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区域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书籍区域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文为大家带来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ZZ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就ZZ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版书籍:《洗浴业管理规范》(以下亦简称"本书")在授权地区的销售代理,签订如下协议:
一、授权区域和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为ZZ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洗浴业管理规范》在 的总代理商/经销商资格,授权期限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出售的《洗浴业管理规范》保证印刷、装订质量问题(一月包换、以旧换新),人为损坏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负责解决之列。
2、按照本协议代理商月均销量不得低于30本;凡连续两个月达不到甲方规定的销量考核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和经销本书的经销代理商资格。
3、甲方对本书开展销售提供相应的广告支持。
4、甲方为乙方提供中洗名片样本(乙方自己承做),便于开展本书销售工作的开展和售后服务。
5、甲方给签约代理商提供限定区域内的市场保护,即甲方在此区域不再发展其他代理商。
6、甲方保证本书各区代理商价格的统一性。
7、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严禁跨区域窜货。否则甲方将有权视情况停止供书,本协议书也自行终止。
8、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3日内(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发货时间)应将本书发出,本书运输方式以邮寄为主,辅以铁路、公路快运,特殊情况可按乙方要求办理,运费由乙方承担。
9、如遇本书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10天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进货时的价格一律按照当时价格执行。
10、甲方会根据市场和产品情况,不定期的举行代理商经验交流会、培训会等,促进双方合作。
11、甲方根据市场推广情况,有权举行不定期的促销活动,代理商和经销商应对此类促销活动予以积极配合。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认真负责本书在授权地区的销售推广、宣传展示、售后服务、品牌维护、售后服务等工作。
2、乙方不得在授权地区以外的区域销售本书,在销售、经营、服务中不得有损害甲方的行为,并负有对本代理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的责任。
3、乙方在收到本书时请电告甲方,并在到货24小时内验货,将结果及时告知甲方。甲乙双方对货物在途中造成的损坏共同协商处理方式。
4、本代理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等,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侵权的一切法律后果。
5、代理商应于每月末向甲方提交当月销售报告,包括销量和销售区域分析、当月库存、对市场的分析和预测等。
6、乙方保证本书零售价格385元/本,如乙方出现低于零售价价格出售本书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四、价格规定
本书统一零售价385元/本
甲方根据乙方每次购书量的不同,制定以下价格标准:
1、省级代理:
(1)起购数量为50本,代理价格为240元/本。
(2)若2个月内累积销售100本,代理价格调整为230元/本,以上所购书的价差返还。
(3)若半年内累积销售500本,代理价格调整为200元/本,以上所购书的价差返还。
注:省级代理如果一次起购数量达不到标准可交3000元保证金 ,然后10本起购,代理价格为240元/本。
2、市级代理:
(1)起购数量为30本,本书代理价格为240元/本。
(2)若3个月内累积销售100本,本书代理价格调整为230元/本,以上所购书的价差返还。
(3)若半年内累积销售300本,本书代理价格调整为200元/本,以上所购书的价差返还。
注:市级代理如果一次起购数量达不到标准可交2000元保证金 ,然后10本起购,代理价格为240元/本。
3、个体经销商(只允许在未设置代理区域经销):
(1)起购数量为10本,本书代理价格为260元/本。
(2)若3个月内累积销售50本,本书代理价格调整为240元/本。
(3)若半年内累积销售100本,本书代理价格调整为230元/本。
五、期限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2.在协议期间,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3.一方变更签约代表人,通讯地址等其他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协议。
六、争议和解决
、如果因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引起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争议的实质内容以及该方意图友好解决争议的愿望。双方在上述通知之日后30天内努力友好解决争议。
2、如果在30天期限内彼此没有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争议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2、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有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流行性疾病等。
八、其他
1.以上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一起组成一份完整的协议,共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加盖公章的合同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ZZ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收款人:
开户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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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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