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房屋租赁合同(2)
马鞍山房屋租赁合同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马鞍山房屋租赁合同范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理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无抵押等其他权利设定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买卖合同号: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3、甲方声明并承诺该房产无抵押等其它的设定,如因其他权利设定或由其产生的法律风险,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租赁和使用的,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且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
2、乙方提供:公司证件、签署合同代表人身份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盖房租赁期共60个月。自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乙方办学使用。该房屋不准许违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费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用。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期五年,从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2014—2015年为200000元(含税)(大写:贰拾万元)。2015—2016年租金210000元(含税)(大写:贰拾壹万元)、2016—2017年 租金220000元(含税)(大写:贰拾贰万元)、2017—2018年租金230000元(含税)(大写:贰拾叁万元)、2018¬至2019年租金为230000元(含税)(大写:贰拾叁万元)。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年1月1日前一次交清,遇法定假日向后顺延。
五、税费交纳方式:乙方负责交纳租期间水费、电费和取暖费房屋租赁费。其余费用乙方不予以支付。
六、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大型的涉及主体结构的基础设施维修由甲方负责(由乙方引起的修复除外)双方任何一方维修时都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但属于乙方特有的且经分割后对乙方设备或实施造成损失的装饰或装修除外。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有修缮的义务。
5、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公共设施承担维修义务,甲方在对房屋主体结构、公共设施进行检查、修缮时,甲方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予积极协助配合,甲方维修时应尽量避开乙方的营业高峰期;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属于乙方的非固定设施、设备,乙方应保证该租赁房屋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及其相关设施设备。
7、甲方在乙方书面通知的约定时间内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或者发生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当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情况通知甲方,该等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具体金额以乙方出具的发票为准。因甲方维修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或损失扩大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租赁期间,甲方无权将此出租的房屋转让他人,如因各种事宜转让他人租用按第八条第二款执行。
八、甲方、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一)甲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甲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每日租金按当年租金除以365计算)。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并向乙方支付甲乙双方自合同生效起发生过的租赁费用,全部无条件退还乙方,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房屋产权出现任何纠纷导致合同无效,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甲方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水、电等其他相关使用费用,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遵守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经营、施工等原因发生突发伤残事故或造成房屋损坏的均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违约金。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已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而甲方未在合理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的除外。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三日内,将承租房屋及归属于甲方所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正常状态,不得存留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为博大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主要用途为办理房屋建设基金补贴,法人专定权利。在博大幼儿园内部不生效、不参与幼儿园建设及经营。幼儿园因各种事宜涉及到法人自身利益的,法人有权不予履行。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5、幼儿园在正常经营,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工作及出具相关证件。
6、甲方办理完博大幼儿园所有相关手续后,交由乙方保管。并在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期限后,变更为乙方为法定代表人。
7、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除享受幼儿园每班型2万元设备补助款外,其它有关幼儿园所获得的一切政府补贴款与甲方无关。
8、甲方负责幼儿园相关手续的年审工作,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9、甲、乙双方在接受政府行为及教育局等各类检查时,双方无条件予以配合。
十三、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十四、甲方应保证出租场地的合法性,并不得擅自干涉或妨碍乙方在其承租的场地内进行合法正常经营活动。
十五、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力、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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