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简易劳动合同范本_超市简易劳动合同格式(2)
三、促销员的考核
(一)、上班的规定
1、促销员应按时上下班,并记录在考勤卡上,甲方将按考勤卡及业务员查岗记录核算工资,考勤卡需要超市相关负责人签名,不得私自签卡,否则每次罚款5元。
2、促销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如因违反超市制度,造成超市罚款的由促销员自己承担。
3、促销员不得无故旷工、脱岗,无故旷工、脱岗一次罚款50元,达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休假、请假的规定
1、促销员每周可以在周一至周四选择一天休息,当周不休假视为放弃,不得累计到下周,促销员休假时,需提前两天向主管业务申请。若连休或在双休日休假,则算旷工一次。
2、促销员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如实书写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经业务员批准之后,由业务员具体安排,无特殊原因,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请假。互相顶班的时间必须记录在考勤卡上。请假人必须在交接完工作之后方可离岗,一律不许口头、电话或过后补休假条等形式请假,否则,一经发现将以旷工处理,严重的直接开除,同时将警告业务员一次。
四、促销员的薪酬、福利和待遇
1、促销员工资于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工资将打入促销员提供的工商银行账户内。
2、促销员的工资底薪为人民币1000元/月(含工作表现考核工资部分200元),此部分由甲方承担。
3、由于超市的需要,超市硬性要求加班,甲方不给予补助。除正常休假外(每周一天)的请假或休假不享受工资。
4、促销员的社会保险由自己办理。
5、促销员自行解决食宿及交通费用,甲方不予补贴。
五、促销员的解聘和辞工
1、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甲方辞退的,工作交接清楚后,自通知之日起即被解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构成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因违反超市规章制度,超市要求辞退的,工作交接清楚后,自通知之日起即被解聘;因严重违反超市制度,造成损失的;构成违法行为的,将视超市的要求,配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促销员的辞工:为便于甲方的安排,在职促销员必须提前15天向业务员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安排人员盘点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
4、促销员无论是解聘,还是辞工,都应当把促销服、相关资料等交接清楚,若有遗失,应照价赔偿。
六、本合同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超市简易劳动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用人单位):
法 人 代 表:
公 司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订立合共,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资守信。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期限为 年。
二、 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地点按以下方式进行:(一)在 ,从事 工作。(销售、管理、后勤)。(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
(三)甲方视商场发展需要,根据乙方能力和表现,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区域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需要变更合同的,届时有甲方通知乙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乙方拒绝变更的,视为终止合同。
第三条:乙方具体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由其上级领导安排确定。
第四条: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全职为甲方工作。未经甲方及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从及其他兼职工作(无论是否有报酬)。但工作时间以外的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及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 工作时间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作时为 小时,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综合计算工时。
第六条: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 工资待遇
第七条:按照按劳分配原则,依据甲方薪酬分配制度。乙方正常的工作时间工资按计时工资执行,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奖+考勤奖)、岗位津贴。并保证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低于工作的最低的工资标准。合同期内,甲方还结合商场的经营状况、乙方的职位和岗位的调整、工作表现和绩效等因素,适当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奖的计法为按甲方绩效考评标准评估后发放,考勤奖根据相关的制度考核后发放,加班工资甲方为乙方安排加班加点工作任务,按加班管理制度付给乙方加班工资或补贴。
第九条: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条:甲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拒绝。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合同期间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手续,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第十三条:(一)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享受甲方不定时制定的适用于员工的各项福利。
(二)由于乙方从事的是服务零售行业,乙方在合同期内,自愿接受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假日的有关约定和工资标准。乙方假日的休息,由甲方另作安排其他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三)事假、病假按甲方制度执行,产假、婚嫁、丧假按法规及公司规定执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及违约金给对方。
七、终止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一)合同期届满、合同即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续约时,可重新签订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不服从上级指挥、严重违反各项规章制度。
2、对承办的工作故意拖延,不尽忠职守,泄露商场机密,严重损害商场利益。
3、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4、有严重失职、私营舞弊的行为。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要乙方从事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2、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工作报酬和不履行书面承诺。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八、违反合同责任
第十五条:甲乙任何一方没有经双方协商一致,如单方违反合同都作如下规定补偿守约方。甲方违反合约,补偿乙方基本工资的2倍;如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甲方为其交纳的社保费的总费用。
九、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服从管理,按时完成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第十七条: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乙方负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法律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文件、材料、数据、资料、计划、技术知识等)。不得披露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供应商资料、甲方销售和管理的市场调查、统计资料、产品销售政策、推广计划、财务账册与单据、经销商、代理商、顾客名单、货源情报、营销策略等)。如有泄露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愿意接受商场规章制度的处理。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以下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如附件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则与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1) 、员工手册。
(2) 、商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十、 其他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名或盖章:
本人签名: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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