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2)
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经纪方):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由丙方为经纪方,乙方自愿购
买甲方可依法出售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位置:成都市区路(街号 用途 。
2、产权证号:档案保管号
3、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楼层: ;总层数: ;
4、甲方承诺:甲方为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产权真实且无诉讼、查封、抵押等权属、债务纠纷,产权无瑕疵。
5、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产权等现状全面了解并且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二、成交价格及相关费用
1、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该价格包含设施: 。
2、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同时,甲方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国土证复印件和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存丙方。
3、该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除继承、赠与产生的特殊个税外,完全由乙方承担(交易中费用的约定:中介费、契税、转移登记费、交易手续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维修基金等所有费用)。
4、该房屋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遗产继承税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和乙方选择银行按揭方式付款: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甲、乙双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 后,乙方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申请银行按揭。
2、购房资金首付款由乙方从银行转入甲方银行账户中,贷款部分由银行直接支付到甲方银行账户中。甲方银行账号: 。以下所称甲方银行账户都是此账号。
3、如果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款项,不能完成贷款申请的,则购房资金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当在2011年6月30日前,用现金存入甲方银行账户中,
4、按揭贷款费用: .为保证双方利益,由丙方协助办理贷款事宜。如乙方委托丙方办理房屋事宜的,乙方应自行承担办理贷款事宜的相关费用。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服务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贷款合同费,乙方应于签订贷款合同前支付上述费用,由丙方代为收取,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此费用以办理贷款所产生的实际费用为准,多退少补。
四、居间服务及服务费
乙方需要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和中介费。支付时间和方式为:
1、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2、甲、乙双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 后,乙方支付中介费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五、房屋过户时间和相关事宜
为便于该房屋交易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于2011年6月30日之前带齐相关证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推迟。2011年6月30日前的具体交易时间由甲乙丙各方用电话短信通知另俩方。
六、房屋交接和相关事宜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将该房产交付乙方的时间确定在2011年7月2日当日及以后。具体时间满足以下两条:
(1)如果甲方在2011年6月25日前收齐房款,则甲方应当在7月2日当天将房产交付乙方;
(2)如果甲方在2011年6月25日以后收齐房款,则甲方应当于收齐房款后7的天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
2、甲、乙、丙三方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丙方陪同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交接,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物业交割之前的水、电、气、电话、光纤电视、宽带网络、及物业管理等相关使用用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此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交付该房产钥匙。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则视为违约,甲方应承担交易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且退还已收一切钱款,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该房屋成交价1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丙方合同义务终止,所有的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双倍支付丙方应收而没有收到的服务费。
(1)签约后反悔,不愿出售该房屋,或以各种理由拖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该房屋涉及债务、权属等纠纷,或甲方不是产权所有人,或其他共有人未授权甲方出售该房屋等原因,致使产权不能过户或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齐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真实);过户或贷款办理过程中需到场时,以各种理由推迟,拒不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