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2)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范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 工程建设需要,向甲方租用井架式施工升降机,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在 地址签订本合同。
一:升降机费用协议:
1:暂定升降机高度台。
2:升降机月租费为每台
3:进出场费为每台
4:升降机每台押金为
5:升降机起租时间为个月,不足个月计算,超出按以上价格实际结算。
6:升降机调试完工之日为起租日期,设备租赁所有费用,应在设备拆卸前付清。
7:设备原值为每台元。
以上(2、3、4)为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备注:
二:租用期间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乙方项目工程施工需要,及时提供基础图等相关资料,及时安排升降机的安装与拆卸。
2:编制升降机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并到质检站对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3:承担进出场、安装、拆卸、调试及检测费用。
4:甲方在设备安装、拆卸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纪律、严禁酒后上岗,确保安全作业。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按照工程的地质情况,制作升降机基础及附墙预埋件(预埋件由甲方提供)。
2:安装期间提供六平方四线电缆连接至操作箱及卷扬机,提供附墙用钢管和夹头(缆风绳由甲方提供)。
3:做好升降机安装、拆卸时道路通畅工作,确保甲方设备安全顺利安装。使用期间,做好对升降机的日常保养工作(保养工作由甲方负责)。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转让、抵押、变卖,如出现此现象,乙方应按原值实际赔偿甲方。
三: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如单方面违反本合同,按本合同总价的30%支付对方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天,甲方可作设备停机使用。
四: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设备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如果因使用不当造成如坍顶、吊笼及井架变形、卷扬机拔起等现象,乙方应按实赔偿。
六:设备如果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双方即签订日生效。
注:在使用过程中,如果井架出现情况,无法使用。甲方要在三个小时内立即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因超过时间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范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原则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的品名、规格
1、 租赁物的品名:施工升降机
2、 租赁物的规格:SC200/200
第二条:承租方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1、 承租方工程名称:
2、 承租方工程地址:
第三条:每台设备的进出场费 元(含运费、安拆、办理使用手续)。
第四条:每台设备的月租费元(含人工工资)。
第五条:租赁物的用途:租赁物用于现场垂直运输。
第六条:租赁日期最低三个月。
第七条:租赁物的安全责任。
1、 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因租赁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安全事故,由出租方(甲方)承担责任。
2、 乙方负责按设备地基图纸要求设计技术浇筑基础,若因处理不当发生基础下沉、滑坡等造成机械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由此造成的停机每天按正常租赁费计算。
3、 承租方对出租方的设备和操作人员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承租方承担设备在每天工作前,必须安排工地人员或指挥人员对设备的各个安排装置进行检查测试,经测试灵敏可靠合格后方可工作。设备在运行中因违章指挥、错误指挥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如果出现其他事故,责任明确后由责任方负责。
第八条:租赁期限:由设备进场至工程施工完毕出租方退场之日止。
第九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 租赁费的计算方式及标准:该设备的月租金为 元/月台,如不够整月,每日按月租金的三十分一结算。
2、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月租金从设备使用日起开始算起,每2个月的到期日支付租金,如承租方不按期交纳租金,出租方有权停机,租金照计算,工程完工,设备拆除前,租金一次付清,并配合拆除卸场地和通道。
3、 如施工期间非出租方设备原因造成停工,承租方应照常支付租金。
4、 春节放假期间设备报停30天不计租费。
第十条:租赁物进退场时间、地点
1、 合同签订后,合同生效。然后,出租方将设备基础图、地角丝(费用由承租方支付)等部件按承租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
2、 退租退场,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后,通知出租方退租,出租方将租赁物运出承租方工作。
第十一条:租赁物的保管与维修
1、 进入现场至甲方设备退场运走后,在此期间乙方负责保卫工作。若发生机械零件、电缆及电器元件的人为损坏、丢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2、 出租方设备与工地其他机械或工程方面无任何关系,承租方无权将租赁物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无权变卖抵押品。
第十二条:出租方违约责任
1、 出租方发生一般事故,修复时间(小故障)不超过24小时,每个月维修时间三天,一般情况下,保养不占用施工时间。
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要求维修保养机械和设备,不得刁难承租方,服从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虚心接受各安全部门的检查,否则,承租方有权要求换掉操作手。
第十三条:承租方违约责任
1、 不按时交纳租金的,每日应向出租方偿付逾期拖欠总金额的千分之十违约金。
2、 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期限如数收回租赁物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同期租金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3、 承租方负责准备设备以外吊索具,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独立电源,一机一闸一保护,并负责设备的用电费用;负责指挥作业。
4、 如果设备进入现场后,并未将该工程施工完毕承租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除使用期间的正常计算费用外,另要给予出租方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设备进场前单方终止合同方承担该合同中设备进出场费50%的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如出现租赁纠纷,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由迁安市人民法院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 份,出租方 份,承租方 份。
第十七条:双方协商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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