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
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经济快速发展,二手房市场也持续繁荣,不断涌现的中介公司为二手房买卖双方的交易提供了便利,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范文1
甲方(卖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丙方(中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作为独家中介方,向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及提供中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有位于的房屋壹套(以下简称该房),房产证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来房权证来字第 号,该房产权属 所有。
2、甲方自愿将该房出售给乙方,乙方亦了解该房屋的所有情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
二、该房屋出售价定为人民币 元整(¥: 元)。
三、付款方式、时间及内容:
1、乙方分两次付款,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当日由乙方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 元)给甲方------包含定金人民币元整(¥:元)。
2、第二次付款:待乙方取到房产证后并从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放款当日由乙方把该房屋的剩余购房款人民币 元整(¥: 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如因乙方信誉问题贷不了款,或不配合银行工作,则由乙方负责在收到银行通知后60日内筹备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过程中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五、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范围,期限及中介费收取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 丙方应向甲、乙双方各收取佣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在乙方全额付清甲方房款当日一次性付清。丙方负责办理该套房房产证过户、水电过户手续及银行贷款业务。
六、物业交割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 日向乙方移交该房及该房屋附属物,并保证房屋结构及水电、房屋卫生等配套设施完整,保持原有装修状况。
2、甲方应结清在移交该房屋前所产生的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
3、甲方移交该房屋时必须保持乙方购买时原房屋的完整,否则按相应价值直接从房款中扣除。
4、在签订购房合同当日,丙方应从乙方首付款中扣除人民币 伍仟 元整(¥:5000.00元)作为甲方的售房保证金,待甲方结清该房产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由丙方全额退还给甲方。
七、责任与权力
1、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集资房: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房产证、个人住房档案及单位同意售房所出示的有效证明的公章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权属纠纷或者债权债务纠纷)。
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移交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所需的各项资料,并保证所移交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甲、乙双方应按丙方通知的时间期限内到丙方指定地点办理各项产权手续,领取有关资料。
4、甲、乙双方均有权对丙方为其提供的房屋买卖期间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5、丙方对物业的交割拥有监督权。
八、违约责任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如甲方违约甲方则按乙方已交付的金额双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交付全部金额。甲、乙双方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丙方支付成交房款价格的2%作为佣金、
九、该协议甲、乙双方一经签字立即生效,不得反悔,该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范文2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即购房人)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 (以下简称丙方,即售房人—)
甲方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经充分了解相关内容,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三房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所购买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 区 镇 路(街、巷、村) 号附 ;
原产权人: ;成交价:人民币 元;面积: ;
房屋所有权证号: ;国土使用权证号; (划拨/出让/优售)
第二条 甲方申请贷款事项:
贷款银行: ;
贷款期限: 年至 年;贷款额度: 元至 元;
以上事项以贷款银行审定为准。
第三条 委托事项( )共 项:
1、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均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
2、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所购房屋估价、保险、公证手续以及代办该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国土证过户。估价、保险、公证由贷款银行指定的具备资质的机构完成;
3、 乙方为甲方和丙方提供房屋买卖担保、担保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房款和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证》、《国土使用权证》起至丙方收到售房款和甲方办妥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新的《国土使用权证》止。
4、 其它事项: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当符合贷款银行的贷款条件以及甲方与贷款银行特别约定条件,须按贷款银行和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包括售房人应提供的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及时;按规定应当本人到场的按约定时间准时到场;否则甲方自行承担其后果。
2、 甲方及该房屋买受后之共有人同意以该房屋向贷款银行作抵押担保,并办理估价、保险、公证、房屋转移登记、国土证过户、抵押登记;甲方应按规定/与丙方约定(即 )支付办理估价、保险、公证、房屋转移登记、国土证过户、抵押登记等费用(以下简称相关费用),并于签定《借款合同》时交乙方代收,办结后按实结算(具体办理事项由甲方与贷款银行约定)。
3、 甲方须在签定借款合同之日将自筹房款 元暂存于乙方在贷款银行开设的指定专用帐户。
甲方无条件同意在贷款手续办妥后由贷款银行将该贷款全部划入乙方在贷款银行开设的专用帐户。
甲方无条件同意在房屋着安逸登记手续办妥后授权乙方将其房款共计 元转付给丙方。
4、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同意乙方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土使用权证》、《他项权证》转交贷款银行收执保管甲方在办理结算时签字认可。
5、 甲方迟延交存房款、迟延交验证件资料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 房屋交接入住事宜由甲方与丙方自行约定办理。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向甲方和丙方详细介绍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有关内容。
2、 乙方应在收妥相关证件资料及预存房款后及时在贷款银行、登记机关等规定时限内或约定时限内办理委托事项。
3、 乙方应对所代各项费用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并与付款方办理费用结算。
4、 乙方在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办妥以及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后及时将前述房款转付丙方,将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甲方,《房屋所有权证》和《国土使用权证》原件及保险单正本交贷款银行保管。因甲方或丙方原因迟延领取由甲方或丙方自行负责。
5、 乙方确保在甲方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办妥前不将房款转付丙方,确保在丙方所出售房屋被办理转移登记后按约定收到房款。乙方保留向责任方追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