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材销售合同(2)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赔偿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每延迟一日,应偿付买方延期付款总额的 0.03_ %罚款,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二)卖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材,每延期一天,承担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0.3 %罚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在买方催告后 5-10 日内,仍不能按期供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若买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卖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0.3 %计算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买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买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如买方需要而卖方不能交货,则卖方应付给买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在买方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各种凭证的,买方有权拒收未提供凭证的钢材,同时,卖方应支付未提供凭证的钢材价款的 5 %违约金。
第十条 售后服务及质保要求
1、若因设计变更等非买方原因造成材料过剩,买方在保证材料质量的情况下,卖方应按原价收回多余材料;
2、其他: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向太原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增加债权债务禁止转让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 份,卖方 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材销售合同范文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 木方、模板材料由甲方所供应,达成以下协议,特定立本合同,以资信信守。
一、货物内容
二、运输:
由甲方负责运输(或托运),运费、均由甲方承担。
三、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四、交货地点: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付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如期交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未按时交付货物金额的每日百分之三计算,违约金不超过货物总额的20%。
3、乙方逾期付款时,应按供货物总额的每日百分之三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货物总额的20%。
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的除外)。
八、合同未尽事宜:
需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免责条款:
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书面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并要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单逾期付款除外。
十、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共一式份,乙方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管材销售合同的人还看了:
1.管材买卖合同范本
2.钢管销售合同范本
3.管材供货合同书
5.钢管购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