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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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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对物业进行维护、修缮、管理,对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交通、消防、环境卫生、绿化等事项提供协助管理、服务的有偿活动。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红星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坐落位置:XX市XX区XX街道XX街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附后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道路、楼道、院内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保洁。

  第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主次道路的共用照明、包括道路、垃圾箱、沉淀池、污水管道等。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便民摊点棚、广场文化体育娱乐设施及场所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维持公共秩序,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包括安全监控、巡视。

  第九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业主室内有偿服务费;

  3.便民摊点棚经营管理费;

  4.门面经营管理费;

  5.特约服务费;

  第十条 协调处理上级各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 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赔偿损失等措施。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二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两年(自2010年4月16日起至2012 年4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商业用房(产权仍属甲方),每月元租用;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政策、法制、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9、本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余下的管理保证金;

  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公共设施、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有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同意。

  8、每年向甲方管理费元,交纳管理保证金

  9、乙方须向甲方预交纳一年经营商业用房房租;(水、电、煤气、有线、取暧等其它费用自付) ;

  10、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1、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拥政爱民,遵纪守法。

  1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便民摊点棚、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以及清洁用具等其它甲方的物品;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公共环境:全天保洁、无垃圾暴露、日产日清、卫生环境达标(六净六无);

  2、小区市场:经营管理有序、入室经营、无露天经营;

  3、绿化:修剪养护及时;

  4、交通秩序:交通便利、车辆行驶畅通、停放有序;

  5、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服务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附后。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每月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为缴费时间,最多预交壹年;非住宅房屋由乙方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协商收取,最多预交壹年;便民摊点棚经营管理费由乙方和经营者协商收取,最多预交壹年;其它特约服务费协商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场及业主委员会协商调整。

  第十七条 公用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

  1、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和小区广场的小修、养护费用,有乙方承担;

  2、公共绿地、树木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3、便民摊点棚及其它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有乙方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甲方未按规定交接物业的管理收费权利,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及合同附件,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按期考核,一次不达标的罚款1000元,二次不达标的罚款元,三次不达标的罚款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1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5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无效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2

  一、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仁和花园”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二、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2、座落位臵:郯城县人民路 号。

  3、四至:东 米,南 米,西 米,北 米。

  4、占地面积: 平方米。

  5、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委托管理事项

  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公用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包括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停车场。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四、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车库、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服务费)。

  3、特约有偿服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五、其它委托事项:

  六、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____日止。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4、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移交;

  5、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6、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维修,支付全部费用;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约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4、严格按合同价收费,不得擅自加价;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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