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代理合同范本(2)
四、 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1、 代理费取费标准:
乙方提供独家策划代理服务,乙方对委托销售代理并已售出的单元, 每月根据委托物业完成的销售任务(销售率)按2.0%—2.5%的代理费率标准不分段补差收取代理费,如下:
销售率(按面积计算)
50%以下(不含50%)
50%(含50%)—70%
(不含70%)
70%以上
(含70%)
代理费率
2.0%
2.1%
2.5%
2、 乙方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每月应收代理费=累计售出单元总成交金额×代理费率-已收代理费
注:
A. “销售率”指实际售出单元面积与当期委托可售单元总面积之比例,销售率的售出单元计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认购书的时间为准。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当期销售率确定;
B. “售出单元” 指客户已缴纳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当月售出单元的代理费结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
C. 不分段补差代理费收取是指,销售率每提升至较高的阶段,按高阶段代理费点数支付累计销售额的代理费差额。如:当销售率超过70%时,之前的代理费按照2.1%标准收取的售出单元,按已售出单元2.5%标准将差额补回支付乙方。
3、 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及返还:
A. 如乙方当月销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则甲方将乙方当月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如下壹个月乙方超额50%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上壹个月的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应由甲方在结算日100%返还乙方。超额完成的任务可以累计到下壹个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此部分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所有累计预留部分。
B. 甲方将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在每月甲乙双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中分期预留。每月预留部分不超过当月应结算代理费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上述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部分。
4、 结算时间:每月20日为代理费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
5、 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 销售奖励: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乙方销售奖励人民币伍万元整,且每提前销售计划壹个月再额外奖励人民币贰万元整。
7、 若客户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约,所没收的定金双方各取50%;若客户在交清首期房款后悔约,定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应的代理费。
8、 凡是在代理期内已交齐定金、签署认购书,并在乙方销售代理期结束后30日内支付首期房款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甲方于代理期结束后35日内支付乙方应收代理费。
9、 乙方收取甲方费用,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并向甲方提供相应正式税务发票。
五、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要赔偿因此对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时,双方应及时通报并协商,而不视之为违约行为。
3.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4.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如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相关物业,或者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物业产权主改变乙方无法继续销售本物业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费外,还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费用人民币伍拾万元,并承担因此对已交定金客户造成损失的各项责任。
6. 乙方完成项目开盘前所有筹备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未能正常开盘对外销售并导致双方解除合同关系的,甲方补偿乙方人力成本等损失人民币叁拾万圆。
7. 因甲方自身原因延迟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进度和权证取得时间、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设备和装饰材料标准施工等甲方责任,延误销售计划完成的由甲方承担。
8. 甲方在两年内不得以高薪、提职或其他物质条件录用乙方的服务本项目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如果违反本协议,应赔偿乙方已支付给该员工24个月的平均工资总和。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乙方的在职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和乙方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正在为乙方完成某一项目的临时工作人员等。)
9.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10.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终止合同时,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等手续。
11. 双方同意,当双方公司发生股权变更或者更名时,本合同效力自动顺延。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楼盘代理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签 约 时 间: 年 月 日
签 约 地 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服务项目及销售渠道的提供
根据甲为 的特约销售代理机构,乙方愿意通过个人关系协助甲方宣传销售 项目,并提供有价值的客户信息或销售渠道。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销售服务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客户确认及客户有效期
1、乙方带领客户前往甲方的销售场所了解甲方项目相关情况,甲方做好客户登记,经双方确认后给予乙方该客户一个月的保护期;
2、若该客户已经被确认为其他经纪人的客户,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有权拒绝确认该客户为乙方客户。在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甲方不得再行确认该客户为其他销售方的客户,否则,无论该客户是否通过乙方成交,均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服务成功。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丙方销售代理服务佣金。
3、客户经甲方确认为乙方客户后,30日内未能就购买甲方代理项目或签订有关购房合同,则该客户无论以后是否购买甲方项目代理房屋,均不再被视为乙方客户。
第四条 有关费用结算、佣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介绍客户购房成功后甲方于客户交清全部款项后,次月20号前(若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终止后)一次性支付该套房款佣金给乙方。
2、销售代理服务佣金,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乙方。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以成交合同额的 %作为销售代理佣金的计提标准,支付给乙方作为介绍佣金。﹝享受团购的客户另行计算佣金﹞
第五条 甲方职责
1、甲方有责任根据乙方需要每十天进行一次项目知识培训;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带来的客户做项目介绍、接待并组织意向客户看房等工作;
3、甲方可根据情况协助乙方开展团购业务或者大客户工作;
4、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5、乙方连续在两个月内没有提供有价值信息,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推广的经纪人销售模式;
2、乙方利用自身关系优势全力宣传香水海项目,并提供相关信息或业务渠道同时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所提供及培训的资料真实宣传卓达·香水海项目,不可做虚假宣传和承诺。方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一份报威海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4、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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