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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

时间: 康华0 分享

预防接地故障火灾,首先应在电气线路和设备的选用和安装上尽量防止绝缘损坏,以免接地故障的发生。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篇1

一、企业火灾的一些特点:

1、爆炸性火灾多。

爆炸引起火灾或火灾中产生爆炸是一些生产企业(例如石油、化工、矿山企业)的显著特点。这些企业生产中所采用的原料、生产的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多数具有易燃易爆的条件。就会发生爆炸并导致火灾,火灾又能引起爆炸。

2、大面积流淌性火灾。

可燃、易燃液体具有良好的流动特性,当其从设备内泄露时,便会四处流淌,如果遇到明火,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3、立体性火灾多。

由于生产企业内存在的易燃易爆物质的流淌扩散性,生产设备密集布置的立体性和企业建筑的互相串通性,一旦初期火灾控制不利,就会使火势上下左右迅速扩展而形成立体火灾。

4、火势发展速度快。

在一些生产和储存可燃物品集中的场所,起火以后燃烧强度大、火场温度高、辐射热强、可燃气体液体的扩散流淌性极强、建筑的互通性等诸多条件因素的影响,使得火势蔓延速度较快。

二、发生火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可燃物质。

不论固体、液体或气体,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均可秤为可燃物质。如碳、氢、硫、钾、木材、纸张、汽油、酒精、丙酮、苯等。

2、有氧化剂。

即通常所说的助燃物质。如空气、氧气、氯气、氯酸钾以及高锰酸钾等。

3、有点火源。

即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如明火焰、烟火头、电(气)焊火花、炽热物体、自燃发热物等。

所以只要使以上三个条件不具备,就可以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发生事故以后,如果已经采取了限制火灾发展的措施,火灾便会得到控制,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就会减少。

三、企业防火措施主要包括:

1、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气瓶站、煤气站和锅炉房等工厂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工厂不得随便进入。

2、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修。当必须在原地检修时,必须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进行,必须时还需要请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篇2

(1)商场的消防器材设施要齐全,没有缺失或破损,在发生比较小的火灾时可确保商场的消防器材足可灭火,力争在火灾的最初时刻将其消灭;

(2)加大对消防知识的的普及,如抚州市的一些大型超市如洪客隆、步步高,振宇等,定期在一些大型商场做火灾预防的知识的教育普及;

(3)提高建筑的耐火等级,加强对商场监测,商场的耐火等级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等级,商场内的装饰物不可用易燃物品

(4)注意对商场货物的分类管理,将一些如服装之类的易燃物品隔离放置,或者建造单独的存储间;

(5)对于电梯间、楼梯、通风口等地方要安装防火门进行隔离;

(6)商场一般都会有空调机房,这些地方在发生火灾时极其容易发生爆炸,在建造空调机房是要设计自动的预警系统,在监测到火灾危情是,可自动开启防火阀门;

(7)商场分布有很多的变压器,而这也是极容易引发火灾的地方,这些变压器应该放置在客流量小的、远离易燃物品,而且要有耐火系数不低于国家规定的隔墙或楼板将其隔离开来;

(8)增加安全通道的数量以及通道的面积,确保发生火灾是逃离人员不会因为通道狭小或出口不够而发生踩踏事件。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篇3

电器火灾:

多条线路

1、空调是夏季使用频率较高的电器,也是最容易引发家庭火灾的隐患之一。为了预防夏季空调火灾,要注意空调不要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上,也不要放置在可燃的地板上或地毯上。电源线应有良好的绝缘,最好用金属套管予以保护,千万不要在地面上拖来拖去。

2、每台空调应当有单独的保险熔断器和电源插座,不要与家用电脑等共用一个万能插座。空调不要靠近窗帘、门帘等悬挂物,以免卷入电机而使电机发热起火。悬挂式空调正下方也不要放置可燃物。

3、遇有雷雨天气最好不要使用空调,因为空调不具备防雷功能,安装在高楼上的空调很难回避雷电的侵袭。

4、除空调外,还要多检查平时注意不到的电线、插头,特别是长期使用的小电器。除了要经常检查家用电器的使用情况,定期维修老旧电器以外,还要用干布勤擦拭插头,更换外部绝缘破损的电线。

蚊香火灾:

摆放要恰当

1、点燃的蚊香要放在金属支架上,并将支架放置在不燃烧的盒子里,防止蚊香因燃烧失去平衡或断裂而跌落到地毯等可燃物上,切忌将蚊香直接放在地板上。

2、放置的蚊香不要靠近蚊帐、被单、衣服等可燃物,应与家具、床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床单或衣柜上悬挂的衣服、床单落到蚊香上。

装潢火灾:

不乱拉电线 要正确选择家庭的装饰装修材料。

装修队雇用的技术工人要有电气焊操作证,电器线路一定要穿管再埋,杜绝胡乱拉临时线路。

生活小细节,需增强防火意识

1、不乱丢烟头,不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或垃圾箱内,不躺在床上吸烟。

2、家中不可存放超过0.5公升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3、使用液化气做饭要经常检查燃气阀门,防止泄漏。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4、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5、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铁丝代替。

6、利用电器或灶膛取暖,烘烤衣物,要注意安全。

7、不要在住宅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邻里之间相互提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篇4

电气火灾预防措施

一、短路起火

当两导线短路时,电流增大,导线绝缘层被破坏,线芯温度迅速上升,绝缘自燃引起火灾。比如,电气验收规范中规定,导线在配管中所 占面积不能超过配管截面积的40%,这主要是为了留有一定空间,保证空气流通,以利导线散热,并预防随着时间推移,导线绝缘层老化,两导线相碰造成短路。我们在监督工程的过程中,经常发现施工单位不能严格按规程施工,如配管超载的问题,有的在直径10毫米的配管中穿七八根导线,更有甚者,配管中导线出现接头,这是绝不允许的。

防止短路起火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避免短路发生,使绝缘层完整无损。比如,导线必须用配管,不能裸露,不能直接抹在墙内,导线应带护套、槽、索等敷设;埋地电缆应注意弯曲半径足够大,以防电缆在抽拉的过程中损坏绝缘层。

2、保持绝缘水平。导线要避免过载、过电压、高温腐蚀以及被泡在水里等。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的不断增多,线路负载也越来越大,用户在未经设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不应随意增大线路负载,特别是一些老建筑物,导线截面积都较小,如果一定要增加负载的话,也一定要另外敷设电源;对于新的建筑物,建议设计部门根据线路负载不断增大的趋势,在导线截面积的选择上留有一定余地,以保证线路绝缘的正常水平。

3、在敷设导线时,应采用阻燃配管,防火电缆、防火线槽等。

4、若已经发生短路,则应迅速切断电路,限制火势沿线路蔓延,防止线路互串。应注意在未切断电源时,不能泼水以免造成一些不应有的损失及人员伤亡等。

二、接地故障电压起火

这是比短路更危险的起火原因。一般说来,接地故障回路阻抗大,导线接地连接不良时,更增大回路阻抗,此时便易出现电弧性故障,俗称打火花。我们要求进户线在进入配电箱时,箱体须作可靠连接接地,接地螺栓须加镀锌垫片,而且若是多股导线须加线鼻子,原因就在于此。

对此,除了采取预防短路火灾的措施外,还应采取如下措施:

1、在建筑物的电源总进线处,装设漏电保护器,应注意用于防火的漏电保护必须装在电源总进线处以对整个建筑物起防火作用;

2、在建筑物电气装置内实施总等电位联结。当故障电压沿PE线进入线路时,建筑物内线路上处于同一故障电压,这样做后消除了电位差,电弧电火花无从发生,也就满足了防火要求。

三、装一个电气火灾报警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为用户省电降耗、保护设备、隐患预测、防火减灾。

另外,煤气爆炸事故也与电气打火花有很大的关系。一般来说,在一定空间的煤气达到一定浓度时,此时若有火花,将会发生煤气爆炸。当人们下班回家,若闻到一股煤气或液化气的臭味时,说明煤气或液化气有泄漏,这时不要急于打开灯的开关,首先应该做的是打开窗户,以免接触不良的开关打火花,引起煤气或液化气爆炸,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电气火灾的应对措施

1、及时切断电源

若仅个别因电器短路起火,可立即关闭电器电源开关,切断电源。若整个电路燃烧,则必须拉断总开关,切断总电源。如果离总开关太远,来不及拉断,则应采取果断措施将远离燃烧处的电线用正确方法切断。注意切勿用手或金属工具直接拉址或剪切,而应站在木凳上用有绝缘柄的钢丝钳、斜口钳等工具剪断电线。切断电源后方可用常规的方法灭火,没有灭火器时可用水浇灭。

2、不能直接用水冲浇电器

电器设备着火后,不能直接用水冲浇。因为水有导电性,进入带电设备后易引触电,会降低设备绝缘性能,甚至引起设备爆炸,危及人身安全。

变压器、油断路器等充油设备发生火灾后,可把水喷成雾状灭火。因水雾面积大,水珠强小,易吸热汽化,迅速降低火焰温度。

3、使用安全的灭火器具

电器设备运行中着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行扑灭。如果不能迅速断电,可使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1211灭火机或干粉灭火器等器材。使用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对1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距离不应小于40cm。

注意绝对不能用酸碱或泡沫灭火器,因其灭火药液有导电性,手持灭火器的人员会触电。这种药液会强烈腐蚀电器设备,且事后不易清除。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篇5

一、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类型

焊割火灾事故

在焊割火灾事故中,危害性最严重的是容器焊割爆燃事故,往往导致作业人员当场死亡,严重的甚至引起整个厂房或生产系统爆炸,造成灾难性后果。如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天然气管道等的焊割作业,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可能造成部分容器与作业场所周围存在的爆炸性混合物浓度过高,一旦遇明火,将引起爆燃。

电气火灾事故

建筑施工现场,场地大线路分散,施工机具、照明设备较多,且大多设置在室外,容易发生受潮、老化。一旦出现漏电短路或负荷过大等电气故障时,就有可能引起火灾,并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2004年4月,浙江宁波市某工地作业人员在下班时未及时清理木工车间的木屑,且未切断圆盘锯的开关电源,由于开关受潮短路引燃木屑,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其他火灾事故

对明火及防火重点部位管理不严,随意抛掷烟头、火柴梗引燃可燃物或电热器具烤着可燃物造成火灾事故,这类事故主要发生在食堂、宿舍、仓库和木工制作场地等部位。2003年,浙江宁波市某工地,由于食堂工作人员用火不慎,引燃彩钢板活动房墙体内的泡沫填充材料,造成l 6间活动房及屋内生活用品全部烧毁,幸而是上班时间,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防范措施的制定和采取

建立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成立领导小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要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覆行各自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规模配置1名以上的兼职消防员,有条件的工地,可以建立一支经过培训的义务消防队伍。项目部还必须建立防火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危险品登记保管制度、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制度等,并认真贯彻落实。

认真编制和执行消防专项安全方案

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的情况,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相应的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消防专项安全方案,绘制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并将该图与工地的“五牌一图”放在一起。在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中,应当明确消防设施的位置、类型和数量,还应标明疏散通道。在进入施工前,还应制订防火、防爆安全计划,划分防火责任区,并落实到各班组。项目部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时,应当将消防专项安全方案的内容和消防制度也作为培训和交底的内容,传达到每一个施工人员。

严格火源管理

项目部应加强现场火源的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在食堂、仓库、材料堆场、木工制作场地等重点部位应设立明显的《严禁烟火》等防火、防爆标志;易燃、易爆物品应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台帐资料;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受压易爆器具,要按规定放置在安全场所,严加保管,严禁曝晒和碰撞;氧、气焊场所应远离料库、宿舍;施工现场应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动用明火作业的,应根据动火级别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应在动火证上注明动火的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施工现场还应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杜绝游烟现象。

消防设施的配备和保养

项目部在对灭火器配置的设计计算时,应先确定配置场昕的危险等级、火灾种类以及要保护面积所需的总灭火级别,然后根据各设置点的具体要求、准备选用的灭火器种类、灭火器规格来确定配置数量,根据配置场所的固定消防设施情况进行修正。根据要求,建筑物每层楼梯口、脚手架每排上下通道处应配置不少于一个灭火器;当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 0m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立管内径约在2″(约合50mm)以上,每层设置消防水源接口,并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在食堂和餐厅,应根据面积大小分别配备一个以上的灭火器:在仓库、生活区、办公区、木工制作场地、模板堆场等重点部位也必须配置足够的灭火器。目前施工现场大多选用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根据其昕采用的灭火剂种类不同分为A B C和B C两种。其中A B C类采用的是磷酸铵盐,因其对固体可燃物具有粘附作用,所以可用来扑救包括含碳固体可燃物(即A类火灾)所有类型火灾。B C类干粉采用的是碳酸氢钠,因其对固体可燃物不具备粘附作用而不适宜于扑救A类火灾。而目前工地中配置的干粉灭火器几乎都是属于B C类,包括模板堆场、木工制作场地等存在A类火灾隐患的重要场所。这样一旦发生A类火灾,势必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工地在确定灭火器种类时,必须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和环境,合理配置。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篇6

应做到以下几点:

01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厂房应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

厂房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厂房的消防安全工作。厂房消防安全责任人可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后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厂房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a)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b)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c)落实本标准有关储存安全、装卸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安全的各项规定;

d)保障厂房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e)定期组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测、维修、保障完好有效;

f)定期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g)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h)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初期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i)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建立消防档案。

厂房应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

工厂在员工上岗、转岗前,应对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场所应至少每半年、其他仓储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02消防设施管理

厂房禁止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应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并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

厂房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保持通畅,不应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

厂房应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的消防用水。对吸水口、吸水管等取水设备应采取防止杂物堵塞措施。

厂房的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的地点。确需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03储存管理

厂房应按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5类。

仓储场所内不应搭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等确需搭建时,应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同意,并明确防火责任人、落实临时防火措施,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拆除。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认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库房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库房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04库房内堆放物品

库房内堆放物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堆垛上部与楼板、平屋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人字屋架从横梁算起)。

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

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

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

库房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货架不应遮挡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以及排烟口。

05消防安全检查

1.防火检查。仓储场所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安全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室内仓储场所是否设置办公室、员工宿舍。

物品入库前是否经专人检查。

储存物品是否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存放,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放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等。

火源、电源管理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消防设施有无损坏、停用、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防火巡查。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场所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可利用场所视频监控等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有无吸烟和遗留火种现象。

进入库区的车辆有无违章。

装卸作业有无违章。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灯是否完好。

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门窗封闭、完好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火灾隐患整改。仓储场所对在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消除。

4.消防档案。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场所应建立消防档案,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06用电用火管理

1.仓储场所的电器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5米的防火间距,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应堆放物品。

2.室内储存场所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硬塑料管保护。不应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3.仓储场所的电气设备应设专人管理,由持证的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发现漏电、老化、绝缘不良、接头松动、电线相互缠绕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带电移动设备或接线、检修。

4.进入甲、乙类仓储场所的人员应登记,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危险品。

5.仓储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并在醒目处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

6.室内储存场所禁止安装和使用火炉、火盆等。

7.仓储场所内不应使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止标志。因施工确需明火作业时,应按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动火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门人员进行动火操作,并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检查并确认无遗留火种。动火证应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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