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建租赁合同
在高空作业中,脚手架和安全带往往是搭配使用的。其中,脚手架的搭建效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施工的效率和安全。脚手架搭建租赁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脚手架搭建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脚手架搭建租赁合同范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数量、单价及相关约定事项
1、租赁物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租(借)给第三方,不得用于变卖、抵押、还债及其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用途。
2、乙方在承租时应当面检查租赁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数量是否齐全、外形是否整体完好等甲乙双方有可能产生异议的内容;如有问题需在本合同第四条备注一栏书面注明,否则即表示租赁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数量齐全、外形整体完好、没有其他任何问题。
3、乙方在租赁期间物资由乙方自行负责运送、上卸车、搭设、保管。乙方在将租赁物资返还给甲方时,应将租赁物质上附着的水泥等污物清理干净,并将物资运送、卸载至甲方指定的存放处。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任何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甲方无关。
第二条 租赁时间
物资租赁期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 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______天。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相关约定事项
1、总租金为(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应在乙方归还甲方物资时全额付清。
2、承租人必须交纳身份证明(原件)或押金,押金为物资总价值的百分之_____,押金为(小写):¥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押金,并可视具体违约情况,向乙方要求其他赔偿。
3、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物品不被损坏,不被丢失;乙方在将租赁物资返还给甲方时,甲方应对租赁物资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乙方有损坏、丢失甲方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情况,乙方应按照门架框150元/片、踏板150元/块、拉杆90元/支、轮子90元/个、连接头30元/个、拉杆销15元/个、支撑销15元/个对甲方进行赔偿。
4、乙方在归还物资时,应按协议规定付清相关费用,租期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租金;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押金、赔偿金,甲方可每日按照其(租金、押金、赔偿金的) 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如乙方因工程进展情况,需要延期租赁甲方物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5日内,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如逾期未重新签订合同,从超期的第五天开始乙方除需要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外,另需每天向甲方支付总租金2%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所有物资并要求乙方付清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区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不得涂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到期日期为租赁截止日期,乙方合同如有丢失,按甲方一份为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脚手架搭建租赁合同范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
1.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甲方同意有偿租给乙方使用。
2.租用数量:扣件: 个; 钢管: 米;脚手架 组。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14年××月××日至201×年××月××日,共订×××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15日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且在乙方返还全部租金及有关费用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支付
1.租金计算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返还租赁物之日止;最低计算租期为壹个月。
2.租金标准:扣件(十字、转向、接头)租金为0.02元/个/天;钢管租金为0.10元/米/天;脚手架租金为 元/组/天;包年扣件为 元/个;包年钢管为 元/米,包年周期为300天。
3.按以上租金标准计算,本合同所租租赁物月租金为 元(大写:)。
4.乙方每租用期满一个月应付清当月租金。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5.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返还全部租赁物,并在还清当日内结清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押金 元,乙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损失及赔偿
1.扣件丢失按10.0元/个赔偿,钢管按20元/米赔偿,扣件铸体报废及钢管严重破损失去使用价值按丢失赔偿。
2.扣件丁字螺杆丢失按1.0元/个,螺母按0.5元/个赔偿。
3.钢管焊伤每根收取8元,两头凹、扁收取8元。弯曲能修复的每根收取5元。
第六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对租用物资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使其达到原有的适用性,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如不能维修租赁物资,由甲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
3.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报废、丢失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乙方向甲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乙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2.甲方应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乙在提货接收租赁物时,应及时点清数质量,如有异议应当在当日向甲方提出,超过此期阴,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担保)。
4.乙方对用后的租赁物应按约定负责维修,确保租赁物完好返还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