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转让合同(2)
六、甲方应在接到拆迁办或开发商关于该房屋的交房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乙方,该房屋的房门钥匙、《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均应交由乙方保管,该房屋由乙方占有、使用。
七、甲方在该房屋可以办理房地产证书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争取能在产权证办理前直接将房屋所有人更改为乙方名字,办理房地产证书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如不能直接办理更名手续,应以甲方名义办理产权证书,办理产证书的税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获得房地产权证书的当日将该证书交给乙方保管,并在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该房屋能够交易的第一时间内无条件地积极协助乙方将该房地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发生的税费按以下第 种方式承担: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八、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房屋的所有权、回迁户享有的权益以及定购该房屋的合同权利等一切权益均归乙方享有,甲方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益。
九、甲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购房、过户、交房、交纳税费、向责任第三方主张权益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不协助或迟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00元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低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约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并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十、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
十一、补充或变更约定事项(对以上条款的变更约定,效力优先于原约定)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迁房转让合同范文3
出让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 片区( 项目)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回迁房(以下简称回迁房)转让事宜,经平等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保证对回迁房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并愿意将其转让给乙方;乙方充分了解回迁房项目的情况,并愿意受让回迁房并承担风险。
二、甲方将建筑面积(包括套内面积+公摊面积)为 平方米的回迁房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 )的转让费。
三、转让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回迁房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回迁房的安置过渡费由甲方领取,归甲方所有。
六、回迁房房价的涨跌不对本协议的效力产生任何影响;回迁房的交房日期同 片区( 项目)回迁房整体交房日期。
七、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也不得对协议条款进行修改。若发生违约情况,违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转让费总额百分之贰拾作为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十、双方共同邀请 (身份证号码: )作为见证人,并在本协议上签字。
十一、双方约定其它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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