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用工合同样本(2)
单位用工合同样本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相关补偿条例办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1年的,辞职或自行离职的,按培训费100%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以后工作每满1年减免赔偿培训招接收费的20%,合同期满不赔偿。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单位用工合同范文3
甲方名称:
地 址: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重庆市巫山县大昌中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招用____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劳动合同。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
第二条 工作任务:
1、乙方在甲方从事____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任务。
第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配备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第一种: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周工作 天,平均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二种:综合计算工时制,即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甲方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劳动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职责和承担的任务,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保险、福利待遇:
1、每月按元计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随同工资一起发放,由乙方向相关部门缴纳,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福利费用。
2、节日物资发放与单位在职职工等同。
第六条 工作纪律:
1、遵守甲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2、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请假)。
3、爱护公共财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严格按甲方各管理规定(另文)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投机取巧。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辞职
1、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须经乙方同意,并重新鉴定合同。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如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双方重新建店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3)乙方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职责的;
(4)乙方因伤病,不能按要求出勤工作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因国家政策规定不允许招聘临时工时;
(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5、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的;
(2)损坏公共财物,造成经济损失的;
(3)无理取闹,损坏单位形象的;
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7、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第七条第四款所列情况外,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要求经济赔偿。违约方向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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