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供货合同范本(2)
配电箱供货合同范本
配电箱供货合同范文三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 临平花苑二期地下室配电箱 购销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如下:
一、总则
(一)购销商品名称:临平二期1-9号楼地下室与地下车库工程配电箱、配电柜采购
(二)生产厂: 乙方
(三)工程名称: 临平花苑二期 (四)交货地点:杭州余杭临平
二、商品价格及总价
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零陆万贰仟贰佰柒拾陆元 整
(¥ 1062276 元)。此总价为暂定数量总价,结算需明确产品数量增减按合同价格结算,新增项目有合同类似的,价格按合同价参照,没有的结合市场协商。
三、产品名称与金额
注:(1)设备明细详见附件——设备明细表;
(2)单价为到达甲方工程使用地点的施工落地价,包括商品采购价、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损耗、检测试验费、税金发票等一切费用;
(3)货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经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确认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4)总价中已包含防雷检测费并确保检测合格,如未合格,相应费用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
(一)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并确保质量合格。
(二)颜色、规格严格按图纸及甲方要求。
(三)乙方所供应的商品国家有相关环保要求的,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四)商品进场时须向甲方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报验,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五)质保期为两年,自房屋交付购房者之日(即2015年12月31)起计算。
五、供货方式
(一)供货数量及期限: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和现场具体情况及时送到现场。
(二)供货地点:甲方工地现场。
六、验收标准、方法
(一)乙方随进场货物提供出厂合格证、质保单与有关部门的检验报告,并对商品质量负责。
(二)乙方应在商品到货前 两 天通知甲方以便准备验收接货。
(三)甲方有权对到货产品进行定时抽样检测。
(四)以甲方工程负责人、监理单位工地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清点确认验收合格的签字单为结算依据。
七、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其中:质量保证金为50%;工期保证金为20%;成品保护保证金15%;与甲方及总包之间的配合保证金15%。
(二)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5万元。
(三)箱体与元器件模块分批发货到甲方工地现场后,经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数量作为货款支付依据,甲方按批次向乙方支付合格产品金额_30_%的货款,同时在第一次支付货款时一次性扣回预付款。
(四)全部产品发货到甲方工地现场后,经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施工单位完成安装并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格产品金额_80_%的货款。
(五)施工单位完成安装并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办理合同结算手续,经甲方审定后十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_95_%,余款5%的发票应在甲方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5%时由乙方一起提供给甲方。即乙方应
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全部合格产品数量、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
(六)余结算总价的_5_%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房屋交付业主之日起计)满两年后,若无质量问题支付给乙方5%(无息)。
八、设计变更
(一)甲方如果设计变更引起供货数量、产品规格、颜色和技术要求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乙方下发变更通知单。重大变更或增加造价时,必须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达成协议后,乙方才予实施。因设计变更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变更通知单后 5 日内按照本合同向甲方申报供货数量及价格。如果甲方未能在收到乙方申报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同意乙方的供货数量及单价。如甲方增加定货数量,增加产品的价格不发生变化。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完成供货后,双方按重新核定的供货数量、价格进行核算。
九、供货期限
(一)货物的最终清单与供货时间以甲方另行发出的书面订货单或发货通知单为准,甲方应提前 30 天向乙方发出书面订货单或发货通知单,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及时供货。
(二)甲方发出的订货单和变更通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双方责任
(一)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额 1 ‰的违约金。
(二)乙方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补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甲方、施工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乙方须支付5000-10000元/次的罚款。
(三)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交货一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批次货物合同价 1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还须无条件退货或补交,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四)甲方及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违约(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合同另有约定或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外)。
十一、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承诺所供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或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甲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经济损失,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赔偿责任。
十二、纠纷解决方法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经有关部门鉴定核实的有关证明文件。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效力相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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