受申诉和举报;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校长、年级组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代表组成;并报区、县市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

4、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为5人。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由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提名;经公示后确定。评定小组成员担任本班级学生授课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1年;对本班级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评定小组成员拟定名单;应向校内所有初中毕业生公布;并听取意见;有突出反应者应予更换。评定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班主任担任评定小组长;负责组织评定小组成员审核学生原始实证材料;协助学生完成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组织完成学生互评和师评;接受社会与家长的咨询;并清晰地解释学生各维度评定的结果。

(二)作好前期准备

1、学校首先要对班级评定工作小组进行培训与指导;认真组织评定工作人员学习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内容、方法、评价标准以及电子平台操作的流程与技术。同时要召开全年级家长会;在班级评定小组的配合下;认真搞好家长培训。

2、班级评定小组认真对学生自评和互评工作进行指导。对照xx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实证材料标准附件2;指导学生收集、整理有效的实证材料;并将证据材料按五个维度分类整理并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放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

3、加强对评定工作人员和学生的诚信教育。所有参与评定工作的教师均需签署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成员要认真审核学生的每一份原始材料;确保材料的信度与效度。学生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必须客观、原始、真实、有说服力;学校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学生实证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影响该生相关维度的评定结果。全市抽样检查过程中;发现学校实证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影响学校相关维度的抽样比例。

4、要充分利用学校计算机房;配备技术指导教师;为上传相关数据提供最大的便利;并及时将结果反馈公示;尽可能地降低错误率;减轻学生、家长与教师的负担。

(三)评价具体流程

1、学生自评。

将xx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体系说明见附件1、xx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实证材料格式标准见附件2及毕业生综合素质自评用表见附件3下发至学生手中进行自评;学生根据综合素质各个维度评定标准的要求;收集整理相关的实证材料;提交成长自传;形成自己的档案;同时完成自评过程。

2、学生互评。

在学生自评完成之后;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进行互评。首先;被评学生携带实证材料上讲台;在三分钟时间内将自我介绍成长自传及相关证据材料呈现给评委;对有疑问的材料评委们可要求被评学生作简要说明。然后;评委们分别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生师评用表见附件4中给被评学生计分;全部学生评完后评委签名;分数表统一上交学校;由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及时输入计算机。在数据输入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对某个其它同学的评分明显偏低;如低于被评学生该维度平均分20%以上的;要做好记录并提交该班评定小组;由班级评定小组调查是否属于恶意评分;凡认定属于恶意评分的;该评分无效;不参与计算。

3、教师评价。

学校应向家长公布每个班级教师评价的时间;欢迎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参与监督。班级5人评定小组根据学生关键性表现档案;结合学生的互评结果和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经过集体讨论;对学生综合素质各个维度进行等级评定。

4、全市插标。

市评定工作指导小组分别对城市四区的城区、农村、民办学校分三类进行抽样插标;根据学生的关键性表现档案及相关资料;结合学生的互评结果;确定各区各类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各维度A等级比例。五个县市据此办法抽样插标确定所辖各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A等级的比例。附件7

5、等级评定。

每个维度的自评得分占10%;生评得分占40%;师评得分占50%;三项合计为该维度最终分值;最终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例如:张某在“实践能力”这个维度自评得9分;生评得8分;师评得7分;则张某在“实践能力”这个维度的最终得分7.6分;确定为B等。其余维度均按此办法进行确认;并将结果填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统计用表中;以此作为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见附件5

6、关于运动与健康状况的评定。

此维度自评、互评、师评评定方法和其它四个维度一致;三项评分合计的结果占整个维度的30%;初中毕业体育测试成绩占整个维度的70%。初中毕业体育测试成绩则由测试单位输入;分数折算由计算机程序自动完成;得出此维度最后评价结果。

(四)公布评价结果

各学校按照抽样插标确定的各维度A等级比例进行调整后;应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反馈意见表的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听取学生、家长的反馈意见;以学生家长的签字表示对结果的确认见附件6。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A等级的最终比例不得超过抽样插标的比例。

三、综合素质评价注意事项

(一)学校在向市县区综合素质评定数据库中心提交电子文档的同时;要上交“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电子文档统计表格一律用市教育局提供的Excel格式制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实施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与班级评定工作小组名单及人员职责;②实施的办法;③实施的流程什么时间;做什么;步骤要清楚;任务要明确;④制度建设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控与评估制度、举报与申诉制度等等。 “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要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一份交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数据中心;另一份学校留档。城区基础教育股统计好本区数据后;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区教育局公章;一份交市教育局综合素质评定数据库中心;同时上交电子档案;另一份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二)二各县市区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与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要对教师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三)时间保障。3月底前;完成师生和家长的培训;5月上旬;各校指导学生整理、充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现材料;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5月中旬市教育局组织抽样插标;5月下旬;各校依据抽样插标确定的各维度“A”的比例完成调整和反馈、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上传市教育局。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0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工作原则

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3、公平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二、评定机构的组成与主要职责

1、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1)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委员会根据《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宣传工作。

②制订评定的具体时间、操作程序。

③对整体评定工作进行协调、调控。

④认定本校评定小组。

⑤对班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仲裁及上报。

⑥对班级评定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与指导。

⑦对评定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2、教师评定小组

(1)由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由班主任和课任教师五人组成。

(2)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合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

3、班委会评定小组:

(1)由班长负责,由五名学生组成,成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2)职责:负责班级学生日常学习、表现、生活、纪律、表彰等情况记录及评价工作。

三、队伍建设

(1)致力评定队伍的建设,加强评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未参加培训的管理者、教师不得作为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的成员。

(2)学校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组成。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原则,其主要职责是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

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以示负责。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的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致使评定严重失真,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上报。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向社会及班级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等,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接受、记录学生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如果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三年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提高诚信度。

(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或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电子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

五、评定内容、评价方法、等级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评定内容。根据教育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中提出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包含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和个性发展评价指标两个部分。

基本素质评价指标是所有初中学生通过学习都应达到的目标,包括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

个性发展评价指标是体现个人与众不同的个性发展目标,包括个性特长、个人成果及其他学生自主选择的内容等三个方面。

(二)评价方法:

1、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严格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在7年级上学期到9年级上学期,由学生本人与教师共同记录学生的成长事实,在9年级下学期,采取学生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2、基本素质评价中的思想品德一级指标,按二、三级指标的评价要点进行写实性描述,其它四个一级指标按总评分值,以等地形式呈现评价结果。A:优秀(≥9分);B:良好(≥7分,<9分);C:基本达到要求(≥6分,<7分);D:尚需努力(<6分)。

3、个性发展评价指标在九年级下学期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教师据实填写。

4、评定工作完成后即向参评的学生及家长发布评定结果。

5、如实填写综合素质评价表,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等级设立分配

我校等级名额比例:A级学生不超过25%,C级学生为10%左右,其余为B级。(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受处分未撤消的学生,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可定为:D级)。班级等级名额与学校相一致。

(四)评定的信息来源

1、学生的成长记录手册和日常表现。

2、学生的平时成绩(所有学科)。

3、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

4、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

(五)操作流程

1、确定机构:由班主任推荐并选举产生班级教师评定小组和学生评定小组,并及时予以公布。

2、宣传动员:召开综合素质评定主题班会以及教师动员大会,宣传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意义及其重要性,学习有关综合素质评定的相关知识,并分发“告家长书”,以便取得家长的支持。

3、学生自评:即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个方面的要求,根据自己在初中阶段的发展情况,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进行自我评价,自评包括描述性评语(150字左右)和给各个要素打分。

4、家长评定:即家长根据子女在小学发展阶级的表现及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项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评价。

5、班委会评定:即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同学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先由学生评定小组每个成员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给每个同学进行打分,再由副组长计算班委会评定的最后实际得分,评定者要签名。

6、教师评定:即班主任教师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问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评价,对予5个维度的评价内容,如实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安每学期做出班主任评语,其他教师评定小组成员应该参考学生本人、家长及班委会成员评定所提供的信息综合考虑,依据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实事求是给每位同学进行打分,评定者要签名。

7、综合实践活动评定:综合实践活动根据成绩和学生平时参与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的具体情况,由班主任实事求是进行填写。

8、其他事项记录: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运动会比赛中的成绩及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获奖后,按学期填写记入其他事项记录。

9、评定结果公示:班级评定结束后将评定结果呈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后将评定结果告诉学生本人。期间:

(1)由学校设立投诉电话评定监督小组应接受投诉与提出复议,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2)在校内设立意见箱,每天开箱一次,对有异议评定结果,由校评价工作监督小组领导组织专人调查,决定是否复议,并做好解释及各项工作。

10、评价结果的审定与归档: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一位学生评定结果进行评定,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存档,供中招录取使用,其它原始资料及各种评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处存档,评价结果一旦归档、原则上不予以变动。

11、评语表述:班主任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内容给予学生一个综合性的评语(要体现学生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填入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并签名)。

12、填写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的相关内容:由班主任亲自填写报告册中各科期中、期末、总评成绩及相关栏目,并要求学生和家长认真填写报告册中相关栏目,并按要求签名或盖章。

13、每学期放假前,报告册分发给学生,在新学期学生注册时收回报告册,由班主任统一保管。

注:评定内容一律用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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