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委托加工合同标准格式(2)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三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委托(以下称“乙方”): 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合同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内容即取代双方以前所有协商过程中达成的书面或者口头的合同、协议和承诺。 一、委托加工内容及说明
1.甲方授权乙方根据甲方指令的数量、质量、时间,生产、包装俏嘴巴品牌的“ ”系列产品。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由甲方全权负责销售,乙方对所生产的合同约定的产品,不具任何处分权,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赠与或抵押给任何第三人。
2.产品配料表及配料比例
说明:除食品添加剂无须标注配料比例外,不属于乙方保密成分的所有主料均需标注配料比例。
3.产品相关信息
说明:产品单价为不含税到岸价 二、订单及交货期
1.甲方将持续向乙方提供以箱为单位的月滚动需求计划。将要生产的产品及其包装、数量、交货时间等事项,甲方以代加工订单的形式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订单进行确认并回传。
2.乙方须确保按生效的订单之约定,在收到订单后的3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产品生产、发货。 三、仓储、物流及运输
1.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足额发货。乙方负责将检验合格的代工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交货,运费乙方承担。交货地点为: 。
2.乙方负责联系物流并把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仓库,卸车由甲方承担。
3.乙方同意无偿为甲方提供适合“该产品”的原辅材料及成品存放的周转仓库。并无偿提供装运场地,且协助甲方在双方协定时间内用叉车装运“产品”。仓储过程中原料、成品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仓库应符合食品储存的相关要求。 四、付款方式及价格调整
1.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付乙方 元的包材(含内膜及外箱)预付款,包材预付款待乙方发货后由甲方在货款中扣除。乙方接到订单后安排生产,甲方接到货物当日验收合格后15天付清货款或出货金额达到15万元时结算货款,满足其一乙方均可与甲方进行结算。(双方周一对账,乙方周二付款,逢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2.如因客观原因造成乙方生产成本上涨或下降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3.因食品行业的特殊性,为了确保本协议能有效履行及最大限度的维护食品安全及保护消费者利益,甲方将从乙方加工款项中截留 万元或其他约定 作为质量保证金。
4.双方合同终止时,最后一批次质量保证金,在甲乙双方无质量争议并处理完所有客诉的情况下,由乙方向甲方品管部门提出相关申请,甲方经品管部门核实无误并履行相关流程和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1.按照甲方品控部提供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请详见本协议附件品质保证及食品安全协议。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处理。
3.乙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及影响到食品安全的问题,甲方均不接受产品特采。乙方产品因某些问题在符合乙方内部品质要求的前提下需要特采的,乙方应提前书面知会甲方。
4.乙方固定克重产品实际净克重低于标识克重时,甲方有权将次批次产品认定不合格,或直接拒收此批次产品,或按照甲方抽检之最小克重按差值所占标识克重比例计算加工费用。
5. 乙方修改和产品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内外包装、配料表或配料比例、营养成分表、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没有征得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的,甲方有权将产品批退或认定为不合格。
6.甲乙对产品质量或检测结果发生争议时,可申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六、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品牌为“俏嘴巴”的包装图案设计资料、品牌使用授权书及委托乙方印制代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授权书,由乙方自行组织原材料、包装物进行加工生产。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种、款式、数量、质量要求、计划通知单、订货确认单等。
3.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生产现场管控、生产用原辅材料、资质文件体系等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符合甲方品控部关于该产品的验收标准。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5.甲方印刷性包装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仅限于在乙方进行产品加工时使用,如作他用,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6.甲方该产品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作任何形式广告宣传,否则若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7.产品发生质量事故时,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并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告知乙方。 8.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支付乙方加工费。 七、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正本、副本及法人身份证等资料。
2.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生产所用材料。
3.在初次生产产品前,乙方应将样品相关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内外包装样式、感官指标、口味等)交由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安排生产。
4.本协议约定由乙方生产和包装的“产品”,分别使用了甲方的商标和甲方的企业名称。任何条件下,乙方不得侵犯也不得协助任何第三方侵犯上述权利人的相关知识产权和商号。
5. 当乙方应法律法规要求或内部管理需要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内外包装、配料表或配料比例、营养成分表、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时,乙方应在修改后征得甲方签字确认。
6.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含甲方商标和标识的“产品”, 材料及次品(包括成品及相关的各种材料),对残次品必须按甲方要求销毁以防流入市场。对上述“产品”、材料及次品处理不当致使外流的,将被看作侵犯知识产权,乙方将承担赔偿及侵权等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如果由于次品外流对第三方产生侵权责任或者给甲方的商誉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无权在对外的宣传中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和甲方的相关名称、商标,也不得宣称正在为甲方提供产品。
8.除非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包含甲方企业名称,或者使用与甲方企业名称、公司商标、名称相近似的商标、名称。
9.乙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制造、瓶装、灌装、出售、经营任何带有模仿或者侵害甲方企业名称、商标的产品或与之发生任何牵连,若甲方无辜不接受有效订单内的成品,乙方有权处理销售。
10.乙方负责提供生产甲方产品所需的生产厂房(包括仓库)、设备、劳动力、运输工具、检测仪器等必要的加工条件。
11.乙方负责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并对期间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负责。
12.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交期内交货。 13.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收取代工费。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保守此次合作的商业机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艺流程、价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协议约定的“产品”执行标准、配方将被看作甲方的机密。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列出的产品资料、订单、甲方提供的包含“产品”相关信息的其他照片、文字、传真。
3.本协议内容本身构成“机密”,双方均不得在没有对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透露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息。
4.双方均可以向各自的控股公司透露本协议的内容。除此之外,双方根据本协议进行的诉讼,以及因为政府部门检查而进行的披露也视为合理,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九、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 至 ,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超过30天未付清款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甲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经甲方确认),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款的2%违约金(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需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需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付款,甲方未按时付款的须承担2%的违约金,乙方有权推迟发货或不发货。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配料、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换货或退货,并承担退换或退货而支付的费用;如需甲方安排返工处理,乙方需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处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因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违约或赔偿按本协议附件品质保证及食品安全协议执行。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十一、协议终止及解除
1.双方或任何一方因为洪水、火灾、地震、战争或其它在签订协议时无法预见的、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事故而导致的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协议义务时,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但是违约方应当尽快书面通知对方。
2.如果乙方持续一个月以上无法生产“产品”或生产的“产品”数量不能达到甲方生效订单的80%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可期待利益损失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
3.如果甲方在协议期内需解除合同,必须乙方包材用完后才能终止合同,否则需承担相关责任。 4.协议解除或提前终止后,甲乙双方应按以下条款处理该产品、原料及包装材料:所有带有甲方商标的原辅材料均由甲乙双方点数后退回给甲方。任何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代购并带有甲方商标的原辅材料,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果有第三方有可能获得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控制权导致本合同履行不能的,乙方应于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允许乙方在此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如乙方没有提前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包括但不限于品质保证及食品安全协议、质量承诺书等文件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规定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任何关于本协议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同意仲裁结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司法机构上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公司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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