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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承包合同范本

时间: 谢桦657 分享

  HSE是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简称,也称之为EHS。HSE合同是对项目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目标控制的合同。今天学习啦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是:hse承包合同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工程EPC承包商HSE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就《 工程总承包(EPC)(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以下简称HSE)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 定义及解释

  1.1 违约、违规、违章:指HSE合同当事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安全、环保、健康法律法规,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HSE管理规定、标准,违反甲方HSE管理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约定的行为。

  1.2 事故:指在HSE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1.3 HSE作业指导书:指乙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和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包括:HSE风险控制计划书、安全专项方案、专项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等。

  2 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内容:

  2.3工程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起重吊装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灼烫、焊接时的灼伤、火灾、爆炸、尘毒、噪声、射线危害、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源(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生产污水、车辆尾气、工业噪声等)、其他伤害等。

  3 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 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建立符合GB/T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和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Q/SY 1002.1-2007(《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第1部分:规范》)标准要求的管理体系和程序,确保相应管理文件得到严格、有效执行,自觉接受甲方的审核,并积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3.1.2 甲方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各项健康、安全、环境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HSE规章制度,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现工程“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HSE目标。

  3.1.3 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据现场风险程度所做出的任何更新或补充的HSE相关政策、程序、制度和指令。乙方不得据

  此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和补偿。

  3.1.4甲方对乙方制定的HSE风险控制计划书(简称CASE)及工作前安全分析(简称JSA)结果进行检查。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施工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按照或参照本合同规定和甲方HSE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3.1.5 甲方要求乙方遵守甲方各项HSE管理要求。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1.6 甲方可以对乙方使用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

  3.1.7 甲方要求乙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工作着装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配备相应的、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甲方有权对乙方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检验,必要时进行破坏性检验。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为合格的防护用品并按本合同规定和甲方HSE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3.1.8 甲方有权对乙方全面实施HSE现场管理和监督,有权对乙方HSE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情况的跟踪验证。

  3.1.9 甲方不定期对乙方施工现场和管理资料进行检查,以督促乙方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HSE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及甲方的HSE规章制度。甲方的检查不取代乙方的HSE管理责

  任。

  3.1.10 发生事故后,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有权对乙方造成事故进行处罚和停工整顿,直至达到甲方要求。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1.11 甲方发现乙方人员违反HSE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甲方HSE规章制度,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违章行为,并按照或参照本合同规定和甲方HSE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禁止其继续参加甲方的工程建设。

  3.1.12 甲方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对乙方人员的身份证、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凭据、特殊工种证件、安全资格证等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乙方提供虚假资料、证件或凭证,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1.13 甲方要求乙方配备各单项工程的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该组织应(至少但不限于)配臵满足现场管理的以下专职HSE管理人员:HSE经理、电气工程师、脚手架工程师、设备/起重工程师、射线作业工程师。并且每50人至少安排一名专职HSE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安排一人)。

  专职HSE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专业任职资格,并经甲方审核确认,甲方对其日常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乙方施工现场如果未按要求配备专职的HSE人员管理现场,甲方有权停止现场施工,并按本合同规定进行处罚。

  3.1.14 甲方发现乙方违反相关HSE法规、标准以及甲方HSE相关规定,将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甲方管理规定予以考核和处罚,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1.15 甲方有权将乙方每次工程进度款总额的一部分作为HSE考核额度,对乙方HSE考核不合格,该资金从进度款中扣除,具体执行甲方《HSE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1.16 乙方存在严重违章行为或事故隐患时,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程序下发停止现场作业通知单或停工令,乙方不得据此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和要求补偿。

  3.2 甲方的义务:

  3.2.1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 甲方按规定对乙方进行HSE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HSE作业指导书备案。

  3.2.3 甲方应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要求及HSE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

  3.2.4 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国家、地方和甲方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3.2.5 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HSE资料。

  3.2.6 甲方应对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提供甲方的HSE入场教育,甲方的HSE入场教育不取代乙方的任何HSE教育。

  3.2.7 甲方设立医疗急救站,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人员

  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提供力所能及的有偿急救。

  3.2.8 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HSE管理的信息和要求传递给乙方。

  3.2.9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有关体系管理的受控文件予以保密,妥善保管,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

  3.3 乙方的权利:

  3.3.1 乙方可以对甲方的HSE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3.3.2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乙方可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3.3.3 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3.3.4 乙方可以向甲方索要制定下发的相关HSE资料。

  3.4 乙方的义务:

  3.4.1 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针对本合同范围的HSE管理组织机构,并按照每50人至少配臵1名专职HSE管理人员的原则配备足够的、合格的HSE管理人员。HSE经理(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服从甲方的HSE管理。

  3.4.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各项健康、安全、环境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和甲方的HSE规章制度,保证其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财、物投入,实现工程“零事故、零伤害、

  零污染”的HSE目标。乙方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承担责任。

  3.4.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符合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和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Q/SY 1002.1-2007《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第1部分:规范》的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3.4.4 乙方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无专项方案或审批未通过者不得施工。

  根据工程特点,必须制定不同项目的HSE风险控制计划书,使用工作前安全分析(JSA)对施工活动中存在的HSE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无JSA或审批未通过者不得施工。

  乙方使用的各项HSE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甲方的规定。

  3.4.5 乙方必须按规定组织好HSE检查,做好HSE 检查记录,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

  3.4.6 乙方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及配臵相应的人员和设施。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及时报告事故。

  3.4.7 乙方应配备和维护相关的安全卫生设施、设备、器材以及施工现场的急救药箱。

  3.4.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培训要求及程序,应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定期培训,保证所有人员具备必要的HSE知识,熟悉有关HSE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前HSE教育,并认真组织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类专项培训。

  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从事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作。

  3.4.9 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臵、器材、安全检测仪器和防护用具等。

  3.4.10 根据甲方要求针对施工作业项目进行健康安全环境风险评价和制定保证现场施工的安全措施方案,经审批后向甲方备案。

  3.4.11乙方有义务给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符合甲方规定要求和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按规定配备、使用或使用不合格个人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乙方有义务为自己每一个员工和雇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满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

  3.4.12 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必须具备与其承揽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认可。甲方的认可不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必须对其招用的分包商的资质负责。乙方依法将工程

  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办理业务。

  3.4.13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3.4.14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本公司的企业宗旨,并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做出必要的承诺。

  3.4.15 乙方有义务向其雇员宣传甲方的HSE文化和管理制度。

  3.4.16乙方必须在其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孔洞口、基坑边沿、危险物品存放处及其他危险部位设臵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必要时指派专人进行监护。

  3.4.17 乙方有义务按期向甲方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类HSE检查记录、HSE统计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

  3.4.18 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有义务予以爱护,若甲方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进行索赔。

  3.4.19乙方有义务杜绝将任何已知的医疗上证明无法工作或身体状况不良的人员安排到建设工作中。若发现乙方使用上述人员,甲方要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乙方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有职业禁忌的工作。若发现乙方使用上述人员,甲方要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3.4.20乙方有责任确保提供的所有设备都处于安全的工作状态,并满足运行安全要求。乙方必须保留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设备年检证书、保险等原始文件,并有义务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备甲方检查。

  3.4.21 乙方应确保所有的员工都根据设备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

  3.4.22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完成工艺危害及可操作性分析(HAZOP)评价,并对确定的问题进行整改。

  3.4.23 乙方应确保其施工场内、外临时设施(包括施工人员食宿及其它卫生设施)符合有关法规和甲方的相关要求。

  3.4.24 甲方在各项HSE管理规定中的要求作为乙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的最低要求。脚手架及高处作业平台、通道的铺板应满铺且护栏完善,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备使用双大钩全身式安全带。

  3.4.25 乙方有责任落实项目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地震危害评价等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并提供满足国家监督部门验收的资料。

  3.4.26 乙方有责任落实消防设计要求,并提供满足国家消防监督部门验收的资料。

  3.4.27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监督部门验收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3.4.28 乙方应组织收集国家相关监督部门验收所需材料。配合甲方申请国家相关监督部门的验收。

  3.4.29乙方有责任确保其员工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和项目安全禁令的相关规定。

  4 HSE目标

  4.1 HSE总目标:“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4.2 具体HSE目标:

  4.2.1 人员和车辆入场持证以及特种工作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4.2.2 反违章禁令及项目安全禁令遵守率达到100%;

  4.2.3 入场教育率达到 100%;

  4.2.4 HSE风险控制计划书(CASE)和工作前安全分析(JSA)实施率达到 100%;

  4.2.5 危险作业许可办证率达到 100%;

  4.2.6 HSE 管理人员现场旁站覆盖率达到 100%;

  4.2.7 施工作业车辆和机具入场检查率达到 100%;

  4.2.8 不符合、违章及隐患整改率达到 100%;

  4.2.9 现场交通事故为零;

  4.2.10 现场治安案件为零;

  4.2.11 HSE绩效考核分值高于900分(满分1000分)。
5 事故调查

  在主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地方、行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

  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在事故调查确

  认责任后,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 违约责任及处理

  6.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主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6.2 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国家相关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等原因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按国家技术标准、甲方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施工要求、安全环保要求等施工和开展工作,擅自扩大工作内容、延长工作时间,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6.3 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4 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7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甲乙双方依据主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8 HSE措施及费用

  8.1 HSE措施费用包含在主合同总费用中,乙方应按国家、地方、行业和甲方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制定和落实HSE措施。

  8.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提交针对施工内容和HSE要求的

  安全措施方案清单和费用计划,作为本合同附件。

  8.3乙方HSE措施费用必须分项报价,并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甲方如审核该措施或费用编列不合理,则须重新编列并通过审核。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未使用完的,剩余部分将从合同HSE措施费用中扣除。

  8.4乙方不能达到国家、地方、行业的HSE规定、规范、标准和甲方的HSE规定要求,甲方将依据有关HSE规定考核和处罚,乙方必须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9 HSE考核和处罚

  乙方在参建活动中,违反国家、地方、行业和甲方规定,应及时纠正,并接受甲方考核和处罚。违约处罚标准如下:

  9.1 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扣除违约金5000—10000元

  (1)不按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图设臵各项临时设施,任意占用场地的。

  (2)未经批准任意挖掘或占用现场道路、消防通道的。

  (3)因乙方责任,挖掘作业造成设施损坏的。

  (4)违反施工规范、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案违章施工作业的。

  (5)任意利用生产装臵设备、管道构架,基础等作受力点或锚点的。

  (6)作业区现场作业时无专职安全人员在场或委派无安全人员资格证人员在现场负责安全管理的。

  (7)未经批准移动或拆除消防设施、通讯设施的。

  (8)未持有效许可证擅自在施工现场进行放射性作业,进行射线作业未按要求进行安全警示的。

  (9)不办理作业许可证、使用无效的作业许可证而进行作业的。

  (10)无审查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方案进行施工的。

  (11)无特殊工种岗位操作证或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没有持证擅自作业的。

  (12)在易燃易爆区吸烟的。

  (13)存在的严重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14)拒不接受HSE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15)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16)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17)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18)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19)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

  (20)在易燃易爆区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施、施工机具、机械设备的。

  (21)受限空间作业未按程序进行气体含量检测分析的。

  (22)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

  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23)未能落实符合项目安全评价、环境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地震危害评价等提出的要求和建议,未能提供满足国家监督部门验收资料的。

  (24)未能落实符合消防法规的设计要求,未能提供满足国家消防监督部门验收资料的。

  9.2 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扣除违约金3000—5000元

  (1)土方不及时外运、回填,不按指定地点堆放或倾倒土方、垃圾,造成道路不畅,影响应急、消防通道和环境管理的。

  (2)机动车辆无证入场、违章行驶、违章停车、人货混装、无照驾驶等。

  (3)许可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作业人擅自作业,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擅自作业的。

  (4)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正确系挂安全带;从高处向下抛掷施工机具、材料、杂物等,或造成高处坠物的。

  (5)挖掘作业时在挖掘区域没有设臵警戒线,不围护或围护不符合要求,无人员通道或者不合适的出入口,不按规定放坡、支护,或边缘堆放不符合规定的。

  (6)在消防检查中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消防设施、器材配臵不完善,未及时整改的。

  (7)在乙方责任区域的非吸烟区吸烟或发现烟头的。

  9.3违反以下条款之一者扣除违约金1000元—3000元

  (1)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施工规范;搭设作业区域不拉设警戒线;脚手架在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无符合要求的检查标签;在不合格的脚手架上进行作业的。

  (2)违反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吊车作业前没有对吊车本身及其所有附件进行检查(应有记录),使用不合格的吊具和索具;起重作业区域没有进行有效地警戒标识;吊车作业时,吊车支腿支撑不规范;起重作业时,起重指挥无旗哨;起吊作业不按规定使用溜绳;吊装下方交叉作业;无关人员滞留起重作业区域;吊装时,被吊物携带其它物件的。

  (3)电气作业配电箱内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接线(无固定、接零接地线无压鼻子、出线无保护、箱内无绝缘隔离板、漏保失灵、接线混乱、一闸多用等);配电箱无重复接地;手动工具无双重绝缘保护;过路、过沟、过水电缆无保护(无架空或埋地);电缆走线混乱;从上级配电箱到下级配电箱、从开关箱到用电设备和电动工具无保护零线引出;地下电缆的走向无明确的标识;使用破损的电缆;照明线使用两芯电缆;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达不到防护等级要求的。

  (4)作业许可证审批不全或代签的。未经HSE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擅自作业的。

  (5)电气焊作业,高处焊接火花随意地大面积溅落,焊接作业下方无监护人和警戒线;电焊机的一次、二次接线不符合安全规定;电焊把线严重老化或破损;把线、气带凌乱,过路无保护;气瓶无

  固定、无防晒、随意摆放以及气瓶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施工作业现场电焊机和配电箱未按规定摆放的。

  (6)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超过使用期限,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防护鞋、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的。

  (7)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不佩带有效证件;不遵守现场保卫管理程序,不服从保安管理的。

  (8)施工现场不设临时排水系统,造成水流肆溢,影响环境或安全通行的。

  (9)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上岗或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建档的。

  (10)施工现场工具柜(箱)不按规定摆放的。

  (11)设备、机具、车辆未按规定检验,进入现场使用的。

  (12)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

  (13)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9.4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扣除违约金500—1000元

  (1)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没有掌握制定的应急预案,没有按程序定期培训演练的。

  (2)对已不用的机械、材料、模板、脚手架等不及时运离施工现场的。

  (3)施工作业期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环保检查,检查没有记录,存在的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4)需要上报的管理资料不报或检查无相关管理资料的。

  (5)在施工现场或设备容器内随地大小便的。

  (6)现场多余土方、垃圾、边角料不按指定地点规定堆放,土方垃圾运输中沿途漏洒又未及时清理的。

  (7)不按规定要求报HSE周报、月报和不参加项目组织的HSE大检查和周例会、月例会的。

  9.5 对于重复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加重处罚。

  9.6 其它未列入的违章比照上述标准或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当违章处罚有关规定调整,违章处罚依据最新规定执行。

  10 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11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12 保险

  乙方人员的工伤保险由乙方按国家规定办理。对无工伤保险的人员,乙方有义务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满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

  13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附件1:《HSE管理手册》

  附件2:HSE管理程序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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