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采购招标代理合同(2)
货物采购招标代理合同
(8)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的义务;
(9)乙方有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及对上述采购活动(开标过程/竞争性谈判过程/询价过程)记录并在开标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评标报告的义务;
(10)在评标、谈判、询价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协助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汇总资料,在法定期限内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连同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文件)、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正本副本各一套)、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一并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
(11)在受托权限内,乙方有受理项目质疑,草拟答复意见、报请甲方审核及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质疑供应商的义务。
(三)其他约定
1、代理报酬为:
2、付费方式:
1)甲方确定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确认后将服务费转账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规定退还,出售招标文件费用归乙方所有。
4、乙方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三、 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背上述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
(一)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自主选择其他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
(三)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如有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
(一)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协议的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采购招标代理合同范文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采购合同范本;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8、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 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 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 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
公开招标:按: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5%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 )×0.7;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1)方式解决争议:
(1) 双方约定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分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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