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采购合同书范本
柴油发电机采购合同书范本
柴油发电机是一种小型发电设备,系指以柴油等为燃料,以柴油机为原动机带动发电机发电的动力机械。那么签订柴油发电机采购合同书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柴油发电机采购合同书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柴油发电机采购合同书范文一
供方:
需方: 签定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发电机组 台
合计(大写 ):
以上报价为 交货价,该产品包含爱斯凯自动切换装置。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期,按JB/T1033-2001生产供货。质量“三包”期1年或1000个小时, 解答用户提出的技术方面的问题,做好能及所能的售后服务工作。产品验收时,供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运行(安装耗材由需方自购)。
三、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供方收到预付款 日前交货,交货地 。
四、运输方式及达到的费用:供方负担厂部到 昆明 运输并承担运费,需方 至 。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货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由需方安合同的第一项验收。
八、随机备品,配件及供应办法、随机、还需要提供原装配件各出厂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各项技术参数资料一套。
九、结算方式,需方按照合同签订后预付%(¥ .00)作为设备款给供方,供方组织安排生产,合同项下所列全部货物在到达需方所在地,提货时支付合同总额的%(¥ .00)给供方,经需方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00)
十、如需提供提合同担保书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供方项目所在地仲裁委会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和需方各贰份。经供需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合同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不可随便取消或废除。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代培用户操作人员,口头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对机组终身提供优质免费服务。
供 方
供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需 方
需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柴油发电机采购合同书范文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 定 时 间:
签 定 地 点:
就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交货期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收到预付款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交货。
三、交货时间地点、运输:
1.交货地点:华容县注滋口镇(货到工地后货物保管由甲方负责)
2.运 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 签订合同之日预付定金叁仟元整,货到调试验收合格付清全部货款伍万叁仟元整(必须在2日内调试完毕)。
2、设备款未付清前,设备所有权属乙方。
五、出机前客户需要准备的工作
1、需提供符合安装机组条件的机房(包括混凝土机座、进风通道、排风通道及排烟通道等土建工程)
2、提供所需的柴油、机油。
3、提供配电柜到发电机组之间的电缆及接电。
六、售后服务
1、 所有本公司销售的柴油发电机组,三包服务为一年或者累计运行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由调试当日计算。
2、在三包期内,凡属于产品质量或制造缺陷导致的故障,本公司负责进行免费维修服务为买方尽快恢复电力,1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维修。
3、本公司免费为用户调试机组,培训机组操作人员,并亲临现场指导安装。
4、在三包期内,用户应承担更换机油、柴油、空气滤清器等常规费用。
5、在三包期内,用户应使用本公司规定的柴油、机油以及按本公司的建议程序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6、以上三包服务,应在机组正确使用与保养前提下进行。
7、详细操作规则,以机组说明书为准。三包规定的内容以国家三包标准与依据为准。
8、即使在保修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免费修理范围:
1)由于没有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上要求使用,装配、匹配不适当造成故障。
2)更换铭牌且提高功率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3)由于甲方搬运碰撞而造成的故障
4)由于自行修理或改装而造成的故障
5)甲方在机组调试合格后,在非正常对机组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的情况下造成的故障,乙方不对机组支付任何零配件开支。
七、产品的交货验收方式
1、乙方应在具备机组交货前,提前两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书面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2、到货后,甲方负责召集甲方代表、及相关负责人,会同乙方代表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补齐。若货到次日内甲方不安排验收,视为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交货,如有异议,甲方须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采用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如属假冒伪劣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八、设备就位、调试及验收
1、设备由乙方就位,甲方协助。
2、设备就位后,由乙方初步调试合格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若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则视为甲方认可设备验收合格。
3、双方对设备是否调试合格有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国家内燃机质量检测中心”鉴定,鉴定结论对双方有约束力。其鉴定费用由乙方先预付,若鉴定合格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要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因发生不可抗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罢工、运输事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十、合同修改和补充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或合同补充条款。且视为与本合同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