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服务合同(2)
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日常工作、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三)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
(四)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证、身份证和健康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五)除经甲方特殊的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2. 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能有效和清楚地口头和书面表达自己;
3. 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六)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
(七)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
(九)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管理,并且处理员工与劳动、人事相关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
(十)乙方员工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操作规程等标准进行工作。 (十一)除非征得甲方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得随意召回其员工(乙方员工辞职除外)。
(十二)因乙方员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的空缺,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
三、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为乙方员工结算劳务服务费用: 根据双方的约定:甲方依照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的性质与特点结算劳务服务费用:具体结算标准为: 2000 元/人/月。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奖金、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费用。
(二)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24000元/人/年,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
(四)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工作安排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五)如甲方发现乙方的工作人员态度、工作方式、工作能力有不足,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
四、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一 年自 2011 年 9 月 30 日 起,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签署新的合同。
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七、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八、争议及未尽事宜:
(一)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它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等),甲乙应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劳务外包服务合同范文三
(甲方):
电话:
地址:
劳务外包单位(乙方):台州市诚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黄岩西城街道嘉丽阳光苑2号楼203室
户名:台州市诚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建立劳务外包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外包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双方就该劳务外包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 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外包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 年 月 日起外包 名劳务人员至甲方处工作,由甲方负责安排被外包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外包期为 年,其中包括试用期一个月。劳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服从甲方的用工要求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甲方的生产需要,外包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 劳务人员的招录和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被外包的劳务人员。被外包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外包人员清单》,并由双方签章确认,该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外包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则应修改《劳务外包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 劳务外包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四、 费用的支付
(一)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 被外包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
2、 劳务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入从劳务人员工资中直接扣除,并打入账户,由乙方负责向有关部分代为缴纳。
五、 甲方权利
(一) 安排被外包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所完成的工作情况,并负责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并于15日后退回乙方,并可要求乙方重新外包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工作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外包期未满,被外包劳务人员提出停止外包或擅自离岗。
(二) 确定和调整不低于甲乙双方依约定的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三) 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器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四) 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对此不承担赔付责任,但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五)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 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 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 对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 若甲方委托乙方代发工资,乙方应按甲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 若甲方以本合同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依据而解聘相关劳务人员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解聘劳务热源的事实依据,否则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赔偿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 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对于员工工伤事故的援助部分由甲方承担。
(六) 用工单位应依法保障派遣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向派遣员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派遣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若发现职业病,由用工单位承担责任。
(七) 政府或外包员工要求追加甲方指定险种以外的养老.医庁.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由甲方承担费用.乙方代办理相关手续
七、 乙方的权利
1、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有权追求违约责任;
2、 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利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 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工,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 按合同条款规定外包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至甲方处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项要求停止外包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以接受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外包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至甲方处工作。
(三) 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 负责为被外包劳务人员代办甲方指定社会保险种类。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后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 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按照工伤条例有关规定,援助部分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 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向被外包的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 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对于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其所能,力争提供最佳服务。
九、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2、 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或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然继续使用被外包劳务人员的,则视为续订与本合同相同期限的外包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外包协议手续。
十、 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甲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乙方劳务外包人员,如甲方要求停止外包或更换劳务外包人员,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并应向乙方提供解聘劳务人员的事实依据,乙方同意后,方能终止外包或更换劳务外包人员,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需要支付给劳务外包人员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剩余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需支付给劳务外包人员的工资以及为劳务外包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 其他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处理。
(二)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粉,甲乙方各执一份。
附件:
1、 双方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等资质证明资料。
2、 《劳务外包人员清单》;
3、 其他必要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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