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供货合同范本(2)
超市供货合同范本
六、 货款对账结算
1、 甲乙双方对账以乙方系统打印的《销售单》(须经甲方门店收货人员和乙方送货人员签字并加盖甲方货物收讫章有效)为准,乙方原始送货票不做双方对账结算使用。
2、 双方商定:乙方提交对账票据的时间为每月12日至16日。
3、 双方商定:乙方与甲方对账时间为:每月25日至2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4、 双方商定:甲方财务给乙方安排付款时间为:每月15日至1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5、 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七天将结算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移交到甲方财务指定人员。
七、 保证与承诺
1、 考虑乙方所供商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售后服务等因素,乙方向甲方交纳商品保证金 贰万元,作为对所供商品引起突发事件的处理及相关政府部门行政经济处罚等情况使用;商品保证金一经使用,乙方须在七天内补齐,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退换乙方剩余金额的商品保证金,此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交纳商品保证金方式:现金
2、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合理损耗率(含丢失、自然消耗)为千分之三由乙方全部承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3、 为保障销售额持续上升,甲乙双方达成双赢,乙方保证每个月给甲方提供不低于两次促销活动,促销商品的进价不高于市场其他客户的促销进价。
4、 乙方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泄露至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乙方已交纳的商品保证金、所有费用等一概不退。并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万元违约金。
八、 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各种证件、公函、增值税票、发票等合法有效,违者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伍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2、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任何原因不能履约,则乙方赔偿甲方不低于壹万元的经济或名誉损失。
3、 如乙方合同约定联系人与本司失去联系达六个月或甲方发送公函乙方无人回应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进行处置和销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订单送货,或所送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约定;
2) 乙方所送商品在甲方店内连续四周销售额为零;
3) 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约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4)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清理退货、换货、质量问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